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面,从包厢的单面镜子可以看到,外面到处都是人来人往。
    能来酒吧玩的人,一般就是三种人。
    一种是寂寞的有钱人,另一种是想要拥有这种放肆无忌生活的年轻人,另一种就是女人。
    不提他们心中有什么原因,事实上这里也是一个名利场。
    数不清的各种交易在这里完成,很少有人是单纯为了喝酒才来这里的。
    不过也不是没有。
    比如说沈欢同学现在就被苏墨拉着,坐在包厢里面一杯接着一杯的喝。
    沈欢从来不知道,一向文质彬彬又温柔的苏墨,居然如此的能喝酒。
    桌子下面摆了几十个啤酒罐就是最好的证明。
    饶是他和苏墨是一比三的喝,他都已经吃不消了:“墨哥,墨哥!不能再喝了!厕所都要被堵住了!”
    幸好包厢里面都有厕所,不然沈欢和苏墨这么频繁的出去,早就被人认出来了。
    听着沈欢的说话,苏墨忍不住一笑,“瞎扯淡吧你!来,继续,今天我们不醉不归!反正他们几个都在外面等着,待会儿让他们送你回去就行!”
    “我是学生,我要上课啊!不能带着一身酒气去上学!”沈欢连忙拒绝。
    “唉,你说当哥哥的心情不好,想要找你陪着喝酒,你都这么推攘,难道我们不是好朋友?”苏墨不觉叹了一口气,一副哀伤的样子。
    沈欢拿他没有办法,“墨哥,这多大的事儿啊!阿立始终是外人,你有唐姐不就行了吗?难道要让外人继续伤害唐姐,你才觉得情义两全了?”
    “倒也不是……可心里难受!”
    说话之间,苏墨又再次灌了一罐啤酒。
    天王心情不好的原因很简单,他考虑了许久,还是把阿立给解雇了。
    顺带着他给了阿立100万,加上阿立卖照片挣的100万,足够治疗好阿立的老婆,然后两口子做点生意什么的了。
    阿立本来打死都不要的,最后不得不收下时,给苏墨又连续磕了几十个头,才哭着离开。
    于是苏墨很伤感。
    凡是能当演员的人,或者是唱歌的人,都是情感非常细腻的人。
    不然他们怎么能体验出别人的人生,怎么能唱出那么多好听的歌曲?
    但这事儿苏墨却又不能给别人说,只能和沈欢这个破局之人聊聊,顺带着拉着他喝闷酒。
    感情太丰富,又注重感情的人,始终不能成为枭雄啊!
    沈欢看着他的样子,微微的摇了摇头。
    苏墨也就是能成为一个明星,喊他去做生意,分分钟被所谓的朋友给坑死。
    你看看大公主就不一样,她连自己的阿姨叔叔,外加兄弟姐妹一个都不怕,直接和他们硬抗,最后获得了想要的山海网控制权。
    这才是开创一个帝国的人!
    可反过来想,大公主的这种性格,注定了她不会和任何人成为真正的朋友,大家都只是做生意而已。
    苏墨却不一样,人们很愿意当他的朋友。
    因此这也是为什么苏墨在圈子里风评那么好,就连最大的竞争对手唐元,也是很喜欢他的缘故。
    “你这也是太过顺风顺水,遭受打击太少了!”沈欢也喝了不少酒,就干脆的道:“墨哥,你以后多受点打击,自然就习以为常了。”
    苏墨瞪了他一眼,“你说的什么话?谁没事儿去受打击啊?……喝酒!”
    沈欢无奈的接过了啤酒罐,打开喝了一口:“真的,这些事情谁都会遭遇!不是你不够好,而是这个世界本来就这样!你要习惯遇到各种意外,各种挫折……不然以后唐姐生了孩子,结果你比孩子还要天真,还要脆弱,怎么保护他们?”
    “滚蛋!”
