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的,但这种傲不体现在他的神态与言语上,而是像张网一样包裹着胸膛里的那颗心脏,这种傲具体就体现在把什么都不当回事儿,尽情嬉游人世才是最大的要紧。一旦形成了这样的心态,就很容易对人事物厌倦,因为没有什么玩具是可以永恒取悦一个人的,他有时从镜子里看到自己隐隐透出的一种厌倦的眼神,初生太阳背后的阴影,就会对这种眼神感到厌倦,从而使整个心情更加厌倦。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去看书或者睡觉,试图在杂梦之中与字里行间找出一点乐趣来,就像挤牙膏皮里的牙膏一般。

    他的伤好得很快,下巴也不用再每天红彤彤的一片。这段日子他时常觉得自己是路边的一盏红灯,最好不要乱站,否则就是扰乱交通安全。伤完全好的那天他一个人跑出校外去吃过桥米线,那家店开在东门出去一百米的那条小吃街,味美价廉,加足了料也只要十多块钱。老板娘是个体重将近一百五十斤的矮胖妇人,额上缠着一条白色的横幅,上书二字:加油。这装束让薛连朔第一次来这家店的时候觉得对方是个日本女人,但她一开口就是纯正的湖南口音,诧异之余又让薛连朔觉得颇为亲切,他妈妈就是个湖南人,虽然他跟他妈一直合不来,但对湖南这个省份还是很有些血缘上的认可。薛连朔一直喜欢一个人吃饭,主要是因为一个人可以慢慢吃,不用等别人催,并且也不用让别人看自己的吃相。这样一说就显得他很腼腆了,但除了这点以外,他实在是一点也不腼腆的。此刻他又照例点了份米线,在角落里坐下。正在查看手机短信的时候,面前出现了一道黑影,遮住了店内的吊灯光线。他抬头一看,一张人脸背着光,向下俯视着他。他眯了眯眼,认出了来人,是陆培英。

    陆培英双手揣着兜在他面前坐下,“没位了,你这儿没人坐吧?”

    “呃,没,你坐吧。”

    距离上次他俩见面已经差不多一月有余。此刻已经是初冬之季,寒流来袭,薛连朔围了深蓝色的围巾,穿了厚的黑色夹克衫,里边还套了件薄毛衣,就算这样还是有些冷的,他这人火力比较孱弱,一到冬天就要裹成一只熊。但陆培英就跟不怕冷似的,只穿了单薄的一件运动外套,下边还是普通的运动裤,他看起来毫无异状,面上甚至还有两团健康的、活跃的红云。薛连朔忍不住问:“穿这么少,不冷啊?”

    陆培英嗤了一声,“不冷啊,我刚打完球,热得不行。”

    “运动员就是不一样哈。”

    陆培英笑了笑,“你也可以的嘛,偶尔去打打球什么的。”

    “打不好,好像就没什么天分。”

    “我教你?”

    薛连朔正要呵呵两声推辞掉,就听见柜台那边在叫号,他过去将米线端了过来,嘶呼嘶呼地吃起来。陆培英的神经好似电缆那般粗壮,愣是盯着对方吃,直把薛连朔盯出了一胸膛的不自在。正要开口说你干嘛老盯着我的时候,那边叫了陆培英的号,他过去端了米线,回来大口吃起来,总算不拿那灯泡似的眼睛盯着薛连朔了。薛连朔心想这人干嘛老盯着我,妈的,幸好早知道他是个笔笔直的,要不然会错意那可就尴尬了。陆培英一边吃一边跟他聊天,都是些口水话题,没有价值可言。陆培英突然又道:“你和那个李岩铭关系很好的样子。”

    “呃,也还好,我跟他是在社团里认识的。”

    “哦。轮滑社?”

    “对。”

    陆培英闻言点了点头。

    “你和他的过节还没解决啊?”薛连朔不经意地问。他和李岩铭已经挺久没见面了,也不知道最近这人是死是活。

    陆培英夹起一筷子米线,沉吟了一番:“解决了。”

    “啊?”

    “他赢了,温小匀跟他在一起了。”

    薛连朔一口汤呛在胸膛里,他猛烈地咳嗽起来,陆培英给抽了张纸巾,他咳完以后擦擦嘴,问:“怎、怎么赢的?”

    “我们打了一架。”

    “他赢了?”

    “没有。”

    “那你怎么……”

    “他被我揍了,温小匀给他递纸巾和纱布,却说我太狠太不留情面。我觉得我就是个傻逼。”

    薛连朔想说是啊你才知道,然而没把这话给说出口,他干笑两声,道:“这个,天涯何处无芳草嘛,你也别太纠结了,看开点。”

    陆培英笑了一下,“我看得很开啊,你觉得我很纠结?”

    薛连朔又语塞了,他是个能说会道的,在陆培英面前却总有一种如鲠在喉的窒息感。他说:“有点,我觉得你挺喜欢她的……吧。”

    “是挺喜欢的,刚开始的一个星期确实觉得很不甘心。”

    “哦,那后来怎么?”

    “有个学姐跟我表白,我在考虑要不要跟她试一试。”

    “就这样?”

    “就这样。”

    “这么轻易就放弃了上一个?你当初不是挺努力的嘛。”

    “追不到的就别浪费时间了,不如找新的人试试。”

    “忘得这么快?”

    “是啊,睡几觉就忘了啊。”

    “那你之前不喜欢她?”

    “之前是很喜欢,但那是之前啊。”

    薛连朔大概知道自己为什么在他面前总是语塞了,因为对方根本脑子就只有一根筋,直突突的,由东贯西,思维都不带拐弯,记忆力应该归属为金鱼级别。陆培英面上露出了一点顽皮的、得意的笑,使他像个向伙伴炫耀玩具的小男孩子,他大抵是很幼稚的。但薛连朔觉得他这笑挺坏的,看得人心里有些打鼓,可能因为他是个同性恋所以见了这笑心里要打鼓,换了个女孩子也许要心里打鼓,鼓声还要更响亮清澈一些,但他干嘛要跟个女孩子对比呢,这个想法让他觉得有些忿恨了,端起碗大口喝着汤,把对方那张讨人厌的脸都挡住了。终于把汤喝完,他咣地放下碗,抽纸巾擦了擦嘴,“我先走了,你慢慢吃。”

    “等等,我也吃完了,送你回去呗。”

    在回去的路上,他还是坐陆培英的那辆电动车,因为喝了太多汤的缘故,薛连朔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花瓶,肚子里全是晃荡的水,咕嘟直响。陆培英听见了,他耳朵大概好得很,在猎猎风声里也能听清对方肚肠里的动静,他嘲笑薛连朔:“喝那么多汤水,回去半夜得尿个不停,你上辈子没喝过水啊?”

    “你管我。”

    “我才懒得管你。”

    “那你说个屁啊。”

    “就说!你管我?”

    “我才懒得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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