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着她将保温盒打开放好,一边回答:“来探望一下我,没有别的意思。”顿了顿,他才笑着补充道:“妈。”
“诶!”
就算已经听了很多次,李淑凤还是忍不住为儿子的那句“妈”回应上一句。
李淑凤年轻的时候挺着一个大肚子独自一人跑上了b市,苦苦熬了半年多。就在她带着孩子快要熬不住的时候,霍家正好缺少了一个奶妈。管家又看她外貌大方清秀、为人处事比较得体,便将他们娘俩接了进去。否则,在那一年寒冷的冬天,谁都不知道他们娘俩会不会冻死在北方冰冷刺骨的大雪里。
自从当上了豪门世家——霍家大少爷的奶妈后,李淑凤的生活算是进入了一个新天地。
在那里,没有做不完的农活,也没有干不完的活计,她只需要好好地保养住身体,便可以每天安枕无忧。
但或许是老天看不惯这样幸福的日子,又或许是因为进入霍家前受了寒冬的侵袭,她的第一个孩子刚生下没满岁,便早早地去了。因此,李淑凤便将同样失去母亲的霍家大少爷当作了亲生儿子照顾。
原本李淑凤便以为自己就该守一辈子孤寡,永远地在霍家干活、照顾大少爷了。谁知道,不出四年,那个搞大她肚子的混账男人居然也从农村赶来了b市,硬是要娶她当老婆。
那个年代的人都是单纯的,李淑凤也说不清自己当时是激动多、还是忧心多,总之她便还是决定嫁了,并且再生了李云疏。
云疏这样温雅的名字自然不会是李淑凤这样没有文化的农村妇女起的,当初李云疏出生的时候与霍家二少爷只差了一个月,霍老爷子便做主给李云疏取了名,也算给霍少泽找了一个玩伴。
但是李淑凤万万没想到的是——
那个男人居然不是个好东西!
那个混账男人一次次地向霍家索取钱财利益,甚至还经常拉着年幼的李云疏跟在身后,卖一个人情面子。这一次两次霍家还能看在她是大少爷奶妈的份上给点钱算罢,四五次后霍家便主动地与他们疏远起来。
一个豪门世家想要结交普通朋友是很容易的,但是普通人想要攀附上豪门世家却是难于上青天。
除了李云疏和霍少泽从小光屁股长到大的关系还算不错外,整个霍家算是不再理会那个不要脸的男人,而他也因此对李淑凤是拳脚相向,令她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熬到了李云疏十四岁的时候,李淑凤终于还是离婚了。为了获取儿子的抚养权,这个可怜了大半辈子的妇女可以说是净身出户,每天为了生计而到处奔走。
到这个时候,霍家却又站了出来。
李淑凤感慨地叹了一声气,她看着儿子低首咀嚼食物的模样,眼前好像一阵迷茫,似乎透过自家儿子斯文淡定的吃相看到了当初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
霍家大少爷霍铮,那个她当年看着长大的孩子,在她最为困难的时候款款走来。
李淑凤以前从来不明白戏文里唱的那些世家公子是什么模样,但是当她第一次看到长大后的霍铮时,她的心里除了那种时光流逝的感叹,却也有一种隐隐的自豪感——
这样出类拔萃的孩子,是喝着她的奶长大的!
霍铮的出手相助对于李淑凤来说,绝对是巨大的帮助。但是对于正处在叛逆期、本身因为父母离婚心态就不正常的李云疏来说,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冲击。
更好的条件,再次相遇的童年伙伴(霍少泽),让这个单纯的孩子一下子迷失在了纸醉金迷的资本世界里。
反感、无视、冲突、辱骂。
李淑凤与儿子的关系已经僵持了三年多,每次霍铮想要出手挽回一下,都会被这位粗糙却不粗鄙的妇女拦下。
『谢谢大少爷的好意,但是小云……是我的孩子啊。』
她维持了一个母亲的尊严,却一点换不回孩子的尊重。
眼看着儿子与自己的心越来越远,李淑凤万般无奈下却忽然接到了医院的电话!
站在手术室的门前,李淑凤看着那刺目耀眼的“手术中”三个红字,心里一阵阵地发虚。
她当时想到了一年前儿子踹中自己心窝子的那一脚,让她疼了一个月;她又想起了一个月前她下楼时儿子从三楼砸下的花盆,只差了半米的距离,就能砸中她的脑袋。
各种矛盾的思绪涌上了这位失败的母亲的心头,所以当护士出门说出那句“抱歉,病人心脏已经停跳”的时候,李淑凤甚至不大明白,自己心里到底是悲痛多一些,还是解脱多一些。
因为被伤得太深,让她无力再去疼爱。
“您中午吃过饭了吗,妈?”
