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予辰自己特别坚持,我又能对他有什么影响?

    放弃足球是他自己说的,而和我在一起虽然是我说的,洛予辰完全可以斩钉截铁地跟我说不。

    我本来就没想到他能答应我,他拒绝的话我也不是就不会帮夏明修,他甚至不用赌上他自己,他只要站在我面前气势汹汹地问一句:“朋友的忙,你帮不帮?”,我也得说帮啊。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职老妈子一样伺候他,帮他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对他不利的人,费尽一切心思讨他欢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着笑脸,就这样,还是被不屑一顾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层纯洁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实真没差多少。

    十年了,虽然不能让他展颜,我却已经尽我全力补偿他了,连最后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说是恨我浪费了他的青春年华,那么──他现在二十七岁,正在最英姿勃发的年纪,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费掉了。

    我私底下觉得自己虽然做得很不对,但怎么也算仁至义尽。

    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我怎么样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边的一只老流浪狗也该有点感情了吧。

    要说拆散他和夏明修,虽然很对不起夏明修,但是事实就是十年之间两个人根本没断过,有我没我基本一样,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就算没我从中作梗,两人难道就能再突破现状,顶着演艺界名人的身份把两人的关系昭告天下?

    所以我觉得我还不算特别愧对他们。

    心不在焉地跟着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后,在停车场,终于遇到了我特别愧对的人。

    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还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知道洛予辰是不喜欢他的,貌似还有点怕他,以前见到他都会浑身不自在,今天照旧表情僵硬,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会给洛予辰个好脸,今天也脸色不善。

    脸色不善其实已经很对的起洛予辰了,我还以为他会跳起来把洛予辰暴打一顿。

    我哥方写忆,就是那个对我特别好,我十八岁的时候才认回来的老爸的前正宫娘娘的儿子。

    因为十八岁才认识,叫哥我觉得肉麻,于是一般情况下我都会直呼其名。

    离近一看,方写忆虽然还是帅,但清瘦了不少,脸色也很差。

    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他以前虽然位居经理,却一直是懒得管公司的事,三天两头不见人影的人,现在公司整个都是他的了,我没有提前预告就把大小事务全盘扔给了他,还要他帮我料理后事。

    凭良心讲,其实真的特对不起他。他对我一直不错,结果我肯定让他伤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写忆总经理就没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径自向自己的银色奔驰走过去。

    “方先生。”洛予辰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破天荒开口叫他。

    方写忆优雅地拉开车门,停住,头都没回,架子拉得比洛予辰大明星还要足。

    “请问,您……能联系到肖恒吗?”

    我很惊讶。

    我以这种没人看得到的形态在他身边也飘了有一周左右了,他可一次也没有主动提及我。初次听他提及,我也并不是特别高兴,按照常识推理,他就算能想到我也八成不是什么好事。

    “洛先生找小恒有什么事吗?”方写忆一身黑色风衣,靠着银色跑车缓缓转身,潇洒优雅万分,绝对可以媲美电影的拉长慢镜头,他还嫌不够,又悠悠点起一支烟。

    方总经理如果去拍电视剧,赚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还有一些东西放在我这里,我想还给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确。

    那一箱他看了就烦的照片吗?我立刻开始无情地嘲笑洛予辰,你自己烧了就是了,至于多此一举么,你还是想借机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遗书里,明确地告诉方写忆,不要告诉洛予辰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说,我起码最后要善良一次,我不希望洛予辰因为觉得有愧与我而和夏明修不得修成正果。

    现在看来,我还是太自命不凡了,还以为自己这种洛予辰生命中的小灰尘能够给他造成一定的影响。

    失败源于过度自信,非常鄙视自己。

    08

    方写忆吸了一口烟,魅力十足,然后薄凉道:“不用。你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小恒用不着了。”

    我用不到了,他说的是大实话。

    洛予辰闻言当然觉得被针对了,也开始不爽,反正牌大也敢耍,他冷冷地看了方总经理一眼,转身走了。

    我回头,看见方写忆狠狠掐了烟,丢在地上碾碎。我极度良心不安,心里给方写忆真诚默念了三千遍对不起。

    洛予辰一路没有表情,却踩足油门飙车回的家,被方总经理得罪之后的愤怒,即使努力压抑着也一清二楚。

    他停好车就立刻跑上楼,了解他如我,已经很明确他要干什么了。果然,他很快找到了发泄的对象,愤怒地拎着那一箱照片,迅速下楼到了垃圾焚化炉,然后毫不怜惜地通通塞了进去。

    洛予辰那种一根线的神经,相当容易预测他的行为。

    火光闪耀,带着焦黑的碎片飞来飞去,烧得劈里啪啦,也算听了个响。

    我地站到一边,欣赏着洛予辰在火光映照下刀削的英俊侧脸,冷静地看着回忆一点点焚烧殆尽,化成灰,还能不住地赞叹,洛予辰你够狠,一点点活口也不给我留下。

    要是还活着的时候我能像现在这么酷,说不定在洛予辰眼里我的形象还不至于卑微。

    夏明修很晚的时候来了,带了宵夜,两人就在厅里吃着,一派祥和。

    经过几天的细心研究夏明修和我的不同,我的基本总结就是──夏明修除了天生的笨手笨脚和糟糕的做饭水平,哪里都比我好。

    外貌心灵之类的硬件问题就不谈了,有一点夏明修很明显胜过我的就是,他和洛予辰的相处模式是平等的。夏明修从来不用像我一样处处委曲求全地顺着他。

    现下我心里已经没有了对于世界并非人人平等的现实的愤愤不平,觉得夏明修这样独立的人格和不卑不亢的性格非常值得我学习。

    一般情况来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百般都求不得。所以,不自抬身价就不错了,倒真不用像我那样弄得卑躬屈膝。

    夏明修自然是很喜欢洛予辰的,却没有表现成没有洛予辰就不行,所以和夏明修在一起的时候,洛予辰是温柔的。因为他不温柔的话,他不能笃定夏明修就会一直喜欢他,像他笃定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样。

    夏明修也许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之一,外貌动人,心灵美好,连天生的行为模式都是这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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