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 作者:曹家大小姐

    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_6

    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 作者:曹家大小姐

    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_6

    M.4⑧4b.

    张巧巧轻嗤一声,拿出一把钥匙,扔给杨静,“在厨房的柜子里,可别偷吃啊,尤其是中午吃得少的。”

    她最后一句意有所指,王思婉抿起唇,“巧姐说笑了,我饭量小,已经吃饱了。”

    “那最好了。”张巧巧扔下这句话,转身就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杨静将碗筷放进之前用来盛汤的碗里,低声对王思婉说道:“不好意思啊,我本来是想拉拉关系的。”

    她也看出来这张巧巧性格不是太好了。

    王思婉摇头,用抹布擦了一遍桌子,然后拿起装米糠饼的那个碗,“没事,我不会和她吵的。”

    杨静也确实是这个意思,他们刚到这,要是和老知青吵起来,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既然王思婉通透,她说了这句就不再说了。

    另一边的李大柱赶着驴车回到家,推开院门的时候,就看到两个小伙子在院子里劈柴。

    他上前一巴掌拍到自己儿子头上,“怎么回事,怎么让安子劈柴?”

    然后转头对那个沉默劈柴的男人说道:“安子,把东西放下,这活让这小子干。”

    被叫做安子的男人转头,清冷的眸色转柔和,他直起身,抖了抖身上被汗浸湿的衣服,隐隐透出健硕的肌肉来,他摇摇头,“没事,大柱叔,长根他脚还伤着呢。”

    李长根嬉皮笑脸的甩了甩自己的脚,“就是,爸,我脚还伤着呢。再说了,许哥又不是啥外人。”

    李大柱又一巴掌拍李长根头上,瞪着眼睛,“你还好意思说。”

    “这有啥不好意思的,大不了等我腿好了,我去许哥家帮他他把柴给劈了。”李长根被打了也不生气,就是小声的嘟囔了这么一句。

    见他爸眼睛又开始瞪圆了,赶紧缩了缩脑袋,伸手把斧头从许安手里抢下来,“算了算了,许哥你还是别干了,这要是不知道的啊,都要以为你才是我爸的儿子了。”

    李大柱冷哼,“安子要是我儿子,我梦里都要笑出来了。”

    眼看着李长根又要嘟囔,许安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脸色沉静,“别乱说。”

    这时从厨房里走出来一位十八九岁,扎着一条乌溜溜鞭子的清秀女孩,她脸红红的瞅了眼高大的许安,然后娇声喊道:“爸,哥,许哥,饭菜都做好了,可以吃饭了。”

    李大柱笑呵呵的点点头,“走吧,安子,咱们吃饭去。”

    对比知青点的饭菜,李大柱这边吃的就丰盛多了,一条红烧鱼,一盘韭菜炒蛋,一盘拍辣椒,还有一盘辣椒炒肉。这样的菜色放在过年都不算差的,足可见李大柱一家对这顿饭的重视。

    “爸,你藏的酒在哪呢?跟许哥喝两口啊。”李长根把拐杖防到一边,嚷嚷道。

    “对对对,我把酒拿出来,咱爷俩喝两口。”李大柱一听,也是,这请客吃饭咋能不喝酒呢,转身就要进房去拿酒。

    许安赶紧拦着李大柱,“不用,大柱叔,下午还得上工呢,喝酒耽误事。”

    李大柱想想也有道理,重新坐下后给许安倒了杯水,“那咱们就以茶那什么来着?”

    “以茶代酒。”许安补充道。

    “对,以茶代酒。你是我们一家的恩人啊,要不是你,这小子只怕再也回不来了。”李大柱举起杯子,看了眼偷吃肉的儿子,摇了摇头。

    明明是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咋自己儿子就差那么远呢?

