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两具干尸仍旧趴在那里,在无言地述说着末世的残酷。

    唐森始终没有去移动它们,就当它们不存在。一个人,两具干尸,加上阴暗的环境,这样的场景,或许只有末世前恐怖的电影里才有。

    但在末世,比这更恐怖十倍的画面也是寻常。

    唐森准备泡个面,犒劳犒劳自己,两年多紧绷的神经,在这一刻似乎又回到了学校宿舍里的时光,上完晚自习,泡一碗泡面,那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生火他用的是打火石,一种镁合金棒,这东西跟了他两年多,从原先的半尺多长,变成了现在只有手指头大小,但依然好用。

    其实在最近的几个月时间,他已经很少用了。首先,是他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哪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他也能隐约看清大致的环境,不需要光源。

    其次,他要把这根打火棒留在关键的时候用,所以平时就尽量不用它。

    但泡面需要热水,而热水需要火烧。

    作为燃料的木柴,直接把客厅里的茶几拆了,引火物就是地毯。

    不多久,客厅里升起了一堆红色的火焰,唐森从在厨房里找出一个完好的瓷碗,装上之前从树窟里取回来的水,开始烧水。

    水开后,把早已开封的泡面小心翼翼地放进去,剩下的碎屑他直接倒进了嘴里,咀嚼着,虽然早已经失去了那种爽脆感,可久违的味道,仍让唐森幸福得几乎泪流满面。

    太好吃了!

    他幸福满满地等着热水把面泡开,可根本等不及,还没彻底泡开,他就迫不及待地用从厨房里找出的筷子开始挑着吃了。

    用热水泡的面非常香,调料的味道更让他差点把舌头都吞进肚子里去,要知道,他已经有两年多没有吃过这种盐和味精的味道了。

    人间美味,人间美味!

    “呜哇~~”一声小小的怪叫将唐森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厨房门口,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来,毛茸茸的,是那只小绒猫,冰蓝色的眼眸在阴暗的环境之中尤其明显。

    见他看过来,它似乎吓了一跳,把脑袋缩了回去。

    唐森继续吃面,可没过多久,那只小绒猫又探出了半边脑袋来,只是这次没有再缩回去,用那双冰蓝色的眼眸幽幽地看着他。

    有点可怜,有点哀求,又似乎带着某种难以言喻的色彩。

    唐森看得心中一动,随手找来一个干净的破木片,从碗里夹了些泡面出来,然后提着破木片走过去。

    小绒猫吓了一跳,连忙缩回厨房里。

    唐森把破木片摆在厨房门口,转身继续回去享用自己的大餐。

    小绒猫的脑袋又探了出来,见到门边的破木片上的泡面,先是闻了闻,接着伸出一只爪子,抓着破木片,嗖一下划拉进了厨房里。

    唐森假装没看到,他开始喝汤了,面汤非常鲜美,让他爱不释手。

    厨房里,响起了细微的动静声,那是小绒猫在吃面,原本正常的猫是不能碰带有油盐味精之类的东西,那对身体有害,不过经过变异的生物,连丧尸的肉都能吃下去,想必末世前的调料对它不起作用。

    满足地喝完了面汤,连里面的残渣都舔得一干二净,唐森躺在沙发上,没有比这更舒服的了。

    厨房里的动静消失了,估计小绒猫已经把面吃完了,没过多久,它又探出了半边脑袋来,见他躺在沙发上,它的胆子似乎大了一点,又探出了半个身躯来。

    “过来。”唐森朝它一招手,想逗弄它一下,谁知小绒猫却很警惕,害怕地一缩脑袋,转回了厨房里。

    这小白眼狼!

    唐森暗骂一句,但也没真的放在心上,闭上眼睛,准备好好休息,明天还要继续赶路。

    ……

    喧闹的一夜过去,又是一天新的开始。

    透过被层层木板封死的窗户缝隙,唐森看到了外面的天气,今天没有太阳,雨水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天空阴沉得有些可怕。

    原本这是最好的取水时间,但唐森并不打算出去取水,他已经有了几壶从树洞掏出来的水和几瓶矿泉水,足够支撑一段时间,何况,他也没有盛水的容器。

    雨天出门比较危险,因为没有太阳,对丧尸来说,这不是它们讨厌的天气,所以在白天的时候,丧尸偶尔也会出门,一不小心遇到,也是个麻烦。

    保险起见,唐森今天不准备赶路,但他可以出门探索一下前方的道路,以便等天气晴了之后,能更顺利地赶路。

    穿戴整齐,唐森准备出门了。

    阴暗的厨房里,那只小绒猫还在,能看到它一双冰蓝色的眼眸,幽幽地放着光。

    “我出去的这段时间,你老实一点,乖乖待在家里,别偷偷溜出去,否则被当了餐前点心,可不要怪我。”唐森很久没有跟人或物对过话了,他经常都是自言自语,难得有一个可以倾听的对象,哪怕对方听不懂,他也觉得很有趣。

