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套给她披上,又去检查她的伤势,只见她下/身红肿不堪,像破了瓶的葡萄酒,殷红汩汩的流出来,完全没有要停歇的迹象。
她伸出虚弱无力的手臂环上他的脖子,叹息一声,眼泪汹涌而出:“坤哥,我、我对不起你,我们的孩子……没了……”
孩子?江坤城一惊,伸手抚上她的小腹,他从来不知道,她的身体里面已经孕育了他的种子,他的第一个孩子。
他轻轻将啜泣不止的女人小心的平放在地上,缓缓的站起身。
饶是看着他的背影就满是杀气,那伙匪徒胆战心惊的集体后退了一步,为首一个站出来说道:“江坤城,这是二当家的主意,怪不得我们,你小子要是有怨气,就去找二当家……”
他话还未说完,随着近在咫尺的一声枪响,半个脑袋已经不见,鲜血混合着脑浆淋淋漓漓的淌满了他剩余的半张脸,其余匪徒大骇,有几个已经夺门而逃,剩下几个胆大的骂着娘摸上后腰,还未等他们拔出枪,江坤城已经抢尽先机,快而精准的一枪一个,瞬间倒下三个人。
他举着枪立刻狂奔出门前去追击。在这样的匪帮中,自相残杀真是大忌,但他已经失去理智,已经没有在乎的东西了。
刚追出篱笆,身后的小屋里传来一声清晰的枪响。他的心猛然一沉,掉头又奔回小屋,可惜为时已晚,小桃红已经捡起尸体身上的一把枪,将枪管塞进嘴里,扣动了扳机。
他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什么都没能剩下。
他膝盖一软,跪在女人身侧,缓缓抱起她,抱起他的第一个女人,仿佛怕惊醒她一样小心翼翼的将她抱进怀里,紧紧的抱着她支离破碎的头颅。
他没有眼泪,早在母亲和妹妹惨遭劫难的那一天起,他一瞬间就长大了,就转了性,收起了那些不懂事的嘻嘻哈哈,心肠冷硬得再也没了眼泪。他从没认真去了解过这个女人,一厢情愿的对她好也只是因为她眉眼之间与大哥有那么几分相似,可是在枪响的那一刻,他的心还是狠狠的疼了那么一下。
入了秋,早晚的风中已经带上了让人很觉舒爽的凉意,江坤城被捆得结结实实的吊在树上,低垂着头,脏乱的头发下是一双没有丝毫表情的眼。
陆青山缓步走到他面前,皱着眉看着他,问道:“知道错了?”
意料之中的没有得到任何回答,陆青山双手背在身后,来回焦躁的踱了两圈,觉得心中甚是愤怒,指着江坤城骂道:“枉我这么看重你这小子,没想到养了一头白眼狼!一个女人而已,你要多少我都可以给你,怎么就这么死心眼!这下好了,被你毙了的那几个都是老二老三手底下的人,我现在就是有心纵容你都没脸去说去!你这个不长进的东西!”
陆青山越骂越生气,执起马鞭,劈头盖脸的抽下来。江坤城直挺挺的被吊着,任那马鞭撕开皮肉,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他觉得茫然,茫然得连视线都找不到焦点。好像突然之间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一样。原本他根本就没意识到那东西的存在,可是现在突然被抽走,整个身心似乎跟着一起坍塌了,再也支撑不起他沉重的灵魂。
当晚,他迟钝的耳朵听到了响动,是锋利的东西隔开活物的皮肉,血液喷涌而出的声音。他慵懒的抬起眼皮,却看到有个身材高大的黑影轻巧的放下看守的尸体,在尸体衣服上擦净匕首上的血迹,一步步朝他走来。
这人他认识,叫林虎,是他手下的精锐队伍中的一个枪手,虽说生的魁梧,却身手平平,从来不出众,但也从来没出过差错,是个毫无存在感的人。
林虎用匕首割开绳子,将他放下来,把他领到营房里。
营房正中央摆着一张小木桌,小木桌上一盏油灯就是整间屋子唯一的照明设备。江坤城环顾四周,只见营房里或站或坐的挤满了人,都是熟面孔,是那支精锐小分队的成员。见他进来,坐下的纷纷站起来,全员向前围拢,恭敬的叫了一声:“队长!”
江坤城最后将困惑的目光投向林虎,林虎微微欠身朝他行了礼,低声说道:“队长,我们是参谋长的人。”
江坤城一怔,目光缓缓亮了起来,喝问道:“大哥的人?怎么回事!”
