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提供的那早衰的药剂的确具有很好的掩人耳目的效果,造成所有伤害都是日积月累渐渐表现出来的,那一份体检报告单,一定让周雯韵认为自己还是很健康,兴许等到她的身体问题无法隐藏时,也没有任何挽回的措施了!
至于林博轩,林浩初知道他的身体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因为他平时在家的时间很少,晚上回来也没有喝水的习惯,自是没怎么饮用那些水。
“儿子啊,有没有查出点什么来?”周雯韵在照例对林博轩一阵嘘寒问暖之后,话题就转到了林浩初的身上。
林博轩被周雯韵挽着胳膊,母子俩一起朝书房走去。
“查到了。”林博轩唇角漾开一抹不甚在意的笑,从一个文件袋里掏出几张照片递给了周雯韵。
“这个少年又是谁?”周雯韵看着和林浩初面对面坐着的少年,虽然画面不能算十分清晰,但也能很肯定不是上一回的那个模样特别老实憨厚的陈木森。
“左湛宇。”
周雯韵怔了怔,这一回,她倒是思索了若干秒后,就想起了左湛宇。
“就是那个让大小姐石舒晴毁了容的?”她震惊地问道。
“没错!”
母子俩面面相觑,登时怡然自得地笑了出来。
“我说这蠢货还真是狼心狗肺啊!那石家人对他多好,他竟然还和他们不共戴天的仇人玩到了一块儿,究竟该说他太蠢呢,还是太无情无义呢?”周雯韵笑得特别的开心。
“那还不多亏了妈你‘教导有方’……”林博轩话里有话道,口吻里满是对林浩初的鄙夷和不屑。
周雯韵闻言,不由笑得花枝乱颤起来,一脸的得意。
看来果然不出林浩初所料,对于林浩初和石家的仇人成为朋友这件事,周雯韵和林博轩都很高兴,甚至是自豪。
“哎呀我说,这蠢货和那姓左的小子究竟是怎么玩到一块儿去的?”周雯韵忍不住问道。
林博轩早料到他的母亲会这么问,毕竟在得知这个消息时他也讶异过。
从几张照片中挑出最新抓拍的那一张,照片中林浩初和左湛宇正肩并肩地走在一处走廊的过道上,林博轩指了指他们身侧墙上的几个大字。
“这蠢货怎么去公司了?!”周雯韵顿时紧张起来。
林博轩不由一阵好笑,无奈道:“妈你别自己吓自己!这是昨天拍的,这蠢货是特地带着这个姓左的小子参观我们公司的。”
见母亲还是一副不明白的模样,林博轩继续解释道:“我查了,左湛宇是大本部电子专业的学生,我们公司可是全国知名企业,互联网这一块做得也还可以,估计就是这左湛宇提的要参观我们公司的要求。”
“你是说,左湛宇为了能进我们公司,故意接近这蠢货?”周雯韵猜测道。
“没错!至于那个陈木森,原先住在左湛宇母亲的隔壁病房,听说经常往左湛宇母亲病房跑,所以他应该就是因为左湛宇,才和这蠢货成为了朋友。”
“原来如此。这蠢货倒是重视左湛宇,也不知石家人知道了,会不会恨不得把这蠢货给宰了!”
“呵,这个左湛宇虽然年纪不大,但似乎挺厉害的,身边的很多同龄人都很服他,这蠢货估计也挺听他话的,对他马首是瞻也不一定,还真是没出息!”林博轩说着就嗤之以鼻,接着又胸有成竹道:“你等着,估计再过不久,这蠢货就会过来问我,能不能给他的好朋友在公司安排一个实习的岗位。”
二楼的卧室内。
林浩初听着周雯韵和林博轩的对话,知道自己设下的圈套效果不错,心情很是舒畅。
再过半个月,他就去问林博轩公司里有没有缺实习的岗位,毕竟要让林博轩觉得他自己料事如神呀!
小剧场:
左湛宇:“那台灯是我们的定情信物。”
林浩初:“哦,那太廉价了,换一个。鄙视你→_→”
☆、第34章 (9月5日第一更)第三十四章
十月,h市开始进入秋季。初秋的气候总是比较怡人,没有了夏日的燥热,也没有冬日的严寒,这样恰到好处的温度,似乎令那些生活不怎么如意的人,看天空都愈发觉得蔚蓝清澈了。
林浩初百无聊赖地望着不远的路口,见那边仍是没有半个人影出现,忍不住瞥了一眼身边的左湛宇,试探道:“愿不愿意来我家公司实习?”
