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电影时代 作者:渔雪
作为一名记者,汤昂很不喜欢喧嚣的环境,他更适应安静的和采访对象侃侃而谈,也更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斟酌新闻稿件的措辞。
这一次,如果不是甘敬,自己一定不会来的。
汤昂心里这么想着,皱眉左右看了看,觉得也权当是休息休息了。
“嗨,你好,你更喜欢袁安还是方泓?”他出于记者习惯向旁边一位看起来文文静静,也和周围环境有点格格不入的女孩提问道。
女孩很年轻,她快速瞥了一眼汤昂,瞧着竟然是有点羞涩的摇了摇头。
“那你是和朋友来的?只是来听演唱会?”汤昂追问。
“不是,我是来看阿甘的。”年轻女孩的声音有点小。
汤昂怔住,莫非是同行?新人?
年轻女孩说过话后显得放松了一点,继续说道:“前两天听说他要来演唱会当嘉宾,我就和论坛上的朋友约好买票来看,可是她们的票买到另一边了。”
汤昂恍然,笑道:“原来你们是甘敬的影迷啊。你好,我是汤昂,也是来看甘敬的。”
“你也是来看阿甘的呀!”年轻女孩瞬间高兴起来,胆子也大了,“你应该叫他‘阿甘’,我们都这样喊他。我是甄蕾。”
汤昂心里嘀咕,我是不便这么喊的,我见面都是喊“甘哥”,最开始这个称呼好像是张中晖在采访中用的。
他没有表露记者身份,这一趟过来就是有点看看演唱会众生相的意思,按照以往经验,别人知道自己是记者后往往会比较束缚。
“我年龄大点嘛,习惯这样喊别人了。”汤昂微笑,“挺巧的,我们都是他的影迷,你最喜欢他的哪一部电影?我先说我的,最喜欢他在《缉凶》里的表演。”
甄蕾有点奇怪的说道:“你居然是喜欢《缉凶》啊,我觉得阿甘在里面好压抑。我最喜欢《无间道》,另外,我是他的颜粉,他在这部电影里最帅最有味道了!!”
“颜粉?”汤昂喃喃自语。
“是啊是啊。”甄蕾有点骄傲的点头,“我阿甘颜值,不弱于人!”
“嗯……”汤昂有点个人感观上的接受不能,但记者的职业性就是要求自己能广泛理解不同的事情并报道,求同存异嘛。
“我跟你说,我超喜欢阿甘和莫嘉娜的那一组写真,拍的特别带感,可惜,阿甘好像不太喜欢拍这个。”甄蕾侃侃而谈,停不下来,“《爱在黎明破晓前》是我第二喜欢的电影,我从【上图】拷了好些他们的花絮,还关注了莫嘉娜,她经常分享她在英国导演专业的日常。”
“《爱在》里面的阿甘是那种有点痞帅的气质,《无间道》里的阿甘是那种深沉有故事的气质,当然了,还有其他的电影,像你喜欢的《缉凶》,我知道坛里也有很多人喜欢呢,照她们的话来说,那是犯罪分子的气质……”甄蕾说着说着恨不能是尖叫出声。
汤昂这样听下来忽然有种写一篇“气质论”的内容,唔,以这个着眼点来看甘敬的作品好像也是一个不错的切入点。
如此想着,他原本有点轻视的心理发生转变,开始认真用话术来引导甄蕾。
演唱会是从七点半开始到十点半结束,汤昂和甄蕾的单方面热聊在演唱会开始之后就被打断,当这次演唱会的两位主角方泓和袁安登台后,满场都是欢呼声。
汤昂和甄蕾两个人站在一片欢呼声中有些不太自在,两人目的和其他人都不太一样。
七点半,演唱会准时开场,袁安伴奏,方泓献唱,热场阶段就是两人的成名曲《夏天》。
满场歌迷跟着一起合唱,汤昂虽然记不全歌词,但也能跟着歌迷模糊哼唱,现场气氛烘到这,唱唱歌才是最正常的事情。
