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负责还是你负责?关你什么事?”
赵永利忍受不了自己在心爱的女孩子面前受到挑衅,一伸手推开了车云瘦弱的肩膀,看着这两个我的好兄弟在我的病床前剑拔弩张,躺在床上的我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郑丛捧着一束花站在原地害怕得不知所措,我小声叫她小草,她看着我,又连忙看向他们,急得不得了。
我不想在郑丛面前发脾气,但是我不能看着这两个家伙这么动起手来,挣扎着一动,胸口又是一疼,我用尽了最大的力气喊了声:“够了!”
两人终于停了下来,我知道车云心里的这所有的不爽都是为了我,所以我没有什么立场说他们任何人,只好让车云先回去休息,他不说话,默默地走开了。
赵永利感觉很委屈,他坐在我的床边,不知道车云为什么突然这么对他。
“车云年纪小,比较情绪化,估计今天正好心情不好,你别往心里去。”我开导他,也看看郑丛,她煞白的小脸终于缓过来了一些。
“这么情绪化的人怎么能照顾人,让他在你身边多危险。”赵永利说。
我总不能说车云是因为你才这么暴躁的吧,只能假装没听见,“你以后这脾气一定得控制点知道吗?都把郑丛吓坏了,有了老婆的人还不懂得注意!”
赵永利开始嘻嘻哈哈,看向郑丛,郑丛被我们说的不好意思,两只捧着花的手攥得紧紧的。
“花很香,谢谢你们大过节的来看我。”我冲郑丛微笑,看她举着实在辛苦,“你可以把花放下来呀。”
郑丛才想起了手中的东西,慌慌张张的把它放在了旁边的柜子上。
看着她紧张无措的样子,我就特别想笑。其实失去郑丛的痛苦只是一个过程,时间久了,好像终于可以释然。
“思成,我们打算结婚了,特意过来请你。”赵永利终于说了重点,我并不感到意外,躺着看着他们高大的身影,眼睛特别的疼。
“我都住院了,哪也去不了。”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那也得来啊,还要请你当伴郎呢,等你出院,我们就办婚礼。”赵永利冲着我舒展眉眼,然后拉起来郑丛的手,郑丛从进门开始就战战兢兢,大概是想到了除夕夜对我吐露心声而感到尴尬吧。
“伴郎就算了吧,让我站一个上午,不是要了我的命吗?别等我了,要结婚就趁早。”我笑了起来,显得很是轻松,“我这病一时半会好不了,如果等我,说不定你们头发都白了。”
赵永利也跟我闹起来,把他笑得前仰后合的,我说我实在受不了你这种没心没肺的样子,还是不去参加你的婚礼了。
“那不行,等你出院我们才结婚,说定了。”
“不,等你们结婚了我再出院。”
我和永利聊了很久,郑丛就一直坐在旁边傻愣愣的发呆,直到他们走了,我也没有机会问一问郑丛,她到底打不打算把秘密告诉赵永利。
之后的几天,我的脑海里常常在勾画那样一个场景,在一片粉嫩喜庆的颜色中,郑丛穿着白色的婚纱从长长的台阶上缓步往下走。我想象不出那件婚纱的具体样子,但是就时那种朦胧的美更让人感动。没说新娘子就一定要是长发,郑丛的小短发经过修剪和装饰,也一定会让人眼前一亮。
车云的小脾气已经过去了,意气用事,打抱不平,是我对他最彻底的评价,完全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心态,我不开心了,他比我还不开心,拿颗糖哄哄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在医院里一直住到初十,终于能出院的时候内心是极其激动的,我实在不愿意在这张病床上永远地躺下去。
出院变成了一件欢天喜气的大事,三个助理外加爸妈和他们的助理全来了,我一路坐在轮椅里被推着,就跟个待嫁的大姑娘上花轿似的。
胸口倒是不疼了,疼的是脚,预留针管在我可怜的左脚背上埋了整整十天,一个预留针管最多使用三天,虽然埋在肉里的过程痛苦,可是这玩意儿的颜色倒是鲜艳的很,我就看着护士们今黄的蓝的来回来去的换,脚肿得和熊掌似的,回家的这一天都穿不上鞋。
家里一切如故,我的床单和被褥也换成了新的,棕色的窗帘拉开了一半,我让厉卫平把它全部打开,隆冬的暖阳照射进来,终于把这欠缺人气的屋子烘托的暖和了起来。
紫色瓷盆里的仙人掌依旧矗立在窗台上,即使土干得好像快要裂开,小肉身却依旧绿油油的坚持着挺拔。我问厉卫平家里有没有小喷壶,他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半天才小心翼翼的观察我的表情,然后问:“要不然我来浇水?”
