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韵锦在心底叹了口气,静静站在舍友身边,沉默了片刻,还是开口道:“你都跟他说了。”
莫郁华看着别处,仿佛失笑道:“我真蠢是吧。”
“别那么说。如果哭出来会不会好受点。”苏韵锦打心里感到难受。
“哭什么?”莫郁华自我解嘲,“我早料到会是这样。真的,我只是想去洗手间,他喝得太多,没跑到地方就吐了,我问他怎么样,他吐完开玩儿笑说我看起来是当医生的料。我说,我是打算念医科的,他还笑,说娶一个做医生的老婆一定省很多事……我当时就想,说不定是老天给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把话说出来,过了今天,过了这一次,可能我再也说不出口了。然后我说了,他跑了。”
她顿了顿,对着苏韵锦努力地微笑,“其实我没有指望过有什么结果,我比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是背着这个秘密太久了,毕业了,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再见,还会不会再见。现在他知道,有一个傻瓜,这三年里一直偷偷地喜欢他,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虽然他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她,但这个傻瓜喜欢一个人的心思和别的女孩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我说了出来,目的就已经达到,求仁得仁,为什么要难过?”
苏韵锦心乱如麻,手腕疼得更厉害了,十指连心,远处似有还无的歌声撩动心弦。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孟雪的声音真好听,和她的人一样甜美。
苏韵锦没有听到程铮的声音,她也没听过程铮唱歌,如莫郁华所说,也许以后也不会听到了。
莫郁华提前回了学校,苏韵锦急急走进洗手间,直到彻底将那歌声抛开。站在洗手台的镜子前,她用冷水洗了把脸,然后细细地端详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面孔。程铮看到的,程铮说喜欢的,也是她面前的这张面孔吗?
她从不提起,但并不表示她忘记。那天晚上他落在自己眉眼,又辗转在唇上的吻,带着独有的蛮横热度,很久以后都让她误以为余温犹在。没有人的心是铁打的,何况是她这样豆蔻年华的普通女孩,一个优秀如程铮的男孩对自己青睐有加,哪怕他的方式让人啼笑皆非,说丝毫不为所动,自己都不相信。很长一段时间,苏韵锦都在反复地想,那么多女孩子,为什么他唯独对她苦苦纠缠,凭什么是她?当然,可以解释说爱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的,她也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接受他的满腔热情,就像灰姑娘接受王子。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她不愿意做灰姑娘。
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童话里只说到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没有人深究过,这幸福是多么的卑微。没有人问过灰姑娘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没有人问过她爱不爱王子,好像只要水晶鞋合适地套上了她的脚,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随王子同居,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如果没有王子的拯救,她至今仍在冰冷的河边浣纱。至于王子是不是有着坏脾气;城堡里的国王、皇后、王公大臣们会不会与她格格不入;有没有别国的公主排着队对王子虎视眈眈;到底会不会有另一双脚也能严丝合缝地穿上那双水晶鞋;当灰姑娘年老色衰失去了王子的怀抱,褪去厚茧的手还能否适应冰冷的河水?这些没有人在乎。
可是,假如灰姑娘遇上了一个普通的渔夫呢?他善良、憨厚、勤劳,虽然没有王子身上闪闪的光环,但是他和灰姑娘心心相印。他们相爱,然后灰姑娘脱离了后母的家与他相守,共同打拼出属于他们的幸福生活,那世界上就没有了灰姑娘,只有一个渔夫心中永远宠爱的公主。而她——苏韵锦,也许是沉默而卑微的,但她从来没有等待过王子的拯救。所以她不要程铮居高临下的感情,不要做别人羡慕的灰姑娘,不要再听见有人说,看啊,苏韵锦多么幸运,被程铮爱着。为什么从没有人说过,程铮多么幸运,能爱着苏韵锦?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程铮诚然是天之骄子,然而她就算是路边的一株野草,也自是独一无二的。
很多次,苏韵锦都能感受到自己的那颗心在蠢蠢欲动,她动摇过,却未曾迷失。程铮和她是不一样的人,他和她脚下是不同的土地,她可以暂时地踮起脚尖,他也会偶尔俯身迁就,可是长此以往,这多么令人疲惫。苏韵锦没有莫郁华的勇敢,她豁不出去,害怕受伤害;也没有莫郁华的清醒,一旦放任自己朝程铮走去,就会沉溺。她什么都没有,只有这颗心,给出去就收不回来,所以不敢轻易交付,唯有紧紧将它捂在自己胸口。某种程度上说,看上去刻板而严肃的莫郁华比苏韵锦更相信爱情,愿意为梦付出,而苏韵锦鲜少做梦。
当孟雪的身影也出现在镜子里时,苏韵锦并没有感到多大的意外。她一把抹去脸上的水珠,心里冷冷一笑,这样的夜晚真是一个适合倾诉的时间,仿佛所有的人都有话要说,所有的人的心事都迫不及待地要公开出来,好像一旦错过,就再也来不及。
“真巧,苏韵锦,你也在这儿?”
