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硬抵住的灼热,赵云霄搓搓腿,也许,他真的是太寂寞了,太想有人能真心爱他,爱他一辈子。这是中性人的悲哀。如果,如果自己以后的孩子有中性人,他一定要把他培养成纯男性那样活泼的性格,而不是像自己这样,无趣又沉闷。时间长了,云火也会觉得他太闷吧。
赵云霄的心里很难受。林明远的出轨让他对自己产生了很严重的怀疑。他所认识的中性人都有非常幸福的家庭和婚姻,新闻报到上也很少播报哪个中性人被丈夫抛弃了,更多的是中性人忍受不了自己的丈夫提出离婚。唯独他,被抛弃了,还被蒙在鼓里欺骗了一年多。他还真是失败啊。
甩甩头,把这些负面的情绪都甩掉,赵云霄不想自己变成自怨自艾的人。手上正在擦拭的这张浅棕色的兽皮很柔软,毛也很短。赵云霄站起来展开,然后在自己的身上比了比,这张皮完全可以给他做一身衣服。可是要怎么做?问题还是回到了工具上来。赵云霄放下兽皮回去翻他的电子书,看看他存储的书里有没有介绍远古人生活的。
傍晚时,提着另外一部分骨头等物回来的云火就看到赵云霄坐在洞外手里捧着那个神秘的板板。他把东西一放就过去了。
“呜。”
赵云霄抬头,目露惊喜:“你回来啦。”然后他才发现天黑了,立刻放下平板书站起来说:“对不起,我忘了时间了,兽皮还没处理完。”
云火凑过来看平板上有什么,密密麻麻的奇怪的符号(字)。赵云霄把平板书放在石床上,说:“我想做一件兽皮衣服,但不知道怎么制作工具。你等下。”说着他就跑了出去,云火在平板上闻来闻去,相当好奇。
赵云霄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块兽皮,贴在自己身上给云火看:“你看,我做一身这种皮衣怎么样?”
云火的眼里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他踱到赵云霄的面前,叼走了那张兽皮甩到了一边,明显不喜欢。赵云霄无奈地捡起兽皮,说:“我觉得很好。”他摸一摸,又在云火的脸上蹭蹭,“你看,很软也很薄,白天那么热,我身上这张都厚了。”
云火的反应是又叼住那张兽皮往外走。赵云霄跟上他,还再说:“我觉得很好了。”
云火把那张兽皮扔在了洞外,然后,然后飞走了。赵云霄愣愣地看着云火飞走,一脑袋的问号。云火到底是什么意思?
看看云火已经没影的方向,又看看云火放在外面的一个新的皮袋,赵云霄把地上被云火嫌弃的那张兽皮捡起来,抖了抖,然后拿回“卧室”铺在石床上了。接着,他又把云火带回来的皮袋摊开,里面还是骨头。看来云火把恐龙皮给分成两块了。恐龙皮上都是鳞片,云火扯着试了试,韧性极强不说还很硬,真不知云火是怎么分开的,云火是越来越神秘了。
之前摊开的那些骨头都吹干了,赵云霄拖回仓库,然后把新的那些摊开。仓库里黑洞洞的,也该准备晚餐了,赵云霄决定明天再来做分类的工作。中午云火带回来的动物很大,足够他们晚上再吃一顿还有剩。只是想到这里白天很热,赵云霄赶紧拿出肉来闻闻,还好,没坏。他怕肉坏了一直放在树荫下。这边的气候只要在阴凉处就很凉快,倒是不错。
每天肉汤、烤肉的,赵云霄着实吃腻了。也不知道云火什么时候回来,赵云霄打算今晚尝试一种新口味。啊,如果云火没把动物的内脏扔了就好了。不行,今晚得跟云火沟通沟通。赵云霄到那堆晒好的恐龙谷堆里找了五六根最小的骨头,又从恐龙爪子里选了一根最坚硬的,接着在附近找到一块他正好可以一只手拿起来的石头。
用石头砸开一根骨头,闻了闻,没有腐败的气味,骨头里也没有发黑变质的情况。赵云霄把这几根骨头重新清洗了一遍,放进锅里煮,丢入香草、盐果和他在湖边时找到的一些红色的大豆子,云火让他带着那就是可以吃。恐龙的骨头相比别的动物的骨头有一种剔透感,拿在手里冰冰凉凉的。对着光,似乎都能看到骨髓,不像普通动物的骨头就是白森森的。
由着骨头汤煮着,赵云霄把那根锋利的爪子洗干净,然后找来一块粗糙的石头开始打磨。把爪子前端打磨得更尖锐,他把肥肉剔除下来,用爪子把瘦肉一条一条剐下来。仓库里有没用过的白锅,赵云霄白天的时候洗出来了两个,现在正好派上用场。把肉剐成肉条,他又加了一点肥肉进去,然后把留下的骨头洗干净,拿石头敲断和恐龙骨一起煮。
又找了一根粗壮的骨头洗净,赵云霄开始砸肉条,他要砸成肉泥。一边砸,他一边加了几枚盐果进去。砸到肉条碎成肉末但还不到肉泥的程度,赵云霄把剩下的野菜用尖爪割成一小段一小段的放在一旁备用。
看看远方,云火还没有回来,赵云霄又点了一堆火堆,天更暗了。洞外火光照耀,森林内,云火正在追捕猎物。
第十二章
如果有米饭就好了。做好准备工作的赵云霄一边等着云火回来,一边藉着火光继续擦拭晾晒好的兽皮。肚子饿了,他吃了一个黄果填肚子。等到骨头汤都变成奶白色了,云火的大翅膀煽动空气的声音终于传来,赵云霄站起来朝火光中那个飞近的身影喊:“云火!”