    许安跟他碰了下杯,“您客气了,我和长根从小一块长大的,他出事我尽力帮忙是应该的。”

    李大柱看着许安的眼神越发和蔼,他叹了口气,“我是真的得谢谢你啊。”

    想到儿子当时满头鲜血,人事不省的被背回来的时候,李大柱就难受,要是长根出了事,那不是要了他的命吗?还好有许安,冒着雨在山上找了一天一夜,把长根给背了回来。

    堂屋里许安李大柱三人边吃边聊,气氛很会融洽。

    李大柱的媳妇儿赵秀兰端着最后一碗蛋花汤进来,她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将汤碗放到中间,”来来来,青菜蛋花汤。安子,可劲的吃哈。”

    许安点点头,招呼道:“秀兰婶,你和长秀也过来吃吧。”

    赵秀兰摆摆手,“没事没事,你们吃,我和长秀在厨房吃就行。”说罢,就出去了。

    许安看了眼还空着的位置,继续和开了话头的李大柱李长根边吃边聊。

    吃完饭后,许安就告辞了,临出门前,还听到李长根问,新来的那个长得像仙女似的知青叫啥名。

    他抬头看了眼太阳,就当没注意到从厨房探出来的眼神,转身往自己家走去。

    赵秀兰冷着脸看了眼巴巴看着人走远的女儿,喝了一口留下来的蛋花汤,“李长秀,我告诉你,想都不要想。”

    李长秀眼看着那个高大威猛的身影走远,才回到赵秀兰旁边的矮凳子上坐下,“妈,我就是喜欢他。”

    “喜欢也没用,妈是为你好。”赵秀兰给李长秀夹了块肉,冷着的脸也柔和了下来,她伸手摸了摸自家闺女油亮的头发,“你听妈的,许安人是不错,但他家就他一个人,除了有把子力气,啥也没有,穷得叮当响的,你嫁过去就是吃苦。”

    “你怎么能这么说他呢,哥还是他救回来的呢。”李长秀咬咬唇,反驳道。

    赵秀兰看她一眼,屈指敲了敲她脑门,“咱家这不是在谢他吗?”

    “一顿饭就想谢了人家的救命之恩,可真便宜。”李秀兰小声说道,见赵秀兰眼睛又瞪了起来,闭了嘴不再说话。

    ……

    王思婉和杨静在河边洗完碗后,杨静就回房准备休息一下,而王思婉则换了身衣服,然后拎起换下的衣服,准备到溪边洗洗干净。

    溪边正好有两块光滑的大石头,应该是村里人平时就会在这边洗衣服。

    她穿的鞋是宋婶做的布鞋,小心翼翼的踩到石头上后,她把盆放下,拿起一件衣服,放在水里浸湿后再捞出来平铺在石头上。

    她之前是不会洗衣服的,为此还特意偷偷在旁边看过宋婶洗衣服。为了学习,她在家都是自己洗的衣服,没让宋婶插手。

    随后一块淡黄色的肥皂就凭空出现在她手里,这还是她特意到供销社去买的,买了不少,用掉了好几张票。

    将领口袖口这些地方擦上肥皂后,她用手搓了搓,然后费力的将衣服卷巴到一起揉了揉。

    这厚衣服浸满了水,还有点重量,凭她现在增长了不少的力气,揉起来都有些费劲。

    揉好后她又把衣服放进水里,然后蹲在石头边开始搓,把衣服上留的肥皂沫洗干净。

    就在她把衣服拎起来的一瞬间,被湿淋淋的衣服重量一带,脚下的鞋子一滑,整个人刺溜一下就滑进了水里。

    冰凉的水瞬间把她淹没,这河虽然没不宽,但深还是挺深的,王思婉掉下去后,脚都挨不着底。

    她拼命的想将头探出来,但是四面八方的水涌进她的口鼻,让她在绝望的同时又想到了之前的落水,也是这般,幽深恐惧,漫无边际的无助。

    难道这次真的要死了吗?

