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我跑过去,尽可能快的,他们仍在水中嬉戏。有什么可能已来不及,我不得不以尽可能快的步伐。我几乎踩着他穿着一身白色衣服的尸体,一脚蹦进车里,使劲将门关上。这是我正在想的。

    车门关上了。

    我睁开眼睛,月光依旧照射在我的下颌和声带上。

    我向月光偏了一下脑袋,它使我眯细了眼睛,才看清了它皎洁的摸样。

    我打开车的后盖,在月光中扛起睡袋,爬上沙丘,向远远的一缕一缕的沙漠走去。

    一只骆驼伫立在凹地上,我滑下去,看了看骆驼背上坐着一个身穿棉袄的姑娘。女子背向后仰着,头枕在骆驼尾巴上,骆驼正摇晃着尾巴。

    她口中正流着一股热腾腾的鲜血。我掏出她胸前的手帕,擦去她嘴角的鲜血,在她嘴唇上洒了几滴水,将她搬过来,直起身体。

    我想了想,搬过她的一条腿,将她横着放在上面。一拍臀部,骆驼听话的回眸一望向远处走了。

    我爬到一处高地,套上睡袋,暂时睡去。希望在天明以前不要醒来。

    而像骆驼的马儿似乎整夜整夜都没有离开一样,拿粗粗的舌头一下一下舔着我的黑色帽檐下的脸。或者那女子总是将我抱在怀里,而她嘴唇里还一直流着血液。

    而我整晚都在做着一个逃逸的梦,因为除了警察之外,几乎城里所有的人都在追我。

    我从别墅,从她身边跑出去了。跑到门口,墙上的壁画正看着我的背影。我跑出门外。

    她站在大理石地板上,僵硬的身体,像蜡像一样,冷静的哭着,一动不动。

    我环绕着别墅跑着,跑着,跑着,从窗口一眼望去,她依旧躺在床上。她死了,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即使我再怎么想象,她都只能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而且左手旁边从这里虽然看不见,床单、被褥都染成红色了。

    我闭上眼睛,有那么一秒,她仍在我的身边,身穿一件油油的金黄色高雅的裙子,不,是旗袍,从上海滩买的。我们在上海滩呢,在江边,黑色轿车里面。她一边向我诉说着开心的话语。

    “我想学拉丁舞。”她说。

    我为了听她开心的讲话,故意将车速降到了0·1米每秒,比蜗牛还慢。

    我说:“你还不如学肚皮舞呢?”

    “为什么?”她扭捏着像小女生淘气的嘴唇,掰着从脖子上取下来的项链。

    “因为你跳肚皮舞的话,我递给你手套的时候,就可以低着头不仅看到你的短短的裙子,还有你的小小的肚脐眼了。”

    她正张开故意涂抹的鲜红的嘴唇,卷起漂亮的水淋淋的舌头,她想说些什么,大概你太色了,你太坏了之类的调皮的话语。

    但我睁开了眼睛,事实只有一个她真的死了。而我围绕着她的死亡乱转,不知所措。

    我跑着,跑着……

    又退回来,像倒车一样,不仅仅是这一次我多少聪明一点,我可以一直守望在她的窗前,一动不动,至少还能多看她一眼。她正在落地窗前,往嘴唇涂抹一抹红色。她小心翼翼,像是在一个至少好几百米的地窖里面给一件几十代人一直频繁上色的陶瓷一样。每一代人只往陶瓷上面小心翼翼的胆战心惊的添加一点点红色,一代一代,传到这里,像一种琴音里无比喧哗的颤动,那颤动上色的小伙子也时常感觉到了。

    不,我不得不退回来,是因为一群人在我面前咄咄相逼,他们大步大步向我赶来,男男女女他们跑起来了,势必想抓捕我,让我消失,连心爱过的女子都忘得一干二净。

    我望了她最后一眼,有那么一刻,我们的目光尽然巧妙的重合在了一起。

    我转过身来,我必须比他们都跑得快,我不能被他们抓住,丢了性命。那样的话,假如情况变成那样的结果,我便再也见不到她了。而她再也见不到我,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依然过得快快乐乐,开开心心,将我永远抛在脑后,将我永远永远的忘了,记不起来。

