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衣服。

    雨停后,莫森便带着刘伶回清风斋,路经云来客栈便又让高掌柜送去五坛酒。刘伶听说在清风斋还有三位和他一样喜爱喝酒的人,巴不得马上结识。

    回到清风斋莫森发现书房多了一个人,嵇康赶紧介绍说是他以前的乡邻,叫向秀,以前常陪着他打铁,现在也想跟着一起升官发财。莫森留神细打量向秀,长相挺英俊的,皮肤要比嵇康稍白些,看样子也是个可造之材。

    “那就留下吧。”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莫森爽快地答应了,接着又向众人介绍刘伶。

    很快几只酒鬼就混熟了,谈得热火朝天,唯独莫森插不进去。

    “吃老子喝老子用老子的,还甩老子脸色,岂有此理。”莫森恶狠狠地躲在屋里咒骂,这群人简直太过份了,哪天一定要用牙撕碎他们。

    莫森坚定地认为这些家伙是仇富,所以才孤立自己,生着闷气,莫森便躺到床上,没一阵瞌睡虫上脑。

    忽然门上有人敲门,莫森道是那些家伙来向自己道歉,结果一开门外面却是久已不见的池张,赶紧招呼进门。“莫公子,我家主人请你泛舟喝酒。”

    “是司马兄请我吗?”莫森脑中浮现出牛车美男的绝世容貌。

    “是的,主人正在洛河岸边的船上等你,邀你同游洛水。”池张恭敬地道。

    和池张出得院门来,便有一驾精致的马车,池张请莫森坐上马车,自己随坐一旁。透过被风吹起的车帘,莫森看到那伙混蛋挤在一处眼里流露出的艳羡目光,心里别提多得意了。

    此时正值黄昏,沿着河岸有许多行人在悠闲地散步,几缕霞光半落在波光粼粼的河面,舟来舟往,莫森老远便瞧到了司马兄林立在夕阳中的俊俏身姿,想到自己丑陋的两颗龅牙一颗心忐忑不安,下意识地想用嘴唇盖住两颗大牙,但那两颗牙外突太厉害,嘴唇完全包不住。

    池张注意到他这个动作,笑道:“我家主人说,人生相貌乃是上天注定,只要自然纯真便是美。”

    莫森知他安慰自己不由心生感激,忙道:“池张兄说的极是。”其实他对其他人倒没有自卑的想法,可能是因为司马兄太过俊美,与他一起总觉得被衬托得像茅坑的石头。

    “司马兄。”

    “莫兄。”

    船头上摆着一张小桌子,放着几碟鲜嫩的水果,有西域的葡萄,岭南的荔枝,齐鲁的樱桃,桌上摆着一只白瓷的酒瓶,另两只小酒杯。

    将莫森送到船上后,池张便悄悄告退,令稍公掌舵开船。这船虽大,但在河面行驶却非常迅速,不一会儿功夫便将河面上大部分船只超过。美酒在唇,美景在眼,又有绝世美男在前,莫森酒不醉人自醉了。

    那司马兄十分善解人意,再三表示如果莫森有什么金钱方面的困难可以找他,莫森感动得差点把他当成平生所见唯一的良朋知己。酒过三杯,司马兄叹息一声,道:“听说你在清风斋养了五个男人,还请先生教他们琴棋书画,发钱给他们用,甚至还帮他们养老母亲和老婆。”

    “你怎么都知道了。”莫森难为情地挠着头发。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是莫兄你不要有了别人,就把我这个司马兄给忘了。”

    “怎么会呢?我忘记谁都不会忘记司马兄,司马兄是我的大恩人,要不是你我至今还在洛阳居无定所。”想到清风斋的那几个混蛋,莫森就咬牙切齿,道:司马兄有所不知,那五个人,第一个叫嵇康,是云林村一个打铁的,样子嘛还过的去,身材好,是个肌肉男,可是脾气坏的要死,油盐不进的家伙,二楞子,我看他有点潜力便搜罗了他。第二个叫阮籍,都快四十岁了,还像个小孩子,嘴巴特别贱,最喜欢翻白眼,他翻白眼真叫个出神入化,能翻上几个时辰,连一点眼珠都瞧不到。我就想把他留着,以后看谁不顺眼,让他去翻白眼。”

    “第三个是阮籍的侄子阮咸,是个大酒鬼,长得还不错。第四个叫向秀,是嵇康的乡邻,眉清目秀的,能帮着打铁。第五个是个矮子,叫刘伶,丑的惊天动地,是个裸|露狂,时不时放屁臭人……”

    把几个混蛋一一数落了一遍后,莫森原本郁闷的心情也畅快起来,司马兄听得哈哈大笑,莫森也忍不住跟着笑,不料笑得太开心竟从梦中笑醒过来。

    沉静的夜色中有几点像猫眼的光芒,一个熟悉的声音气极败坏地道:“你敢骂我是油盐不进的家伙,二楞子。”

    晕死,是嵇康。

    “骂我嘴巴贱,靠,我嘴能有他牙贱。”这声音是阮籍。

    “还好他没怎么说我们两个。”黑暗中阮咸和向秀嘻嘻发笑。

    “我无话可说,只有屁可放。”

    无声无息中,一股极浓的大蒜混合洋葱味的气息在屋子里弥散开来,莫森捂住鼻孔,平日里太憎恨这几个混蛋,所以便连梦中都忍不住要骂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龙阳之癖

    进入六月后天气热的可怕,莫森又雇了一名厨房打杂的老头帮着买菜做饭,由于和五大酒鬼没有共同语言,他只得每日在外面闲逛。奇怪的是,一直没遇到司马兄,他也曾向人打听过,但是没人知道司马兄的来历。

    莫森百无聊赖,洛阳城被他逛了百遍,哪里有棵草,或者哪里有块石头,他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沿着路边踢石子,前面有棵枣子树,树上结满了枣子,那枣子又大又圆,青翠欲滴,绿中带着点红,看着十分鲜嫩可口。几名十多岁的小孩子争抢着往树上爬,想要去摘枣子,唯独有一个小孩在树下围观。

    “你怎么不去摘枣子,再不去别人可就摘光了。”莫森冷眼瞧着这小孩,模样挺稚嫩,才十三四岁,面上还有两抹乡村红。

    “那枣子是苦的。”

    “你怎么知道是苦的,你吃过了吗?看那枣子又大又圆,多香扑扑啊。”莫森暗笑这孩子傻。

    “你傻啊!”那小孩鄙视地瞪他一眼。

    莫森无语,道:“你这小孩咋一点礼貌都没有,我是怕别人把枣子摘完了待会你会哭。”

    “你真是个蠢材,那枣树长在路边,还结满了果子,要是甜的香的好吃的,还不早被摘完了,岂会轮到我来摘枣子。”

    这话有理,莫森听得一怔,赶紧走到树下摘了一枚枣子,在衣襟上擦了两把,放进嘴里一嚼,顿时苦得白眼乱翻,半晌说不出话来。莫森吐掉枣子,又接连吐了几口唾液,但嘴里依然苦得发涩。

    “小鬼,你还真行。”

    那小孩哼了一声,把头扭向一侧,不以为然。

    莫森盯着那小孩看,这孩子如此聪明,假以时日前途不可限量,要不就把他收了,虽然年龄是小了些,但是年龄参差不齐才有好处,可以吸引不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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