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蓝色风暴”。
洛寻收到百事可乐的这个广告邀约之时,心中已经闪过前世关于这支广告的信息,这是一个明星阵容非常强大的广告,模仿经典好莱坞电影《魔戒》的片段,讲述一群明星为了争夺一罐百事可乐各显神通的故事,其中参演的明星包括周杰仑、郭富成、古添乐等等……
基本都是一线。
作为重生者,自己是平行时空的变数之一,有了自己的加入,今生参演“蓝色风暴”的明星阵容可能会有所不同,对此洛寻已经颇有经验了。
很显然。
既然收到了百事可乐的邀约,洛寻肯定是要参加的,毕竟他一直都对百事的代言很感兴趣,参演这个广告成为蓝色风暴单款饮料的合作艺人,可以让他朝着华夏乃至亚洲区百事代言人的方向更近一步。
“明天我去魔都与人面谈。”
孔双翻看了蓝色风暴的邀请函,笑着道:“说白了,这就是一个品牌挚友级别的合作,只是因为受邀艺人都很有地位,所以百事才给了代言人的待遇,如果只是品牌挚友的话,这些大牌未必愿意买账,当然,想成为华夏乃至亚洲区百事代言人,也是大家愿意乖乖合作的原因之一。”
洛寻点头。
眼下《琅琊榜》杀青在即,他忙着拍戏,没时间去魔都,但有孔双代替自己过去谈也是一样的,幻月的律师团队会跟过去,毕竟这是百事方面的合作,公司应该会颇为重视。
事实也是如此。
红姐得知是百事可乐的案子,当即决定派出公司最好的团队跟孔双一起前往魔都,越是大型的品牌这方面的合同越是繁琐,哪怕代言等级偏低,涉及到的条条框框也绝不会少。
“洛寻可真行。”
公司的高层会议上,陈然对于洛寻所取得的商业成绩是一顿猛夸:“今年才刚开始,我觉得红姐这边完全可以考虑让洛寻主攻广告方向,去年无论是空灵还是阿玛尼的代言升级,都说明洛寻在广告市场的身价仍然存在着巨大的潜力,现在找他代言的品牌又这么多……”
“未必吧。”
又有高层道:“我看洛寻的综艺天赋倒是相当不错,他每次上《快乐大本营》都能获得不错的评价,最近参加这个湖南台的《我们结婚了》,更是人气飙升,我觉得完全可以让他主攻综艺路线嘛,现在娱乐圈市场环境在变化,综艺的重要性越来越高了,已经有很多大牌艺人都开始主动接洽一些比较火的综艺……”
“唱歌也行啊。”
某个女性高层笑眯眯道:“《往后余生》这首歌不是挺火的吗,公司谁认识顶级的词曲创作,可以帮洛寻多邀几首歌,以后出的歌多了,还能开演唱会,要知道现在多个业务多条路,洛寻现在完全具备影视歌三栖同步发展的条件。”
众人七嘴八舌。
最后还是老板穆云雪拍了拍桌子,才让众人安静下来,略带不满的目光扫遍全厂,她淡淡道:“且不说洛寻是否适合你们说的这些路子,就算今天的提议真的通过,你们觉得洛寻会乖乖照着公司要求去做吗?”