    我已来不及登上黑色轿车,它离我还有十多米远,而身后的人群距我不过三四米罢了。只要我稍微慢下来,便会逃不出他们的手心。

    警察也在抓我,我听见警察习惯性播放的声音了。我不相信警察为了保护我,而即将拦住我身后的人们。

    事实上,警察的确是想抓我,因为我开枪打死了几个人,最重要的是差一点开枪打死了她的丈夫——一个百万富翁。警察可不愿意丢失一个给他们精神与物质支柱的大人物呢。

    管家居然也在追我,我十分气恼的望着黑色轿车里他偏过来的脑袋。我似乎中了一枪。胸口有些痛。

    他在左侧的道路上逆行着车流正手握方向盘追我。幸好两条路上都没有什么车辆,也没有什么人群。人群都在追我,而车辆你知道这还是民国初年哪里有那么多豪华车辆。除了我,一个自认为称职的司机。

    四周安静的奇怪,人群也不见了一样,追逐着我的脚步声都像被吸入海绵里了一样。连我脚下也轻飘飘的,踩在几片干燥过后的柳树枝上,也还是没有声音。

    黑色轿车向左一拐,又向右一拐,停在我的面前。

    我走过去,车门打开了。

    管家灰溜溜的下了车,他像并不认识我一样,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盯着他一脸严肃的面孔。

    等他走了,我坐在车上,警察来了,他们从各个方向包抄过来,车队在大街小巷,有主攻,又助攻,还采用当时欧洲战场上最流行的穿插迂回战术,幸好他们没有用上市场花园里的大规模空降。

    这一点棒极了。

    我在想,他们何苦如此,更大的危险还在东边,还在大上海摆着。日本鬼子都从大东北像滑雪一样乐呵呵的下来了,弄得各处满城风雨。

    为什么还在这里摆阵。

    我乘坐的是一辆德国牌汽车,我假装将手放在方向盘上,黑色轿车拐向左侧,人群挡住了警车。与警察想比,我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比警察还恨我,简直恨之入骨,所以他们才奋不顾身拦住了警车,而用自己的双脚继续追我。

    黑色轿车打开了车门,将我一不留神扔到了一个老奶奶身边,她正在哄怀里的孩子。

    黑色轿车关上门,自个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我只好挪过身子,蹲在老奶奶旁边。我将帽沿向下压了压。你隐隐约约可以望见我脸上的笑容。

    我坐在一张小朋友坐的不足二十公分高的小凳子上,专心的看着小女孩在她怀里笑着。我几乎笑出声来,但我只听见老奶奶的笑声,只看见小女孩脸上的笑容。

    我感到胸口一阵疼痛。我不能抹杀了这番美好的风景,我来到这个世上,是为了增加它的美好的一面,而不是相反,我奋不顾身,也是为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罢了,希望有一个美好的结局,美好的未来在远远的向我招手。

    于是,我强忍着疼痛,扶着腰离开了。

    “你哪里不舒服吗?大哥哥。”身后传来一个从屋里跑出来的小女孩的恬恬的声音。

    但我没有回头。

    我打开车门,坐进黑色轿车,只有它能帮我。但这一次,它和我的想法不一样。它想带我离开,而我却不这么想。它越开越快,我根本就拧不动方向盘,方向盘完全支配着我的双手,而黑色轿车几乎支配着我的整个身体去向何方。

    我不能再犹豫了。

    我打开车门,从疾驰的车上窜下去,窜进江里。我落入水中,双脚触到底部一块黑色砖头上。他依旧躺在轿车里面,头仰着,像睡着了一样。有那么一刻,我几乎看到了他嘴中冒出的气泡。

    我双脚一蹬,好不容易将头冒出了水面,江岸的柳树在阴冷的阳光中飒飒作响,好不凄凉的样子。

    我爬上岸边,目标已相当明确。我绕过几条小巷。路过大街的时候,是月亮广场,十二个华侨仍在演唱《西班牙的女郎》或者其他什么曲子,她仍在台阶边上逗一只金黄色的猴子玩。

    我管不了这些。

    人群又开始追我,他们正在疑惑为什么我不见了。

    我拐向左侧。戏曲正在演唱:左,乃陷大泽之中。

    我不管他。

    我推开别墅门前黑色栅栏,我正在想像着,想象着她和我一样着急,正从一个窗户旁边扭身跑至门后,准备在我推门的瞬间同时打开两扇白色大门。

    我一把推开白色房门。他们正紧紧地抱在一起,就像她刚从上海滩回来,丢了管家,丢了衣箱,显得特别生气。我陪他将夫人送回来。他正在只有两个人的时候,静静地安慰她。其实他只不过是想闻一闻她身上的香味,他有一个星期没有她陪在身边了。

