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55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作者: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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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稳定下来了,记得请你王叔吃顿饭,只身在外,有个老乡能平时聚聚是很好的,多来往。”
“晓得,刚下火车没多久,我去吃点东西睡一觉就开始找房子找工作。”
“在上班之前把俏俏安顿了,送回去,别耽误你工作。”
虽然儿子已经到了京都,但郑大福不想任何人耽误儿子赚钱,俏俏他自然还记得。
郑之南应得很干脆,挂上电话后就该怎样怎样,反正山高皇帝远,郑大福不可能扔下店大老远跑到京都来帮他送走孩子。
孩子以后怎样,他郑之南说的算。
想到这里,郑之南抽出电话卡戴上帽子回到吴宴所住的小区。
他不敢多耽误,怕俏俏醒来没看到他害怕。
俏俏在火车上没休息好,到了京都就睡得特别沉,郑之南和吴宴吃过饭了,俏俏还没醒,到了晚上六点多,俏俏才醒过来,当时郑之南在客厅看招聘广告,这个时候的广告都是印在报纸上,然后一个个看,符合条件的就画个圈,听到俏俏猫叫似的哭声,郑之南放下笔就去里面抱她出来。
俏俏看到郑之南立即就不哼哼了,乖巧的依偎在郑之南怀里。
俏俏其实蛮活泼的,但现在在陌生的地方,有些拘谨,见到不郑之南就害怕不安,怕找不到爸爸,怕一个人被丢下。
“肚子饿了吧?”
郑之南给俏俏把外套穿好,还有袜子,给她擦脸擦手,然后把她放在沙发上说,“我去把菜给你热一下。”
除此之外郑之南还特意给俏俏做了鸡蛋羹。
鸡蛋羹简单易做,孩子也喜欢吃,他曾经给小小的维维做过很多次。
俏俏他是第一次做给她吃,也是俏俏第一次吃鸡蛋羹。
郑之南先把蒸好的鸡蛋羹端给俏俏,让她坐在桌子前的小板凳上趴在桌子上小口先吃鸡蛋羹垫垫肚子。
然后亲自炒了个青菜,把特意留下来的一份荤菜烧锅热了后端着包子什么的一起拿了出来。
包子是肉包子,上楼之前吴宴特意在楼下的早餐铺子买的。
这会儿吴宴还在医院,家里只有他们父女俩。
俏俏第一次吃鸡蛋羹,咸口的,加了一点香油,还放了两个虾仁,鲜美留香。
拿着包子吃着菜,又吃了一碗鸡蛋羹,小包子有俏俏握成拳那么大,因为太好吃了,虽然剩下几口吃不下,俏俏还是吃完了。
俏俏不挑食,特别爱吃蔬菜这些,肥肉不经常吃,瘦肉吃的多一些。
郑之南也是小时候喜欢吃蔬菜多过吃肉,有时候他不想太关注俏俏,他真的怕了,但是看到她小小的一个人,那么乖,一点都不熊,他就没办法让自己狠下心。
如果是个熊孩子,他给这孩子一日三餐,给她衣服穿,有学上,尽到义务就可以了,但俏俏真的乖到让他有些心疼。
维维最起码还有外婆疼他,俏俏的爷爷奶奶几乎比没有还差劲,老想着把她送人,重男轻女到让人无话可说,因为说不通的,这种封建思想已经深入骨髓,跟他们讲有什么用?
你讲他们重男轻女,没准他们还会说,没把她扔到尿盆里溺死就不错了,是啊。
他们那个年代,有些家庭生了女孩,是直接扔到尿盆里溺死,也有扔到河里的,完全不在意女孩的生命,仿佛她们只是一个随手可以丢弃的物件。
唯一在意她的原主又给不了她好的生活,奶粉都没喝过几次,听刘银雪言语里,好像这女娃是喝米糊米汤稀饭这些长大的,难怪马上就满两岁了还跟一岁多一点的孩子差不多。
营养什么的完全跟不上啊。
光想想这么小就遭遇了这么多,郑之南哪里还硬的下心。
他可以对任何人狠厉无情,唯独在孩子这里无法做到绝对的无视,或许是他还不够强,或许再经历的多一点,不想受伤的话,就会越来越无情无义,只看重任务本身。
郑之南给俏俏擦了擦嘴,想到这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看着吃饱的俏俏说:“好吃吗?”