一抹红色落地,云火回来了,嘴里叼着东西,赵云霄急忙上前。云火把嘴里的东西丢在地上,看清楚那是什么的赵云霄心脏瞬间被什么猛击了一下。那是兽皮,非常漂亮的,兽皮。兽皮上的毛不长,颜色从纯白到腮红色一层层过渡,就像晕染成的那样。地上一共有五张皮,上面还带着血渍,足够赵云霄做三身皮衣还有剩。
赵云霄伸手就抱住了云火,云火的嘴边还带着明显的血腥味。他用力圈住云火的脖子,在他耳边说:“谢谢你……其实我穿什么都行,没有必要特别去找这种漂亮的皮。”
云火的眼睛在火焰下亮得如在灯光下的红宝石。钻地鼠的肉质不好吃,但皮非常漂亮,雌性都喜欢钻地鼠的皮做的衣服。但钻地鼠非常难捕捉,它们只在森林深处的夜晚出没,而且爪子和牙齿有毒,被它们抓到或咬到如果不及时服下解毒草,否则只有等死。只有伴侣非常强大的雌性才有可能穿上钻地鼠皮做成的衣服,而且能做出一身来已是值得别人羡慕嫉妒的事情,一个部落最多也就两三位雌性可能穿上这样的衣服。
赵云霄不了解钻地鼠皮得来的多么不易且危险,但这不妨碍他对云火这一举动的感动。他抓着云火脖子上的毛不愿撒手,尽管云火的嘴边有着浓浓的令他不舒服的血腥气,他也不想撒手。被雌性紧紧地抱着,云火幸福得飘飘欲仙。几张钻地鼠皮算什么,只要“他的”雌性喜欢,他会让雌性所有的衣服
赵云霄的心里很难受。林明远的出轨让他对自己产生了很严重的怀疑。他所认识的中性人都有非常幸福的家庭和婚姻,新闻报到上也很少播报哪个中性人被丈夫抛弃了,更多的是中性人忍受不了自己的丈夫提出离婚。唯独他,被抛弃了,还被蒙在鼓里欺骗了一年多。他还真是失败啊。
甩甩头,把这些负面的情绪都甩掉,赵云霄不想自己变成自怨自艾的人。手上正在擦拭的这张浅棕色的兽皮很柔软,毛也很短。赵云霄站起来展开,然后在自己的身上比了比,这张皮完全可以给他做一身衣服。可是要怎么做?问题还是回到了工具上来。赵云霄放下兽皮回去翻他的电子书,看看他存储的书里有没有介绍远古人生活的。
傍晚时,提着另外一部分骨头等物回来的云火就看到赵云霄坐在洞外手里捧着那个神秘的板板。他把东西一放就过去了。
“呜。”
赵云霄抬头,目露惊喜:“你回来啦。”然后他才发现天黑了,立刻放下平板书站起来说:“对不起,我忘了时间了,兽皮还没处理完。”
云火凑过来看平板上有什么,密密麻麻的奇怪的符号(字)。赵云霄把平板书放在石床上,说:“我想做一件兽皮衣服,但不知道怎么制作工具。你等下。”说着他就跑了出去,云火在平板上闻来闻去,相当好奇。
赵云霄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块兽皮,贴在自己身上给云火看:“你看,我做一身这种皮衣怎么样?”
云火的眼里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他踱到赵云霄的面前,叼走了那张兽皮甩到了一边,明显不喜欢。赵云霄无奈地捡起兽皮,说:“我觉得很好。”他摸一摸,又在云火的脸上蹭蹭,“你看,很软也很薄,白天那么热,我身上这张都厚了。”
云火的反应是又叼住那张兽皮往外走。赵云霄跟上他,还再说:“我觉得很好了。”
云火把那张兽皮扔在了洞外,然后,然后飞走了。赵云霄愣愣地看着云火飞走,一脑袋的问号。云火到底是什么意思?
