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是不是弄错了,这卫峰,看起来很好啊。也许,两人是有矛盾?

    想不通,他也就把这个问题放到了一边,继续做自己的练习。而那边卫峰已经得意的向孔玄章邀功了,他把自己刚才对于磊说的话叙述了一遍,最后道:“大少,这傻小子要真照着我说的做,他就有苦头吃了。”

    在篮球中有很多基本技巧,比如持球、盘球、运球,但在这些基本技巧中,还有一个基本的,就是站姿。

    只有姿势对了,才能做到快速启动,才能做到更好的运球,也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这个姿势有种种的好处,但是,却不漂亮,真要形容的话,有点像猴子。也就是双脚分开与肩同宽,身体前倾,膝盖微屈,头在膝盖之后——这就要求头和身体要保持一条直线,不能太向前探了。

    这个姿势在球场中还没有什么,因为你来回运动,不断奔跑,真正停在那里的时间并不多,可要私下练习,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几乎就相当于练马步,能坚持五分钟就很了不起了。

    卫峰对于磊说的都是真话,但是他们当初练这个姿势,也就是在球场上练练,而于磊要真按照卫峰说的吃饭上课都那样站就不是一般的找罪受了。

    孔玄章皱了皱眉,想说什么,但想到于磊刚才的傻笑和那明显托词的回答,就把话又吞了回去。

    “算了,他回去试试,不行自然也就放弃了,让他吃点苦头也没什么,而且,他还不见得真照着学呢。”

    想到这里,就抛开了这个问题,转而进行自己的练习。

    他所不知道的是,于磊回去就按照卫峰所说的练了起来,在饭桌上,他就像个大马猴似的捧着碗,于家夫妇虽然觉得怪异,但听他说,练篮球都要这个样子,也就随他了。

    只是徐慧玲有些心疼他当天的饭量大减,不过再一想,这关系到他以后的出路,因此也狠着心,没有劝他。

    吃过饭之后,于磊也没有马上入睡,而是找到自己的篮球,拿着布仔细的擦了一遍。

    他想着很久以前,自己也这样擦过枪,那时候他把枪当做自己最好的伙伴,虽然那是日本人产的,却可以帮他打日本人。

    而对篮球,他却没有这种照顾,因为住楼房,他没有办法在室内练习,所以回来后,总是把它放到床底下。

    “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我以后,也要时刻带着它。”想到过去老辈人经常说的话,他觉得自己也应该这样对待篮球。

    擦完后,他试了试抓球,今天他看到很多篮球队中都能这么把篮球抓起来,有一个人还这样抓着球把球送到了篮筐,当这个动作完成的时候,很多人都在下面鼓掌。

    他不知道这叫暴扣,是最能激励人心鼓舞士气的一种投篮方式,但是他知道,这就和他的投篮一样,也非常有用。

    他回忆着别人的动作,抓了几次,却怎么也抓不起来。

    “是我的手太小了,还是说这也许是需要技巧的?”他决定下个星期到篮球队的时候再好好问问。只可惜王鑫要和高中队的训练,一直很忙,而且还在另一边的场地上,中间休息的时候,也不好跑过来,他也不好过去。

    “王鑫说他们都不好惹,但我不惹他们,他们也应该不会对我怎么样吧。”

    于磊虽然没少受嘲弄,但从小到大也没有真正的遇到过什么暴力事件,这第一是因为他从小长的就比较壮,比同龄的孩子都高。第二也是因为他小时候就打出过名堂。那还是因为于咏。

    斯斯文文的于咏从小就比较受男孩子欢迎,有的男孩就是奇怪,越喜欢一个女生,就喜欢欺负她。

    这种心理于磊是不知道的,见有人欺负自己的姐姐,当时就上去了,直把那个大他两岁的小孩打的嗷嗷叫,从那以后见了于咏都绕道走。

    因为这件事,小学六年,于家的两姐弟都没有遇到过什么麻烦。再加上于磊的时间,过去是用到学习上,后来是用到跑步篮球上,基本就没有和同龄的小孩一起玩过,也没有和别人发生过矛盾,所以对于王鑫的话,他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在他想来,自己恭恭敬敬的请教人,那人最多不给自己说呗,还能怎么样。

    因此在第二个星期,他就向卫峰请教了起来。

    卫峰倒也不推辞,只是笑道:“饭要一口口吃,你抓不起球,其实是你手指的力量不够,你要练手指力量。怎么练?做俯卧撑会吧,以后别用手掌了,用手指吧,每天做一百个,保准你的力量就上去了。对了,你的姿势练的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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