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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小二和老梁都在这里干了接近十年了,他们这双眼睛也能够察言观色,判断眼前之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如果在这郯城错杀一个好人,他们必定会一命抵一命;但是如果他们杀掉一名恶人,那么李家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尸体扔到深山野林中喂野兽,不追究此事。
只是这一次客栈小二算是瞎了眼睛了,他之所以会认为江哲他们是小偷或者是盗墓贼:一是江哲三人并不是膀大腰圆的壮汉,也没有凶狠之气,所以不可能是山贼强盗;其二便是参娃,带着这么个小娃娃出来,要么让参娃偷东西,要么便是进墓探穴。
客栈小二和老梁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人,一般的山贼强盗都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一刀斩头,不过他们倒是有万全之策,
“老梁,还是老办法,先下蒙汗药,等他们都晕倒后我们再下手,看那几人的模样似乎很是有钱,到时候我们还是五五分成。”客栈小二拿着金币在老梁眼前晃了晃。
老梁点点头,“那几人要了几个菜,老梁,拿出你最好的手艺,让他们安心上路吧。”客栈小二说完便回到柜台,将金币交给了账房。
“哎呦,小二,这次又是个有钱的主啊。”账房手中的算盘啪啪作响,这已经是晚上了,再过一个半时辰就要打烊了,趁着这个闲工夫账房赶紧捋捋今天的账目,以便讨好掌柜的。
“这金币倒是好玩意,可惜不是我们的,快点给二零三的客人算账,一会我还要给他们上菜呢。”客栈小二最看不惯的就是账房溜须拍马的模样,没好气的将金币抛给账房,将江哲点的菜单也拍在柜台上。
账房这人没脾气,他认为凡事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也没有抱怨什么,手指依旧很有节奏的打着算盘,然后从抽屉中将九枚银币三枚铜币交给小二。
“既然这么有钱,我不妨也留下点克扣。”账房看了看小二,小二也明白他的意思,也不便说什么,这是客栈的规矩,账房想要克扣点钱,小二也管不着,他也不想多管闲事。
江哲他们进到房间以后便躺在床上休息,这一天的路程对江哲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明德来说,这就是红军长征啊,累的他直接倒头就睡,临了说了一句“等饭菜好了叫我。”
而江哲躺了一会便起身,他打开床头边的窗户,在他的面前正是城北的商业街,虽然已是夜晚,但是这城北的夜市和白日也相差无几。
有些人在酒楼中饮酒谈天,有些人在桥头站立,看着被灯光映照的十里荷花,不知心头在想些什么。
而参娃却躺在江哲的床上,翘着小二郎腿,手中拿着刚买的小吃,这感觉简直飘飘欲仙了。
“你啊,真是没出息。”江哲看着参娃吃的满脸碎屑,便用手给他擦去,“你到下面坐着吃,别把床铺弄乱。”江哲把参娃提溜到凳子上去。
在他的眼中参娃便是还未长成的娃娃,虽然已经度过九千年的岁月,但是依旧是小孩子脾气,参娃自苏醒以后便不受外界污秽浸染,每一五百年参娃都只有一个目标,那便是到达世界去,和兄弟们一起战斗。
参娃没有说什么,他也说不出口,嘴里的零食让他塞得慢慢的,“你慢点,我们又不和你抢。”江哲坐到参娃的身边,给他倒了一杯茶水。
“小哲子,我和你商量个事情吧。”参娃将最后一口小吃咽下,然后直勾勾的盯着江哲。
江哲把参娃的小胖脸挪到一边,“别这么看着我,有什么事情就说。”
“嘿嘿。”参娃很是无耻的笑道,这笑容让江哲感觉发毛,“也没什么大事,就是你可不可以这枚金币给我啊。”
“你啊,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啊,我发现我们就到这城镇一下午你就变得这么财迷了。”江哲也顿时无语了。
“不是,我和卖糖葫芦的老板说好了,明天他给我做一百串糖葫芦,我给他一个金币。”参娃很是憧憬的说道。
江哲直接惊呆了,果然还是小孩心性,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我现在给你普及一下知识,这一个金币可以买一千串糖葫芦,老板却给你一百串,这说明什么?”