    她绝望的瞪大了眼睛,看向头顶那一片波粼的明亮。

    作者有话要说:  我在搞事,嘻嘻嘻

    糙汉子苍蝇搓手:我老婆落水了,该我出场了。

    第20章

    许安住的地方还在村尾后面,挨着山边盖的两间土坯房。其实现在的知青点是他家以前盖在这的房子。

    他爷爷以前是大地主,因为一些原因,后来这房子就充公了,不算做他家的了,然后一家人就在山边盖了茅草房,将就着住了好多年。

    这土坯房,还是他爸去世前盖的,说是要给他留点东西,就给他盖了这几间土坯房。

    路过知青点的时候,他看了眼已经很破旧的老房子,眸色微沉,然后沿着田埂继续往自己家走去。

    走过知青点后面那条河时,他随意地往河里看了一眼,然后浓眉一拧,便像一头健壮的豹子一般,开始往河边方向拔足狂奔。

    扑通一下扎进水里。

    水下浑浊,他睁着眼睛,潜到水下,直到看到那个头发在水下散乱如水藻一般的女人时,用力一个猛子接着往下扎,然后捞起女人拼命的往水面游去。

    揽着的身体一点都不挣扎的状态让他心下一沉,顾不上多想,带着人浮到水面后,他就迅速的游到岸边,将那个女人平放下来。

    他伸手探向这个女人的鼻尖,发现已经没有呼吸之后,眉头皱得更紧了。他赶紧解开女人紧扣的领口,右手放在女人心脏端,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开始有规律的按压。

    手下绵软,但他却仿佛感受不到一半,眼睛牢牢的盯在女人脸上,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表情,连续按压了一分钟之后,眼看着这个女人眉头皱起,却不见清醒的样子。

    他一手掰正女人的脑袋,俯下身将唇贴上女人柔软冰凉的红唇,嘴对嘴往里吹气。

    王思婉以为自己这回死定了,却没想到睁开眼,视线朦胧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双锐利的凤眸,以及唇上温软的温度。

    “你……”她睁大了眼睛,震惊的看着近在咫尺的男人,因为太过混沌,让她的脑子都无法思考。

    许安见她醒了,淡淡的眯了下眼睛,然后坐直了身体,垂眸看着躺在地上依然震惊的女人,“我在救你。”他解释道。

    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王思婉混沌的脑子清明了点。落水的恐惧也席卷而来,她脸色苍白,想起来自己在洗衣服时落水了。

    “谢谢你。”她的记忆不是很明显,但这男人是怎么救的自己,她还是有些印象的。

    她苍白的脸色上渐渐涌上一抹粉色,身上的衣服紧紧的贴在身上,勾勒出诱人的弧度。低眉垂眸的时候,又娇又软。

    许安的眼睛在她精致的脸上扫了一眼,心中微恙,他不自在的站起身,身上同样湿淋淋的也毫不在乎,“不用谢,我就先走了,你赶紧回去吧。”

    男人身材高大,像一座小山似的,压迫感十足,躺在地上的王思婉这么看着他感受得尤其明显,这样湿淋淋的躺在地上实在不成体统,她一手艰难的撑起身体,等她从地上站起来,那男人已经走远了。

    她用手搭在额前,眯着眼睛看向那个男人,只看到那个男人身上的衣服湿淋淋的黏在身上,宽腰窄臀,将他身上的结实隆起的肌肉展现得淋漓尽致。

    她的耳朵蓦的一下也跟着红了。

    休息了好一会,身上有了点力气,王思婉拿着盆回去。这会知青们都在休息,院子里也没有其他人,她悄声的走进房间。见杨静背对着她睡得正熟,轻轻舒了口气。

    她落水的事除了那个男人,没有其他人知道。这样正好,虽然这个世界不像大晋朝那样,对男女大防看得极重。但她湿淋淋的被人从河里抱出来,还,还做了那样的事。对她一个女孩子来说,于名声还是有些影响的。

    想来那个男人也是有这个考量,所以救起自己后,那么快就离开了。

    等她换好衣服,外面也传来了张巧巧等人起床的动静。

    王思婉走出房门,就看到张巧巧和顾芳两人都用一块靛蓝色的布裹住脑袋,只露出一双眼睛,包括袖口和裤脚也都用绳子扎得牢牢的,不露出一点皮肤。

    顾芳见她好奇,眼睛弯了弯,笑着解释道:“我们去打谷场干活,那里老鼠挺多的,之前就老鼠从人裤脚里钻进去过,所以我们现在都把袖口和裤脚扎起来。”

