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眉头。得想个办法,把忠叔争取到他这边来才行。
华灯初上,院子里的餐桌上摆满了菜。下午,韩勋给他带过来的厨师和营养师打电话,让他们这段时间暂时住到四合院,好照顾一大家子的生活。这些菜大半是他们下午做的,林墨随便做了几道拿手的家常菜——鱼香茄子,虾仁冬瓜汤,麻婆豆腐,荷塘小炒,另外他带来的香肠腊肉,全都直接煮了装盘。
甭管老头子心里如何嘀咕林墨,这几道色香味俱全的菜是彻彻底底的征服了他的味蕾。用韩母的话来说,在国外这么多年,还没吃过这么正宗好吃的腊肉香肠。韩母虽然不太能吃辣,但是却非常喜欢吃辣,这点韩勋是完全遗传了她,麻婆豆腐那又麻又辣既先且香的味道,简直太合她的口味了。京城的水做出来的豆腐偏老,不如青桐村的水点出来的豆腐细嫩,但各有各的风味,青桐村的水质偏甜,味道更胜一筹。韩母听林墨说他家乡的豆腐更好吃以后,不禁心生向往。
老头子最喜欢吃腊肉,这些腊肉林墨在家的时候,悬挂在楼梯口,既阴凉又通风,原本就熏得干干的腊肉,丝毫没有变味道。煮好后,瘦肉如红翡,肥肉如黄玉,切成薄片摆在白瓷盘中,颜色煞是好看。肥肉入口化渣,瘦肉韧而不柴嚼劲十足,老头子吃了一片又一片,旁边营养师看不下去了,直接告诉韩父,以他这么大的年龄不应该吃这样高盐高脂的东西,弄得韩父再想夹这道菜也只能忍着,白便宜了阿虎。韩勋看着老头子微微皱起的眉头,和藏在眼底的不满,很不厚道的勾了勾嘴角,夹了一大箸腊肉放到自个儿碗里,毫不掩饰他的幸灾乐祸。
吃不了腊肉香肠,老头子只好把目标转向鱼香茄子。按理,以老头子的身份地位来说,什么样的佳肴没尝过?偏偏林墨做的几道菜意外的合他胃口,不过是些寻常的家常菜,平日在家的时候,家里的厨子也有做。以前吃着觉得挺好,尝过林墨做的这些以后,才发现以前吃的那些好像少了个什么味道,具体的他也形容不来,反正就是觉得吃起来特别舒服特别合胃口。
有这种感觉的不止老爷子一人,院子里摆了两桌,两桌上都有林墨做的菜,不一会儿功夫就全都见底了。饭后,阿虎打着饱嗝,真心实意地说:“吃过那么多菜,我觉得还是林少爷做的最好吃。”
林墨谦虚地笑了笑,两辈子加起来,他也就只有这样拿得出手。
韩勋比夸了他自己还高兴,笑道:“那是,我们家……表侄子做的菜能差?”墨墨俩字在舌尖转了弯变成表侄子,让人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表侄子,表舅什么的,林墨已经无力吐槽了。
偏偏韩母比韩勋还高兴,一个劲儿的夸林墨能干,老头子也非常公允的评价林墨这几道菜做得不错,韩父韩母这次回国带回来的都是心腹,大家少不得跟着起哄,林墨被他们说得脸都红了。
既然是过生日,自然少不了生日蛋糕。蛋糕是阿虎给韩勋订的,足足有四层,铺满了水果和奶油,光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点上蜡烛,唱完生日歌,韩勋难得虔诚严肃的许了一个愿望,一口气吹灭所有的蜡烛。他还没开始切蛋糕,艾伦就啊啊的闹着,伸出小肉爪子去摸。韩勋切好蛋糕后,挑了一小块儿没有奶油的蛋糕,放到艾伦嘴边,艾伦很给面子的吃了下去,吃完还想要。许妈怕他吃坏肚子,把他抱开,小家伙伤心的哭了一场,用他平时最喜欢的小球哄了半天才哄住。
饭后,时间还早。韩父韩母的时差还没倒过来,下午又睡了一下午,这会儿反而精神得不得了。于是,老头子发话,让韩勋林墨陪他们去京城逛逛。阿虎早把京城逛得烂熟,挑了几个夜景不错的地方,载着韩父韩母出去一直玩到半夜才回来。
回到家,洗漱后,林墨躺倒床上已经半夜两点了。韩勋怕老头子再起疑,跟林墨分了两个房间睡。等正院的等灭了,他才蹑手蹑脚的摸到林墨房里。林墨下午睡了一下午,这会儿想着白天的事情,有点失眠,韩勋摸进来的时候,他还没睡着。
“你来做什么?”
韩勋摸黑抱着人狠狠亲了几口,坐到气息不稳的床边,按亮台灯,掏出怀里的盒子,取出药玉,温柔的笑道:“医生说了,这个用上了就不能断,不然效果不好。”
林墨看着他,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你那什么眼神,那样看着我做什么?”
