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
肚子传来的叫声让汐汐抬起头,悄悄的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爸爸不在才松了口气。
咕噜!
又一阵叫声传来,汐汐连忙不好意思的捂住了小肚子,可是很快她便发现声音不是从她身上传来的,附身将耳朵贴在白狼的肚子上,果然没一会功夫又是一声咕噜传来。
“小白白你也饿了嘛?走我们吃饭去!”
发现肚子饿的不只是自己,汐汐顿时开心了起来。
白狼早就等着小祖宗发话呢,顿时从床上怕了起来,一跃而下。
叶天早就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带着汐汐先去洗漱,然后才把她抱在了餐桌前的凳子上。
早餐非常简单,只是一碗粥罢了。
不过对于一个宠娃狂魔来说,哪怕是一碗粥也能熬出花来。
托何平买来的上好阳城米,加杏仁,核桃,枸杞,花生,再放一点白糖,简单好喝营养丰富。更重要的是,叶天这次可是加入了灵气。灵气的作用不言而喻,很多人会有一些奇怪的嗜好,比如喜欢吃土,吃碳,甚至有些人喜欢喝汽油,实际上这是因为他们身体中缺少某种元素,人的口味往往会因为这种
因素产生改变。
显然,灵气对于任何人,甚至任何生物来说都是超级补品,没有人会不缺少,尤其是在灵气匮乏的现在。
加入灵气的食物,就像是放了一种符合所有人口味的香料,不但对身体有着极大的好处,还会让食物变得更加美味。
这是为什么白狼会如此着急的原因了,对于灵兽来说,没有什么比蕴含灵气的食物更能吸引它们了。
舀起一勺粥,汐汐刚要放进嘴里,突然却顿住了。叶天正奇怪呢,还没等他开口问,只见汐汐从桌子上端起小碗,把碗放在了白狼的身前,开口说道:“小白白对不起哦,汐汐早上不是故意咬到你的,早饭先给你吃,你能
原谅汐汐么?”
叶天瞬间愣住了,莫名的眼眶有些湿润。魔道中人随心所欲,叶天自己并不在意所谓的道德礼法束缚,甚至从本质上来说,白狼也好,狗贩子或者那个强哥也罢,除了汐汐何平这些他在乎的人,其他人或者动物
都不过是蝼蚁罢了。
可看到汐汐这么懂事善良,叶天却莫名满满的感动和欣慰。
纵使自己罪恶滔天,谁又不愿意下一代善良呢。
“嗷……”白狼轻吼了一声,用鼻子拱了拱汐汐的小手,然后低头大口的喝起粥来,只是眼角间闪过一抹不自然的湿润。
身为灵兽,它的智商可不比一般人差多少。
“好了,小白已经原谅你了,来吃饭吧!”
叶天笑着将汐汐抱回到板凳上,给她另外盛了一碗粥。
“好好喝,粑粑,这是龙肝凤髓粥么?”
如果说上次的蛋炒饭只是对火候的精准把控美味,这次可是加了灵气的,味道自然不用多说,汐汐刚喝了一口便惊叫道。
“对啊!不过这是小龙肝凤髓粥,真正的龙肝凤髓粥要等汐汐长大了才能喝到。”叶天没想到昨晚随口讲了个故事,汐汐既然能记住菜名。
龙肝凤髓粥,决圣宴中的一道菜品,这可不是叶天胡编的,而是当年他与鸿钧一战前摆下的宴请观战道友的酒宴。
那一战,两人平手,同时晋升圣位,因此被称为决圣宴。
不过听名字就知道,龙肝凤髓,别说是这个灵气刚刚处于复状态的世界不可能有龙凤,就算是有,也不是叶天现在的实力能够窥探的。
“这样啊!”汐汐有些失望,但还是伸出小手:“我拉勾勾,粑粑要等汐汐长大了,就给汐汐做真正的龙肝凤髓粥!”
“好!”叶天笑着伸出了手,为了自家宝贝闺女,一条龙一只凤凰算什么,只是希望他们别过早在洪荒灭绝了。
一大一小两只手紧紧拉在一起,让我们提前替洪荒某些珍惜物种默哀一下吧。
加了灵气的粥果然不凡,汐汐满满的喝了一大碗,目光还一直往叶天的碗里瞄。叶天见状,只好把碗推过去,无奈的说道。
“汐汐,只能再喝几口哦!一会我们还要去爬山呢!要是撑坏了可就爬不了山了。”
“对呀!”汐汐猛的一拍手,兴奋道:“今天可以和粑粑麻麻一起去爬山喽,汐汐好开心!”