    一阵狂风,也有可能,那像是他们身后的房间里有一块巨大的磁石一般,将房间的一切连同他们都扔了进去。

    变成空荡荡的大厅。卧室的门全都关着。

    我转身向身后一眼望去,我知道这回跑不了了,无论如何也逃脱不掉。

    我缓缓的走进三层别墅大楼里面,轻轻的将门掩上,直到锁芯发出“嘣”清脆的声音。

    我的步子只有两米三那么大吧,走进她的卧室里面,墙壁是女孩子惯常喜欢的粉红色。我环顾了一眼,仿佛我离家已经许多年了,刚刚从好远好远,也许是欧洲大陆哪个小岛,坐飞机回来。

    我需要适应一下家的味道,新刷的墙壁虽然没有改变过去的颜料,但我对它还是有些陌生。

    她躺在床上。嘴唇微微张开一个小小的口子,又缓缓的闭上了。

    床单、被褥有一半是红色的,我掀起被褥,她的左手腕还流着血液。我赶紧帮她包扎,但找不着东西。我打开抽屉,拿出剪刀,掀开她的裙子,剪开一片白沙,绑在她的手上,止住了她的鲜血。

    但我恍然明白她已经死了。死了几个时辰了。没救了。鲜血将纱布浸得通红。

    我将她的手放在我的脸上,又放回被褥里面,躺在她的旁边,将她嘴角的一缕头发拢向耳畔,如此多少又漂亮了一点。她不过是睡着了,一会儿就会醒过来,伸伸懒腰,像个小女孩一样活蹦乱跳。

    我起身打开房门,戴上帽子。我还要去工作,去做笔买卖。我要养活这个家,让她过上幸福的日子,有大把的钱买衣服,有大把的钱买胭脂水粉,有大把的钱去华丽的社交场所,去炫耀我们生存的地位。

    我一把拉开房门,门像往常一样打开了。我还感觉有些轻松,有些奇怪,是不是因为我今天又起得早了一点,比往常更精神了一点。我脸上会不会有什么?他们一群人将别墅黑色栅栏外的公路围得密密麻麻,水泄不通,有一个孩子还被父亲高高的举过栅栏,他们正准备翻进来,警车也在不远处的人群中间停放着。

    我回忆到从镜子里面看到的脸上的鲜血,那是我将她的手上的纱布抚过我的脸颊留下来的。我往前走了一步,我不知道我为何还向他们哪怕再靠近一步之遥。

    为了不引起这无数只眼睛的注意,我以极小的角度低低的看了一眼我的双手,那上面沾满了鲜血。他们一定以为是我杀了她。

    “好了,一切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什么要说的,还要往哪里逃脱?”他们一定会这样说。

    我有口难言。我只有逃离,只有坐上黑色轿车尽快远去,永远离开这个令我一天所有的时间都无比伤心有些难过的地方。

    我转过身去,准备躲进别墅里面,至少可以找到一个不错的角落,比如床下屋顶那样的地方藏起来,不让他们发现,直到人群散了,等到晚上,我再出来。

    我缓缓的倒下,枪声响了。

    他终于掏出了黑色口袋里的手枪。这一点,我早就预料到了,从我第一眼、从车窗远远的、从门打开与关闭的瞬间,便琢磨到了他身穿一身波兰军装,坐在高大威猛的栗色马背上,那傲慢的眼神告诉我的。他那一直插在黑色裤兜里的热腾腾的手指时刻都紧贴着扳机,准备在掏出黑色小手枪的瞬间将某人击毙。而那个时候,我的直觉那般强烈。

    如今,我才恍然明白过来,那个将被他击毙的人恰好不是别人。

    是我……

    四面一片漆黑,我合上眼帘。

    静悄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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