“不愿意。”某人想也不想地答道。
林浩初:“……”
其实林浩初早就料到过,左湛宇可能对他家公司没有很大的兴趣。
林氏的确是全国知名企业,但互联网这一块并不是公司主要的业务,说到it行业,h市的另一家外企公司——th.s还要领先于林氏。所以以左湛宇的实力,林氏自然不是他的首要选择,th.s也未必是。
只要左湛宇在明年的全球高校电子竞赛中获得名次,世界级别的it巨头公司都可能会争相向他发出offer,因此林氏,大概只能算是他的备胎吧。
林浩初有些无奈,不过这个问题倒不是很棘手。毕竟不管怎样,每年还是有大量h大本部的计算机学院的学生争破了头要来林氏。给自己将来进入林氏找到一块敲门砖,仍是左湛宇接近他的一个非常合理的动机。
只不过,他有些遗憾不能助长林博轩对于自己料事如神的认识,无法向林博轩提出左湛宇进入公司实习的要求,但是这也影响不了什么。
一旁的左湛宇将林浩初略有些郁闷的神色看在眼底,不禁扬起嘴角懒洋洋道:“我既然跟着你参观了林氏,那后面自是也会配合你,你想安排我进入林氏尽可以去安排,你哥还未必会答应。”
林浩初差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知道左湛宇方才的拒绝是在逗自己。不过他承认,左湛宇这一番话说得很有道理。
林博轩生性比较多疑,左湛宇是他的朋友,林博轩未必就放心左湛宇进入公司了,纵使在他看来他这个蠢货没多大威胁,还未踏入社会的左湛宇也不一定有当间谍的本事。
林浩初笑了笑,倒是没有料到左湛宇会这么肯帮自己。毕竟,林博轩若是答应了,他这个既要照顾母亲,又要上学和准备明年比赛的大忙人,可必须得再挤出时间去林氏实习。
这时候两人其实是在等陈木森,今天的对面的路口仍林浩初觉得自己看左湛宇似乎越来越顺眼了,下意识地又看了下时间,一抹急匆匆的人影终于从路口的拐弯处蹿了出来。
林浩初在瞧清楚陈木森今天的一身行头时,差点以为自己认错了人,若不是来人那一只正剧烈挥舞的打招呼的手照例像装了电动马达似的,他一定会觉得是自己看花了眼。
卡其色的纯棉修身线衣,下半身是一条深
至于林博轩,林浩初知道他的身体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因为他平时在家的时间很少,晚上回来也没有喝水的习惯,自是没怎么饮用那些水。
“儿子啊,有没有查出点什么来?”周雯韵在照例对林博轩一阵嘘寒问暖之后,话题就转到了林浩初的身上。
林博轩被周雯韵挽着胳膊,母子俩一起朝书房走去。
“查到了。”林博轩唇角漾开一抹不甚在意的笑,从一个文件袋里掏出几张照片递给了周雯韵。
“这个少年又是谁?”周雯韵看着和林浩初面对面坐着的少年,虽然画面不能算十分清晰,但也能很肯定不是上一回的那个模样特别老实憨厚的陈木森。
“左湛宇。”
周雯韵怔了怔,这一回,她倒是思索了若干秒后,就想起了左湛宇。
“就是那个让大小姐石舒晴毁了容的?”她震惊地问道。
“没错!”
母子俩面面相觑,登时怡然自得地笑了出来。
“我说这蠢货还真是狼心狗肺啊!那石家人对他多好,他竟然还和他们不共戴天的仇人玩到了一块儿,究竟该说他太蠢呢,还是太无情无义呢?”周雯韵笑得特别的开心。
“那还不多亏了妈你‘教导有方’……”林博轩话里有话道,口吻里满是对林浩初的鄙夷和不屑。
周雯韵闻言,不由笑得花枝乱颤起来,一脸的得意。
看来果然不出林浩初所料,对于林浩初和石家的仇人成为朋友这件事,周雯韵和林博轩都很高兴,甚至是自豪。
“哎呀我说,这蠢货和那姓左的小子究竟是怎么玩到一块儿去的?”周雯韵忍不住问道。
林博轩早料到他的母亲会这么问,毕竟在得知这个消息时他也讶异过。
从几张照片中挑出最新抓拍的那一张,照片中林浩初和左湛宇正肩并肩地走在一处走廊的过道上,林博轩指了指他们身侧墙上的几个大字。
“这蠢货怎么去公司了?!”周雯韵顿时紧张起来。
林博轩不由一阵好笑,无奈道:“妈你别自己吓自己!这是昨天拍的,这蠢货是特地带着这个姓左的小子参观我们公司的。”
见母亲还是一副不明白的模样,林博轩继续解释道:“我查了,左湛宇是大本部电子专业的学生,我们公司可是全国知名企业,互联网这一块做得也还可以,估计就是这左湛宇提的要参观我们公司的要求。”
“你是说,左湛宇为了能进我们公司,故意接近这蠢货?”周雯韵猜测道。
“没错!至于那个陈木森,原先住在左湛宇母亲的隔壁病房,听说经常往左湛宇母亲病房跑,所以他应该就是因为左湛宇,才和这蠢货成为了朋友。”
“原来如此。这蠢货倒是重视左湛宇,也不知石家人知道了,会不会恨不得把这蠢货给宰了!”