参娃掰着手指头数,“我知道了,是一百比一千大。”
此话一出,十个里面有八个吐血而亡,两个进精神病院,被参娃气得。江哲缓了一口气,“好,参娃,你先学好算数在和我讨论一千和一百谁大好不好,要是被别人听见人家会夸你。”
“夸我什么?”参娃满眼期待。
“文盲。”
“文盲是什么东西,是不是说我特别的帅啊?”参娃刨根问底道。
“对,就是特别帅的意思,你就是文盲,超级文盲。”江哲竟然无言以对了。
在参娃的脑海里,江哲的话被翻译成“你就是帅,特别帅”,你一个人参还要在乎自己的颜值,这还有天理吗?
“明天让明德带你去卖糖葫芦,我明天去问问路,看看这周围有没有有助于修行的地方。”江哲直接不想和参娃聊天了,他感觉自己身边坐着的不是九叶参,而是白痴参。
“几位爷,饭菜来了。”客栈小二边说边打开房门,一副献媚的模样。
“明德,起来吃……”江哲刚想叫明德起来吃饭,却发现明德早就坐在自己身边了,而且两眼直勾勾的盯着饭菜,似乎直接想上去抢了,要不是妈妈教导他要做一个好孩子,要矜持。
“你不是睡着了吗?”江哲很是疑惑。
“对啊,我是被饭菜的香味唤醒了。”明德腆着脸说道。
“饭桶。”江哲无奈的说了一句,但是明德没有答话,似乎默认了,明德一把抓过大白馒头,直接狼吞虎咽开来。
客栈小二直接惊呆了,现在他终于确定了,这些家伙一定不是好人,一定是几天没吃饭了,然后今天弄到钱了。
小二心想,慢慢吃,一会就送你们去阎王殿报到,“三位爷慢用,小的先下去了,有什么需要就招呼小的。”随后小二便退出去了。
此时参娃也加入了狼吞虎咽大家庭,一手提溜鸡翅膀,一手拿着一块牛肉。
“你不是植物吗?可以吃肉?”江哲问道。
参娃鄙视了江哲一眼,意思就是你这个土鳖,没见过吧。“我现在已经化形成人了好不好,谁说植物不能吃肉,你没有见过食人花吞人的吗,你别逼我,逼我我就把明德给生吃了。”
江哲看了一眼明德,然后在看着参娃,“你口味真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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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小二和老梁都在这里干了接近十年了,他们这双眼睛也能够察言观色,判断眼前之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如果在这郯城错杀一个好人,他们必定会一命抵一命;但是如果他们杀掉一名恶人,那么李家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尸体扔到深山野林中喂野兽,不追究此事。
只是这一次客栈小二算是瞎了眼睛了,他之所以会认为江哲他们是小偷或者是盗墓贼:一是江哲三人并不是膀大腰圆的壮汉,也没有凶狠之气,所以不可能是山贼强盗;其二便是参娃,带着这么个小娃娃出来,要么让参娃偷东西,要么便是进墓探穴。
客栈小二和老梁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人,一般的山贼强盗都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一刀斩头,不过他们倒是有万全之策,
“老梁,还是老办法,先下蒙汗药,等他们都晕倒后我们再下手,看那几人的模样似乎很是有钱,到时候我们还是五五分成。”客栈小二拿着金币在老梁眼前晃了晃。
老梁点点头,“那几人要了几个菜,老梁,拿出你最好的手艺,让他们安心上路吧。”客栈小二说完便回到柜台,将金币交给了账房。
“哎呦,小二,这次又是个有钱的主啊。”账房手中的算盘啪啪作响,这已经是晚上了,再过一个半时辰就要打烊了,趁着这个闲工夫账房赶紧捋捋今天的账目,以便讨好掌柜的。
“这金币倒是好玩意,可惜不是我们的,快点给二零三的客人算账,一会我还要给他们上菜呢。”客栈小二最看不惯的就是账房溜须拍马的模样,没好气的将金币抛给账房,将江哲点的菜单也拍在柜台上。
账房这人没脾气,他认为凡事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也没有抱怨什么,手指依旧很有节奏的打着算盘,然后从抽屉中将九枚银币三枚铜币交给小二。
“既然这么有钱,我不妨也留下点克扣。”账房看了看小二,小二也明白他的意思,也不便说什么,这是客栈的规矩,账房想要克扣点钱,小二也管不着,他也不想多管闲事。