只是,甄蕾不一样,她也唱,可就那么一两句,然后就是说阿甘什么时候出来、什么时候出来、时候出来、出来、来……
“甄蕾!你来都来了就应该享受这个演唱会气氛!”汤昂在喧嚣之中只能大声把话喊出来。
“我!要!看!阿!甘!”甄蕾同样用喊的。
汤昂无奈,摇摇头继续把自己扔进演唱会的气氛之中。
一首歌,两首歌,三首歌。
金白唱片旗下的方泓和袁安为这次演唱会准备良久,效果也相当不错,又是两首歌过去之后,这次力邀的天后谢歆终于登台。
不,应该说,【玩呢啊】乐队登台。
当方泓拿着话筒念出这个乐队名字的时候,她笑场了。
于是,满场笑声之中,【玩呢啊】乐队在一片黑暗中缓缓升起登台。
一束灯光,刺破黑暗,大屏幕上显出贝斯手的身影。
两秒钟,第二束灯光照亮吉他手马锤的身影,这次是有不少欢呼声响起,歌迷们对这位金牌音乐制作人很熟悉。
再过两秒,第三束灯光照亮舞台正中间,天后谢歆的面容出现在屏幕,掌声、欢呼声瞬间升腾。
现场最开始的笑声已经完全消失,有细心的歌迷诧异于灯光的前后顺序,从面生的贝斯手到吉他手马锤再到鼓手谢歆,这灯光最后是给甘敬的?
在演唱会的舞台上,他有这么大牌面么?
一秒,两秒,三秒,第四束灯光没有如歌迷预料般亮起,舞台上呈扇形状的三个人仿佛是把身后的一片黑暗牢牢锁住。
“阿甘呢?阿甘呢?怎么不出来?”甄蕾满怀期待的看着舞台。
“是不是灯光坏了?”汤昂也有些纳闷。
下一刻,吉他前奏,一段现场很熟悉的旋律响起。
“是《喜欢你》啊。”甄蕾经常爱屋及乌的循环这首歌,可还是很失望,“人呢?怎么不露脸啊!”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醇厚的男声响起,甘敬的开唱似乎预示着确实只有三束灯光打给【玩呢啊】三位乐队成员。
“搞什么!我是来看你的脸!不是来听你的歌的!”甄蕾差点喊出来。
“你们这些颜粉啊……”汤昂苦笑摇头。
“我们怎么了?”甄蕾对这种居高临下的语气有些讨厌,“阿甘要演技要演技,要作品有作品,不比那些唱跳男艺人强多了?他还没什么周边、没什么榜单让我们花钱!我们就喜欢他的脸!怎么了!”
汤昂怔住,咦,听起来好有道理。
舞台的歌声在继续,相比较之前的合唱,这一次歌迷们只是安静听着,大家已经听出来这不是熟悉的编曲版本,完全是不同的味道。
只是,演唱会毕竟是演唱会,歌迷观众们对于开口跟唱是毫无心理障碍的。
半首过去,歌声好听,旋律不难,后半首歌已经是有观众慢慢开口合唱,到了最容易跟唱的歌词,全场歌迷全部唱出来了。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那可爱面容。
音乐魅力在体育馆这种满是歌迷的地方彻底绽放,台下挥舞着荧光棒汇成一片海,台上三束灯光默默的照耀就像是海中的礁石。
“像昨天,你共我!好听!好听!阿甘!阿甘!”
甄蕾站起来高声大喊,汤昂保持理解的在一边回味歌曲,只是,他心里很好奇黑暗中的甘敬唱歌是什么样的。
一首歌,四分半钟,三束灯光熄灭,舞台归于黑暗。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甄蕾用力的冲着舞台挥手。
“那叫安可,喊安可就是再来一首的意思。”汤昂忍不住开口提醒,“encore的音译。”
甄蕾白了一眼汤昂,大声喊道:
“安可!安可!安可!”