林墨没好气道:“你是不是觉得丢脸还没丢够?或者迫不及待的想让你爸爸发现点什么?”不知道为什么,林墨总觉得韩父好像发现了什么一样,看他的眼神怪怪的,像是带着某种审视,让他很不舒服。
“什么叫丢脸?”韩勋不乐意了:“把身体养好是大事,你管他干什么。”韩勋怕林墨反应过度,又怕他担心,没敢说老头子已经对他们起疑的事情。
他见林墨面色不虞,便解释道:“真是怕了你了,药玉是我之前就浸好的,我藏得好好的没人知道,赶紧的,我给你用上,早点睡觉。爸妈明天肯定要让你陪他们出去逛,不休息好,天气这么热,你又该吃不消了。”
林墨打心底就不想用那破药玉,可是看着韩勋布满血丝的眼睛和眉宇间挥之不去的疲惫,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最后一言不发,任由韩勋把药玉放到他身体里。夜深了,有些凉,韩勋帮林墨掖好被子,在他润泽柔软的唇上轻轻啄了一口,“早点休息,别胡思乱想,一切有我呢。”
林墨心底涌出许多酸楚,有些在心底酝酿许久的话,最终没忍住脱口而出:“我们之间,是我们两个人的事,你别什么都一个人扛。无论将来再难,只要你不放手,我就不会离开。”
韩勋怔愣片刻,倏尔,脸上绽放出无比璀璨的笑容:“林小墨,我生生世世都不会放手的。”
一生太短,三生三世依然不够。
黑暗中,林墨将脖子上的指环取出来,握在手心,温暖的触感驱散了心底所有的茫然。
韩勋没有立刻回卧室,而是径直去了书房。他从未像现在这样野心勃勃,迫切的希望自己强大起来。
☆、第九十四章 拜访
陈家人脉广,不过天把功夫,陈俊曦很快就将林墨以及他家里的情况查得一清二楚。韩勋的大少爷脾气他是领教过的,京城里,跟韩勋搭上关系做朋友的人也不少,可从没见他对谁有对林墨那么和颜悦色过。事出反常必有妖,陈俊曦平常跟朋友一起玩的时候,没少去些灯红酒绿的场所,个别几个玩得没边的,悄悄玩起了男人。他偶尔见过一次,那人长得还不错但打扮得妖里妖气的,一副娘娘腔模样看着就让人倒胃口,一点都不像林墨那么干净
华灯初上,院子里的餐桌上摆满了菜。下午,韩勋给他带过来的厨师和营养师打电话,让他们这段时间暂时住到四合院,好照顾一大家子的生活。这些菜大半是他们下午做的,林墨随便做了几道拿手的家常菜——鱼香茄子,虾仁冬瓜汤,麻婆豆腐,荷塘小炒,另外他带来的香肠腊肉,全都直接煮了装盘。
甭管老头子心里如何嘀咕林墨,这几道色香味俱全的菜是彻彻底底的征服了他的味蕾。用韩母的话来说,在国外这么多年,还没吃过这么正宗好吃的腊肉香肠。韩母虽然不太能吃辣,但是却非常喜欢吃辣,这点韩勋是完全遗传了她,麻婆豆腐那又麻又辣既先且香的味道,简直太合她的口味了。京城的水做出来的豆腐偏老,不如青桐村的水点出来的豆腐细嫩,但各有各的风味,青桐村的水质偏甜,味道更胜一筹。韩母听林墨说他家乡的豆腐更好吃以后,不禁心生向往。
老头子最喜欢吃腊肉,这些腊肉林墨在家的时候,悬挂在楼梯口,既阴凉又通风,原本就熏得干干的腊肉,丝毫没有变味道。煮好后,瘦肉如红翡,肥肉如黄玉,切成薄片摆在白瓷盘中,颜色煞是好看。肥肉入口化渣,瘦肉韧而不柴嚼劲十足,老头子吃了一片又一片,旁边营养师看不下去了,直接告诉韩父,以他这么大的年龄不应该吃这样高盐高脂的东西,弄得韩父再想夹这道菜也只能忍着,白便宜了阿虎。韩勋看着老头子微微皱起的眉头,和藏在眼底的不满,很不厚道的勾了勾嘴角,夹了一大箸腊肉放到自个儿碗里,毫不掩饰他的幸灾乐祸。
吃不了腊肉香肠,老头子只好把目标转向鱼香茄子。按理,以老头子的身份地位来说,什么样的佳肴没尝过?偏偏林墨做的几道菜意外的合他胃口,不过是些寻常的家常菜,平日在家的时候,家里的厨子也有做。以前吃着觉得挺好,尝过林墨做的这些以后,才发现以前吃的那些好像少了个什么味道,具体的他也形容不来,反正就是觉得吃起来特别舒服特别合胃口。
有这种感觉的不止老爷子一人,院子里摆了两桌,两桌上都有林墨做的菜,不一会儿功夫就全都见底了。饭后,阿虎打着饱嗝,真心实意地说:“吃过那么多菜,我觉得还是林少爷做的最好吃。”
林墨谦虚地笑了笑,两辈子加起来,他也就只有这样拿得出手。