这种高兴的时刻,干嘛要提那个扫兴的人!
叶天见汐汐提到麻麻就这么高兴,不由有些吃味,开口道:“汐汐,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是爸爸好还是妈妈好?”
说这,汐汐还用小手指比出了很小的一点,这也不奇怪,毕竟汐汐从小就是跟着麻麻的,能这样说已经是说明非常喜欢叶天了。
不过叶天听到这个答案脸都黑了,不行,这样下去闺女要不保啊!必须把这个错误观念给转变过来,叶天开始谆谆诱导了起来。
“汐汐啊,爸爸做的饭好吃还是妈妈做的饭好吃?”
“粑粑!粑粑做的粥好好喝!”
“是爸爸讲的故事好听还是妈妈讲到故事好听?”
“粑粑,妈妈很少讲故事,而且总是讲着讲着就睡着了!”
“是爸爸平时陪汐汐的时间长还是妈妈?”
“粑粑,麻麻很忙很忙……”
“汐汐最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
“粑粑!”
小家伙很成功的被叶天诱拐,想了想觉得似乎这样不太好,又填了一句:“麻麻也喜欢。”
“咳……”
叶天还想在问什么,门口突然传来一声女子的轻咳,抬头望去,只见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出现在门外。
“麻麻!”汐汐兴奋的跑了过去,一把扑进了唐婉欣的怀里,唐婉欣一边抱着汐汐,一边用清冷的美眸冷冷的盯着叶天。
好尴尬呀!
当面拐孩子被发现了怎么办?
怎么圆润的钻进地板的缝隙中?
在线等,很急的啊!
……
叶天的脑海中无数年头划过,饶是如此无数个纪元的阅历,可这一幕实在太尴尬了点。真的好想召唤弑神枪直接杀回洪荒,撞死在不周山和共工做个伴算了。
肚子传来的叫声让汐汐抬起头,悄悄的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爸爸不在才松了口气。
咕噜!
又一阵叫声传来,汐汐连忙不好意思的捂住了小肚子,可是很快她便发现声音不是从她身上传来的,附身将耳朵贴在白狼的肚子上,果然没一会功夫又是一声咕噜传来。
“小白白你也饿了嘛?走我们吃饭去!”
发现肚子饿的不只是自己,汐汐顿时开心了起来。
白狼早就等着小祖宗发话呢,顿时从床上怕了起来,一跃而下。
叶天早就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带着汐汐先去洗漱,然后才把她抱在了餐桌前的凳子上。
早餐非常简单,只是一碗粥罢了。
不过对于一个宠娃狂魔来说,哪怕是一碗粥也能熬出花来。
托何平买来的上好阳城米,加杏仁,核桃,枸杞,花生,再放一点白糖,简单好喝营养丰富。更重要的是,叶天这次可是加入了灵气。灵气的作用不言而喻,很多人会有一些奇怪的嗜好,比如喜欢吃土,吃碳,甚至有些人喜欢喝汽油,实际上这是因为他们身体中缺少某种元素,人的口味往往会因为这种
因素产生改变。
显然,灵气对于任何人,甚至任何生物来说都是超级补品,没有人会不缺少,尤其是在灵气匮乏的现在。
加入灵气的食物,就像是放了一种符合所有人口味的香料,不但对身体有着极大的好处,还会让食物变得更加美味。
这是为什么白狼会如此着急的原因了,对于灵兽来说,没有什么比蕴含灵气的食物更能吸引它们了。
舀起一勺粥,汐汐刚要放进嘴里,突然却顿住了。叶天正奇怪呢,还没等他开口问,只见汐汐从桌子上端起小碗,把碗放在了白狼的身前,开口说道:“小白白对不起哦,汐汐早上不是故意咬到你的,早饭先给你吃,你能
原谅汐汐么?”