众人一怔。
旋即纷纷沉默。
洛寻可不是个乖乖听话的主儿,当年他决定去参演话剧的时候,不少高层都私底下联系过他,想要劝他改变主意,但结果谁去都没用,洛寻还是演了两年半的话剧才终于回归。
当时有人不满。
所以洛寻离开时,公司借穆云华的力量捧红了景宇,想要以此来证明公司不需要洛寻也可以,但洛寻归来后的一连串组合拳直接把公司高层给打蒙圈了,大家意识到——
幻月的门面。
还是得看洛寻。
景宇身上的资源这么多,也不过跟归国四子一个水平而已,洛寻回归之后的各种动作,归国四子哪个来都不够看,这种一目了然的高下立分,真实的一塌糊涂。
现在。
公司高层对洛寻的态度很复杂,一方面洛寻确实是公司摇钱树;但另一方面,洛寻又在逐渐做大,继续任由洛寻发展下去,幻月可能已经无法满足他的胃口了,比如眼下,对于洛寻的未来发展规划,根本就没人能拍板拿出一个准确方案。
“看来你们懂了。”
穆云雪轻轻一笑:“到现在还妄图控制洛寻的话,结果只会适得其反,不如任他自由发展,公司只能给他提供一个辅助的作用,只要他还是幻月的艺人,我们就永远是受益方。”
众人若有所思。
穆云红颔首:“我也这个意思,洛寻向来很有分寸,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事情,他比我们清楚,比如你们说的主攻综艺,这是不可能的,影视剧演员的曝光度不能过高,《我们结婚了》这种程度的曝光对他而言已经是很极限了,接下来他不可能再接什么新综艺,除非未来他不再做这个节目。”
有人点头。
红姐继续道:“唱歌什么的,孔双正在推动,有几首歌傍身对于演员来说,确实不是什么坏事儿,至少参加一些通告,需要表演节目的时候,洛寻可以有点自己的歌可以唱,但想让他开演唱会之类,这个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至少今年是没希望的,慢慢来吧。”
“那广告呢?”
有高层追问了一句。
穆云华想了想道:“广告方面,其实今年的主要目标是拿下百事可乐的高级代言,群星代言的等级太低,不过竞争者实力不俗,这件事急也没用,如果错失了百事的高级代言,我们再想办法从其他方面补回来,相比之下我觉得我们今天真正需要讨论的,是天光传出的风声,相信你们都已经听说了王晶花的事情……”
三天后。
孔双回京。
连续几日的谈判,她代表洛寻以及幻月和百事可乐就“蓝色风暴”的合作达成了初步的意向,厚厚的合同丢在副驾驶上,洛寻只要签个字,就可以参演“蓝色风暴”的群星拍摄。
洛寻收到百事可乐的这个广告邀约之时,心中已经闪过前世关于这支广告的信息,这是一个明星阵容非常强大的广告,模仿经典好莱坞电影《魔戒》的片段,讲述一群明星为了争夺一罐百事可乐各显神通的故事,其中参演的明星包括周杰仑、郭富成、古添乐等等……
基本都是一线。
作为重生者,自己是平行时空的变数之一,有了自己的加入,今生参演“蓝色风暴”的明星阵容可能会有所不同,对此洛寻已经颇有经验了。
很显然。
既然收到了百事可乐的邀约,洛寻肯定是要参加的,毕竟他一直都对百事的代言很感兴趣,参演这个广告成为蓝色风暴单款饮料的合作艺人,可以让他朝着华夏乃至亚洲区百事代言人的方向更近一步。
“明天我去魔都与人面谈。”
孔双翻看了蓝色风暴的邀请函,笑着道:“说白了,这就是一个品牌挚友级别的合作,只是因为受邀艺人都很有地位,所以百事才给了代言人的待遇,如果只是品牌挚友的话,这些大牌未必愿意买账,当然,想成为华夏乃至亚洲区百事代言人,也是大家愿意乖乖合作的原因之一。”
洛寻点头。
眼下《琅琊榜》杀青在即,他忙着拍戏,没时间去魔都,但有孔双代替自己过去谈也是一样的,幻月的律师团队会跟过去,毕竟这是百事方面的合作,公司应该会颇为重视。
事实也是如此。
红姐得知是百事可乐的案子,当即决定派出公司最好的团队跟孔双一起前往魔都,越是大型的品牌这方面的合同越是繁琐,哪怕代言等级偏低,涉及到的条条框框也绝不会少。
