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知道我爱你 作者: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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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正面给我一个明确的解释。想来李姐应该是被一脸严肃的我震慑到,她本就知道我最是不能接受不明不白,叹口气,向我坦露了真相。

    说来这也没什么,其实就是有人打赌,看谁能拉到像元丰这样难搞的客户谁就算赢,结一番较量下来,双方都一直被元丰这个人晾着,妄言已下,说是要把不可能事件变现实,在公司的老人谁都知道和元丰这样的客户套近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像我这样的新人却是一无所知。没办法,也怪我热情太盛,傻劲太重,明眼人一看就明了,就被推到枪口上,直接落成炮灰。

    于这样的处境,我有点傻眼,十分不解,细问之下才知道,公司谁都联系不上元丰,因为那些老人他都知道,更不要说敲定时间商讨事宜,简直天荒夜谈。所以,就找了我这一个搞不清状况的小喽啰前往去碰运气。

    可想而知,我是多么的难以置信,就算只是虾兵蟹将的我还是秉承着老妈做人要诚信的教导,我郑重其事地说:“这个想法或许是可行的,碰运气这样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是否会发生,可以一试,但是,我想前提应该是我已经知道内情,现在,我认为我们已经把所有的机会都给断绝,连最基本的诚意都没有了。这是我做错的事情,理所当然该是我弥补。”我那时真的太年轻,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大话说的也是数一数二的。我看到李姐脸上不以为意的笑,她其实应该很想跟我说不要自不量力吧,但是我更想说她其实是个圆润的人,做事十分圆滑,行事周全,她有所保留地笑,挥手说让我去试试。

    就这样,我迫不及待地把电话打了过去。似乎每个人都知道我得到的只会是无限忙音,而事实确实是如此,路过的同事拍拍我的肩以示安慰。

    通常,在某些时刻我是会胡搅蛮缠固执到不行的。电话没人接,我就一直打,终于,让我打通电话,我只说到,我是x公司的……就被客气的打断,对方说:“不好意思。”就切断了线路。

    老妈常说我骨子里生了霸道的个性,从不接受拒绝,我相信这是真的。我其实更想说,或许我更看重的是面子,最怕被人错认为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我尤其讨厌被误会。我觉得元丰这个人冷是冷了些,但是人品很正,我一向最敬佩这样行事有原则的人,我不想被他看扁,当然也想为自己争口气,纯粹想试试。

    当我再次等在元丰公司楼下时正是六点下班高峰期,人头攒动,像翻滚的浪,一波赛过一波,这让我想起集体自杀的旅鼠,不过当时我是没心情想这些的。

    极目望去,黑压压的人群中根本分不清谁是谁。我转念一想,像元丰这样自持金贵的主应该是不会随大流的,遂闪到一边静候去。

    我就这样等啊等,望啊望,直到深有望眼欲穿的体会,才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飘进视野。所有无望的等待似乎都有了合理的借口。我大概是眉开眼笑的,箭一样地冲上去,无视他明显愣住的脸,我说:“元先生,我要请你吃饭。”

    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从不理会什么行事章程。大概他也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人,还是个女人。我想他大概是一时反应不及才被我钻了空子,我就以席位已定为由,把他拖到对面的餐厅。

    其实,当我指着对面的餐厅给他看时,我似乎看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笑意,我愣了半秒,继续游说,以为他会继续推脱,谁知道他一口答应,那时我已经做好了软破硬泡的准备,对他这突变的态度反应不及,反倒被拖着走。

    我这人最引以为豪的就属我看人的本领,虽有看走眼的时候,大多数时候都是大差不差。我曾在元丰的面前吹嘘,一定又是那得意洋洋的嘴脸,我说:“其实,我从第一眼见到你,就知道自己找到了能喝酒聊天的好哥们”,我还说:“你不要不相信,喜欢一个人,讨厌一个人其实都是从第一眼开始,人就是有这样的本能。”

    他嗤笑,问:“那你是喜欢我还是讨厌我?”

    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从来都是贼笑着叫他猜,他也不追问,我想,我俩都知道答案,但是都是避而不谈,有时又忍不住试探,就来来回回绕着这个话题打太极。

    话说回来,我那天应该是打定主意和他套近乎的吧,不然也没见我对谁特别热情。我不算个聪明人,只是偶尔会有些小聪明,无伤大雅的聪明。显然,那个晚上我就在卖弄小聪明。跟着元丰进了餐厅,我一脸热切,以东家自居,我说:“你看看你要吃什么。”,现在想想我都不知道哪来的底气,这样大言不惭。

    他笑了,真的,很迷人的那种,我一不小心闪了神。我一边想,原来不爱笑的人笑起来真的会很惊艳,一边听他问:“你是第一次来吧?”我下意识点头,竭尽全力克制自己不被他迷惑。但是,显然我火候不到,后来他说我那时一脸傻像,痴痴傻傻,像个白痴,现在想想都觉得丢脸呢,好像总也改不掉犯花痴的毛病,尤其面对元丰,总会不知不觉的对着他发呆。当然了,都是偷偷的,我可不敢叫他知道,要不然指不定又是一顿冷嘲热讽。

    美好的事物容易让人犯罪,这句话不无道理。我就在他温柔的笑容里迷醉,等我反应过来时服务员已踩着恨天高扭腰而去。我该为我此等表现感到惭愧,可我那时一门心思和他套近乎,顾不得矜持。

    这次我郑重其事地自我介绍,以独立个体庞贝的身份,绝口不提上午的乌龙。在等餐的过程中,我只是捧着脸对他笑,他视若无睹,好像我不存在一样,我也不生气,我喜欢和他这样淡淡的相处,他不问我来意,只这一点就足够我将他与别人区别开来。往往我在做一件叫人费解的事儿时总是要费力说明,末了他们还是不理解,到最后彼此都是悻悻然。而不像此时此地,此景此人,不问前因后果他,就静静的和我对坐,赏心悦目到像一幅画。

    之后我们就静静地吃饭,没有交谈。再后来的事儿叫现在的我都忍不住捂脸,实在是羞愧难当。

    吃饭完静坐片刻,我自然没有忘记我东家的身份,跟着那个踩着恨天高的服务生去付钱,我起身时,看见元丰一脸高深的笑,十分不解,见他跟着起身以为他是要争着和我付钱,我自是不肯,推着他叫他不要客气,他嘴角笑纹加深,但笑不语。

    我不喜在外与人争执,也没管他,把他甩在身后。可能上天觉得我那天的乌龙闹得不够看,所以继续来闹腾我。当柜台小姐姐微笑着告诉我消费金额时,无异于向我投来一颗□□,我当场傻掉,下意识就问:“你说多少?”那个数字在我当时的处境下是十分过分的存在,刚毕业的我,对什么都是小心谨慎的,不管什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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