贵族纹章 作者:翔炎

    677 个人爱好与选择

    在这个世界,除了少数的商人,佣兵,或者有不得己原因的人们,很少有人随意出远门。w÷w

    因为路途上有太多的未知,疾病,野兽,魔兽,甚至是……强盗,任何一种意外对于普通人来说,都是致命的。像贝塔这样子孤身上路的,不是傻子,就是强者。

    傻子一般都活不了多久,很少见。因此路上孤身上路的人,多半都是有所倚仗。

    出远门的人少,即使是官道,也显得很寂静,更别提树林中。

    海迪穿着一身紫色的连衣裙,这是贝塔第一次见她穿这样华丽的衣服,平常的时候,她穿的都是方便行动的束衣,要么就是轻便的软皮甲。

    贝塔走到她面前,微笑道:“会打扮了,即将成为城主夫人的人,果然不同。”

    海迪拎起裙角,缓缓转了个圈,香风扑面,然后她笑道:“漂亮不,为你穿的。”

    贝塔一撩眉毛,有些不明所以。

    “谢谢你杀……如果不是那样,纳戴特永远也解不开心结,而我永远也成为不了城主夫人。”海迪走到贝塔面前,她明亮的眼中,全是感激,也有着一种让人心跳加速的热情:“你对我的好,我会永远记得。”

    海迪双手,柔柔地按搭在贝塔的胸膛前:“所以,这是一个女人最真挚的感激,别拒绝。”

    海迪仰头,献上红唇。

    良久后,两人唇分。海迪额头轻轻抵头贝塔的肩膀,小声说道:“我知道你还看不上我,所以才不碰我。”

    “不是,你很漂亮。”

    “说谎。”海迪轻轻地笑了,脸上满是戏谑:“那个圣武士少女是你的情人吧。”

    “不是。”

    “又说谎,我也是女人,她看你的眼神,我一眼就看懂了。”海迪整个人依偎进贝塔的怀里,说道:“你有更年轻,更漂亮的少女,当然看不上我这年老色衰的野花了。但是,天天大鱼大肉,美味佳肴的吃多了,也会厌的,如果有天你想吃些小甜品,或者想吃些奇特点的味道,换换口味,一定要偷偷来找我,我在回音城等你。”

    …………

    …………

    半小时后,贝塔重新上路了,一缕紫影,在树林中若隐若现。

    回音城离光明圣域,大概只有六百公里左右。在这个世界的普通人看来,六百公里的距离,是非常遥远的距离,但像贝塔这样,拥有豪宅术的职业者看来,却是一次舒服的旅途。到了晚上,用魔法给驮马造一个小型的石质马厮,防止它在深夜被野兽叼走,而自己则

    驮马很适合载人长途跋涉,它们对食料不挑剔,脾气好,耐病力强,体力足。而战马虽然暴发力强,速度快,但太精贵,不但要吃得好,还得细心照料,不像驮马,到了目的地,随便扔把干草都能吃得津津有味,还会自己在附近找草吃,大部分的绿草都能食用,十分省心。

    养一匹战马的成本,可以养七匹左右的驮马。

    所以长途旅行的时候,一般使用的都是驮马。

    另外,驮马偶尔也可以当作战马来使用,虽然它们确实是没有真正的战马跑得快,但他们毕竟也是马啊,跑起来的速度怎么说也超过人类了,乌尔干达那边,连骆驼都可以组成骑兵队,更何况速度更快些的驮马。

    不过在战场上,真正的战马依然还是主流,毕竟战马高大些,这在正面战场上,是很大的优势。

    战马和驮马都可以契约成魔宠,而魔宠马也是许多法师的第一选择,毕竟游戏前中期,除了风系魔法师外,没有其它玩家拥有快速转移手段,而整个游戏的地图又大得夸张,因此,乘坐马匹就成了最常见的远距离移动手段。

