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小书店[系统] 作者:少年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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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偷偷商量,说再过俩月还凑不齐,就干脆跨省去抢人头去。
没想到这真是瞌睡了给人送枕头。
他美滋滋地对电话那头的人民群众义正言辞说道:“你放心!我们马上到!你先躲起来不要打草惊蛇!”
乐景放下手机,看着陷入呆滞的徐磊和众鬼,微微一笑:“这都21世纪了,我们要相信人民警察,相信法律。”
地球上的华夏,贩毒可是死刑来着。希望这里不要改掉这一“优良传统”。
第54章 鬼话连篇(4)
乐景没等多久,很快三辆警车就悄无声息地在他身前停了下来,呼呼啦啦从警车上下了十几号警察。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车提前关掉了警铃。
很快警察便把这些毒贩子给一网打尽了,乐景作为报警人,也跟着去警局做了笔录。
因为有乐灵给伪造的完美无缺的档案资料,乐景倒是不担心被警察发现什么。而且这也是走个过场,记录的警察小刘也无意为难他,只是感慨道:“你心还真大,这么荒的地方也敢住。今天是你命大能来得及跑出来报警,下次你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乐景笑着点头附和道:“我就是在大城市呆腻了所以才想着去体验一下田园牧歌的生活,这一次也把我吓的不轻,我也打算搬家了。”
记笔录的警察倒是个话唠的,闻言点了点头,苦口婆心说道:“大城市虽然压力大,但是起码安全啊。那荒村野岭的,你就算遇到什么事了,说句不好听的,等我们赶到说不定你尸体都凉了。你说是不是?”
乐景笑着点头应是,小刘还待跟这个好脾气的年轻人唠几句,眼尾就扫到一个熟人,“许暮,你怎么来了?”
被他叫做许暮的是一个穿着白大褂看起来清冷斯文的青年,听到小刘的招呼声他停下脚步解释道:“一个毒贩猝死了,头儿让我过来看看。”
小刘闻言同情地看着许暮,“瞧你眼里都是血丝,昨天估计又是一夜没睡。头儿不是说今天放你一天假让你好好休息吗,咱们队里又不是没有别的法医了。”
许暮轻描淡写道:“是我跟头儿要求的,张叔他们年纪都大了,让他们好好歇歇吧。反正我年轻,身体好。”
小刘笑着揶揄道:“你这样嫂子该有意见了。”
许暮牵动嘴角,露出了一个有些奇怪的笑容,眼神有那么一瞬间落到斜前方,冷淡的眸光顿时湖光潋滟:“她?她不会有意见。毕竟我工作也是为了养她,她一向很支持我的工作。”
不明真相的小刘还在那里感慨许暮妻子的贤惠。
“这位是?”许暮好像不经意地看向乐景,眼神清凉无波,平静的宛如一潭死水。
小刘大大咧咧地给他介绍了乐景的来历。
许暮看向乐景,主动伸出手,说道:“许暮。你好。”
乐景定定看着许暮几秒,眼中闪过一丝兴味,随之握上他冰凉的右手,笑容越发灿烂:“你好,我叫乐景。”
两人四目相对,很快就确认了什么,然后几乎是同时别开眼睛。
他们是同类。
这是彼此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只是……
乐景的目光直直投向紧紧挨着许暮站着的一个女人,她看起来温柔恬静,宛如一朵盛开在风中的百合花,看向许暮的眼神羞涩眷恋,看起来跟世间任何一个陷入爱河的女人没什么区别。
可是啊。
可是啊。
她已经死了哦。
她的手里抱着一个骷髅头,乐景猜那是她尸体的脑袋。
骷髅头雪白的上颚下颚一张一合,正在用力咀嚼血红色的鲜肉。
这样温婉恬静,看起来仿佛连兔子都不敢杀死的女人,身上却笼罩着冲天的血腥气和怨气。
恶鬼,而且是一个吃过人的恶鬼。
想到许暮之前看向这个女鬼温柔的眼神,再结合许暮刚才的回答,乐景笑的更开心了,这真是太有意思了。
乐景的目光光明正大,并没有掩饰什么,许暮脸色一瞬间有些狰狞,看向乐景的眼神更是锋利如刀,就好像被入侵者激怒的野兽,恨不能把敌人撕成粉碎。
他不动声色的前进了一步,把那个女鬼小姐挡在了身后,然后迅速收敛起表情,若无其事地问道:“你在看什么?”