韩勋比夸了他自己还高兴,笑道:“那是,我们家……表侄子做的菜能差?”墨墨俩字在舌尖转了弯变成表侄子,让人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表侄子,表舅什么的,林墨已经无力吐槽了。
偏偏韩母比韩勋还高兴,一个劲儿的夸林墨能干,老头子也非常公允的评价林墨这几道菜做得不错,韩父韩母这次回国带回来的都是心腹,大家少不得跟着起哄,林墨被他们说得脸都红了。
既然是过生日,自然少不了生日蛋糕。蛋糕是阿虎给韩勋订的,足足有四层,铺满了水果和奶油,光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点上蜡烛,唱完生日歌,韩勋难得虔诚严肃的许了一个愿望,一口气吹灭所有的蜡烛。他还没开始切蛋糕,艾伦就啊啊的闹着,伸出小肉爪子去摸。韩勋切好蛋糕后,挑了一小块儿没有奶油的蛋糕,放到艾伦嘴边,艾伦很给面子的吃了下去,吃完还想要。许妈怕他吃坏肚子,把他抱开,小家伙伤心的哭了一场,用他平时最喜欢的小球哄了半天才哄住。
饭后,时间还早。韩父韩母的时差还没倒过来,下午又睡了一下午,这会儿反而精神得不得了。于是,老头子发话,让韩勋林墨陪他们去京城逛逛。阿虎早把京城逛得烂熟,挑了几个夜景不错的地方,载着韩父韩母出去一直玩到半夜才回来。
回到家,洗漱后,林墨躺倒床上已经半夜两点了。韩勋怕老头子再起疑,跟林墨分了两个房间睡。等正院的等灭了,他才蹑手蹑脚的摸到林墨房里。林墨下午睡了一下午,这会儿想着白天的事情,有点失眠,韩勋摸进来的时候,他还没睡着。
“你来做什么?”
韩勋摸黑抱着人狠狠亲了几口,坐到气息不稳的床边,按亮台灯,掏出怀里的盒子,取出药玉,温柔的笑道:“医生说了,这个用上了就不能断,不然效果不好。”
林墨看着他,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你那什么眼神,那样看着我做什么?”
林墨没好气道:“你是不是觉得丢脸还没丢够?或者迫不及待的想让你爸爸发现点什么?”不知道为什么,林墨总觉得韩父好像发现了什么一样,看他的眼神怪怪的,像是带着某种审视,让他很不舒服。
“什么叫丢脸?”韩勋不乐意了:“把身体养好是大事,你管他干什么。”韩勋怕林墨反应过度,又怕他担心,没敢说老头子已经对他们起疑的事情。
他见林墨面色不虞,便解释道:“真是怕了你了,药玉是我之前就浸好的,我藏得好好的没人知道,赶紧的,我给你用上,早点睡觉。爸妈明天肯定要让你陪他们出去逛,不休息好,天气这么热,你又该吃不消了。”
林墨打心底就不想用那破药玉,可是看着韩勋布满血丝的眼睛和眉宇间挥之不去的疲惫,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最后一言不发,任由韩勋把药玉放到他身体里。夜深了,有些凉,韩勋帮林墨掖好被子,在他润泽柔软的唇上轻轻啄了一口,“早点休息,别胡思乱想,一切有我呢。”
林墨心底涌出许多酸楚,有些在心底酝酿许久的话,最终没忍住脱口而出:“我们之间,是我们两个人的事,你别什么都一个人扛。无论将来再难,只要你不放手,我就不会离开。”
韩勋怔愣片刻,倏尔,脸上绽放出无比璀璨的笑容:“林小墨,我生生世世都不会放手的。”
一生太短,三生三世依然不够。
黑暗中,林墨将脖子上的指环取出来,握在手心,温暖的触感驱散了心底所有的茫然。
韩勋没有立刻回卧室,而是径直去了书房。他从未像现在这样野心勃勃,迫切的希望自己强大起来。
☆、第九十四章 拜访
陈家人脉广,不过天把功夫,陈俊曦很快就将林墨以及他家里的情况查得一清二楚。韩勋的大少爷脾气他是领教过的,京城里,跟韩勋搭上关系做朋友的人也不少,可从没见他对谁有对林墨那么和颜悦色过。事出反常必有妖,陈俊曦平常跟朋友一起玩的时候,没少去些灯红酒绿的场所,个别几个玩得没边的,悄悄玩起了男人。他偶尔见过一次,那人长得还不错但打扮得妖里妖气的,一副娘娘腔模样看着就让人倒胃口,一点都不像林墨那么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