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没有那么在意,至少没有想象中那么在意。”
“丁晨,你只是还没有遇见。等你遇到真心喜欢的那个人,你就会发现,他的一举一动都会牵扯你的心,你为他做什么都会心甘情愿。”
“你这是身为过来人的劝告吗?”丁晨腼腆地笑了,“你说的没错,我是真的没有遇到,至少,到现在,一颦一笑都让我牵挂的人,确实没有出现过。”
“年轻人,别着急,玫瑰会有的。”段金明打趣他,“有事情就打电话给我,我先走了。”
“嗯,谢谢你帮忙。”丁晨挥手和段金明告别。
晚上丁晨在楼下超市随便买了几样菜回去,进门的时候,程文一手拄着拐,一手端个盆从卫生间里探出头来。
“哟,我还以为你会一去不回。”他夸张嘿了一声,嘴里说着唱了起来:“爱到心破碎,也别去怪谁,只因为相遇太美,就算流干泪,伤到底,心成灰也无所谓!”
丁晨:“......”
他忍住脑门上跳动的青筋:“你想干嘛?怎么不在床上躺着?”
程文停下歌声:“好几天没洗脚,上面蔫搭搭的,难受。”
丁晨犹豫一下:“你回去躺着吧,我帮你倒水。”
“哦,那好啊。”程文拄着拐走到沙发那坐下,“你买菜回来了?”
“嗯,天黑了,也该吃晚饭了。”丁晨把菜拿到厨房放下,走到卫生间,接了温水,端到程文面前放下。
程文说了声谢谢,弯腰卷起裤腿,把好的那只脚浸了进去。
另外一条腿上打了石膏,之前在医院,张思全临时找人缝了条带扣子的棉裤给他,现在要洗脚,得把腿抬起来,解开扣子才行,还得小心不让石膏浸到水。
丁晨看他艰难的动作,心里一阵内疚,犹豫了一下,走过去蹲下,帮他挽起裤腿,小心把他脚面沉入水里。
程文一愣,随即心里一乐,嘿,这小子,还挺有心的,眼皮子真漂亮。
丁晨以前从来没有帮人干过这活,虽然动手了,但是想到自己帮一个陌生男人洗脚,还是满身恶寒。
他草草替他把脚面撩点水,实在没有勇气细细洗下去,然后就去找条干毛巾替程文擦干,当做结束。
程文倒也没有挑剔,那么美的一双手,握着他的脚,他几乎可以清晰听到心脏的砰咚声,心情大爽。
“你以前学过钢琴?”他看着那双白皙细长而微凉的手为自己穿上干净袜子,挑着眉毛问。
丁晨腼腆着回答:“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后来没有坚持。”
“怪可惜的。”这么美的手,不弹钢琴,真是那个什么天物来着?总是就是很浪费。
丁晨抬头看他,脸色平静:“没什么可惜的。”本来就是为了别人学的,那人不在,还学了干什么?
“今晚吃什么饭?”他把盆收好,又拿了拖把把地面上的水拖干净,“我会做的菜也不多。”
“你照顾我倒是够尽心的。”程文嘿了一声,拄起拐杖去厨房看看他买了什么菜。
丁晨沉默一下:“自己惹的祸,当然要自己收拾。”
程文转头看了看他,没有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胃疼
程文对丁晨的手艺多少是带了期望的。
丁晨买了西红柿、黄瓜、鸡蛋还有一点排骨,按照程文的想象,应该是一道红烧排骨、西红柿炒蛋、蒜瓣小黄瓜。
结果等丁晨端上桌他傻眼了:一盘黄瓜炒西红柿,一盘干炒鸡蛋,排骨则是烧了汤,汤的颜色倒是清爽,但是上面飘着的一个蛋花是怎么回事?