“看什么?”青年歪了歪头,眼中闪着奇异的光芒,笑的人畜无害,“我在看旷世奇情啊。”
许暮绷紧下巴,顿了顿,突然笑了起来:“我和我妻子只是这世间平凡的一对夫妻,担不起什么旷世奇情。”他收起嘴角的笑容,冲小刘点了点头:“不聊了,我先去工作了。”
“许先生。”乐景双手插兜,闲闲开口道:“我觉得你这人挺有意思的,交个朋友怎么样?”
许暮慢慢转过头,淡淡一笑:“好啊。”
乐景勾起嘴角,他知道许暮想杀了他。这不奇怪,易地而处,换做他也会这么做的。
他们可不是对同类友爱的人啊。更别提,乐景似乎还触到了他的逆鳞,他毫不怀疑,许暮一定会千方百计杀了他,然后用他的尸体来喂养他的爱人。
“爱人”。
这个词,对于他们来说真诡异啊。只要一想想,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要出来了。
乐景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他的感情有缺陷。
爱也好,恨也好,无论怎么样激烈的感情都无法在他心中掀起太大的波动。和其他人类浓妆重抹五彩斑斓的感情世界相比,他的感情世界寡淡的就像一杯平淡无味的白开水。
当然,他也是有爱着的人的。
他爱着所有有趣的人类。
可是他从来没有爱过单一的、特定的某个人。而他也排斥这样做。
他讨厌建立亲密关系,也讨厌被“驯养”。狐狸被小王子驯养后,就再也不是那个自由的狐狸了。
他不会爱上某人,所以他永远是自由的。
在他看来,许暮和他是一类人,可是这样的许暮却有了深爱的、唯一的她。他毫不怀疑许暮可以为了那个她践踏这世间的一切道德和法律。
就像弗罗斯特在《未选择的路》中写的那样:“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许暮就是踏上了乐景没有踏上的那条路。
虽然乐景从不会后悔他选择的道路,但是他还是会好奇另一条路的风景。
所以,许暮会成为最棒的观察对象。
※
许暮从警局走出来时,已经是晨光微熹了。他坐进驾驶座里,揉了揉因为一晚上没合眼而有些疲倦的眼睛,打了个哈欠。
林乔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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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偷偷商量,说再过俩月还凑不齐,就干脆跨省去抢人头去。
没想到这真是瞌睡了给人送枕头。
他美滋滋地对电话那头的人民群众义正言辞说道:“你放心!我们马上到!你先躲起来不要打草惊蛇!”
乐景放下手机,看着陷入呆滞的徐磊和众鬼,微微一笑:“这都21世纪了,我们要相信人民警察,相信法律。”
地球上的华夏,贩毒可是死刑来着。希望这里不要改掉这一“优良传统”。
第54章 鬼话连篇(4)
乐景没等多久,很快三辆警车就悄无声息地在他身前停了下来,呼呼啦啦从警车上下了十几号警察。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车提前关掉了警铃。
很快警察便把这些毒贩子给一网打尽了,乐景作为报警人,也跟着去警局做了笔录。
因为有乐灵给伪造的完美无缺的档案资料,乐景倒是不担心被警察发现什么。而且这也是走个过场,记录的警察小刘也无意为难他,只是感慨道:“你心还真大,这么荒的地方也敢住。今天是你命大能来得及跑出来报警,下次你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乐景笑着点头附和道:“我就是在大城市呆腻了所以才想着去体验一下田园牧歌的生活,这一次也把我吓的不轻,我也打算搬家了。”
记笔录的警察倒是个话唠的,闻言点了点头,苦口婆心说道:“大城市虽然压力大,但是起码安全啊。那荒村野岭的,你就算遇到什么事了,说句不好听的,等我们赶到说不定你尸体都凉了。你说是不是?”
乐景笑着点头应是,小刘还待跟这个好脾气的年轻人唠几句,眼尾就扫到一个熟人,“许暮,你怎么来了?”