    当然,他说的是实话,如果小绒猫出去被丧尸或者别的变异生物吃了,那他会遗憾一下,但绝不会为了它去报仇。

    从房子里出来,唐森把门关好,又在附近布置了一些暗手,这才小心翼翼地离开。

    雨下得并不大,整条马路一目了然,空荡荡的没有一丝人气,哪怕是丧尸,也没有看到一只。

    唐森却不敢有任何大意,雨天遇到丧尸的概率比晴天遇到丧尸的概率更高,这是他两年多来的经验之谈。

    丧尸不惧阳光,却讨厌阳光的存在,所以晴天的时候,一般都缩在阴暗的建筑物里休息。

    雨天则不同,虽然丧尸不喜白天出没,但雨天没有它们讨厌的阳光,如果待在建筑物里无聊的话,也有一些丧尸喜欢到处“窜门”,这是不确定的概率事件,如果运气不好,那就只能和它或它们来个亲密的“约会”了。

    唐森可不喜欢这种惊喜,但为了赶路,他必须这么做。

    背着硕大的龟壳,让他瘦削的身材从后面看上去有些庞大,却不会对他的行动造成任何阻碍,他早已经习惯了身后背着这身盔甲了。

    一个人行走在马路上,他都是先观察过后,确定没有异动,才往前走,这样遮遮掩掩地,一直来到了昨天的那个十字路口。

    地上的三大滩血迹几乎消失了,是雨水把它们都冲刷走了,只有半截菜刀还在。

    虽然今天没有太阳,但他早已经记住了北边的方向,所以不需要太阳来确定目标,沿着确定好的方向,一直走下去。

    小心又谨慎,这是他的生存之道,任何一点粗心大意,都有可能引来灭顶之灾。

    走着,走着,也许已经离开那栋作为临时庇护所的房子有两三公里之远,唐森停了下来,他认为足够了。

    接下来,应该在附近找个庇护所了,作为他的下一个容身之处。

    门窗俱全的房子是首选目标——不,应该说是必选目标,这是安全的最大保障,绝对不容一丝马虎。

    唐森在附近搜索起来,运气居然出人意料的好,很快就让他找到了一栋门窗俱全的房子。

    他走上前,准备察看一下,以确认安全,刚走近门口,一丝不安感猛地从心底里升起,常年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使他对于这种直觉极其信任,很多次都是这种不安的感觉救了他。

    回去!

    他直接闪身暴退,恰在这时,“砰”一声巨响,一个人影从被撞破的大门里冲出来,破烂的衣服,青灰色的皮肤,怒突的死鱼眼,张大并且咆哮的嘴巴里,滴着暗紫色的液体……

    该死!是丧尸。

    唐森暗骂一句,转身夺路而逃,虽然一具丧尸他转瞬之间就能解决,但刚刚丧尸撞门发出的巨响,足以引来更多的丧尸,他绝对不想被一群丧尸潮所淹没。

    “嗷——”

    已经来不及了,两旁的建筑物里,已经有丧尸出现,不是一只两只,而是成群结队地出没,十几只、几十只、上百只……

    唐森心跳加速,脚下却不慢,看准一个目标,朝着前方狂奔。

    无数的丧尸向他围过来,嗷嗷大叫,它们渴望血肉,尤其是新鲜的血肉,那会刺激它们的食欲,令它们的行动更加迅速。

    一头丧尸出现在了唐森的前路上,并且嗷嗷叫着扑过来,唐森不退反进,握紧手中的消防斧,手起刀落之间,一颗青灰色的狰狞头颅落地。

    这甚至都没有阻止到他0.1秒钟的时间,他继续向前狂奔。

    前方左右又出现了好几头丧尸,唐森目光坚毅,左手持棍,是那根昨天捡到的棍子,一头磨得非常尖利,右手握斧,双手齐动,意图把他当大餐的几头丧尸又变成了无头或者碎头的尸体。

    场面十分残暴,唐森却没有半点不适,为了逃命,他能做得比这更狂暴十倍。

    前面和周围堵截过来的丧尸越来越多了,但唐森却依旧冷静,棍子、斧子和双脚,加上背后的坚硬龟壳,都成为了他的武器,无所不用其极,硬是被他杀出了一条血路,终于赶在丧尸潮合围之前,一把爬上了一棵枝干粗直的大树。

    但这并不保险,他不敢多做停留,棍尖和斧刃插进树身里,就像多了一双铁爪,牢牢地抓住了树身,继续往上爬。

    无数的丧尸冲到了树下,朝着树上的他嗷嗷大叫,手脚并用地往上爬,潮水一样的丧尸,甚至都不需要爬上来,因为多得足以用叠罗汉的方式追到他。

    不过唐森早知道树上不安全,他的目标当然不是这棵树,而是这棵树贴着的大楼,足有二十层高的大楼,无路可逃之下,他要试验一下他曾经冒出的那个疯狂的想法,以他这两年多来磨炼的魔鬼之身,加上有尖锐的棍子和斧子在手,应该会成功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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