俏俏小手指点了点鸡蛋羹的碗笑了笑,说:“好吃。”
鸡蛋羹最让她记忆犹新。
“喜欢吃鸡蛋羹,明天就还做鸡蛋羹给你吃好不好?”
“好。”
“明天爸爸给你买豆浆和油条。”
豆浆青霖镇有买,但郑家不会给俏俏买豆浆喝,所以这也是俏俏第一次喝豆浆,她甚至不知道豆浆是什么。
“好!”
其实就算不是豆浆,郑之南说吃什么,俏俏也会回个好。
郑之南揉了揉她软软的头发。
这么乖的小孩,真想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送给她。
给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住最漂亮的房子,想她拥有一切。
或许这篇重生文一开始,主角也是为了孩子才重新开始奋斗,愿意面对从前,带着再不做点什么就有可能被卖掉的女儿逃离那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其实一开始知道是年代文,他有些怵,心里对年代文的世界怵,特别是五六十年代,还有七十年代,总觉得那个时期会很压抑,每个人都被按在一个框框里,好像你的一言一行都被人监督着,吃个东西都要记录你吃了几口,想一想他就觉得很压抑。
结果上面说是九十年代,他瞬间就松了口气。
九十年代还好,各种文化大爆发,不用再吃大锅饭,更不需要买什么东西都要拿各种票去换,这个时期进入商界的话也是一个界点,因为知道九十年代很多赚钱的商机,郑之南也算是拥有了一个最大的金手指。
总之只要他想,就不会发愁赚不到钱。
只不过主角当初选的是文科,郑大福挺想让郑之南考个在编的老师,因为在郑大福眼里,只有有编制的才是铁饭碗,不会被下岗,以前都说当工人好,结果呢,下岗的人海了去了,当老师最好,福利好,工资也比一般人高,还不怕被下岗。
所以当郑大福以为郑之南去了京都是准备找个老师,然后好好复习考编制的时候,郑之南开始搜索各种关于网络和编程方面的工作室。
之所以是工作室,现在很多人还不是很支持所谓的网络,所谓的互联网新兴产业,没有投资,因为一些爱好凑在一起的年轻人只好自己组建工作室,自然称不上是公司,这个时候互联网还不发达,如果一家网络工作室没有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就很不错了。
郑之南的目的很简单粗暴,确定一些有发展前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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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稳定下来了,记得请你王叔吃顿饭,只身在外,有个老乡能平时聚聚是很好的,多来往。”
“晓得,刚下火车没多久,我去吃点东西睡一觉就开始找房子找工作。”
“在上班之前把俏俏安顿了,送回去,别耽误你工作。”
虽然儿子已经到了京都,但郑大福不想任何人耽误儿子赚钱,俏俏他自然还记得。
郑之南应得很干脆,挂上电话后就该怎样怎样,反正山高皇帝远,郑大福不可能扔下店大老远跑到京都来帮他送走孩子。
孩子以后怎样,他郑之南说的算。
想到这里,郑之南抽出电话卡戴上帽子回到吴宴所住的小区。
他不敢多耽误,怕俏俏醒来没看到他害怕。
俏俏在火车上没休息好,到了京都就睡得特别沉,郑之南和吴宴吃过饭了,俏俏还没醒,到了晚上六点多,俏俏才醒过来,当时郑之南在客厅看招聘广告,这个时候的广告都是印在报纸上,然后一个个看,符合条件的就画个圈,听到俏俏猫叫似的哭声,郑之南放下笔就去里面抱她出来。
俏俏看到郑之南立即就不哼哼了,乖巧的依偎在郑之南怀里。
俏俏其实蛮活泼的,但现在在陌生的地方,有些拘谨,见到不郑之南就害怕不安,怕找不到爸爸,怕一个人被丢下。
“肚子饿了吧?”