    而施法者们纷纷把马匹契约成魔宠,于是,在游戏前期,很有名的,大马与小马之争就这样开始了。

    大马指军马,小马指驮马。

    游戏前期,大马魔宠比较强势。魔宠化的军马不但爆力发和速度有了很大的提升,而且在耐力上也有小幅度提升,而且战斗力也不弱,对法师的帮助很大。

    而驮马魔宠,爆发力和速度自然是有小幅度提升的,它们继续大幅度强化自己的强项,更好的抗病,抗毒能力,极高的体力,以及……更广泛的食谱,甚至可以吃些熟肉了。

    到了游戏中期,契约了军马的施法者们发现,他们为饲养军马的花销,三四年下来,是一个很夸张的数字。而契约驮马的施法者们,几乎不怎么用花钱买马料,驮马魔宠随便啃些树皮树叶都能吃饱,而且驮马魔宠对气候的适应更好,无论是炎热的沙漠,还是冰冷的雪地,都能来去自如,相比之下,军马魔宠在这两个地方,更容易生病。

    游戏中期,大马与小马之争就落下了帷幕,驮马魔宠胜出。

    但依然有很多魔法师选择契约军马,毕竟夸张的奔跑速度……有时候就是一种信仰。

    说得更简单点,大马和小马,就是超跑和越野车的区别。

    贝塔一路走,一路怀念起当年的在游戏中的岁月……虽然它没有契约马区作为魔宠,但这并不妨碍他加入到论战中,他支持的是驮马魔宠,但现在想想,如果非要让他在这两者中再选一次的话,他多半选的是军马魔宠。

    原因很简单……当年他在游戏中没有什么钱,现实中也没有什么钱。

    可现在不同,他非常有钱,养一匹军马魔宠轻而易举,最重要的是,军马魔宠帅气啊,高头大马,俊朗不凡,驮马矮小许多,毛色又杂。

    至于驮马能到处乱跑……现在的贝塔会传送魔法,又懂得‘人间大炮’,驮马魔宠的对他的作用,并不大。

    当然,这是要他非要二选一的情况下,事实上,马匹类的魔宠,无论那种,对贝塔都没有什么意义。

    这对他没有意义的事情,对其它人来说,却是很有意义。当他傍晚的时候,到达预订的目的地,却无意中卷入了一场小风波。

    骑着驮马的他正准备入城,就看到城外的荒地上,有两拨人正在对恃。

    一拨骑着高头大马,明显是优质战马的骑兵,另一拨是骑着矮小些驮马的骑兵。

    优质战马那帮骑兵人数略少,大概只有四十人,但驮马骑兵那边人数就多了许多,至少有一百以上。

    这两拨骑兵之间的气氛明显不太友好,贝塔还发现,这两拨人胸前的纹章,都是同一个,也就是说,其实这两拨人是同一个势力的,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吵了起来。

    远远地,很多人在围观。

    贝塔多看了两眼,然后就进了城,他本以为这事只是个小插曲,但没有想到,等他在旅馆中休息到半夜的时候,却发现街上很吵,醒来走到窗户前一看,发现有士兵在家家户户,甚至是旅馆拍门。

    贝塔依然以为这事和他没有关系,正要打算继续睡觉的时候,却没有想到,自己的门也被人拍响了,声音很急促。

    他有些不喜,打开门,发现旅馆店长领着一个士兵模样的人站在门前。

    这士兵本来满脸恶相,但看到贝塔的穿着和打扮,立刻就怂了,他有些谄媚地说道:“这位阁下,我们城主的三少爷,想征用你的驮马。”

    贝塔皱眉,说道:“不给。”

    “我们三少爷给钱。”这士兵苦着脸说道:“三少爷说了,十三枚银币一匹呢。”

    这价格确实算是挺公道了的,驮马大致上就是这价格。

    但贝塔明天还要靠着驮马赶路呢,虽然用‘人间大炮’这组合魔法速度更快得多,可问题是,这里临近圣域了,附近到处都是光明神殿的牧师们,强者也有不少,贝塔本来就是冒名顶替的,如果因为这夸张的魔法效果,引起光明神殿不必要的调查,那就得不偿失了。

    贝塔继续摇头:“不卖。”

    然后就把门关上了。

    外面的士兵一脸不爽,但想到贝塔那些有点奢华的衣服,便硬生生忍住了,转身离开。

    两个小时后,与城主府相邻的庄园内,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气喘吁吁地对着一个年轻人说道:“三少爷,城里的壮年驮马都已经征收完了,依然还差几头。”

    三少爷长像清秀,褐发褐眼,他沉吟了一下,说道:“差几头就差几头吧,也不是什么大事。”

    这时候旁边一名军官说道:“三少爷,其实根本不差,有些人明知道你发动了往集令,只是不服从而已。事实上,城内还有不少的驮马”