“参谋长这两年一直悄悄在往匪帮渗透他的势力,已经安插了不少眼线进来。听说你在这里好好的活着,参谋长很高兴,嘱咐我们暗中盯着你,如果你有造反的念头,让我们尽全力拥护你上位。”林虎解释得言简意赅,都是自己人,他说得无所顾忌,将造反这两个字堂而皇之的摆了出来。
江坤城眼眶一热,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闭上眼。
原来大哥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即使这么久没见,大哥还在暗中帮助他,替他安排好了后路,保他安安稳稳的在匪帮之中混迹。
他沉默了半晌,末了睁开眼睛,已然恢复凛然而犀利的表情,问道:“我凭什么相信你们?”他知道二当家对他很有成见,一心想要除掉他,不排除这是二当家的圈套,跟着大哥的那些日子,他不是一点长进都没有的。
林虎默不作声,从口袋中掏出一物,放在他手上。
江坤城默然的看着静静躺在手心中的那支口琴,他记得,那是他送给大哥的小礼物。雪亮的琴身反射着那一点如豆灯火,他恍惚回到了初遇大哥的那天夜里,那个不算宽厚魁梧的身影,却笔直的挡在他面前,把即将降临在自己身上的灾厄轻而易举的化去。
“大哥……”江坤城紧抿着嘴唇,将那支口琴牢牢的握在手里,一场匪帮中的腥风血雨已经在他心中拉开了序幕。
石诚清早起床,发现窗台上停着一只白鸽,正迎着初升的朝阳,偏着头等待他。
他双手托了白鸽,轻轻取下白鸽脚上的银环,一个小纸卷落入他手心之中。取来一把玉米粒喂饱了白鸽,鸽子发出满足的咕咕声,跳上窗台梳理了几下羽毛,就扑棱着翅膀飞了出去。
石诚走到窗口,点燃一支香烟,用余下的火苗将那个写满字的小纸卷烧成灰烬。他吸了一口烟眯起眼睛看着丰收的田野,脑海中又浮现出那个长着周正的圆脸的臭小子,唇边不自觉的浮起笑容。
阿坤,你总算没叫大哥失望。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3 章
元清河大步流星的走入设在军营中的师长的书房,默默的站在赵长华跟前。
他脚步极轻,赵长华显然没意识到大书桌前站了个人,直到一抬眼一双擦得锃亮干净的马靴映入眼帘。
赵长华抬起头,上上下下打量着元清河,对他一身平整干净的军装甚为满意,他终于晓得为什么当初定做军装时参谋长执意要以元清河为标准
她伸出虚弱无力的手臂环上他的脖子,叹息一声,眼泪汹涌而出:“坤哥,我、我对不起你,我们的孩子……没了……”
孩子?江坤城一惊,伸手抚上她的小腹,他从来不知道,她的身体里面已经孕育了他的种子,他的第一个孩子。
他轻轻将啜泣不止的女人小心的平放在地上,缓缓的站起身。
饶是看着他的背影就满是杀气,那伙匪徒胆战心惊的集体后退了一步,为首一个站出来说道:“江坤城,这是二当家的主意,怪不得我们,你小子要是有怨气,就去找二当家……”
他话还未说完,随着近在咫尺的一声枪响,半个脑袋已经不见,鲜血混合着脑浆淋淋漓漓的淌满了他剩余的半张脸,其余匪徒大骇,有几个已经夺门而逃,剩下几个胆大的骂着娘摸上后腰,还未等他们拔出枪,江坤城已经抢尽先机,快而精准的一枪一个,瞬间倒下三个人。
他举着枪立刻狂奔出门前去追击。在这样的匪帮中,自相残杀真是大忌,但他已经失去理智,已经没有在乎的东西了。
刚追出篱笆,身后的小屋里传来一声清晰的枪响。他的心猛然一沉,掉头又奔回小屋,可惜为时已晚,小桃红已经捡起尸体身上的一把枪,将枪管塞进嘴里,扣动了扳机。
他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什么都没能剩下。
他膝盖一软,跪在女人身侧,缓缓抱起她,抱起他的第一个女人,仿佛怕惊醒她一样小心翼翼的将她抱进怀里,紧紧的抱着她支离破碎的头颅。
他没有眼泪,早在母亲和妹妹惨遭劫难的那一天起,他一瞬间就长大了,就转了性,收起了那些不懂事的嘻嘻哈哈,心肠冷硬得再也没了眼泪。他从没认真去了解过这个女人,一厢情愿的对她好也只是因为她眉眼之间与大哥有那么几分相似,可是在枪响的那一刻,他的心还是狠狠的疼了那么一下。
入了秋,早晚的风中已经带上了让人很觉舒爽的凉意,江坤城被捆得结结实实的吊在树上,低垂着头,脏乱的头发下是一双没有丝毫表情的眼。
陆青山缓步走到他面前,皱着眉看着他,问道:“知道错了?”