郑之南给俏俏把外套穿好,还有袜子,给她擦脸擦手,然后把她放在沙发上说,“我去把菜给你热一下。”
除此之外郑之南还特意给俏俏做了鸡蛋羹。
鸡蛋羹简单易做,孩子也喜欢吃,他曾经给小小的维维做过很多次。
俏俏他是第一次做给她吃,也是俏俏第一次吃鸡蛋羹。
郑之南先把蒸好的鸡蛋羹端给俏俏,让她坐在桌子前的小板凳上趴在桌子上小口先吃鸡蛋羹垫垫肚子。
然后亲自炒了个青菜,把特意留下来的一份荤菜烧锅热了后端着包子什么的一起拿了出来。
包子是肉包子,上楼之前吴宴特意在楼下的早餐铺子买的。
这会儿吴宴还在医院,家里只有他们父女俩。
俏俏第一次吃鸡蛋羹,咸口的,加了一点香油,还放了两个虾仁,鲜美留香。
拿着包子吃着菜,又吃了一碗鸡蛋羹,小包子有俏俏握成拳那么大,因为太好吃了,虽然剩下几口吃不下,俏俏还是吃完了。
俏俏不挑食,特别爱吃蔬菜这些,肥肉不经常吃,瘦肉吃的多一些。
郑之南也是小时候喜欢吃蔬菜多过吃肉,有时候他不想太关注俏俏,他真的怕了,但是看到她小小的一个人,那么乖,一点都不熊,他就没办法让自己狠下心。
如果是个熊孩子,他给这孩子一日三餐,给她衣服穿,有学上,尽到义务就可以了,但俏俏真的乖到让他有些心疼。
维维最起码还有外婆疼他,俏俏的爷爷奶奶几乎比没有还差劲,老想着把她送人,重男轻女到让人无话可说,因为说不通的,这种封建思想已经深入骨髓,跟他们讲有什么用?
你讲他们重男轻女,没准他们还会说,没把她扔到尿盆里溺死就不错了,是啊。
他们那个年代,有些家庭生了女孩,是直接扔到尿盆里溺死,也有扔到河里的,完全不在意女孩的生命,仿佛她们只是一个随手可以丢弃的物件。
唯一在意她的原主又给不了她好的生活,奶粉都没喝过几次,听刘银雪言语里,好像这女娃是喝米糊米汤稀饭这些长大的,难怪马上就满两岁了还跟一岁多一点的孩子差不多。
营养什么的完全跟不上啊。
光想想这么小就遭遇了这么多,郑之南哪里还硬的下心。
他可以对任何人狠厉无情,唯独在孩子这里无法做到绝对的无视,或许是他还不够强,或许再经历的多一点,不想受伤的话,就会越来越无情无义,只看重任务本身。
郑之南给俏俏擦了擦嘴,想到这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看着吃饱的俏俏说:“好吃吗?”
俏俏小手指点了点鸡蛋羹的碗笑了笑,说:“好吃。”
鸡蛋羹最让她记忆犹新。
“喜欢吃鸡蛋羹,明天就还做鸡蛋羹给你吃好不好?”
“好。”
“明天爸爸给你买豆浆和油条。”
豆浆青霖镇有买,但郑家不会给俏俏买豆浆喝,所以这也是俏俏第一次喝豆浆,她甚至不知道豆浆是什么。
“好!”
其实就算不是豆浆,郑之南说吃什么,俏俏也会回个好。
郑之南揉了揉她软软的头发。
这么乖的小孩,真想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送给她。
给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住最漂亮的房子,想她拥有一切。
或许这篇重生文一开始,主角也是为了孩子才重新开始奋斗,愿意面对从前,带着再不做点什么就有可能被卖掉的女儿逃离那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其实一开始知道是年代文,他有些怵,心里对年代文的世界怵,特别是五六十年代,还有七十年代,总觉得那个时期会很压抑,每个人都被按在一个框框里,好像你的一言一行都被人监督着,吃个东西都要记录你吃了几口,想一想他就觉得很压抑。
结果上面说是九十年代,他瞬间就松了口气。
九十年代还好,各种文化大爆发,不用再吃大锅饭,更不需要买什么东西都要拿各种票去换,这个时期进入商界的话也是一个界点,因为知道九十年代很多赚钱的商机,郑之南也算是拥有了一个最大的金手指。
总之只要他想,就不会发愁赚不到钱。
只不过主角当初选的是文科,郑大福挺想让郑之南考个在编的老师,因为在郑大福眼里,只有有编制的才是铁饭碗,不会被下岗,以前都说当工人好,结果呢,下岗的人海了去了,当老师最好,福利好,工资也比一般人高,还不怕被下岗。
所以当郑大福以为郑之南去了京都是准备找个老师,然后好好复习考编制的时候,郑之南开始搜索各种关于网络和编程方面的工作室。
之所以是工作室,现在很多人还不是很支持所谓的网络,所谓的互联网新兴产业,没有投资,因为一些爱好凑在一起的年轻人只好自己组建工作室,自然称不上是公司,这个时候互联网还不发达,如果一家网络工作室没有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就很不错了。
郑之南的目的很简单粗暴,确定一些有发展前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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