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一片熔浆河,唐森望着远处的那片绿荫,颇有些意兴阑珊。
    一直以来,他都想逃离麒麟巢穴,可一直没有机会,今天却在完全没有预料的情况下,被公麒麟像请瘟神一样礼送出境。
    而且,似乎怕他再回去,公麒麟还特意把他送到了熔浆河的对面,他总不能游着熔浆河过去。
    原本追求的目标轻而易举地达到了,他应该是高兴窃喜的,可心里竟然有种被赶走的愤怒,要走也应该是自己离开,而不是这样灰溜溜地赶跑。
    当然,他心里绝没有再尝试回去的打算,要是真被母麒麟和小麒麟永远地留下,那就不好玩了。
    公麒麟没有直接把他弄死,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它估计也怕弄死了自己,无法跟母麒麟和小麒麟交代,或者经过了两个多月的相处,自己也算是家族里的“成员”之一,所以也下不了手。
    幸好背包他整天背在身上,里面有那条恐怖巨蛇的鳞片,还有换洗的衣服,不用担心只穿一条短裤回去。
    摸了摸脑袋,上面的头发已经长出来大约有两寸长,终于摆脱了光头的形象。
    回聚居区的路有几十公里,不过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唐森记不清当初来时的路了,加上此前一直是乘坐热气球的,对于回去的路更是一头雾水。
    只能根据隐约的印象,选定一个方向,往前狂奔。
    这一片荒野之地,地面坚硬,碎石密布,几乎没有任何植物生长在上面。唐森穿出来的唯一一双鞋子早已经破旧不堪,脚指头都露了出来,与新换上的衣服格格不入,但并不妨碍他奔跑的速度。
    这两个多月,他每天陪小麒麟玩耍也不是白费的,无论是速度和力量,都有极大的提升,虽说现在赤手空拳,但实力却大大膨胀了一截。
    往前跑了约二十多分钟,隐约看到了荒野之上有一条公路,他心中一动,加速跑了过去。
    踏上这条公路,发现隐约与曾经走过的那条省道颇为相似,他猜测会不会就是那条省道,如果是,那就表示,距离聚居区应该不远了。
    唐森恢复成常人走路的速度,他准备慢慢走,看看哪些有印象的地方,或许就能找到回聚居区的路了。
    一路走来,公路上的汽车疏疏落落,不见一个人影。
    唐森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天上艳阳高照,现在差不多是下午两三点了。
    此时天气已经进入秋天,可他却不觉得凉,也许有阳光的缘故,也不觉得热,这是自然的,喝多了麒麟口水的他,现在早已经是连火焰都不怕的超人。
    又往前走了十多分钟,远远地,看到公路上迎面走来四个人影,距离大约在千多米外,唐森定睛看去,原本应该是看不清对方的长相的,但或许也是麒麟口水的缘故,他竟然能隐约看清对方的样子。
    那是四个男人,年龄从二十多岁到三十多岁不等,最年长的一个,可能有近四十岁了。四人身上都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长长厚厚的外套,脏乱不堪,和末世前路边的丐帮成员差不多。
    从他们的衣服上看,现在野外的温度,应该很低了,唐森看了眼自己的短袖体恤,却感觉和两个多月前出来时没什么不同。
    或许麒麟口水不止能让他免疫火焰,也能寒暑不侵。
    对面的四人也发现了他,双方都加快了速度,毕竟难得看到活着的同胞,双方都有问题想问一下。
    等走得近了,差不多七八米的时候,唐森和那四人都停了下来,在末世里,这是陌生人保持安全距离的一种做法。
    “朋友,这里是去聚居区的路吗?”四人中最年长的男人问道,他手中的武器是一把尖刀,和屠夫的杀猪刀类似,虽然比较短,但尖尖的刀刃却让人看得胆寒。
    唐森听得一愣,原本还想从他们嘴里打探聚居区的消息,却不想对方先探听起来了,他试着问道:“你们是听到广播,从很远的地方赶来的?”这时候距离广播都过去两三个月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抵达聚居区,要么是迷路了,要么就是因为谨慎上路而耽搁了时间。
    “是啊,走了两个多月快三个月,朋友,你从哪里来?”手持尖刀的男人问道,其实刚刚四人都打量过眼前的人,见他没有带武器,只背着一个干瘪的背包,而且身上连件厚实的衣服都没有,看起来比他们还穷困潦倒。
    “其实我迷路了,也不知道聚居区在哪个方位。”唐森模棱两可地说,“你们既然听到了广播,那应该知道它的方向,只要坚持路线不偏移,应该不会错的。”
    “我们一直是朝着一个方向走的,但中间遇到了不少障碍,可能偏离了原本的路线,好不容易找到这条公路,从太阳的方向来看,应该不会偏离太多,但在这条公路上走了一个多星期,还是没有看到聚居区。”手持尖刀的男人说道。
    唐森听得心中一动,他们既然在这条公路上走了那么多天,或许走过和他曾经相同的路段也不一定:“你们有经过一条隧道吗?”