被他叫做许暮的是一个穿着白大褂看起来清冷斯文的青年,听到小刘的招呼声他停下脚步解释道:“一个毒贩猝死了,头儿让我过来看看。”
小刘闻言同情地看着许暮,“瞧你眼里都是血丝,昨天估计又是一夜没睡。头儿不是说今天放你一天假让你好好休息吗,咱们队里又不是没有别的法医了。”
许暮轻描淡写道:“是我跟头儿要求的,张叔他们年纪都大了,让他们好好歇歇吧。反正我年轻,身体好。”
小刘笑着揶揄道:“你这样嫂子该有意见了。”
许暮牵动嘴角,露出了一个有些奇怪的笑容,眼神有那么一瞬间落到斜前方,冷淡的眸光顿时湖光潋滟:“她?她不会有意见。毕竟我工作也是为了养她,她一向很支持我的工作。”
不明真相的小刘还在那里感慨许暮妻子的贤惠。
“这位是?”许暮好像不经意地看向乐景,眼神清凉无波,平静的宛如一潭死水。
小刘大大咧咧地给他介绍了乐景的来历。
许暮看向乐景,主动伸出手,说道:“许暮。你好。”
乐景定定看着许暮几秒,眼中闪过一丝兴味,随之握上他冰凉的右手,笑容越发灿烂:“你好,我叫乐景。”
两人四目相对,很快就确认了什么,然后几乎是同时别开眼睛。
他们是同类。
这是彼此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只是……
乐景的目光直直投向紧紧挨着许暮站着的一个女人,她看起来温柔恬静,宛如一朵盛开在风中的百合花,看向许暮的眼神羞涩眷恋,看起来跟世间任何一个陷入爱河的女人没什么区别。
可是啊。
可是啊。
她已经死了哦。
她的手里抱着一个骷髅头,乐景猜那是她尸体的脑袋。
骷髅头雪白的上颚下颚一张一合,正在用力咀嚼血红色的鲜肉。
这样温婉恬静,看起来仿佛连兔子都不敢杀死的女人,身上却笼罩着冲天的血腥气和怨气。
恶鬼,而且是一个吃过人的恶鬼。
想到许暮之前看向这个女鬼温柔的眼神,再结合许暮刚才的回答,乐景笑的更开心了,这真是太有意思了。
乐景的目光光明正大,并没有掩饰什么,许暮脸色一瞬间有些狰狞,看向乐景的眼神更是锋利如刀,就好像被入侵者激怒的野兽,恨不能把敌人撕成粉碎。
他不动声色的前进了一步,把那个女鬼小姐挡在了身后,然后迅速收敛起表情,若无其事地问道:“你在看什么?”
“看什么?”青年歪了歪头,眼中闪着奇异的光芒,笑的人畜无害,“我在看旷世奇情啊。”
许暮绷紧下巴,顿了顿,突然笑了起来:“我和我妻子只是这世间平凡的一对夫妻,担不起什么旷世奇情。”他收起嘴角的笑容,冲小刘点了点头:“不聊了,我先去工作了。”
“许先生。”乐景双手插兜,闲闲开口道:“我觉得你这人挺有意思的,交个朋友怎么样?”
许暮慢慢转过头,淡淡一笑:“好啊。”
乐景勾起嘴角,他知道许暮想杀了他。这不奇怪,易地而处,换做他也会这么做的。
他们可不是对同类友爱的人啊。更别提,乐景似乎还触到了他的逆鳞,他毫不怀疑,许暮一定会千方百计杀了他,然后用他的尸体来喂养他的爱人。
“爱人”。
这个词,对于他们来说真诡异啊。只要一想想,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要出来了。
乐景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他的感情有缺陷。
爱也好,恨也好,无论怎么样激烈的感情都无法在他心中掀起太大的波动。和其他人类浓妆重抹五彩斑斓的感情世界相比,他的感情世界寡淡的就像一杯平淡无味的白开水。
当然,他也是有爱着的人的。
他爱着所有有趣的人类。
可是他从来没有爱过单一的、特定的某个人。而他也排斥这样做。
他讨厌建立亲密关系,也讨厌被“驯养”。狐狸被小王子驯养后,就再也不是那个自由的狐狸了。
他不会爱上某人,所以他永远是自由的。
在他看来,许暮和他是一类人,可是这样的许暮却有了深爱的、唯一的她。他毫不怀疑许暮可以为了那个她践踏这世间的一切道德和法律。
就像弗罗斯特在《未选择的路》中写的那样:“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许暮就是踏上了乐景没有踏上的那条路。
虽然乐景从不会后悔他选择的道路,但是他还是会好奇另一条路的风景。
所以,许暮会成为最棒的观察对象。
※
许暮从警局走出来时,已经是晨光微熹了。他坐进驾驶座里,揉了揉因为一晚上没合眼而有些疲倦的眼睛,打了个哈欠。
林乔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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