程文活到现在,也不是个万分挑剔的人,但还是第一次见到排骨蛋汤。
丁晨瞅着他精彩万分的脸色,自己也尴尬了:“我是真不太会做饭,虽然不好看,但是我尝过了,多少是能吃的。”
能吃啊?程文狐疑看他一眼。
他拿起筷子,夹了块排骨,吹了几口咬下去。
肉有点老,汤里带着点腥味,他瞅了瞅,没放葱姜。
鸡蛋炒的有点老,盐放的有点多,而那道西红柿炒黄瓜,程文尽量不去想那销魂的味道。
丁晨很诚实,真的只是能吃而已。
他心里有点欲哭无泪,但是也没有多说什么,拄着拐就要去拿碗装饭。
“你坐着吧,我来。”这个时候,丁晨心里也涌起愧疚之情,都是他搞的乌龙,还真是给别人的生活带来不便了。
丁晨为程文装了一碗饭,又装了一碗汤,清淡的汤面上飘着一个硕大的蛋花。
程文嘴角抽了抽,吃了一口米饭,水放的多了,米饭软烂,一点嚼劲也没有。
丁晨自己吃了一口,脸色也难看了点,他抬眼瞅瞅坐在对面的程文,要是他摔了筷子不吃,他是一点也不意外。
出乎他的意料,程文不但吃了,还把菜都吃光,没有发表感想,丁晨猜他应该是在心里腹诽着。
这个男人,真的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好相处。
吃过饭,程文拄着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丁晨自觉把碗收了,放到水池里洗。
“用热水,右边的水龙头拧开就是。”程文从敞开的门看到丁晨那双白皙的美手沾上油腻,顿时有点不忍心。
“嗯,知道,刚洗菜就开了用了。”丁晨淡淡应着,动作很利索地把碗洗干净,沥干水放到橱柜里。
丁晨见厨房里有点油腻了,爱干净的毛病发作,忍不住拿出扫帚和抹布,把厨台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收拾了一遍。
程文眼睛一点也没放在电视上,屏幕上演的热闹,打打杀杀的声音像是被隔在耳道外,他全副心神都放在丁晨身上了。
这小子越看越顺眼,程文心里的流氓心思不停朝外冒,仅存的理智在脑海里和欲望全力拔河。
理智说:不行,这小子肯定是因为喜欢杨嘉才冲动,一看就不像是弯的,你年纪不小了,该知道直男不能惹,惹了就是死!而且他做饭难么难吃,这不算优点!
欲望说:试试呗,怕啥?这小子皮香肉嫩的,就在嘴边,不吃多可惜。日子这么无聊,整天就是赚钱喝酒的,身边就没个知心人,这小子看起来真的很对胃口,放走了不甘心。
丁晨不知道客厅里男人内心的天人交战,他擦了一会,觉得一个人做事没什么意思,于是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放了一首劲爆的音乐。
有了鼓点,干活似乎都带劲,丁晨见橱柜地下积了厚厚的灰,他先拿扫帚扫一遍,然后弯下腰,撅着臀,手臂带着节奏地擦着地面,那背影撩的程文邪火直冒。
程文看着那撅起的小翘臀,心里荡漾不已,顿时脑子里的欲望拽飞了理智。
地板擦完,丁晨哼着歌洗着手,头随着音乐有节奏地点着,臀部不时扭一下,程
“丁晨,你只是还没有遇见。等你遇到真心喜欢的那个人,你就会发现,他的一举一动都会牵扯你的心,你为他做什么都会心甘情愿。”
“你这是身为过来人的劝告吗?”丁晨腼腆地笑了,“你说的没错,我是真的没有遇到,至少,到现在,一颦一笑都让我牵挂的人,确实没有出现过。”
“年轻人,别着急,玫瑰会有的。”段金明打趣他,“有事情就打电话给我,我先走了。”
“嗯,谢谢你帮忙。”丁晨挥手和段金明告别。
晚上丁晨在楼下超市随便买了几样菜回去,进门的时候,程文一手拄着拐,一手端个盆从卫生间里探出头来。
“哟,我还以为你会一去不回。”他夸张嘿了一声,嘴里说着唱了起来:“爱到心破碎,也别去怪谁,只因为相遇太美,就算流干泪,伤到底,心成灰也无所谓!”
丁晨:“......”
他忍住脑门上跳动的青筋:“你想干嘛?怎么不在床上躺着?”
程文停下歌声:“好几天没洗脚,上面蔫搭搭的,难受。”
丁晨犹豫一下:“你回去躺着吧,我帮你倒水。”
“哦,那好啊。”程文拄着拐走到沙发那坐下,“你买菜回来了?”
“嗯,天黑了,也该吃晚饭了。”丁晨把菜拿到厨房放下,走到卫生间,接了温水,端到程文面前放下。
程文说了声谢谢,弯腰卷起裤腿,把好的那只脚浸了进去。
另外一条腿上打了石膏,之前在医院,张思全临时找人缝了条带扣子的棉裤给他,现在要洗脚,得把腿抬起来,解开扣子才行,还得小心不让石膏浸到水。
丁晨看他艰难的动作,心里一阵内疚,犹豫了一下,走过去蹲下,帮他挽起裤腿,小心把他脚面沉入水里。
程文一愣,随即心里一乐,嘿,这小子,还挺有心的,眼皮子真漂亮。
丁晨以前从来没有帮人干过这活,虽然动手了,但是想到自己帮一个陌生男人洗脚,还是满身恶寒。
他草草替他把脚面撩点水,实在没有勇气细细洗下去,然后就去找条干毛巾替程文擦干,当做结束。
程文倒也没有挑剔,那么美的一双手,握着他的脚,他几乎可以清晰听到心脏的砰咚声,心情大爽。
“你以前学过钢琴?”他看着那双白皙细长而微凉的手为自己穿上干净袜子,挑着眉毛问。
丁晨腼腆着回答:“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后来没有坚持。”
“怪可惜的。”这么美的手,不弹钢琴,真是那个什么天物来着?总是就是很浪费。
丁晨抬头看他,脸色平静:“没什么可惜的。”本来就是为了别人学的,那人不在,还学了干什么?
