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四十四号 完结+番外 作者:倾思慕宇

    城郊四十四号 完结+番外 作者:倾思慕宇

    谢欢抓了抓头发,脑子有些乱,最后对镇长不确定道:“不一样的吧,那你老死也是死,我杀了你也是死,那我难道可以杀了你吗?”

    一听他这么说,镇长变了脸色,“你这小道上,怎么……”

    一旁的赵长泽忍不住嗤笑,“哟哟哟,果然不愧是从万鬼城来的呀,见到鬼魅邪祟就觉得亲,你莫不是要护着他?”

    谢欢不解地看他,“我没说要护他呀,他身上有了杀孽,就是犯了错,自然该受到惩罚,只是为何不度化一下呢?既然都是魂散,干嘛非得烧死?非要焚化?就不能帮他解除心中执念,让他安然魂散吗?”

    赵长泽还想说什么,沈浔出声道:“好。”

    众人大骇。

    沈浔看向谢欢,“你可有办法帮他恢复神智?或者探知他心中执念是什么?”

    谢欢点头,“有啊有啊,怎么会有我不会的呢,我什么都会。”

    沈浔上前来摸了摸他的头发,“好,那你去吧。”

    谢欢闻言拉着丧尸高高兴兴地找地儿作法去了。

    赵长泽瞥他一眼,“浪费时间。”

    韩墨云则是一直瞥着眉没说话。

    若是他们遇到高阶丧尸或者厉鬼,擒住之后一般都会留着用,可以炼丹祭炼法器什么的;若遇到中阶以下的,普遍都是直接焚化速战速决,正如赵长泽所说的,免得浪费时间。

    没谁会愿意帮一只鬼或者尸体度化,他们学的度化之法,并不是为这些已经有杀孽的鬼尸学的。在他们所学的知识中,只有那些身死但是心有执念,没有害过人的鬼尸,才值得被度化,值得改邪归正。

    已经杀过人的,度化了又怎么样?人杀了就是杀了,还能复活不成?不如快些焚了要他们偿命。

    作者有话要说:三观开始出现分歧了,希望大家不要盲目否定小攻或者小受,毕竟他俩身份不一样,小攻最底层出身,习惯站在底层人民看事;小受高门子弟出身,身上有家族荣誉感,从小是被灌输着领导者思想的。所以他俩没有谁对谁错,但是如果以为后面的剧情是因为三观不同吵架分道扬镳什么的,我可以告诉你们,错了,沈浔是永远不会和谢欢吵架的,很忠犬

    谢谢读者“天夜无心”,灌溉营养液+502018112910:42:39

    又一下子好多,好幸福,原谅我这种小透明没什么见识,有种被包养的幸福感。

    然后,我下一篇有灵感了,叫《去他的白月光》,最近开始筹备存稿了,这次为了免得又动不动断更,我绝对要存够了再发。这篇文灵感来自于我最近追的几部小说,我发现白月光的故事都差不多,每次小攻都是主动追小受,追上了之后好了没两天,白月光回来了,小攻不禁被白月光吸引,然后小受受伤离开,小攻再去求饶道歉破镜重圆的故事。我看的这叫一个气啊,白月光很正常,毕竟谁也不能生下来就是彼此的初恋,但是白月光要么就去和好,好不了就试着放下。这种心里白月光的灯泡还没灭,还在你心里蹭蹭发着光,还去追别人,追上了又为了白月光抛弃,最后又去求饶求和好的行为我真的好气,早干嘛去了?这不是把人家当备胎吗?想要就要,不想要就甩?又想要了再去追?送三个字,边玩去!

    于是我决定,写一篇不一样的,我就不和好!去你大爷的白月光!现代玄幻文,你们知道的,我喜欢写一些非人的故事,不会有菊不洁,因为我有严重的精神洁癖,两个攻……1号攻没跟受xxoo过算攻吗?反正就称呼他为1号吧,2号攻才是真正的攻,娱乐圈文,年下魔头奶狗攻vs暖男明星绵羊受,等我存好了发链接,到时候求收藏哈

    ☆、人性

    度化这种事情谢欢是第一次做,倒也难不倒他。这丧尸的执念也不是什么别的,而是他生前太过凄楚。

    这乞丐家里贫苦至极,生下来就爹不疼娘不爱,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妻子背着他偷人,生意失败之后沦落为乞丐,又各种被人欺凌,最后在一个冬夜别人活活打死,他的内心愤懑才会化为丧尸。

    这样的执念最难化去,因为他没有仇人,只有对世间的恨意,他的仇人早就被他杀光了,凭空消除仇恨才是最难的。不过虽是难,谢欢却不放在眼里,他在白云镇多留了一天,终于将那丧尸的心头执念化去,在隔天的早上,黎明太阳升起来那一刻,那丧尸终于化去心中执念,在日光中腐烂,变成一句普通的尸体。

    赵长泽韩墨云等人早就嫌他浪费时间,提前回了天一阁。如此也好,因为谢欢是第一次下山,沈浔本就打算带她四处转转,若赵长泽韩墨云等人继续跟着,反倒不便,他只留了沈风眠在身边帮忙打打下手,其他人都遣回了天一阁。

    谢欢毕竟头一次下山,对什么都新鲜,看见什么都想买,没一会儿买了一大堆东西,最后他们都拿不下了,只能雇了一辆马车。

    路边有遇到一个卖花鸟的摊位,沈浔原本一直跟在谢欢身后为他付钱,见到那摊位他不禁顿足。

    沈风眠见状不禁道:“少阁主,您不会是想买只鸟送给谢公子吧?这鸟才多大呀,两口就吃没了。”

    沈浔回头看他,“谁说要吃了?”

    沈风眠道:“您送给了谢公子不少动物,不都是用来吃的吗?”

    沈浔在众鸟中精心挑选,“这次不吃,给他养着玩。”他想着在离恨渊的时候,谢欢的身边总跟着几只乌鸦,如今他来了天一阁,为了防止落人口实,谢欢让那些乌鸦都藏了起来。沈浔看他平时孤零零的,只能没事儿遛遛狗逗逗鱼,所以沈浔寻思着送他只别的鸟陪他,毕竟乌鸦在世人眼中是为不详。

    沈风眠嘴角抽了抽,“少阁主,虽说咱们天一阁没有明文规定不让养宠物,但是也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大家只是念着您送给谢公子的那些早晚也是要被吃的,所以养也就养了,又活不了多久,但是你要是真打算送他一只宠物养,阁主知道恐怕会不高兴吧?”

    沈浔半天没有出声回应,沈风眠以为他终于回心转意了,却见沈浔突然回头道:“你觉得是买只金丝雀好,还是买只鹩哥好?”

    沈风眠:……

    沈浔道:“鹩哥可以学人说话,估计谢欢应该会喜欢,不过谢欢平时就不消停,再送他只鹩哥,学会说话之后,这一人一鸟肯定更不消停,还是金丝雀好。”

    然后沈风眠就看着沈浔还是买了只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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