    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中还带着笑意,但却让王思婉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因为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老鼠那种恶心的东西,还能顺着裤脚爬进人的衣服里。

    张巧巧看了脸色发白的王思婉一眼,对顾芳说道:“顾芳,这小姑娘没见识过呢,看看这脸都吓白了。”

    顾芳也看到王思婉发白的脸色,她不好意思的扯了扯脸上的蓝布,“其实也没事,只要把裤脚袖口扎牢了,不会有老鼠钻进去的。”

    王思婉狠狠的点点头,“嗯嗯,我记住了。”这能不记住吗?她可不想被老鼠爬满全身,光想想那个画面,她就恨不得马上泡进水里,好好的洗个澡。

    张巧巧不耐烦的看了王思婉一眼,然后扯了扯顾芳:“我们走吧,待会迟到了要扣工分。”

    顾芳点头,“好,咱们现在就过去,思婉,你们好好休息,要是去摘野菜的话,就在咱们左边的水田里翻翻。最好是你们三个一起,别一个人过去。”

    “行,我知道了,芳姐你们赶紧过去吧。”王思婉笑着应下。

    这会男知青那边也都准备好了,梁启华还有黄国庆三个穿着简单的短褂黑裤,腰间别着镰刀。

    黄国庆走过王思婉身边的时候还挤眉弄眼的,“思婉妹妹,好好享受你最后的休息时间,明天可别哭哦。”

    王思婉微微一笑,“那就明天再看吧,既然你们都能坚持下来,我相信我也可以的。”

    梁启华抬头看了她一眼,然后赞许的点点头:“这样想就对了,咱们就是要不怕吃苦敢于吃苦。”

    没有多余的时间聊天,很快,他们五名老知青就出发了。

    工分难挣,迟到了就得扣工分,谁也不想因为迟到就扣了自己的口粮。

    余学清在老知青走的时候也出来了,目送着他们走远之后,他转身对王思婉腼腆一笑:“杨静呢?”

    王思婉指了指房间,“还睡着呢。”

    “那行,咱们等她醒了就去找野菜。”

    还好杨静也没睡多久,等她醒了之后,王思婉就学着顾芳她们找了个块布把头脸都裹起来。

    三人在厨房找到个篮子,就去顾芳所说的左边水田那边找野菜去了。

    这边说是说水田,但其实是挨着山边的,田里的稻谷都已经收完了,这会上面堆着脱完谷粒的稻草堆。

    王思婉和余学清都不认识野菜,但杨静知道,她奶奶住在乡下,有时候会送点野菜到她家里。

    杨静先是找了两种野菜做示范,三个人就分散开,在水田的田埂上,还有边上的草地里找起来。

    但野菜在这边应该是抢手货,王思婉看到了不少野菜被拔走的痕迹。

    好在这边田野广阔,慢慢找还是能找到一些婆婆丁还有秋荠菜的。

    她找得认真,就没太注意自己走到了哪,直到因为弯腰累得发酸的时候,她才直起身子,扭了扭放松一下。

    这一转,不远处的一处土坯房就吸引到了她的眼神。

    这房子离村子比较远,不仅隔着河,还挨着山边。从房顶上放的晒着干菜的簸箕来看,这房子是有人住的。

    王思婉没靠近,而是瞅了眼房子外面垒得还挺高的围墙,觉得住这房子里的人性格一定很孤僻。

    不然怎么就这么不合群呢?

    找完了一小篮子野菜之后,三人就准备回去了。

    王思婉特意坠在后面,手里拎着篮子慢悠悠的走着,在杨静回头喊她的时候,她摆了摆手,“你们前面走吧,我看看风景。”

    杨静扫了周围一眼,群山环绕,也没啥好看的啊。

    倒是余学清,有心想和王思婉走在一起,但杨静又在找他说话,他只好跟在杨静后面,然后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王思婉,看她有没有跟上。

    “诶,余学清,你和王思婉是一个班的同学是吗?”杨静走在前头,脚步轻快的踩在田埂上。

    余学清收回视线,“不是,我是她隔壁班的。”

    “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杨静转过身,好奇的问道。

    余学清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眼神也变得温柔起来,“我忘了带书,是她把书借给我了,所以……”