“安可!安可!安可!”
作为一名记者,汤昂很不喜欢喧嚣的环境,他更适应安静的和采访对象侃侃而谈,也更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斟酌新闻稿件的措辞。
这一次,如果不是甘敬,自己一定不会来的。
汤昂心里这么想着,皱眉左右看了看,觉得也权当是休息休息了。
“嗨,你好,你更喜欢袁安还是方泓?”他出于记者习惯向旁边一位看起来文文静静,也和周围环境有点格格不入的女孩提问道。
女孩很年轻,她快速瞥了一眼汤昂,瞧着竟然是有点羞涩的摇了摇头。
“那你是和朋友来的?只是来听演唱会?”汤昂追问。
“不是,我是来看阿甘的。”年轻女孩的声音有点小。
汤昂怔住,莫非是同行?新人?
年轻女孩说过话后显得放松了一点,继续说道:“前两天听说他要来演唱会当嘉宾,我就和论坛上的朋友约好买票来看,可是她们的票买到另一边了。”
汤昂恍然,笑道:“原来你们是甘敬的影迷啊。你好,我是汤昂,也是来看甘敬的。”
“你也是来看阿甘的呀!”年轻女孩瞬间高兴起来,胆子也大了,“你应该叫他‘阿甘’,我们都这样喊他。我是甄蕾。”
汤昂心里嘀咕,我是不便这么喊的,我见面都是喊“甘哥”,最开始这个称呼好像是张中晖在采访中用的。
他没有表露记者身份,这一趟过来就是有点看看演唱会众生相的意思,按照以往经验,别人知道自己是记者后往往会比较束缚。
“我年龄大点嘛,习惯这样喊别人了。”汤昂微笑,“挺巧的,我们都是他的影迷,你最喜欢他的哪一部电影?我先说我的,最喜欢他在《缉凶》里的表演。”
甄蕾有点奇怪的说道:“你居然是喜欢《缉凶》啊,我觉得阿甘在里面好压抑。我最喜欢《无间道》,另外,我是他的颜粉,他在这部电影里最帅最有味道了!!”
“颜粉?”汤昂喃喃自语。
“是啊是啊。”甄蕾有点骄傲的点头,“我阿甘颜值,不弱于人!”
“嗯……”汤昂有点个人感观上的接受不能,但记者的职业性就是要求自己能广泛理解不同的事情并报道,求同存异嘛。
“我跟你说,我超喜欢阿甘和莫嘉娜的那一组写真,拍的特别带感,可惜,阿甘好像不太喜欢拍这个。”甄蕾侃侃而谈,停不下来,“《爱在黎明破晓前》是我第二喜欢的电影,我从【上图】拷了好些他们的花絮,还关注了莫嘉娜,她经常分享她在英国导演专业的日常。”
“《爱在》里面的阿甘是那种有点痞帅的气质,《无间道》里的阿甘是那种深沉有故事的气质,当然了,还有其他的电影,像你喜欢的《缉凶》,我知道坛里也有很多人喜欢呢,照她们的话来说,那是犯罪分子的气质……”甄蕾说着说着恨不能是尖叫出声。
汤昂这样听下来忽然有种写一篇“气质论”的内容,唔,以这个着眼点来看甘敬的作品好像也是一个不错的切入点。
如此想着,他原本有点轻视的心理发生转变,开始认真用话术来引导甄蕾。
演唱会是从七点半开始到十点半结束,汤昂和甄蕾的单方面热聊在演唱会开始之后就被打断,当这次演唱会的两位主角方泓和袁安登台后,满场都是欢呼声。
汤昂和甄蕾两个人站在一片欢呼声中有些不太自在,两人目的和其他人都不太一样。
七点半,演唱会准时开场,袁安伴奏,方泓献唱,热场阶段就是两人的成名曲《夏天》。
满场歌迷跟着一起合唱,汤昂虽然记不全歌词,但也能跟着歌迷模糊哼唱,现场气氛烘到这,唱唱歌才是最正常的事情。
只是,甄蕾不一样,她也唱,可就那么一两句,然后就是说阿甘什么时候出来、什么时候出来、时候出来、出来、来……