“洛寻可真行。”
公司的高层会议上,陈然对于洛寻所取得的商业成绩是一顿猛夸:“今年才刚开始,我觉得红姐这边完全可以考虑让洛寻主攻广告方向,去年无论是空灵还是阿玛尼的代言升级,都说明洛寻在广告市场的身价仍然存在着巨大的潜力,现在找他代言的品牌又这么多……”
“未必吧。”
又有高层道:“我看洛寻的综艺天赋倒是相当不错,他每次上《快乐大本营》都能获得不错的评价,最近参加这个湖南台的《我们结婚了》,更是人气飙升,我觉得完全可以让他主攻综艺路线嘛,现在娱乐圈市场环境在变化,综艺的重要性越来越高了,已经有很多大牌艺人都开始主动接洽一些比较火的综艺……”
“唱歌也行啊。”
某个女性高层笑眯眯道:“《往后余生》这首歌不是挺火的吗,公司谁认识顶级的词曲创作,可以帮洛寻多邀几首歌,以后出的歌多了,还能开演唱会,要知道现在多个业务多条路,洛寻现在完全具备影视歌三栖同步发展的条件。”
众人七嘴八舌。
最后还是老板穆云雪拍了拍桌子,才让众人安静下来,略带不满的目光扫遍全厂,她淡淡道:“且不说洛寻是否适合你们说的这些路子,就算今天的提议真的通过,你们觉得洛寻会乖乖照着公司要求去做吗?”
众人一怔。
旋即纷纷沉默。
洛寻可不是个乖乖听话的主儿,当年他决定去参演话剧的时候,不少高层都私底下联系过他,想要劝他改变主意,但结果谁去都没用,洛寻还是演了两年半的话剧才终于回归。
当时有人不满。
所以洛寻离开时,公司借穆云华的力量捧红了景宇,想要以此来证明公司不需要洛寻也可以,但洛寻归来后的一连串组合拳直接把公司高层给打蒙圈了,大家意识到——
幻月的门面。
还是得看洛寻。
景宇身上的资源这么多,也不过跟归国四子一个水平而已,洛寻回归之后的各种动作,归国四子哪个来都不够看,这种一目了然的高下立分,真实的一塌糊涂。
现在。
公司高层对洛寻的态度很复杂,一方面洛寻确实是公司摇钱树;但另一方面,洛寻又在逐渐做大,继续任由洛寻发展下去,幻月可能已经无法满足他的胃口了,比如眼下,对于洛寻的未来发展规划,根本就没人能拍板拿出一个准确方案。
“看来你们懂了。”
穆云雪轻轻一笑:“到现在还妄图控制洛寻的话,结果只会适得其反,不如任他自由发展,公司只能给他提供一个辅助的作用,只要他还是幻月的艺人,我们就永远是受益方。”
众人若有所思。
穆云红颔首:“我也这个意思,洛寻向来很有分寸,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事情,他比我们清楚,比如你们说的主攻综艺,这是不可能的,影视剧演员的曝光度不能过高,《我们结婚了》这种程度的曝光对他而言已经是很极限了,接下来他不可能再接什么新综艺,除非未来他不再做这个节目。”
有人点头。
红姐继续道:“唱歌什么的,孔双正在推动,有几首歌傍身对于演员来说,确实不是什么坏事儿,至少参加一些通告,需要表演节目的时候,洛寻可以有点自己的歌可以唱,但想让他开演唱会之类,这个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至少今年是没希望的,慢慢来吧。”
“那广告呢?”
有高层追问了一句。
穆云华想了想道:“广告方面,其实今年的主要目标是拿下百事可乐的高级代言,群星代言的等级太低,不过竞争者实力不俗,这件事急也没用,如果错失了百事的高级代言,我们再想办法从其他方面补回来,相比之下我觉得我们今天真正需要讨论的,是天光传出的风声,相信你们都已经听说了王晶花的事情……”
三天后。
孔双回京。
连续几日的谈判,她代表洛寻以及幻月和百事可乐就“蓝色风暴”的合作达成了初步的意向,厚厚的合同丢在副驾驶上,洛寻只要签个字,就可以参演“蓝色风暴”的群星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