低和温润的声音轻轻地响起,李淑凤怔怔地抬起头,便见到一个俊秀漂亮的青年正微笑着看着自己。那目光温和包容,仿佛大海一样深邃平静,让她波澜起伏的心境一下子平复下来。
李淑凤重重地舒了一口气,笑着说道:“嗯,妈吃过了,你再多吃一点吧。”
李云疏轻轻点头,继续动起了筷子。
即使已经吃到了九成饱,李云疏却依旧夹着饭菜,准备将保温盒里的食物全部吃完。这是对这位母亲的尊重,也是他这二十多年的修养所必须做到的。
他还记得当自己第一次喊出“妈”的时候,李淑凤那忽然涌出眼眶的泪水。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既然做了人家儿子,那便是一辈子的事情。
他李云疏,从来是知恩图报的。
灿烂温煦的阳光透过干净的玻璃窗照射进屋,映耀在青年金灿灿的头发上,显露出一抹灼目的光芒。李淑凤呆怔地看着儿子宛若天人的形貌,心中那最后一点的浊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算心脏停跳,也必须、立刻、继续抢救!』
真是要感谢那个孩子,在她不知该如何选择的时候果断作出这个决定。
如果没有了这样孝顺的儿子,她真不知道,自己下半辈子该怎样度过。
☆、第三章
隔离了外界的喧嚣烦恼,b市第一医院的住院部十分寂静怡人。灿烂温煦的阳光透过干净的玻璃窗照射进病房内,在空气中折射出斑斓多样的色彩。
李云疏的病床在病房的最内侧,那金黄色的日光有一半都映在了洁白的床被上,渲染出浅浅的暖黄色,让午后的气氛更加恬静温馨。
吃完午饭后,李云疏简单地将保温盒整理好,李淑凤便接了过去,麻利地收进自己带来的布袋里。虽然下午她还要去开店,时间也确实有点匆忙,但是这位母亲就算是赶得再急,此刻也状若悠闲地坐在病床旁,一心一意地陪儿子说话。
“小云啊,今天你的头还疼吗?吴医
“诶!”
就算已经听了很多次,李淑凤还是忍不住为儿子的那句“妈”回应上一句。
李淑凤年轻的时候挺着一个大肚子独自一人跑上了b市,苦苦熬了半年多。就在她带着孩子快要熬不住的时候,霍家正好缺少了一个奶妈。管家又看她外貌大方清秀、为人处事比较得体,便将他们娘俩接了进去。否则,在那一年寒冷的冬天,谁都不知道他们娘俩会不会冻死在北方冰冷刺骨的大雪里。
自从当上了豪门世家——霍家大少爷的奶妈后,李淑凤的生活算是进入了一个新天地。
在那里,没有做不完的农活,也没有干不完的活计,她只需要好好地保养住身体,便可以每天安枕无忧。
但或许是老天看不惯这样幸福的日子,又或许是因为进入霍家前受了寒冬的侵袭,她的第一个孩子刚生下没满岁,便早早地去了。因此,李淑凤便将同样失去母亲的霍家大少爷当作了亲生儿子照顾。
原本李淑凤便以为自己就该守一辈子孤寡,永远地在霍家干活、照顾大少爷了。谁知道,不出四年,那个搞大她肚子的混账男人居然也从农村赶来了b市,硬是要娶她当老婆。
那个年代的人都是单纯的,李淑凤也说不清自己当时是激动多、还是忧心多,总之她便还是决定嫁了,并且再生了李云疏。
云疏这样温雅的名字自然不会是李淑凤这样没有文化的农村妇女起的,当初李云疏出生的时候与霍家二少爷只差了一个月,霍老爷子便做主给李云疏取了名,也算给霍少泽找了一个玩伴。
但是李淑凤万万没想到的是——
那个男人居然不是个好东西!