苏韵锦笑笑。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程铮他很不开心……我和他一起长大,从没有见过他这样。”孟雪对着镜子理了理长发,也看着镜子里的苏韵锦微微一笑。孟雪说不上十分漂亮,但身材纤细高挑,五官娇俏,皮肤柔嫩,笑起来有种说不出来的甜蜜,加上性格活泼,举止大方,苏韵锦同为女生,也承认这样的女孩更值得心动。班上就八个女孩子,那些可恶的男生非要评出“八大恐龙”,但硬把孟雪也排进去,想必他们多少也是言不由衷的,孟雪就算是恐龙,也是惹人喜爱的恐龙。今晚她换了便服,恰到好处的装扮更衬得笑靥如花,苏韵锦的校服洗得发白,高下立现,镜子骗不了人。
“男生都是贱骨头,你说是不是?”孟雪似乎漫无边际地说,苏韵锦耐心地听。“我和他从记事开始就住在一个单位大院里,程伯伯做工程技术部主任时,我爸爸是项目经理,现在程伯伯做了设计院的一把手,我爸爸是院里的总工。他们关系很好,我们做儿女的走得也近。程铮那个脾气啊,又急躁又要强,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有时程伯伯和章阿姨都被气得半死,他和我却还算融洽。因为我了解他,凡事都让着他,迁就他。他总说女孩子烦人,总是对我爱理不理的,我以为只是因为我们年纪太小,他没想过这些,你出现了,我才知道不是那样。他不是不懂,只是没有遇到他喜欢的。哪怕是他装着讨厌你,可我看得出来他在想什么。”
孟雪转头看着苏韵锦,直截了当地说:“我不喜欢你,苏韵锦。你觉
莫郁华看着别处,仿佛失笑道:“我真蠢是吧。”
“别那么说。如果哭出来会不会好受点。”苏韵锦打心里感到难受。
“哭什么?”莫郁华自我解嘲,“我早料到会是这样。真的,我只是想去洗手间,他喝得太多,没跑到地方就吐了,我问他怎么样,他吐完开玩儿笑说我看起来是当医生的料。我说,我是打算念医科的,他还笑,说娶一个做医生的老婆一定省很多事……我当时就想,说不定是老天给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把话说出来,过了今天,过了这一次,可能我再也说不出口了。然后我说了,他跑了。”
她顿了顿,对着苏韵锦努力地微笑,“其实我没有指望过有什么结果,我比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是背着这个秘密太久了,毕业了,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再见,还会不会再见。现在他知道,有一个傻瓜,这三年里一直偷偷地喜欢他,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虽然他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她,但这个傻瓜喜欢一个人的心思和别的女孩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我说了出来,目的就已经达到,求仁得仁,为什么要难过?”
苏韵锦心乱如麻,手腕疼得更厉害了,十指连心,远处似有还无的歌声撩动心弦。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孟雪的声音真好听,和她的人一样甜美。
苏韵锦没有听到程铮的声音,她也没听过程铮唱歌,如莫郁华所说,也许以后也不会听到了。
莫郁华提前回了学校,苏韵锦急急走进洗手间,直到彻底将那歌声抛开。站在洗手台的镜子前,她用冷水洗了把脸,然后细细地端详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面孔。程铮看到的,程铮说喜欢的,也是她面前的这张面孔吗?