    “难道你没有告诉他们,我是用军令发出的征集令吗?”三少爷极是不满。

    这军官说道:“说了,但他们不听,似乎不愿意给你面子。”

    “这样啊!”三少爷摸摸自己的没有胡子的下巴,想了想,说道:“不给面子就不给面子吧,无所谓了,反正多几匹不多,少几匹不少。”

    军官有些吃惊:“三少爷,问题是这事之后,其它人会笑话你的,而且不给你面子,不愿意听从你命令的人,会越来越多。”

    三少爷笑了:“就这么点事情别人会笑我?又不是真正的战时动员,如果是真正的战时动员,他们不卖驮马给我,我倒是可以找他们麻烦。现在我们非战时发出征集令,其它人就已经在看笑话了,如果因为这点事情,再得罪更多的人,其它人岂不是会笑得更厉害?”

    军官微微叹了口气,也不再劝说。他离开吩咐手下想办法给三少爷凑齐驮马。

    士兵们一合计,用点小手段吧,尽量多带些驮马回来,再听说某个旅馆里有头,几个人带着武器就过来了。他们并没有直接威胁贝塔,而是去威胁旅馆主人,然后趁着贝塔睡觉,几人来到旅馆后边不远处的马厮,把驮马给牵走了。

    因为马厮离贝塔睡觉的旅馆有点距离,他人又进到了豪宅术空间中,因此并不知道自己的驮马给人偷走了。

    第二天,他吃过早餐,正想继续走路,结果来到马厮一看,发现驮马不见了。

    冷汗直流的旅馆主人,把昨晚的事情说了一遍。贝塔无奈之下,便问道:“城主家的三少爷,征集那么多驮马干什么?”

    “还不是为了今天的决斗。”旅馆主人说道:“大少爷和三少爷长年不和,他们每年都会约战一次,分个胜负。”

    “决斗和驮马有什么关系。”

    “大少爷喜欢完全由战马组成的骑兵团,而三少爷却说,骑兵团的数量更重要,因此他觉得骑兵团应该注重数量,用十分便宜的驮马组成骑兵大军。”旅馆主人笑道:“城主觉得他们说得都挺有道理,就让他们每年决斗一次,总共赢上十场的人,以后就可以继承城主之位。”

    听起来挺有意思的,也不在意自己的驮马被人抢了,贝塔问道:“他们在哪里决斗。”

    “城北的荒地那里。”

    贝塔回到房间,然后召唤出了贞德。

    贞德一出来,就下意识双翼护住前胸,警惕地看了一眼贝塔,然后这才飞上天。

    有了贞德的视野,贝塔很快就找到了城北的两支骑兵,此时决斗还没有开始。

    从贞德的视野看下来,双方之间的距离,大概有一公里,一边是数量少,但盔甲闪闪发亮,高头大马的精锐骑兵,另一边穿着皮甲,骑着矮小些的驮马的普通骑兵。

    但驮马骑兵团的人数,至少是精锐骑兵团的三倍。

    在更远些的地方,有处高台,上面坐了几个贵族模样的人,还有侍女在服侍。

    没过多久,决斗开始了。

    双方几乎是同时冲锋,但在冲锋的途中,驮马骑兵团那边,突然分马了三支队列,左右两支队列散开,中间的队伍直接和精锐骑兵团撞在了一起。

    看到这一幕,贝塔立刻知道,驮马骑兵团赢定了。

    果然……虽然精锐骑兵团直接将最中间的一支骑兵队凿穿,但他们也被另外两支驮马骑兵队绕到了背后,双方距离很近,精锐骑兵团根本不敢停下来,一旦停下来,就会受到对方的冲击。

    而且停下来的骑兵,战斗力比步兵还不如。

    接下来精锐骑兵团想摆脱掉对方的追击,但问题是,他们的战马虽然神勇,可骑兵和马匹上都挂着盔甲,根本跑不了多快,而驮马骑兵团的士兵们,身上穿的都是皮甲,因此速度不比对方差。

    追逐战大约持续了三个小时,精锐骑兵团一直在绕圈子,但都没有办法甩开身后的两支驮马骑兵队,随后军马耐力不足的问题出来了,被两支驮马骑兵队追上,直接后方受袭,被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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