“呵,这个左湛宇虽然年纪不大,但似乎挺厉害的,身边的很多同龄人都很服他,这蠢货估计也挺听他话的,对他马首是瞻也不一定,还真是没出息!”林博轩说着就嗤之以鼻,接着又胸有成竹道:“你等着,估计再过不久,这蠢货就会过来问我,能不能给他的好朋友在公司安排一个实习的岗位。”
二楼的卧室内。
林浩初听着周雯韵和林博轩的对话,知道自己设下的圈套效果不错,心情很是舒畅。
再过半个月,他就去问林博轩公司里有没有缺实习的岗位,毕竟要让林博轩觉得他自己料事如神呀!
小剧场:
左湛宇:“那台灯是我们的定情信物。”
林浩初:“哦,那太廉价了,换一个。鄙视你→_→”
☆、第34章 (9月5日第一更)第三十四章
十月,h市开始进入秋季。初秋的气候总是比较怡人,没有了夏日的燥热,也没有冬日的严寒,这样恰到好处的温度,似乎令那些生活不怎么如意的人,看天空都愈发觉得蔚蓝清澈了。
林浩初百无聊赖地望着不远的路口,见那边仍是没有半个人影出现,忍不住瞥了一眼身边的左湛宇,试探道:“愿不愿意来我家公司实习?”
“不愿意。”某人想也不想地答道。
林浩初:“……”
其实林浩初早就料到过,左湛宇可能对他家公司没有很大的兴趣。
林氏的确是全国知名企业,但互联网这一块并不是公司主要的业务,说到it行业,h市的另一家外企公司——th.s还要领先于林氏。所以以左湛宇的实力,林氏自然不是他的首要选择,th.s也未必是。
只要左湛宇在明年的全球高校电子竞赛中获得名次,世界级别的it巨头公司都可能会争相向他发出offer,因此林氏,大概只能算是他的备胎吧。
林浩初有些无奈,不过这个问题倒不是很棘手。毕竟不管怎样,每年还是有大量h大本部的计算机学院的学生争破了头要来林氏。给自己将来进入林氏找到一块敲门砖,仍是左湛宇接近他的一个非常合理的动机。
只不过,他有些遗憾不能助长林博轩对于自己料事如神的认识,无法向林博轩提出左湛宇进入公司实习的要求,但是这也影响不了什么。
一旁的左湛宇将林浩初略有些郁闷的神色看在眼底,不禁扬起嘴角懒洋洋道:“我既然跟着你参观了林氏,那后面自是也会配合你,你想安排我进入林氏尽可以去安排,你哥还未必会答应。”
林浩初差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知道左湛宇方才的拒绝是在逗自己。不过他承认,左湛宇这一番话说得很有道理。
林博轩生性比较多疑,左湛宇是他的朋友,林博轩未必就放心左湛宇进入公司了,纵使在他看来他这个蠢货没多大威胁,还未踏入社会的左湛宇也不一定有当间谍的本事。
林浩初笑了笑,倒是没有料到左湛宇会这么肯帮自己。毕竟,林博轩若是答应了,他这个既要照顾母亲,又要上学和准备明年比赛的大忙人,可必须得再挤出时间去林氏实习。
这时候两人其实是在等陈木森,今天的对面的路口仍林浩初觉得自己看左湛宇似乎越来越顺眼了,下意识地又看了下时间,一抹急匆匆的人影终于从路口的拐弯处蹿了出来。
林浩初在瞧清楚陈木森今天的一身行头时,差点以为自己认错了人,若不是来人那一只正剧烈挥舞的打招呼的手照例像装了电动马达似的,他一定会觉得是自己看花了眼。
卡其色的纯棉修身线衣,下半身是一条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