    “你是指那条横穿过一座山的长长隧道?”手持尖刀的男人古怪地问道。
    “是的。”唐森心中一喜,看来他们也经过那里,否则问不出这样的话。
    “我们就是从那里来的,朋友,你也是吗?”手持尖刀的男人大概把他当成和他们一样,都是因为找不到聚居区的迷途者。
    唐森说:“那你们走过头了,其实在穿过隧道不久,就离聚居区不远了,但不能沿着公路上走,只会越走越远。”
    “你去过聚居区?”听他这么说,手持尖刀的男人和另外三个同伴都是一惊。
    “嗯。”唐森点点头,“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
    “那你怎么……”手持尖刀的男人虽然没有问完,但意思已经表达了出来,既然去了聚居区,又怎么出来了?而且还这么狼狈。
    “这个你们到了聚居区就知道了,那里不是天堂,想要吃饱饭,就要出来狩猎。”唐森大致说了下聚居区里的情况。
    四人都是听得向往不已,至于他说的狩猎,反而在其次。
    “那我们跟着你走吧。”或许看他孤身一人,而且也没有武器,四人对他很是放心。
    “可以。”唐森没有拒绝,只要到了那条隧道附近,他就能确定回家的路了,当初也是在那附近,受到凤的指点,得以找到聚居区的。
    一行五人在唐森的带领下,沿着公路往回走。期间手持尖刀的男人自报了姓名,他叫柯子岳,之前就是一个杀猪的,那把杀猪刀就是他的“本命武器”。
    唐森也报了名字,彼此称呼上也容易一些,另外三人也说了名字,四人对他只穿着短袖似乎不怕冷这点感到很好奇,要知道他们可是连肮脏的大衣都往身上套的,不过却也没有因此多问什么,反正冻的又不是他们。
    沿着公路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唐森已经隐隐觉得公路两边的环境有些眼熟了,只是因为过去了两个多月,还是有些改变,所以他不是那么确定。
    但当看到一个五人小队从一边的荒野往公路这边走来时,他终于可以确定,这里就是聚居区附近了。
    那五人小队全副武装,每人手里都持有长长的武器,身后都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似乎刚狩猎完毕,收获颇丰。
    巧的是,这五个人他都认识,赫然是那次去黑石峡碰到的那五个人,其中包括莫莫在内。
    身后的四人见唐森停下都是一惊,等看到有五个人从荒田那边走过来,四个人顿时浑身紧绷,各自把手中的武器握紧。
    唐森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这么戒备,末世里,要是不这么谨慎,早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等到五人小队接近,莫莫最先认出了唐森,毕竟除了那次在黑石峡里碰面外,之后也见过面,所以哪怕他脑袋上长出了毛,依然能认出来。
    “是你?”见到他,莫莫有些意外,目光之中也有些古怪,当初见过他出手大方的一幕,可现在看他,除了衣服干净之外,实在太狼狈了,而且这么穿不冷吗?
    “是我,莫小姐,我们又见面了。”唐森很高兴,马上就可以回到家了。
    “莫莫,他是?”另外四人一时之间没有认出唐森,当初他的光头形象实在太过深刻了,又没有和莫莫一样,事后跟他接触过,认不出来也不出奇。
    “钟叔,他就是那天在黑石峡……”莫莫对其中为首的那个国字脸中年人稍稍提了提,几人也都反应了过来。
    四人恍然大悟,大概也听莫莫说起过,唐森从黑石峡活着回来了,所以听到眼前的人是他,也没有过多的惊讶。
    “因为迷路了,找不到回去的路。”唐森落落大方地说了出来,反正这没什么可丢脸的。
    “你们要回聚居区是吧,那跟我们一起吧,正好我们也准备回去。”那个叫钟叔的国字脸中年人说。
    “好。”唐森自然不会客气。
    柯子岳四人有些迟疑,不过或许是看他们有个女人,还有个没拿武器的,最终还是决定同行,但暗中却都一直处于戒备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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