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哦,男人嘛,说话要算话,不过要是你哪天烟瘾上来了,躲哪个角落去偷偷抽一根也没人知道的嘛。”周亮凉凉地损他。

    程文满脸通红,这个狗屁医生,太恶毒了!他低头看看丁晨那副虚弱的样子,狠下心说:“老子说到做到!你可以走了吧?”

    周亮笑了笑:“嗯哼,好啊。我最敬重说话算话的人了,这几天这样对你们,我也怪不好意思的,我这就走了,不用送啊。”他从口袋里掏出个药瓶,在空气喷了几下,程文身上也被沾到了点,他闻了闻,有点药味。

    “净化空气的,别想太多。”他挥挥手,转身带着程文怨毒的眼神潇洒地走了。

    “卧槽,真是倒霉,住个院还碰到个神经病医生。信不信老子找媒体曝光他啊!”程文愤愤坐下,见丁晨的脸色,又语气放轻,“算了,戒烟也好。以后不抽了,至少以后不在你面前抽。来,粥都凉了,我给你重装一碗,吃饭吧。”

    丁晨笑着点点头,见他拧开保温盒,把冷掉的粥倒进去搅一搅,重新装了一碗出来,扑鼻的粥味传来,他不由心情大好,但是又有一丝奇怪的味道直朝鼻子里钻,他不由皱起眉头。

    程文端着粥走到他床边坐下,拿起勺子把粥吹冷。

    丁晨的脸色忽然就变了,猛地从床上坐起身,捂住了嘴巴。

    “你怎么了?”程文发现他的脸色不对。

    丁晨白着脸,说不出话来。

    “喂,别吓哥啊!”程文慌了,连忙放下碗去扶他,结果他一靠近,丁晨再也忍不住,哇地一声吐了出来。两天没吃饭,吐的一地都是酸水,脸色也白的像个鬼。

    程文急坏了,正要按铃唤医生来,这个时候周亮又倒退着从门边出现:“哦,对了,忘记说了,刚刚那个喷雾能让闻到的人嗅觉变得很灵敏,对一些让人不快的气体反应就会特别大,比如烟味啊……”

    程文怒骂一声:“你神经病啊!”

    “别急啊,因为你身上有烟味才这样的,衣服脱了就行了,别那么大火气嘛。”周亮挥挥手走了,留下程文扶着虚弱的丁晨在病房里跳脚。

    边上和周亮并排走的学生弱弱地问:“周医生,真有这种让人嗅觉变得灵敏的药物?”

    “怎么可能有!”周亮挑眉笑,“我喷的是中药制剂,散发出去的就是普通中药味。那家伙现在胃不好,再加上几天没吃饭,情绪波动大,中药的味道最让人作呕,他闻了当然会想吐。”

    那学生无力了,这样也行……

    但是那个大汉好像还真的信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谈心

    丁晨住院已经四天,虽然还没痊愈,但是今天不管是他还是程文都是神清气爽,整个肠胃科住院部的所有医护人员也是喜气洋洋,见人脸上就带三分笑,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办病房集体婚礼。

    祸害他们好几天的周亮终于回到自己的科室去了,众人摆脱他的魔爪,工作生活终于回到正常轨迹上,真是可喜可贺,喜大普奔啊。

    为了庆祝这件事,程文在查房之后就赶回家,熬了一大罐的皮蛋瘦肉粥带去病房给丁晨吃。

    丁晨身上的创口小,早就能下床走动。今天中午不用再担心周亮过来继续整幺蛾子,总算能好好吃一顿饭了。

    程文提着保温罐进病房,进来之前先反复闻了闻身上,确保身上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这才带上门,走到丁晨床边。

    “怎么就坐窗边呢?那边太阳不晒吗?快来,过来喝粥了。”他把粥分到碗里,又小心翼翼吹几口,尝了尝烫不烫,才招呼丁晨过来喝粥。

    丁晨语气还是懒洋洋:“好几天没晒太阳,躺床上觉得浑身都要发霉了,走一步就要掉个蘑菇下来。”

    “那可不成啊,你就那一朵蘑菇,要真走路就掉下来,老子下半辈子的性福不是要折扣一半吗?要不你坐那,哥把你抱上床,说什么也得保住你那朵嫩蘑菇。”

    丁晨无奈:“你这流氓,来!你抱我去啊!”他倒是不客气,张开胳膊,坐等程文来抱他。

    程文走过去弯下腰,毫不费力就把他给抱了起来,还上下掂了掂:“嘿!这回受了大罪了!瞧这小身子板,至少又瘦了五六斤。”

    丁晨抱着他的脖子吻了上来:“难怪我觉得这么虚弱,来,先吸点阳气补一补,等出院了,再好好采阳补阳。”

    病房里也没别人,两人就这么一路吻着回到床边。

    “行了,行了,先吃饭,吃饱咱再继续。”程文放下他,“今天要哥喂你还是你自己来啊?”

    “我自己来吧。”丁晨伸头望了望罐子,“这么多!”

    “怕你吃不饱嘛。”程文捏捏他消瘦的脸颊,“瞧瞧这小脸瘦的。”手又顺着他脖子滑到胸口,“这一身排骨都露出来了,拖到菜市场倒贴钱怕也没人要啊。都是骨头,哪家买排骨不买带肉的啊!”

    丁晨瞪着他,好气又好笑。这烟是不抽了,这嘴又开始得瑟了。

    “上边摸了,下边也摸摸?”丁晨深邃的眼睛望着程文,粉色的舌尖伸出来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唇。

    程文也没客气,手伸到下边撩拨了几下:“下边两个蛋蛋手感真不错,这根香肠也嫩嫩的,小样儿也长得贼俊吧。”

    丁晨粗喘两口,脸颊上飞上薄红。

    程文在他脸上吧唧两口:“先吃饭,等痊愈了回家哥好好伺候你,保管你快活。”

    丁晨笑弯了眼,心情愉悦地端起碗吃了个舒畅。

    胃还没全好,只敢吃到七分饱。剩下的粥程文帮着喝了个干净。

    “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正常饮食,这天天喝粥也不是个事啊。”程文收拾罐子的时候感慨一句。

    “喝粥也不错,你手艺好,做什么我都喜欢。”丁晨倚在床头眼睛带笑看着他,那神情无比柔和,衬得那张清俊的脸像是能发光一样,程文几乎有种被闪瞎狗眼的感觉。

    “你手上这是什么?”丁晨忽然起身抓住程文的手。程文的手很大,手掌宽阔,指节粗大,因为平时干活多,掌心和指腹都带着一层肉黄色的茧子。手背上的皮肤黝黑,现在靠近虎口的地方有几道细小的血痕,像是什么东西刮的一样。

    “嘿,眼睛真亮,这都被你看出来了。今天来的时候走得着急,手蹭水泥墙面上去了,别担心,又不疼,两天它自己就会好的。”

    丁晨抓过他的手,放在唇边细细亲吻,眼神带着诱惑从下往上看着程文。

    那眼神里的挑逗味道太明显了,程文一阵口干舌燥,不由吞了吞口水。

    丁晨望着他微厚的嘴唇,粉色的舌尖伸出来,在程文的手背上细细舔着,慢慢舔到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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