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清 作者:青玉狮子

    第二二三章 成败英雄

    “爵相真正洞彻无遗!”赵烈文亦是眼中放光,“一言即切中肯綮!”

    顿了顿,“我以为,执笔《祭史可法》者,应该确是赵竹生——祭史、祭阎二文,语气吞吐,笔锋铺排,都很不一样,不该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我和赵竹生做了大半年的同事,对他的行文的风格,还是熟悉的。”

    将“祭史”、“祭阎”两篇文章放在一起比较,这岂非是说——

    嗯嗯。

    至于“我和赵竹生做了大半年的同事”,是指赵景贤驻节扬州,整顿两淮盐务,赵烈文受曾国藩委派,协助赵景贤办差——湘系介入两淮盐务极深,赵景贤若不得赵烈文之助,经营两淮之时,就极可能和湘系发生直接的冲突,到时候,你来我往,落地的人头,便不止李世忠一个了。

    “不过,”赵烈文继续说道,“执笔虽然是赵竹生,但此文通篇立意,却绝不是赵竹生本人的首尾——以我对赵竹生的了解,他虽然不愧‘国士’之名,但无论如何,还没有这番惊世骇俗的见识!”

    微微一顿,“在扬州大半年,他也好,我也好,都曾经去瞻仰过史宪之的衣冠冢——虽然不是一块儿去的;日常言谈,也不可能不语及史宪之,彼时,赵竹生对史宪之的看法,不逾高宗纯皇帝《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的范畴,亦不脱前人、时人的窠臼,无非还是‘节秉清刚’、‘心存干济’、‘板荡忠臣’、‘取义成仁’那一套,并无一字一词之讥诮——”

    赵烈文以史可法的字“宪之”称呼史可法,较之直呼其名,自然要客气一些,不过,客气也是有限的——到底没有拿谥号“忠正”称呼史可法,甚至,也没有拿史可法的号“道邻”来称呼史可法。

    字、号存在着微妙的差异,一般情形下,称呼号,较之称呼字,要显得更加客气一些。

    “这么说,”曾国藩慢吞吞的说道,“这篇《祭史可法》,是另有高人指点喽?”

    “爵相说话太委婉了,”赵烈文笑道,“所谓‘另有高人指点’——根本就是‘秉承上意’嘛!”

    微微一顿,“不然,这篇文章,也不能在数日之间,就像自己生了脚一般,大半江浙,都走遍了!——更不能和轩邸祭阎丽亨的雄文,这个……‘结伴同行’啊!”

    “嗯,‘自己生脚’、‘结伴同行’,”曾国藩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惠甫,你的话……怪有意思的。”

    沉吟了一下,“那么,这个‘上意’——”

    “我以为,”赵烈文目光炯炯,“最重要的,有两点。”

    “哦……请道其详。”

    “这其一——”

    顿了顿,赵烈文说道,“祭阎、祭史,一褒一贬,一扬一抑,其实一脉相承——说的是同一件事!”

    “哪一件事呢?”

    “阎丽亨、史宪之皆以城守死节,”赵烈文说道,“何以褒阎贬史?扬阎抑史?阎、史之别,不过在于——一个守了八十一天,一个只守了半天!”

    “嗯……是。”

    “而且,”赵烈文继续说道,“拿祭文中的话说,一个是‘弹丸下邑’,一个是‘淮左名都’、‘宏城大郡’;一个是‘微秩末吏’,一个是‘阁部之尊’、‘人臣之极’;一个是除了‘虮虱编氓’,再无可恃者;一个是以‘举国钱粮,部勒重兵’,结果呢?——嘿嘿!”

    顿了顿,“这个‘贤愚之辨’,就未免太明显了些罢!”

    曾国藩微微颔首,然后,轻轻的叹了口气,“而且,拿来比较的,不止于阎丽亨——阎丽亨守的,毕竟不是扬州;可是,李祥甫守的,就是扬州了!”

    顿了顿,“祭史一文是怎么说的?嗯,‘江都地多陵阜,故名广陵,城坚濠广,四野曼延,正利步骑,雄闻晋唐,今史公愦愦,岂尚不逮李庭芝耶?’”

    李庭芝是南宋末年的扬州守将,字祥甫,官位、名气,都远不能和史可法相提并论。

    “还真比不了李祥甫!”赵烈文说道,“城破之后,李祥甫、史宪之,一般是死节,可是,在此之前,李祥甫整整坚守了扬州一年半的时间!”

    顿了顿,“还有,扬州不仅仅是‘城坚濠广’非江阴可比;其军力、财力、民力,更非江阴可比,一天即失守,这——唉,怎么说都说不过去啊!”

    “是啊!”曾国藩又叹了一口气,“这‘愦愦’二字,尤其诛心——言下之意,大敌当前,史宪之非但毫无主张,更加是……唉,根本就没有把心思放在城守上啊!”