看看云火已经没影的方向,又看看云火放在外面的一个新的皮袋,赵云霄把地上被云火嫌弃的那张兽皮捡起来,抖了抖,然后拿回“卧室”铺在石床上了。接着,他又把云火带回来的皮袋摊开,里面还是骨头。看来云火把恐龙皮给分成两块了。恐龙皮上都是鳞片,云火扯着试了试,韧性极强不说还很硬,真不知云火是怎么分开的,云火是越来越神秘了。
之前摊开的那些骨头都吹干了,赵云霄拖回仓库,然后把新的那些摊开。仓库里黑洞洞的,也该准备晚餐了,赵云霄决定明天再来做分类的工作。中午云火带回来的动物很大,足够他们晚上再吃一顿还有剩。只是想到这里白天很热,赵云霄赶紧拿出肉来闻闻,还好,没坏。他怕肉坏了一直放在树荫下。这边的气候只要在阴凉处就很凉快,倒是不错。
每天肉汤、烤肉的,赵云霄着实吃腻了。也不知道云火什么时候回来,赵云霄打算今晚尝试一种新口味。啊,如果云火没把动物的内脏扔了就好了。不行,今晚得跟云火沟通沟通。赵云霄到那堆晒好的恐龙谷堆里找了五六根最小的骨头,又从恐龙爪子里选了一根最坚硬的,接着在附近找到一块他正好可以一只手拿起来的石头。
用石头砸开一根骨头,闻了闻,没有腐败的气味,骨头里也没有发黑变质的情况。赵云霄把这几根骨头重新清洗了一遍,放进锅里煮,丢入香草、盐果和他在湖边时找到的一些红色的大豆子,云火让他带着那就是可以吃。恐龙的骨头相比别的动物的骨头有一种剔透感,拿在手里冰冰凉凉的。对着光,似乎都能看到骨髓,不像普通动物的骨头就是白森森的。
由着骨头汤煮着,赵云霄把那根锋利的爪子洗干净,然后找来一块粗糙的石头开始打磨。把爪子前端打磨得更尖锐,他把肥肉剔除下来,用爪子把瘦肉一条一条剐下来。仓库里有没用过的白锅,赵云霄白天的时候洗出来了两个,现在正好派上用场。把肉剐成肉条,他又加了一点肥肉进去,然后把留下的骨头洗干净,拿石头敲断和恐龙骨一起煮。
又找了一根粗壮的骨头洗净,赵云霄开始砸肉条,他要砸成肉泥。一边砸,他一边加了几枚盐果进去。砸到肉条碎成肉末但还不到肉泥的程度,赵云霄把剩下的野菜用尖爪割成一小段一小段的放在一旁备用。
看看远方,云火还没有回来,赵云霄又点了一堆火堆,天更暗了。洞外火光照耀,森林内,云火正在追捕猎物。
第十二章
如果有米饭就好了。做好准备工作的赵云霄一边等着云火回来,一边藉着火光继续擦拭晾晒好的兽皮。肚子饿了,他吃了一个黄果填肚子。等到骨头汤都变成奶白色了,云火的大翅膀煽动空气的声音终于传来,赵云霄站起来朝火光中那个飞近的身影喊:“云火!”
一抹红色落地,云火回来了,嘴里叼着东西,赵云霄急忙上前。云火把嘴里的东西丢在地上,看清楚那是什么的赵云霄心脏瞬间被什么猛击了一下。那是兽皮,非常漂亮的,兽皮。兽皮上的毛不长,颜色从纯白到腮红色一层层过渡,就像晕染成的那样。地上一共有五张皮,上面还带着血渍,足够赵云霄做三身皮衣还有剩。
赵云霄伸手就抱住了云火,云火的嘴边还带着明显的血腥味。他用力圈住云火的脖子,在他耳边说:“谢谢你……其实我穿什么都行,没有必要特别去找这种漂亮的皮。”
云火的眼睛在火焰下亮得如在灯光下的红宝石。钻地鼠的肉质不好吃,但皮非常漂亮,雌性都喜欢钻地鼠的皮做的衣服。但钻地鼠非常难捕捉,它们只在森林深处的夜晚出没,而且爪子和牙齿有毒,被它们抓到或咬到如果不及时服下解毒草,否则只有等死。只有伴侣非常强大的雌性才有可能穿上钻地鼠皮做成的衣服,而且能做出一身来已是值得别人羡慕嫉妒的事情,一个部落最多也就两三位雌性可能穿上这样的衣服。
赵云霄不了解钻地鼠皮得来的多么不易且危险,但这不妨碍他对云火这一举动的感动。他抓着云火脖子上的毛不愿撒手,尽管云火的嘴边有着浓浓的令他不舒服的血腥气,他也不想撒手。被雌性紧紧地抱着,云火幸福得飘飘欲仙。几张钻地鼠皮算什么,只要“他的”雌性喜欢,他会让雌性所有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