她从不提起,但并不表示她忘记。那天晚上他落在自己眉眼,又辗转在唇上的吻,带着独有的蛮横热度,很久以后都让她误以为余温犹在。没有人的心是铁打的,何况是她这样豆蔻年华的普通女孩,一个优秀如程铮的男孩对自己青睐有加,哪怕他的方式让人啼笑皆非,说丝毫不为所动,自己都不相信。很长一段时间,苏韵锦都在反复地想,那么多女孩子,为什么他唯独对她苦苦纠缠,凭什么是她?当然,可以解释说爱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的,她也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接受他的满腔热情,就像灰姑娘接受王子。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她不愿意做灰姑娘。
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童话里只说到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没有人深究过,这幸福是多么的卑微。没有人问过灰姑娘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没有人问过她爱不爱王子,好像只要水晶鞋合适地套上了她的脚,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随王子同居,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如果没有王子的拯救,她至今仍在冰冷的河边浣纱。至于王子是不是有着坏脾气;城堡里的国王、皇后、王公大臣们会不会与她格格不入;有没有别国的公主排着队对王子虎视眈眈;到底会不会有另一双脚也能严丝合缝地穿上那双水晶鞋;当灰姑娘年老色衰失去了王子的怀抱,褪去厚茧的手还能否适应冰冷的河水?这些没有人在乎。
可是,假如灰姑娘遇上了一个普通的渔夫呢?他善良、憨厚、勤劳,虽然没有王子身上闪闪的光环,但是他和灰姑娘心心相印。他们相爱,然后灰姑娘脱离了后母的家与他相守,共同打拼出属于他们的幸福生活,那世界上就没有了灰姑娘,只有一个渔夫心中永远宠爱的公主。而她——苏韵锦,也许是沉默而卑微的,但她从来没有等待过王子的拯救。所以她不要程铮居高临下的感情,不要做别人羡慕的灰姑娘,不要再听见有人说,看啊,苏韵锦多么幸运,被程铮爱着。为什么从没有人说过,程铮多么幸运,能爱着苏韵锦?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程铮诚然是天之骄子,然而她就算是路边的一株野草,也自是独一无二的。
很多次,苏韵锦都能感受到自己的那颗心在蠢蠢欲动,她动摇过,却未曾迷失。程铮和她是不一样的人,他和她脚下是不同的土地,她可以暂时地踮起脚尖,他也会偶尔俯身迁就,可是长此以往,这多么令人疲惫。苏韵锦没有莫郁华的勇敢,她豁不出去,害怕受伤害;也没有莫郁华的清醒,一旦放任自己朝程铮走去,就会沉溺。她什么都没有,只有这颗心,给出去就收不回来,所以不敢轻易交付,唯有紧紧将它捂在自己胸口。某种程度上说,看上去刻板而严肃的莫郁华比苏韵锦更相信爱情,愿意为梦付出,而苏韵锦鲜少做梦。
当孟雪的身影也出现在镜子里时,苏韵锦并没有感到多大的意外。她一把抹去脸上的水珠,心里冷冷一笑,这样的夜晚真是一个适合倾诉的时间,仿佛所有的人都有话要说,所有的人的心事都迫不及待地要公开出来,好像一旦错过,就再也来不及。
“真巧,苏韵锦,你也在这儿?”
苏韵锦笑笑。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程铮他很不开心……我和他一起长大,从没有见过他这样。”孟雪对着镜子理了理长发,也看着镜子里的苏韵锦微微一笑。孟雪说不上十分漂亮,但身材纤细高挑,五官娇俏,皮肤柔嫩,笑起来有种说不出来的甜蜜,加上性格活泼,举止大方,苏韵锦同为女生,也承认这样的女孩更值得心动。班上就八个女孩子,那些可恶的男生非要评出“八大恐龙”,但硬把孟雪也排进去,想必他们多少也是言不由衷的,孟雪就算是恐龙,也是惹人喜爱的恐龙。今晚她换了便服,恰到好处的装扮更衬得笑靥如花,苏韵锦的校服洗得发白,高下立现,镜子骗不了人。
“男生都是贱骨头,你说是不是?”孟雪似乎漫无边际地说,苏韵锦耐心地听。“我和他从记事开始就住在一个单位大院里,程伯伯做工程技术部主任时,我爸爸是项目经理,现在程伯伯做了设计院的一把手,我爸爸是院里的总工。他们关系很好,我们做儿女的走得也近。程铮那个脾气啊,又急躁又要强,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有时程伯伯和章阿姨都被气得半死,他和我却还算融洽。因为我了解他,凡事都让着他,迁就他。他总说女孩子烦人,总是对我爱理不理的,我以为只是因为我们年纪太小,他没想过这些,你出现了,我才知道不是那样。他不是不懂,只是没有遇到他喜欢的。哪怕是他装着讨厌你,可我看得出来他在想什么。”
孟雪转头看着苏韵锦,直截了当地说:“我不喜欢你,苏韵锦。你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