那个混账男人一次次地向霍家索取钱财利益,甚至还经常拉着年幼的李云疏跟在身后,卖一个人情面子。这一次两次霍家还能看在她是大少爷奶妈的份上给点钱算罢,四五次后霍家便主动地与他们疏远起来。
一个豪门世家想要结交普通朋友是很容易的,但是普通人想要攀附上豪门世家却是难于上青天。
除了李云疏和霍少泽从小光屁股长到大的关系还算不错外,整个霍家算是不再理会那个不要脸的男人,而他也因此对李淑凤是拳脚相向,令她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熬到了李云疏十四岁的时候,李淑凤终于还是离婚了。为了获取儿子的抚养权,这个可怜了大半辈子的妇女可以说是净身出户,每天为了生计而到处奔走。
到这个时候,霍家却又站了出来。
李淑凤感慨地叹了一声气,她看着儿子低首咀嚼食物的模样,眼前好像一阵迷茫,似乎透过自家儿子斯文淡定的吃相看到了当初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
霍家大少爷霍铮,那个她当年看着长大的孩子,在她最为困难的时候款款走来。
李淑凤以前从来不明白戏文里唱的那些世家公子是什么模样,但是当她第一次看到长大后的霍铮时,她的心里除了那种时光流逝的感叹,却也有一种隐隐的自豪感——
这样出类拔萃的孩子,是喝着她的奶长大的!
霍铮的出手相助对于李淑凤来说,绝对是巨大的帮助。但是对于正处在叛逆期、本身因为父母离婚心态就不正常的李云疏来说,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冲击。
更好的条件,再次相遇的童年伙伴(霍少泽),让这个单纯的孩子一下子迷失在了纸醉金迷的资本世界里。
反感、无视、冲突、辱骂。
李淑凤与儿子的关系已经僵持了三年多,每次霍铮想要出手挽回一下,都会被这位粗糙却不粗鄙的妇女拦下。
『谢谢大少爷的好意,但是小云……是我的孩子啊。』
她维持了一个母亲的尊严,却一点换不回孩子的尊重。
眼看着儿子与自己的心越来越远,李淑凤万般无奈下却忽然接到了医院的电话!
站在手术室的门前,李淑凤看着那刺目耀眼的“手术中”三个红字,心里一阵阵地发虚。
她当时想到了一年前儿子踹中自己心窝子的那一脚,让她疼了一个月;她又想起了一个月前她下楼时儿子从三楼砸下的花盆,只差了半米的距离,就能砸中她的脑袋。
各种矛盾的思绪涌上了这位失败的母亲的心头,所以当护士出门说出那句“抱歉,病人心脏已经停跳”的时候,李淑凤甚至不大明白,自己心里到底是悲痛多一些,还是解脱多一些。
因为被伤得太深,让她无力再去疼爱。
“您中午吃过饭了吗,妈?”
低和温润的声音轻轻地响起,李淑凤怔怔地抬起头,便见到一个俊秀漂亮的青年正微笑着看着自己。那目光温和包容,仿佛大海一样深邃平静,让她波澜起伏的心境一下子平复下来。
李淑凤重重地舒了一口气,笑着说道:“嗯,妈吃过了,你再多吃一点吧。”
李云疏轻轻点头,继续动起了筷子。
即使已经吃到了九成饱,李云疏却依旧夹着饭菜,准备将保温盒里的食物全部吃完。这是对这位母亲的尊重,也是他这二十多年的修养所必须做到的。
他还记得当自己第一次喊出“妈”的时候,李淑凤那忽然涌出眼眶的泪水。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既然做了人家儿子,那便是一辈子的事情。
他李云疏,从来是知恩图报的。
灿烂温煦的阳光透过干净的玻璃窗照射进屋,映耀在青年金灿灿的头发上,显露出一抹灼目的光芒。李淑凤呆怔地看着儿子宛若天人的形貌,心中那最后一点的浊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算心脏停跳,也必须、立刻、继续抢救!』
真是要感谢那个孩子,在她不知该如何选择的时候果断作出这个决定。
如果没有了这样孝顺的儿子,她真不知道,自己下半辈子该怎样度过。
☆、第三章
隔离了外界的喧嚣烦恼,b市第一医院的住院部十分寂静怡人。灿烂温煦的阳光透过干净的玻璃窗照射进病房内,在空气中折射出斑斓多样的色彩。
李云疏的病床在病房的最内侧,那金黄色的日光有一半都映在了洁白的床被上,渲染出浅浅的暖黄色,让午后的气氛更加恬静温馨。
吃完午饭后,李云疏简单地将保温盒整理好,李淑凤便接了过去,麻利地收进自己带来的布袋里。虽然下午她还要去开店,时间也确实有点匆忙,但是这位母亲就算是赶得再急,此刻也状若悠闲地坐在病床旁,一心一意地陪儿子说话。
“小云啊,今天你的头还疼吗?吴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