叶天瞬间愣住了,莫名的眼眶有些湿润。魔道中人随心所欲,叶天自己并不在意所谓的道德礼法束缚,甚至从本质上来说,白狼也好,狗贩子或者那个强哥也罢,除了汐汐何平这些他在乎的人,其他人或者动物
都不过是蝼蚁罢了。
可看到汐汐这么懂事善良,叶天却莫名满满的感动和欣慰。
纵使自己罪恶滔天,谁又不愿意下一代善良呢。
“嗷……”白狼轻吼了一声,用鼻子拱了拱汐汐的小手,然后低头大口的喝起粥来,只是眼角间闪过一抹不自然的湿润。
身为灵兽,它的智商可不比一般人差多少。
“好了,小白已经原谅你了,来吃饭吧!”
叶天笑着将汐汐抱回到板凳上,给她另外盛了一碗粥。
“好好喝,粑粑,这是龙肝凤髓粥么?”
如果说上次的蛋炒饭只是对火候的精准把控美味,这次可是加了灵气的,味道自然不用多说,汐汐刚喝了一口便惊叫道。
“对啊!不过这是小龙肝凤髓粥,真正的龙肝凤髓粥要等汐汐长大了才能喝到。”叶天没想到昨晚随口讲了个故事,汐汐既然能记住菜名。
龙肝凤髓粥,决圣宴中的一道菜品,这可不是叶天胡编的,而是当年他与鸿钧一战前摆下的宴请观战道友的酒宴。
那一战,两人平手,同时晋升圣位,因此被称为决圣宴。
不过听名字就知道,龙肝凤髓,别说是这个灵气刚刚处于复状态的世界不可能有龙凤,就算是有,也不是叶天现在的实力能够窥探的。
“这样啊!”汐汐有些失望,但还是伸出小手:“我拉勾勾,粑粑要等汐汐长大了,就给汐汐做真正的龙肝凤髓粥!”
“好!”叶天笑着伸出了手,为了自家宝贝闺女,一条龙一只凤凰算什么,只是希望他们别过早在洪荒灭绝了。
一大一小两只手紧紧拉在一起,让我们提前替洪荒某些珍惜物种默哀一下吧。
加了灵气的粥果然不凡,汐汐满满的喝了一大碗,目光还一直往叶天的碗里瞄。叶天见状,只好把碗推过去,无奈的说道。
“汐汐,只能再喝几口哦!一会我们还要去爬山呢!要是撑坏了可就爬不了山了。”
“对呀!”汐汐猛的一拍手,兴奋道:“今天可以和粑粑麻麻一起去爬山喽,汐汐好开心!”
这种高兴的时刻,干嘛要提那个扫兴的人!
叶天见汐汐提到麻麻就这么高兴,不由有些吃味,开口道:“汐汐,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是爸爸好还是妈妈好?”
说这,汐汐还用小手指比出了很小的一点,这也不奇怪,毕竟汐汐从小就是跟着麻麻的,能这样说已经是说明非常喜欢叶天了。
不过叶天听到这个答案脸都黑了,不行,这样下去闺女要不保啊!必须把这个错误观念给转变过来,叶天开始谆谆诱导了起来。
“汐汐啊,爸爸做的饭好吃还是妈妈做的饭好吃?”
“粑粑!粑粑做的粥好好喝!”
“是爸爸讲的故事好听还是妈妈讲到故事好听?”
“粑粑,妈妈很少讲故事,而且总是讲着讲着就睡着了!”
“是爸爸平时陪汐汐的时间长还是妈妈?”
“粑粑,麻麻很忙很忙……”
“汐汐最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
“粑粑!”
小家伙很成功的被叶天诱拐,想了想觉得似乎这样不太好,又填了一句:“麻麻也喜欢。”
“咳……”
叶天还想在问什么,门口突然传来一声女子的轻咳,抬头望去,只见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出现在门外。
“麻麻!”汐汐兴奋的跑了过去,一把扑进了唐婉欣的怀里,唐婉欣一边抱着汐汐,一边用清冷的美眸冷冷的盯着叶天。
好尴尬呀!
当面拐孩子被发现了怎么办?
怎么圆润的钻进地板的缝隙中?
在线等,很急的啊!
……
叶天的脑海中无数年头划过,饶是如此无数个纪元的阅历,可这一幕实在太尴尬了点。真的好想召唤弑神枪直接杀回洪荒,撞死在不周山和共工做个伴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