我看了他一眼,他的手虽然不是很大,但是骨节清晰,满足了所有的男人手的特征。
“算了,渴死它算了吧。”我不是赌气,只是觉得它有我这么一个废物主人,还是尽早死了为妙。
虽然天生残疾,但是我和天生的盲人不一样,他们看不到这个世界,并不知道自己与他人的差距在哪里,更是想象不出普通人世界的样子,而我不同,我眼睛虽然近视,但又没有瞎,眼睁睁的看着每一个人有脚走路、有手触碰,那种亲历的痛苦大概没有人能够体会,小时候学过一句课文叫“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当时就感觉这分明就是在写我。
我没意识到自己在发呆发愣,而厉卫平却以为我因为不能浇水而满心失落,所以过了几分钟,他乐呵呵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玻璃杯,等他走近了我才看清,玻璃杯上套了一圈绳子,打出蝴蝶结的地方正好是个小线环。
“思成,你用这个杯子浇水肯定没问题。”他得意洋洋的在我面前手舞足蹈。
脚不是手,就算再灵敏也做不出抓握动作,所以杯子对我来说除了用嘴叼,根本不可能拿起来,刚才这一会儿功夫,原来这家伙是去想办法了。
为了不扫他的兴,我还是脱掉鞋子,把肿得像猪蹄一样的脚抬了起来,因为右臀部没法用力支撑,所以我的左脚其实并不能抬得太高,厉卫平了解,也习惯了,一边扶住我的小腿,一边问我会不会因为动作大而牵扯到胸部疼痛。
我摇头说不会,他才小心认真地将我的腿搬到了窗台上,然后让我试着把脚趾套进小圈里,这可是个精细活,五根脚趾肿的跟开水烫了似的黏在一起,试了半天也没法将他们分开,厉卫平不是车云,不敢笑我,而只是担心我的心情好坏,于是赶紧帮忙把小线圈直接套进了我的脚趾上。
“试试看!”厉卫平在旁边鼓励着我,我能做一件以前做不了的事情,他比我本人都要高兴。
我尝试着把脚抬得更高一些,杯子终于被我带的动了起来,很快离开了窗台台面,我并不能控制这个晃晃悠悠的杯子来保持平衡,所以一抬起来,杯子就重心不稳,里边的水哗啦啦的全洒在了窗台上。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厉卫平已经大惊失色,连忙把我的脚搬下来,然后说是他失误
赵永利忍受不了自己在心爱的女孩子面前受到挑衅,一伸手推开了车云瘦弱的肩膀,看着这两个我的好兄弟在我的病床前剑拔弩张,躺在床上的我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郑丛捧着一束花站在原地害怕得不知所措,我小声叫她小草,她看着我,又连忙看向他们,急得不得了。
我不想在郑丛面前发脾气,但是我不能看着这两个家伙这么动起手来,挣扎着一动,胸口又是一疼,我用尽了最大的力气喊了声:“够了!”
两人终于停了下来,我知道车云心里的这所有的不爽都是为了我,所以我没有什么立场说他们任何人,只好让车云先回去休息,他不说话,默默地走开了。
赵永利感觉很委屈,他坐在我的床边,不知道车云为什么突然这么对他。
“车云年纪小,比较情绪化,估计今天正好心情不好,你别往心里去。”我开导他,也看看郑丛,她煞白的小脸终于缓过来了一些。
“这么情绪化的人怎么能照顾人,让他在你身边多危险。”赵永利说。
我总不能说车云是因为你才这么暴躁的吧,只能假装没听见,“你以后这脾气一定得控制点知道吗?都把郑丛吓坏了,有了老婆的人还不懂得注意!”
