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写推理小说 作者:别人家的小猫咪

    如果你这时在地球,然后去找,或许真的没办法找到,一是因为地质版本是八零年,最早的译本。

    第二个原因,地质出版社,他的名字叫《孤岛奇案》。

    虽说名字瞬间把这部小说的逼格拉低了,但翻译是真不错。

    最明显的就是那首童谣:“十个印地安小男孩,为了吃饭去奔走;噎死一个没法救,十个只剩九。

    九个印地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困乏;倒头一睡睡死啦,九个只剩八。……”

    按照现在的习惯是印第安,不纠结这些细节,地质版是非常符合苏轩冕心意。

    别觉得苏轩冕因为翻译的问题太犹豫,太在意细节,一本书的翻译,很大程度上能影响这本小说的精彩程度。

    说个最简单的例子,sherloes,是我们非常熟知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但按照英文翻译,holmes为什么会有“福”这个音?正常来说,应该翻译为霍姆斯,比如美国史上罪名的连环杀人狂霍姆斯博士,他的名字就是h.h.holmes。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翻译,那就得追述到著名翻译家林琴南先生,这位先生不懂外语,翻译全靠他人口述,并且老先生是胡建人……按照胡建话,“h”音就是转“f”音,福尔摩斯由此而来。

    “大猫回来了?”苏轩冕看着自己身上的空调被。

    回卧室,把行李收拾收拾,按照原身的记忆,是准备收拾行李回国。

    小东小西的还真多,苏轩冕忙活了三个多小时,当然这也跟他不会收拾有关。

    “我还只是个二十五岁……嗯不对,只是二十三岁的孩子,为什么要承受这些。”苏轩冕瘫在床上,肚子有些饿。

    下意识打开手机准备点外卖……

    “在rb外卖软件也用不了,还点还要登录出前馆,太麻烦。”苏轩冕想起,根据原主的记忆,要吃东西,可以找舍友。

    于是乎,苏轩冕连忙翻出了一门之大猫的电话号码准备发讯息,然后就看到这一幕——

    [苏:大猫大猫

    大猫:是姓一门之大,名猫,可以叫我猫桑,有什么事。

    苏:给我带个面包回来

    大猫:要蓝莓酱吗?

    苏:当然

    大猫:妥。

    7—6

    苏:大猫大猫

    大猫:是猫桑,有什么事?

    苏:给我带瓶水回来

    大猫:要冰的吗?

    苏:当然

    大猫:妥。

    7—9

    苏:大猫大猫

    大猫:是猫桑,有什么事?

    苏:要鲷鱼烧

    大猫:几只。

    苏:3

    大猫:妥。

    ……]

    “这两人的朋友关系,全靠一门之大猫死撑啊。”看完之后苏轩冕给了一个结论。

    苏轩冕为舍友抱不平:“怎么能这样?人家只是你舍友,又不是你爸爸,怎么弄这么!”

    不过……有这样一个舍友,还真不错,苏轩冕露出属于懒人的笑容。

    开始戳字。

    [苏:大猫大猫

    大猫:是猫桑,什么事。]

    对方秒回,苏轩冕神色一正,为表尊重坐起身来发消息。

    [苏:给我带晚饭

    大猫:吃什么。

    苏:随便

    大猫:妥。]

    苏轩冕观察得还挺清楚,原主发消息没有打标点的习惯,所以发消息时,特意的把标点取掉。

    虽然完全融合了原主记忆,但在小细节上,能注意还是注意。

    说起来,大猫同学的中文很好,不光是能交流,还会念会写,刚才的短讯,全程都是用中文交流。

    乘着这个功夫,把简介想好,原著的简介都有近两千字,肯定不行,太长了。

    小苏同学沉吟片刻后,有两个思路,要么用那首童谣,要么按照常规精化剧情。

    苏轩冕接受能力很强,否则也不能翻天覆地换了个世界,一点也没有彷徨不说,转眼就开始创(ban)作(yun),别说一般人办不到,三班四班五班也不行。

    嗯……忘记说了,苏轩冕小学是二班的。

    大约过了半小时,苏轩冕电话响了,是中华好舍友打来的,苏轩冕很有默契的挂断电话。

    走出卧室,就看到一碗热腾腾的拉面摆在餐桌上,靠近看豚骨拉面上葱花比较多。

    “大猫深得孤的心意。”苏轩冕坐下大口吃面。

    无论是原身,还是他,都喜欢加葱花,不比得国内,葱花一把抓,岛国每碗面中的葱花是论颗数的,要加葱花得加100円。

    一碗面其实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所以在旁边还有个小面包,也是大猫买的。

    “大猫,多少钱,我把钱给你。”苏轩冕敲舍友的门。

    “641円。”门里传来声音。

    “ok。”苏轩冕从钱包里取出几个硬币,五百的、一百的、十円的和一円的,岛国硬币面值非常齐全。

    舍友卧室的房门有个外开巴掌大的小门,苏轩冕打开,将硬币放进去,就听到“哗啦啦”清脆的响声。

    这是一门之大猫专门用来装苏轩冕餐费的小盒子,估摸着看看,已经装了好几万円。

    接下来的一周苏轩冕拒绝了小伙伴约出去玩的邀请,开始“创作”《无人生还》。

    总共来说,也就十七万字左右,照着打字,所以一周时间,每天两万多字,撸完了。

    看着电脑上的txt文档,苏轩冕充满欣慰。

    或许有才子的快乐,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

    摸出手机,苏轩冕下意识的准备叫好舍友带饭,转念想了想,七天不出门,还是去晒晒太阳。

    “长这么帅,也该出去走走,让人们多看看,作为撑起整条街的颜值的存在,不能太低调。”臭不要脸的苏轩冕同学“嘭”的一声关上大门。

    出门啷个哩个浪。

    心斋桥附近有个rb桥,正所谓东京有秋叶原,大板有rb桥,都是很大的二次元聚集地。

    作为去过两个……准确说在原身记忆中,是被大猫拖着去的。

    苏轩冕觉得,秋叶原从商业氛围上来说,还是要超过rb桥,但rb桥的服务要好太多。

    在路边找了家店,点了鳗鱼饭,慰劳五脏庙。

    “什么都知道了,没有一点新鲜感了。”苏轩冕叹了一口气。

    前世他没出过国,按理来说能够到岛国来逛逛,体验异国风景是很好的。

    但偏偏融合原身的记忆,在这附近生活三四年的记忆,还能有什么新鲜感。

    苏轩冕暗忖:“岛国街道上的游戏厅还真多。”

    岛国的游戏厅,和我们传统意义上的不同,虽然街机起源于岛国,但就目前苏轩冕看到的,游戏厅中的几乎全部是柏青哥。

    后来苏轩冕才知道,这是弹珠室,和游戏厅是两回事。

    “惹不起惹不起。”苏轩冕怕忍不住进去打两把,快速走过。

    正巧,前面路过一家书店就钻了进去,正好他想看看,没有推理题材的世界,岛国热销榜上是什么书。重生写推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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