    虽然借书只是一件很小的事,但王思婉是唯一一个愿意把书借给他的同学,也是第一个对他笑得那么明媚的女孩子。

    他长相俊秀,这么笑着的时候格外的好看。

    杨静呆呆的看着他,没注意脚下,直接踩下来田畔,右脚一歪,疼得她一个眉头皱起。

    作者有话要说:  拜托各位去看看我的新文《柔骨娇娘在九零[穿书]》,已经开文了哟

    自小被牙婆领养回去的吴烟吴侬软语,在金陵河畔是顶尖的美人,还未长成的时候,艳名就传遍了整个扬州城。谁人不知这个叫吴烟的美人生得一身娇软的嫩骨头,白嫩的皮子都能掐出水来,声音就像那夜莺轻鸣似的婉转动人。

    吴烟知道自己年纪到了,在牙婆过来说,已经把她卖出去的时候,她只是垂下波光潋滟的眼眸,随后就平静的踏上来接她的小轿。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顶小轿却成为了她魂归之处。

    吴烟再次醒来时,成了一名生活在90年代的,头发爆炸金黄,穿着豹纹小皮裙的发廊洗头妹。

    沈清越梳着大背头第一次见到吴烟的时候,她穿着豹纹小皮裙,乱七八糟的大浓妆,怯生生的眼睛往他这边一瞅,他愣是目眩神迷了。

    第二次见吴烟的时候,她脸上的妆全洗干净了,穿着小白裙,腰上绑着带子,纤细得他心都跟着颤,想掐在手里,狠狠的摆弄。

    吴烟心里默念了无数次,让沈清越这个早死的男配离她远点,可他却像狗皮膏药似的越黏越近。

    女主在古代被当成一等瘦马培养,所以莺歌蝶舞、琴棋书画等等样样精通。

    推一下我基友的预收文,也是过不了多久就会写的文哦

    《给你小钱钱》作者:夜斩白

    怀光睡下时,天地初开灵气丰沛;怀光醒来后,玄门凋敝道法溃散。

    附身在十六岁人类少女身上的怀光抬了抬自己瘦弱的胳膊,再看看盖在自己身上漏絮的棉被,心中怆然:人族如今生活如此艰难了吗?

    身为师门最后一根独苗苗,怀光觉得需得从长计议。

    好不容易适应一周,忽然有人举着奇怪的东西,放她眼前:“恭喜你被选为变X记的嘉宾,体验为期一个月的城市生活!请问有什么感想?”

    怀光:“???”

    体验第一天,她捡了块石头,点成了金,想买个包子却被骂了一顿。

    体验第二天,她扯了块破布,坐在街口算命,被城管缴了摊子。

    体验第三天,怀光觉得城里的生活是不是有点太艰难了?

    *

    企业杰出青年进行一对一扶贫,赵玄朗多了个扶贫对象。

    扶贫对象俨然是个小可怜,还曾经是个被拐少女。

    “你有钱吗?”扶贫对象睁着小动物似的水润双眼,殷切询问。

    赵玄朗给了她一百块,而后得到了一块狗头金。

    ——等等,说好扶贫对象呢???

    第21章 (有红包)

    余学清跟在杨静后面, 自然是眼明手快的伸手拉住她的手腕, 牢牢的扶住了她。

    “你没事吧?”他担心的问道。

    杨静此时半靠在他的怀里,男人炙热的体温传到她的身上, 让她的心跳扑通扑通的加速。

    她脸颊熏红,“没,没事。”

    余学清扶着她没放手,低头看了一眼她的脚踝, “真的没事吗?”

    此时王思婉也赶了过来,装作没发现杨静的娇羞以及余学清看到她来,就想要伸手的举动,而是蹲了下来, 捞起杨静右腿的裤脚,见那一圈微红,就说道:“快要肿起来了,余学清,你把杨静背回去吧,她的脚最好不要受力。”

    杨静闻言心中一喜, 但看了眼余学清后,又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没什么事,你扶着我就行,不用背的。”

    余学清有些为难的看着王思婉,却见王思婉表情严肃的继续说道:“既然你的脚扭伤了, 作为唯一的男同志,背你回去也是应该,余学清,你说是吧?”