赵永利开始嘻嘻哈哈,看向郑丛,郑丛被我们说的不好意思,两只捧着花的手攥得紧紧的。
“花很香,谢谢你们大过节的来看我。”我冲郑丛微笑,看她举着实在辛苦,“你可以把花放下来呀。”
郑丛才想起了手中的东西,慌慌张张的把它放在了旁边的柜子上。
看着她紧张无措的样子,我就特别想笑。其实失去郑丛的痛苦只是一个过程,时间久了,好像终于可以释然。
“思成,我们打算结婚了,特意过来请你。”赵永利终于说了重点,我并不感到意外,躺着看着他们高大的身影,眼睛特别的疼。
“我都住院了,哪也去不了。”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那也得来啊,还要请你当伴郎呢,等你出院,我们就办婚礼。”赵永利冲着我舒展眉眼,然后拉起来郑丛的手,郑丛从进门开始就战战兢兢,大概是想到了除夕夜对我吐露心声而感到尴尬吧。
“伴郎就算了吧,让我站一个上午,不是要了我的命吗?别等我了,要结婚就趁早。”我笑了起来,显得很是轻松,“我这病一时半会好不了,如果等我,说不定你们头发都白了。”
赵永利也跟我闹起来,把他笑得前仰后合的,我说我实在受不了你这种没心没肺的样子,还是不去参加你的婚礼了。
“那不行,等你出院我们才结婚,说定了。”
“不,等你们结婚了我再出院。”
我和永利聊了很久,郑丛就一直坐在旁边傻愣愣的发呆,直到他们走了,我也没有机会问一问郑丛,她到底打不打算把秘密告诉赵永利。
之后的几天,我的脑海里常常在勾画那样一个场景,在一片粉嫩喜庆的颜色中,郑丛穿着白色的婚纱从长长的台阶上缓步往下走。我想象不出那件婚纱的具体样子,但是就时那种朦胧的美更让人感动。没说新娘子就一定要是长发,郑丛的小短发经过修剪和装饰,也一定会让人眼前一亮。
车云的小脾气已经过去了,意气用事,打抱不平,是我对他最彻底的评价,完全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心态,我不开心了,他比我还不开心,拿颗糖哄哄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在医院里一直住到初十,终于能出院的时候内心是极其激动的,我实在不愿意在这张病床上永远地躺下去。
出院变成了一件欢天喜气的大事,三个助理外加爸妈和他们的助理全来了,我一路坐在轮椅里被推着,就跟个待嫁的大姑娘上花轿似的。
胸口倒是不疼了,疼的是脚,预留针管在我可怜的左脚背上埋了整整十天,一个预留针管最多使用三天,虽然埋在肉里的过程痛苦,可是这玩意儿的颜色倒是鲜艳的很,我就看着护士们今黄的蓝的来回来去的换,脚肿得和熊掌似的,回家的这一天都穿不上鞋。
家里一切如故,我的床单和被褥也换成了新的,棕色的窗帘拉开了一半,我让厉卫平把它全部打开,隆冬的暖阳照射进来,终于把这欠缺人气的屋子烘托的暖和了起来。
紫色瓷盆里的仙人掌依旧矗立在窗台上,即使土干得好像快要裂开,小肉身却依旧绿油油的坚持着挺拔。我问厉卫平家里有没有小喷壶,他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半天才小心翼翼的观察我的表情,然后问:“要不然我来浇水?”
我看了他一眼,他的手虽然不是很大,但是骨节清晰,满足了所有的男人手的特征。
“算了,渴死它算了吧。”我不是赌气,只是觉得它有我这么一个废物主人,还是尽早死了为妙。
虽然天生残疾,但是我和天生的盲人不一样,他们看不到这个世界,并不知道自己与他人的差距在哪里,更是想象不出普通人世界的样子,而我不同,我眼睛虽然近视,但又没有瞎,眼睁睁的看着每一个人有脚走路、有手触碰,那种亲历的痛苦大概没有人能够体会,小时候学过一句课文叫“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当时就感觉这分明就是在写我。
我没意识到自己在发呆发愣,而厉卫平却以为我因为不能浇水而满心失落,所以过了几分钟,他乐呵呵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玻璃杯,等他走近了我才看清,玻璃杯上套了一圈绳子,打出蝴蝶结的地方正好是个小线环。
“思成,你用这个杯子浇水肯定没问题。”他得意洋洋的在我面前手舞足蹈。
脚不是手,就算再灵敏也做不出抓握动作,所以杯子对我来说除了用嘴叼,根本不可能拿起来,刚才这一会儿功夫,原来这家伙是去想办法了。
为了不扫他的兴,我还是脱掉鞋子,把肿得像猪蹄一样的脚抬了起来,因为右臀部没法用力支撑,所以我的左脚其实并不能抬得太高,厉卫平了解,也习惯了,一边扶住我的小腿,一边问我会不会因为动作大而牵扯到胸部疼痛。
我摇头说不会,他才小心认真地将我的腿搬到了窗台上,然后让我试着把脚趾套进小圈里,这可是个精细活,五根脚趾肿的跟开水烫了似的黏在一起,试了半天也没法将他们分开,厉卫平不是车云,不敢笑我,而只是担心我的心情好坏,于是赶紧帮忙把小线圈直接套进了我的脚趾上。
“试试看!”厉卫平在旁边鼓励着我,我能做一件以前做不了的事情,他比我本人都要高兴。
我尝试着把脚抬得更高一些,杯子终于被我带的动了起来,很快离开了窗台台面,我并不能控制这个晃晃悠悠的杯子来保持平衡,所以一抬起来,杯子就重心不稳,里边的水哗啦啦的全洒在了窗台上。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厉卫平已经大惊失色,连忙把我的脚搬下来,然后说是他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