“今晚吃什么饭?”他把盆收好,又拿了拖把把地面上的水拖干净,“我会做的菜也不多。”
“你照顾我倒是够尽心的。”程文嘿了一声,拄起拐杖去厨房看看他买了什么菜。
丁晨沉默一下:“自己惹的祸,当然要自己收拾。”
程文转头看了看他,没有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胃疼
程文对丁晨的手艺多少是带了期望的。
丁晨买了西红柿、黄瓜、鸡蛋还有一点排骨,按照程文的想象,应该是一道红烧排骨、西红柿炒蛋、蒜瓣小黄瓜。
结果等丁晨端上桌他傻眼了:一盘黄瓜炒西红柿,一盘干炒鸡蛋,排骨则是烧了汤,汤的颜色倒是清爽,但是上面飘着的一个蛋花是怎么回事?
程文活到现在,也不是个万分挑剔的人,但还是第一次见到排骨蛋汤。
丁晨瞅着他精彩万分的脸色,自己也尴尬了:“我是真不太会做饭,虽然不好看,但是我尝过了,多少是能吃的。”
能吃啊?程文狐疑看他一眼。
他拿起筷子,夹了块排骨,吹了几口咬下去。
肉有点老,汤里带着点腥味,他瞅了瞅,没放葱姜。
鸡蛋炒的有点老,盐放的有点多,而那道西红柿炒黄瓜,程文尽量不去想那销魂的味道。
丁晨很诚实,真的只是能吃而已。
他心里有点欲哭无泪,但是也没有多说什么,拄着拐就要去拿碗装饭。
“你坐着吧,我来。”这个时候,丁晨心里也涌起愧疚之情,都是他搞的乌龙,还真是给别人的生活带来不便了。
丁晨为程文装了一碗饭,又装了一碗汤,清淡的汤面上飘着一个硕大的蛋花。
程文嘴角抽了抽,吃了一口米饭,水放的多了,米饭软烂,一点嚼劲也没有。
丁晨自己吃了一口,脸色也难看了点,他抬眼瞅瞅坐在对面的程文,要是他摔了筷子不吃,他是一点也不意外。
出乎他的意料,程文不但吃了,还把菜都吃光,没有发表感想,丁晨猜他应该是在心里腹诽着。
这个男人,真的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好相处。
吃过饭,程文拄着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丁晨自觉把碗收了,放到水池里洗。
“用热水,右边的水龙头拧开就是。”程文从敞开的门看到丁晨那双白皙的美手沾上油腻,顿时有点不忍心。
“嗯,知道,刚洗菜就开了用了。”丁晨淡淡应着,动作很利索地把碗洗干净,沥干水放到橱柜里。
丁晨见厨房里有点油腻了,爱干净的毛病发作,忍不住拿出扫帚和抹布,把厨台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收拾了一遍。
程文眼睛一点也没放在电视上,屏幕上演的热闹,打打杀杀的声音像是被隔在耳道外,他全副心神都放在丁晨身上了。
这小子越看越顺眼,程文心里的流氓心思不停朝外冒,仅存的理智在脑海里和欲望全力拔河。
理智说:不行,这小子肯定是因为喜欢杨嘉才冲动,一看就不像是弯的,你年纪不小了,该知道直男不能惹,惹了就是死!而且他做饭难么难吃,这不算优点!
欲望说:试试呗,怕啥?这小子皮香肉嫩的,就在嘴边,不吃多可惜。日子这么无聊,整天就是赚钱喝酒的,身边就没个知心人,这小子看起来真的很对胃口,放走了不甘心。
丁晨不知道客厅里男人内心的天人交战,他擦了一会,觉得一个人做事没什么意思,于是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放了一首劲爆的音乐。
有了鼓点,干活似乎都带劲,丁晨见橱柜地下积了厚厚的灰,他先拿扫帚扫一遍,然后弯下腰,撅着臀,手臂带着节奏地擦着地面,那背影撩的程文邪火直冒。
程文看着那撅起的小翘臀,心里荡漾不已,顿时脑子里的欲望拽飞了理智。
地板擦完,丁晨哼着歌洗着手,头随着音乐有节奏地点着,臀部不时扭一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