    余学清也觉得王思婉说得有道理,女同志受伤了,他是应该的帮忙的,于是便把杨静给背了起来。

    杨静不再推脱,顺从的伏在余学清不够宽厚,却很是温暖的背上,脸颊又红成了一片。

    王思婉跟在后面,注意到杨静红彤彤的脸颊,低着头勾唇一笑。

    这个情节是在书里出现过的,一样是去找野菜,杨静也是崴了脚,然后被余学清背回知青点。

    只不过书中没有王思婉,只有他们俩人。

    而杨静也是因为这件事,春心越发的萌动。

    至于余学清,虽然在这时还没对杨静产生感情,但杨静作为他第一位亲密接触的女性,在他的心里,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杨静的脚只是稍微扭了扭,王思婉特意把情况说严重了,这样余学清才会同意把杨静背回去。

    事实上,杨静和余学清的心理变化,此时确实如书中一样。

    杨静越发的喜欢余学清了,而余学清,感受到女人软软的躯体伏在他的背上,也让他的心里躁动不安。

    不用王思婉多说,余学清自动自发的将杨静送进了房间。

    王思婉假装没注意到这俩人之间暧昧的氛围,打开自己的箱子,从中拿出一瓶跌打药酒,这是宋婶塞给她的,她放在了空间里,刚刚借着打开箱子的机会从空间中拿了出来。

    “来,你的脚得用药酒揉一揉,得要大点力气把里面的淤血揉开,我力气不够,余学清,你来吧。”她将药酒递给余学清,一本正经的说道。

    余学清慌乱的接过药酒,有些呆愣的问道:“我?”

    王思婉理所当然的点点头,“那当然啦,我力气不够大,揉不开淤血,总不能让杨静自己揉吧?”

    “我,让我自己来吧,我力气挺大的。”杨静也很不好意思,连连拒绝。

    王思婉主要就是想让他们俩人更进一步接触,怎么可能让杨静自己来呢?于是严肃的说道:“自己来和别人来做是完全不一样,你要是想要你的脚快点好,一定要大力揉开才行。你也不想明天不能去上工吧?这样会给大队长他们留下很不好的印象的。”

    杨静这会哪好意思说,其实她的脚没怎么扭到啊,只能硬着头皮应下,“那,那好吧。”

    王思婉满意的点点头,对依然呆愣的余学清说道:“那交给你啦,我去厨房把菜洗洗。”

    房间里俩人是怎么揉脚的王思婉并不关心,反正做这一切都是为了让这俩人成为一对。

    等她再回到房间的时候,杨静坐在床边,脸颊通红的看着自己的脚踝。

    王思婉走到自己的床边坐下,“感觉怎么样?是不是没那么痛了?”

    杨静抬头看了王思婉一眼,再低下头的时候眼神也有些躲闪,她大概能看出来余学清是喜欢王思婉的,但王思婉似乎没什么感觉。

    这样也好,她就不用觉得自己对不起王思婉了,毕竟是王思婉自己,把余学清推到她这边来的。

    “没事没事,揉过脚之后就好受多了。”杨静伸手摸着自己的脚踝,脸上带着甜甜的笑。

    晚饭是余学清主动承担过去的,杨静借口怕他不会,就踮着脚进了厨房指点余学清。

    所以黄国庆等人一身疲惫的回来见王思婉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的时候,还有些奇怪。

    “余学清和杨静在做饭。”她手指了指厨房,表情有些揶揄。

    黄国庆马上很懂的点点头,“嘿嘿嘿,我知道了。”

    顾芳也笑眯眯的,张巧巧撇撇嘴,没有多说什么。

    这知青点一般男女比例都是差不多的,什么意思其实大家都清楚,不过是想让他们这些知识青年组成家庭,然后扎根农村罢了。

    正因为如此,知青点要是有男女看对了眼,其他人也都是乐见其成的,结了婚知青可就不好回城了,也就相当于自动放弃了招工、招兵等回城的机会。

    王思婉要的就是让大家认为余学清和杨静有暧昧关系。

    现在的余学清对她的感觉还没有像书中那般深刻,毕竟原身的死才是对余学清影响最大的。

    死了的人才是无可复制的,所以书中的余学清,才会一遍遍的想着原身的美好,而这份美好,不过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是他理想中的美好,所以才会变成他心中的无可替代。

