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礼貌用语,“打扰了。”

    “不是这样的……”

    “再见。”我看着他的眼睛柔声说,“松手吧,张家涵,张哥。”

    他愣愣地松了手,我冲他微微一笑,然后转身,打开门,离开这个地方。

    走的时候,我还记得把门轻轻阖上。刘慧卿告诉过我,如果用力甩门,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如果表示对主人的尊重和对他招待的感谢,离去时要记得好好关门。

    我想我学得挺快。

    有些遗憾《大卫·科比菲尔》那本小说我还没看完,虽然那本书从头到尾充斥效率底下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我还是很喜欢看,那个故事适合在一间温暖安全的房间里看,当然手边有一杯冒着热气的饮料,还有熟悉的人在同个空间做其他事或说话的声音传来更好。

    那不是我习惯的读书环境,我其实习惯缩在地下室唯一的高高的窗户下精神高度紧张地翻阅一本书,因为有时候那里会有阳光投射进来,在地上形成一个小小的光格子,光格子会随着时间而挪动,它挪到哪,我就跟着挪到哪。

    我比较了这两种读书环境,然后得出结论,后一种更能让我飞速掌握知识。

    我戴上帽子和耳机,打开列侬的唱片,他在唱我喜欢的一首歌:

    our&ogether is so prebsp;together

    ;grown, ;grown

    although our love is still special

    let's take a bsp;and fly a;somewhere alone

    心脏刺痛的症状没有减弱反而增强了,我在评估我生病的可能性,于是预先吞了一颗药丸。没有水,我转身进了一家便利店,第一次掏出查理为我准备的这个时代的纸币,买了一支矿泉水。

    收银台那站着一个其貌不扬的矮个姑娘,她起来睡眠不足,说话有气无力,眼神像浮游生物一般掠过我的脸,随即又漂移开。

    等她找钱的时候,我发现柜台前有个铁架子,上面花花绿绿摆了许多大本彩印的书刊,我认真看了一会,发现都是关于各种名人的花边新闻,以满足普通人对名人隐私的窥淫癖欲,就在此时,我看见其中有一张少女的脸格外熟悉。

    那个少女穿着粉色绸缎长裙,尽管脸上涂抹了许多没必要的颜色,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的轮廓和五官组合。

    下面有一行字,大意是名媛举办慈善拍卖大方异彩之类,我没去理解所谓名媛是什么生物,它们为什么会发光,但我确凿无疑地知道,这个女孩是我要找的人,洪馨阳。

    她果然长了一张能讨我喜欢的脸,但她的笑容不是那么好看,仿佛一层面具一般,轻轻松松就能揭下来。

    我把那本书一块买了,将精神不振的姑娘找回来的钱币从大到小一张张仔细排列好,然后放回口袋,这个过程姑娘一直盯着我,像看外星生物一样。

    我抬起头,看着她的脸说:“你累了,需要去休息。”

    她愣愣地点头。

    “下班吧。”我对她下了指令,“睡一觉就好了。”

    睡一觉就好了,我转身走出便利店的时候,身后传来女孩拉闸关门的声音。我抬起头看天,今天是阴天,云层很厚,太阳光无法穿透云层,整个天空灰蒙蒙的一片倦怠。

    第 31 章

    我决定去见那个名为洪馨阳的女子,我想尽快弄清楚她到底是不是我要找的人,然后完成我来到这个时空的使命。

    我感觉我将这件事拖太久了,一件事拖得越久,它所具有的意义就越发令人怀疑。我想意义这种东西说到底是跟完成这件事的欲望迫切程度相关,如果欲望长时间不被满足,我毫不怀疑它会转化成焦躁,而我如果焦躁,则对事情进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我坐在马路中央一块圈出来的绿草地上,皱着眉毛啃一个名为红薯植物茎块,这种东西买自路边,有个男人用铁桶改造的炉子烘烤它们,空气中散发着一股淀粉烘烤的浓郁甜香。我的本意并不是吃它,只是观察这个炉子用什么燃料燃烧而已。可是周围的人一拥,我莫名其妙被推到那个炉子跟前,当对方问我“要几个”时,我的肚子传来响声,我想那是饥饿的信号,我于是掏钱买了一个。

    咬下去又甜又软,并没有吃起来那么香,可用来填饱肚子是合适的。我啃完它后掏出手帕去自来水开关那弄湿了仔细擦手,然后我决定再去买一个。

    可到了掏钱的时候我发现我的钱币不翼而飞。我很确定查理给我的一叠钱放在牛仔裤的后面裤带里,但是现在一摸却不见了。

    怎么会不见了呢?我难道不小心掉了?我偏头微微闭上眼回想了一遍最后一次看到钱的情形,忽然明白过来,我的钱被人偷走了。

    偷窃和抢劫,这是自人类建立城邦以来最常见的两种犯罪形式,在此之前我只在书里见过有关它的描述,有法学家坚持对这种行为必须严惩,法国十八世纪也曾发生过因偷窃而处以绞刑的案例,但我不知道发生这种事,对被偷窃的人而言意味着什么。

    我的全部货币都不见了,三千九百八十二块,我只用了两次,一是在便利店,二是在烤红薯的摊子前。

    “喂,你要不要啊?”那个小贩不耐烦地提醒我。

    “没钱了。”我说。

    “妈的没钱买什么啊,一边去一边去,别挡着我做生意啊。”他不耐烦地挥手。

    我默默地转身站到一边,观察来这个摊子买红薯块茎的人们,他们大多行色匆匆,提着公文包或者小挎包,把包夹在胳膊下,掏钱后,一边啃着这个东西,一边小跑着奔向不远处的公共汽车站。

    看着看着,我渐渐明白红薯的意义了,对这些人来说,它大概是在正餐之前填饱肚子的一道小食,因为它的香味太浓郁,而它的营养成分又太单一,只能构成对晚餐的一个前奏式序曲。

    因为想到这个地方,我顺带想象了一下张家涵家里现在可能有的晚餐内容。他跟我说过,晚餐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这个时候他会多做两个菜,确保有肉有素,我喜欢吃肉,总将味道古怪的青椒和红萝卜夹出来,他每回都边叹气边唠叨边把这些东西吃掉。

    我几乎能立即从脑子里勾勒出他在饭桌上说个没完的神情。

    天色已晚,卖红薯的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我仍然在看着他,没有意识地只是观察,然后我发现他低骂一声,丢下摊子,大踏步朝我走来。

    他把一个热乎乎的东西塞到我手里骂骂咧咧说:“卖剩的,给你了,看你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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