意料之中的没有得到任何回答,陆青山双手背在身后,来回焦躁的踱了两圈,觉得心中甚是愤怒,指着江坤城骂道:“枉我这么看重你这小子,没想到养了一头白眼狼!一个女人而已,你要多少我都可以给你,怎么就这么死心眼!这下好了,被你毙了的那几个都是老二老三手底下的人,我现在就是有心纵容你都没脸去说去!你这个不长进的东西!”
陆青山越骂越生气,执起马鞭,劈头盖脸的抽下来。江坤城直挺挺的被吊着,任那马鞭撕开皮肉,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他觉得茫然,茫然得连视线都找不到焦点。好像突然之间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一样。原本他根本就没意识到那东西的存在,可是现在突然被抽走,整个身心似乎跟着一起坍塌了,再也支撑不起他沉重的灵魂。
当晚,他迟钝的耳朵听到了响动,是锋利的东西隔开活物的皮肉,血液喷涌而出的声音。他慵懒的抬起眼皮,却看到有个身材高大的黑影轻巧的放下看守的尸体,在尸体衣服上擦净匕首上的血迹,一步步朝他走来。
这人他认识,叫林虎,是他手下的精锐队伍中的一个枪手,虽说生的魁梧,却身手平平,从来不出众,但也从来没出过差错,是个毫无存在感的人。
林虎用匕首割开绳子,将他放下来,把他领到营房里。
营房正中央摆着一张小木桌,小木桌上一盏油灯就是整间屋子唯一的照明设备。江坤城环顾四周,只见营房里或站或坐的挤满了人,都是熟面孔,是那支精锐小分队的成员。见他进来,坐下的纷纷站起来,全员向前围拢,恭敬的叫了一声:“队长!”
江坤城最后将困惑的目光投向林虎,林虎微微欠身朝他行了礼,低声说道:“队长,我们是参谋长的人。”
江坤城一怔,目光缓缓亮了起来,喝问道:“大哥的人?怎么回事!”
“参谋长这两年一直悄悄在往匪帮渗透他的势力,已经安插了不少眼线进来。听说你在这里好好的活着,参谋长很高兴,嘱咐我们暗中盯着你,如果你有造反的念头,让我们尽全力拥护你上位。”林虎解释得言简意赅,都是自己人,他说得无所顾忌,将造反这两个字堂而皇之的摆了出来。
江坤城眼眶一热,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闭上眼。
原来大哥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即使这么久没见,大哥还在暗中帮助他,替他安排好了后路,保他安安稳稳的在匪帮之中混迹。
他沉默了半晌,末了睁开眼睛,已然恢复凛然而犀利的表情,问道:“我凭什么相信你们?”他知道二当家对他很有成见,一心想要除掉他,不排除这是二当家的圈套,跟着大哥的那些日子,他不是一点长进都没有的。
林虎默不作声,从口袋中掏出一物,放在他手上。
江坤城默然的看着静静躺在手心中的那支口琴,他记得,那是他送给大哥的小礼物。雪亮的琴身反射着那一点如豆灯火,他恍惚回到了初遇大哥的那天夜里,那个不算宽厚魁梧的身影,却笔直的挡在他面前,把即将降临在自己身上的灾厄轻而易举的化去。
“大哥……”江坤城紧抿着嘴唇,将那支口琴牢牢的握在手里,一场匪帮中的腥风血雨已经在他心中拉开了序幕。
石诚清早起床,发现窗台上停着一只白鸽,正迎着初升的朝阳,偏着头等待他。
他双手托了白鸽,轻轻取下白鸽脚上的银环,一个小纸卷落入他手心之中。取来一把玉米粒喂饱了白鸽,鸽子发出满足的咕咕声,跳上窗台梳理了几下羽毛,就扑棱着翅膀飞了出去。
石诚走到窗口,点燃一支香烟,用余下的火苗将那个写满字的小纸卷烧成灰烬。他吸了一口烟眯起眼睛看着丰收的田野,脑海中又浮现出那个长着周正的圆脸的臭小子,唇边不自觉的浮起笑容。
阿坤,你总算没叫大哥失望。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3 章
元清河大步流星的走入设在军营中的师长的书房,默默的站在赵长华跟前。
他脚步极轻,赵长华显然没意识到大书桌前站了个人,直到一抬眼一双擦得锃亮干净的马靴映入眼帘。
赵长华抬起头,上上下下打量着元清河,对他一身平整干净的军装甚为满意,他终于晓得为什么当初定做军装时参谋长执意要以元清河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