    “有趣的是,”赵烈文说道,“这两个字,还是史宪之自己的话!是他‘自觉愦愦’,然后,将军务都交给了幕僚处置——他是主帅啊!又不是病的下不了床,岂可如此行事?”

    微微一顿,“事实上,敌人尚未开始攻城,史宪之就已经放弃了坚守的企图了!”

    “唉!”曾国藩摇了摇头,“真是起之于地下,亦不知如何自辨了!”

    “起之于地下——还不晓得怎么个‘起’法儿呢!”

    曾国藩微微一怔,“惠甫,什么意思呢?”

    “爵相,”赵烈文沉声说道,“史宪之是只有衣冠冢的。”

    曾国藩明白赵烈文的意思了:扬州城破之后,史可法尸骨无存。

    “江阴城破之后,”赵烈文说道,“阎丽亨被执,虽然有兵卒‘以枪刺其胫,血涌沸而仆’之事,不过,到底是因为他‘挺立不屈,背向贝勒,骂不绝口’在先,事实上,端重亲王还是很希望他降顺的——阎丽亨延至第二天黎明,才被害的嘛!”

    微微一顿,“而且,留全尸,依礼下葬——其后,亦许其子换贵重棺椁,迁葬本籍通州,史载,开棺之时,犹面目如生。”

    “端重亲王”就是彼时的“贝勒”博洛,后封端重亲王。

    还有,赵烈文不知不觉,用了“被害”一词。

    “还有,”赵烈文继续说道,“江阴一役,血战八十一天,本朝这边,累计死四万余人——对阵的双方,早就杀红了眼!端重亲王麾下,不晓得有多少人,欲食阎之肉、寝阎之皮?这种情形下,端重亲王对阎丽亨,犹不失最基本的敬意!”

    顿了顿,“史宪之呢?”

    “被执之后,不过三言两语,豫亲王即‘使左右兵之,尸裂而死’——”

    说到这儿,赵烈文嘴角痉挛似的抽动了一下,“即是说,对史宪之,非但没有任何招降的意思,还——”

    抿了抿嘴唇,声音干涩,“立即乱刀砍死,甚至是……乱刃分尸!”

    “这实在是一件绝大的惨事,豫亲王做的,实在是太过了!可是——唉!”

    曾国藩默然不语。

    过了片刻,赵烈文继续说道:“史宪之殉国之后,尸体也不晓得是如何处理的?反正,肯定没有下葬!以致其义子史德威收尸的时候,‘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终致尸骨无存了!”

    顿了顿,“扬州不比江阴,不过半天即城破,本朝几乎没有什么伤亡,无论如何,谈不上什么切齿之恨;而照史宪之遗书的口吻,他也绝不可能像阎丽亨那样,对豫亲王‘骂不绝口’。”

    “则何以至此?——史宪之的官位,较之阎丽亨,可是云泥有别!”

    “再想一想史宪之的四份遗书,其中一份,竟是给豫亲王的!而且,纯出以哀求口吻,说什么‘得以骸骨归葬钟山之侧,求太祖高皇帝鉴此心,于愿足矣’——”

    “唉!这不是……太过讽刺了吗?”

    “那份遗书中,史宪之还说什么‘败军之将,不可言勇’——可是,写遗书的时候,豫亲王还没有开始攻城呢!”

    “这个时候,就自称什么‘败军之将’?甚至,就哀求敌人将自己‘骸骨归葬’?”

    “实在是——唉!”

    “所以,《祭史可法》一文,说他‘有死志、无战意’——此六字,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的评’!”

    赵烈文一口气说了下来,到了后来,语气愈来愈形激烈。

    不过,他为曾国藩谋,一向如是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且,独对之时,几乎没有任何的忌讳。

    “惠甫,”曾国藩开口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史宪之这个样子,莫说自己人,唉,就是敌人,也看他不起啊!””

    “可不是?”赵烈文说道,“不然,何至于落到如此不堪的境地?”

    顿了一顿,“以前,面对外敌,穷途末路,只要‘死节’,便可许之为‘完人’——高宗纯皇帝《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不是说史宪之是什么‘千古完人’吗?反正,只要‘死节’了,不论生前办了多少误国误民的事儿,也统统不计较了!可谓‘一死遮百丑’!”

    再顿一顿,“以后,这套嗑,可是唠不下去了!”

    曾国藩点了点头,“所以,你方才说的‘贤愚之辨’——”

    顿了顿,打住。

    赵烈文把话头接了过来:

    “这个‘贤愚之辨’,就不再以什么‘君子、小人’为分野了!必须为国为民,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才能作数——才可谓‘贤’!譬如,守城,你就得守得住!半天就丢给了敌人,你自个儿,就算死上十遍八遍,许给你的,也只是一个‘愚’字!”

    *

    第二二三章 成败英雄

章节目录

乱清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御宅屋只为原作者青玉狮子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青玉狮子并收藏乱清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