江哲他们进到房间以后便躺在床上休息,这一天的路程对江哲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明德来说,这就是红军长征啊,累的他直接倒头就睡,临了说了一句“等饭菜好了叫我。”
而江哲躺了一会便起身,他打开床头边的窗户,在他的面前正是城北的商业街,虽然已是夜晚,但是这城北的夜市和白日也相差无几。
有些人在酒楼中饮酒谈天,有些人在桥头站立,看着被灯光映照的十里荷花,不知心头在想些什么。
而参娃却躺在江哲的床上,翘着小二郎腿,手中拿着刚买的小吃,这感觉简直飘飘欲仙了。
“你啊,真是没出息。”江哲看着参娃吃的满脸碎屑,便用手给他擦去,“你到下面坐着吃,别把床铺弄乱。”江哲把参娃提溜到凳子上去。
在他的眼中参娃便是还未长成的娃娃,虽然已经度过九千年的岁月,但是依旧是小孩子脾气,参娃自苏醒以后便不受外界污秽浸染,每一五百年参娃都只有一个目标,那便是到达世界去,和兄弟们一起战斗。
参娃没有说什么,他也说不出口,嘴里的零食让他塞得慢慢的,“你慢点,我们又不和你抢。”江哲坐到参娃的身边,给他倒了一杯茶水。
“小哲子,我和你商量个事情吧。”参娃将最后一口小吃咽下,然后直勾勾的盯着江哲。
江哲把参娃的小胖脸挪到一边,“别这么看着我,有什么事情就说。”
“嘿嘿。”参娃很是无耻的笑道,这笑容让江哲感觉发毛,“也没什么大事,就是你可不可以这枚金币给我啊。”
“你啊,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啊,我发现我们就到这城镇一下午你就变得这么财迷了。”江哲也顿时无语了。
“不是,我和卖糖葫芦的老板说好了,明天他给我做一百串糖葫芦,我给他一个金币。”参娃很是憧憬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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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娃掰着手指头数,“我知道了,是一百比一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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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我什么?”参娃满眼期待。
“文盲。”
“文盲是什么东西,是不是说我特别的帅啊?”参娃刨根问底道。
“对,就是特别帅的意思,你就是文盲,超级文盲。”江哲竟然无言以对了。
在参娃的脑海里,江哲的话被翻译成“你就是帅,特别帅”,你一个人参还要在乎自己的颜值,这还有天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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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位爷,饭菜来了。”客栈小二边说边打开房门,一副献媚的模样。
“明德,起来吃……”江哲刚想叫明德起来吃饭,却发现明德早就坐在自己身边了,而且两眼直勾勾的盯着饭菜,似乎直接想上去抢了,要不是妈妈教导他要做一个好孩子,要矜持。
“你不是睡着了吗?”江哲很是疑惑。
“对啊,我是被饭菜的香味唤醒了。”明德腆着脸说道。
“饭桶。”江哲无奈的说了一句,但是明德没有答话,似乎默认了,明德一把抓过大白馒头,直接狼吞虎咽开来。
客栈小二直接惊呆了,现在他终于确定了,这些家伙一定不是好人,一定是几天没吃饭了,然后今天弄到钱了。
小二心想,慢慢吃,一会就送你们去阎王殿报到,“三位爷慢用,小的先下去了,有什么需要就招呼小的。”随后小二便退出去了。
此时参娃也加入了狼吞虎咽大家庭,一手提溜鸡翅膀,一手拿着一块牛肉。
“你不是植物吗?可以吃肉?”江哲问道。
参娃鄙视了江哲一眼,意思就是你这个土鳖,没见过吧。“我现在已经化形成人了好不好,谁说植物不能吃肉,你没有见过食人花吞人的吗,你别逼我,逼我我就把明德给生吃了。”
江哲看了一眼明德,然后在看着参娃,“你口味真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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