    苏墨干脆不理他了。
    虽然沈欢说的肯定是对的,但他心里就是过不去。
    “嘿,你别不高兴……对了,我给你写首歌吧?”沈欢顺口道。
    “什么歌?”苏墨这倒是有了点兴趣。
    “要不就把阿立给编进去?”沈欢唱到:“你把我的女人带走,你也不会快乐很久……哎哟!”
    很显然的,乱唱歌的沈欢,被苏墨一个空的啤酒罐砸到了身上。
    “严肃点!”苏墨没好气的道,“这什么乱七八糟的!你是写口水歌的人吗?”
    “这首歌很好听的。”沈欢辩白道。
    “那好,我唱了这首歌,你唐姐明天就能提着刀子来找你,因为你毁坏了她名誉。”苏莫冷冷的笑着道。
    “呃……还是算了吧!”
    沈欢只能摇了摇头。
    温大帅哥的这首歌其实挺好的,不过里面男人的哀怨太多,而且歌词写得太没水准,肯定不适合苏墨这样的天王唱。
    “那就……”沈欢琢磨着,“那就唱一首……《起风了》吧!”
    “起风了?”
    “对!”
    沈欢轻咳了一声,“你听我唱哈……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也沉溺于其中梦话,不得真假、不做挣扎、不惧笑话;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也曾指尖弹出盛夏,心之所动,且就随缘去吧……”
    沈欢的声音,肯定比不上青峰小哥那么阴柔明亮,但嗓子也算不错。
    可这么的唱出来,还是被苏墨给讽刺了,“这首歌词曲都好……不过你唱确实是糟蹋了……你来,把曲谱给我写下来,哥哥给你唱唱,让你知道什么叫做专业!”
    写就写!
    沈欢正好不想喝酒了,在包厢里面找了纸和笔,刷刷刷的就写了起来。
    苏墨此时也不急着喝酒了,慢悠悠的边喝边等,等着沈欢把歌谱给写好,递给了他。
    要不天王怎么是天王呢?
    他刚才听沈欢唱了一段副歌,又哼了两遍,就开始了正式的歌唱。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
    “我仍感叹于世界之大,也沉醉于儿时情话,不剩真假,不做挣扎,无谓笑话……”
    “以爱之名,你还愿意吗?”
    一曲唱罢,苏墨破有点意犹未尽的意思,看着歌谱,久久的没有动作。
    “啪啪啪……”
    掌声忽然就响了起来。
    沈欢一愣,旋即汗毛都竖了起来。
    我又没拍掌……
    这尼玛有鬼吗?
    他顺着声音望过去,却看到一个穿着制服的女孩子,站在了关上的门口,正激动的拍着掌。
    “喂,妹子……妹子你干嘛的?”沈欢好奇的问道。
    “哦,我,我……”妹子忽然被沈欢打扰,这才蓦地一惊,有点惊吓的道:“老板让我进来问墨哥……还要不要什么东西……结果我进来,正好看到墨哥在,在唱歌……”
    然后她就关门自己欣赏了起来。
    沈欢哭笑不得。
    可他也没有计较,“妹子,这首歌可还没有发表,你可不要胡乱说!”
    “放心吧,小凤姐,我也是你的粉丝,我怎么可能出卖我的两个最爱?”穿着制服的妹子连忙保证道,然后忍不住道:“小凤姐,你歌儿写得真好,墨哥也唱得好!”
    这边的苏墨也回过了神,晒然笑道:“好了,不要多想,现在也不能多问。你先出去吧,我们什么都不要!”
    “好~~”
    穿着制服的妹子赶紧的开门跑了出去。
    关上房门的一瞬间,最多才二十来岁的妹子,脸上就露出了惊吓和欢喜的神情。
    然后她就兴奋的拿出了手机,直接发了一条朋友圈。
    “哇哈哈哈,今天我看到小凤姐和墨墨在喝酒,还听到墨墨唱小凤姐现场给他写的歌……天哪,太好听了!绝对的天籁之音啊!我听到都想要死了,就死在他们两人怀里……随便哪个都行,两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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