“甄蕾!你来都来了就应该享受这个演唱会气氛!”汤昂在喧嚣之中只能大声把话喊出来。
“我!要!看!阿!甘!”甄蕾同样用喊的。
汤昂无奈,摇摇头继续把自己扔进演唱会的气氛之中。
一首歌,两首歌,三首歌。
金白唱片旗下的方泓和袁安为这次演唱会准备良久,效果也相当不错,又是两首歌过去之后,这次力邀的天后谢歆终于登台。
不,应该说,【玩呢啊】乐队登台。
当方泓拿着话筒念出这个乐队名字的时候,她笑场了。
于是,满场笑声之中,【玩呢啊】乐队在一片黑暗中缓缓升起登台。
一束灯光,刺破黑暗,大屏幕上显出贝斯手的身影。
两秒钟,第二束灯光照亮吉他手马锤的身影,这次是有不少欢呼声响起,歌迷们对这位金牌音乐制作人很熟悉。
再过两秒,第三束灯光照亮舞台正中间,天后谢歆的面容出现在屏幕,掌声、欢呼声瞬间升腾。
现场最开始的笑声已经完全消失,有细心的歌迷诧异于灯光的前后顺序,从面生的贝斯手到吉他手马锤再到鼓手谢歆,这灯光最后是给甘敬的?
在演唱会的舞台上,他有这么大牌面么?
一秒,两秒,三秒,第四束灯光没有如歌迷预料般亮起,舞台上呈扇形状的三个人仿佛是把身后的一片黑暗牢牢锁住。
“阿甘呢?阿甘呢?怎么不出来?”甄蕾满怀期待的看着舞台。
“是不是灯光坏了?”汤昂也有些纳闷。
下一刻,吉他前奏,一段现场很熟悉的旋律响起。
“是《喜欢你》啊。”甄蕾经常爱屋及乌的循环这首歌,可还是很失望,“人呢?怎么不露脸啊!”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醇厚的男声响起,甘敬的开唱似乎预示着确实只有三束灯光打给【玩呢啊】三位乐队成员。
“搞什么!我是来看你的脸!不是来听你的歌的!”甄蕾差点喊出来。
“你们这些颜粉啊……”汤昂苦笑摇头。
“我们怎么了?”甄蕾对这种居高临下的语气有些讨厌,“阿甘要演技要演技,要作品有作品,不比那些唱跳男艺人强多了?他还没什么周边、没什么榜单让我们花钱!我们就喜欢他的脸!怎么了!”
汤昂怔住,咦,听起来好有道理。
舞台的歌声在继续,相比较之前的合唱,这一次歌迷们只是安静听着,大家已经听出来这不是熟悉的编曲版本,完全是不同的味道。
只是,演唱会毕竟是演唱会,歌迷观众们对于开口跟唱是毫无心理障碍的。
半首过去,歌声好听,旋律不难,后半首歌已经是有观众慢慢开口合唱,到了最容易跟唱的歌词,全场歌迷全部唱出来了。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那可爱面容。
音乐魅力在体育馆这种满是歌迷的地方彻底绽放,台下挥舞着荧光棒汇成一片海,台上三束灯光默默的照耀就像是海中的礁石。
“像昨天,你共我!好听!好听!阿甘!阿甘!”
甄蕾站起来高声大喊,汤昂保持理解的在一边回味歌曲,只是,他心里很好奇黑暗中的甘敬唱歌是什么样的。
一首歌,四分半钟,三束灯光熄灭,舞台归于黑暗。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甄蕾用力的冲着舞台挥手。
“那叫安可,喊安可就是再来一首的意思。”汤昂忍不住开口提醒,“encore的音译。”
甄蕾白了一眼汤昂,大声喊道:
“安可!安可!安可!”
“安可!安可!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