    但现在王思婉没死,那余学清对她的感情自然不会那么深刻,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可这份喜欢,还很浅淡。因此,王思婉才会在后面推波助澜,将他推向杨静。

    这样的话,剧情也会按照她想要的路线去发展。

    而目前,王思婉做的,就是让大家以为余学清和杨静是互有好感的,而她,只要安静透明的度过最困难的时期就行,最好是所有人都不要注意到她。

    但往往有些时候就事与愿违,你不找事的时候,事会找上你的。

    第二天一大早,杨静就把王思婉叫了起来。

    见王思婉睡眼惺忪,两颊粉嫩的的模样,她没忍住伸手掐了掐她的脸。

    “快起床啦,咱们得去上工呢。”杨静神清气爽的叫道。

    王思婉愣了片刻,总算是反应过来,自己既不在大晋朝,也没和宋婶在一起,她现在在大义公社的第六大队做知青呢。

    今天是他们上工的第一天,昨晚杨静还跟她说好了,今天得早起,要表现得好一点。

    洗漱好之后,早饭也做好了,是黄国庆做的。

    用昨天剩下的婆婆丁做了个凉拌菜,又蒸了几颗地瓜,这就是大家伙的早餐了。

    这两天吃的饭菜,让王思婉深刻意识到了她目前呆的地方,有多贫穷。

    在大晋朝时,她每日得喝一盅血燕,珍馐美味应有尽有,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是由江南绣娘费时费力做出来的。哪怕她的继母斥责她奢靡,可她作为相国府的大小姐,祖母和父亲都护着她,她还有母亲留下的巨额嫁妆,就算是奢靡也配得上她的身份。

    而来了这边后,她首先要适应的,便是衣服的粗糙,随后便是吃食上的精简。

    与宋婶一起的时候,只是吃得简单罢了。但到了这里,就不只是简单,所有的吃食,在她看来,无任何享受可言,只单纯的为了填饱肚子。

    她看了眼其他人麻木的神色,咬下最后一口地瓜,垂下了眼眸。

    好在……她还有个空间。

    吃完饭后,其他人去了上工的,而他们三个则被梁启华带着去了生产队的办事处里去领工分本。要写上自己的名字,交给会计,以后每天的工分到了下班的时候,报给会计。他们这个队的会计是大队长的女儿,上过几年学,做会计的话就不用干那么多活,只有农忙的时候才需要去地里干点活,平时就在生产队的办公室里待着。

    不过会计头上的工分就不会太多,但胜在工作轻松,在这里是很令人眼红的活计,但谁让人家的爸是大队队长呢。

    李长秀前几天就知道队上要来几个新知青,所以见到梁启华带着人来的时候没有丝毫意外。

    “长秀同志,又来麻烦你了。”不怎么表露的情绪的梁启华在看到李长秀的时候,倒是露了笑出来。

    李长秀脸上也挂着笑容,“没事没事,为同志们服务是应该的。”

    她眼睛先是扫过余学清和杨静,看到王思婉的时候,眼睛微不可查的睁大了些。

    她一直知道城里的知青和他们这些农村长大的不一样,比他们娇弱不说,身上总带着一种气质,有些人是书卷气,有些人是富贵家庭里养出来的气质。

    总之与农村的环境格格不入。

    因为她爸是大队长,再加上她又是大队会计,所以她与这些知青接触得比其他人要多一些。

    但她还是不怎么喜欢这些人,总感觉他们看自己的眼神是高高在上的,带着看不起的。

    哪怕他们也要像农村人一样,去田地里干活,扎起裤脚的时候与农村人没什么两样,可他们依然维持着自己身上那可笑的,城里人的傲气。

    她不羡慕他们,虽然她是农村的,但要是没有他们,城里人吃什么?不都是他们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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