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最近忙坏了。刚稳住因新皇登基而动摇的民心,突厥就打到了都城门口。虽说最后退了兵,可终究闹了个人心惶惶。
    他接连颁布多道敕令,令民众照常生产生活。
    在突厥的三十万大军安然回到草原后,吉利可汗总算干了一件人事儿。
    他派来使者,给李世民送了一批金银羊马。
    这可是件稀罕事。自隋末战乱以来,从来只有汉人给突厥人上供的份儿。李世民脸上很是有光。
    吉利可汗也是实在没辙了。突厥窝里乱了套,他的侄子,可汗之位的合法继承人突利可汗翅膀终于硬了,不想再跟叔父分享权力。
    家里出了乱子,吉利可汗生怕李世民趁火打劫,才学着汉人来送礼了。
    对李世民来说,有这个面子就足够了。他让来使将金银马匹原封带回去,并要求他们将劫掠的汉人放还。
    李世民能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自己本就爱民如子,还是因为吴关曾向他提过请求,这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圣上心情很好,不介意卖给吴闫两人一个大大的人情。
    什么事儿能收买人心,李世民清楚着呢。
    此刻,吴关和闫寸就在大兴宫后园,陪着李世民观赏秋景,他们明显感觉到了李世民的好心情。
    赏景的一路上,他一点架子没有,聊天到激动处,干脆一把搂住闫寸的肩膀道:“我看闫郎长的一表人才,你阿姊定然是个大美人,等她回来,朕要找一户显赫的人家,给她指婚。让她好好享福。”
    这话一半是玩笑,一半却有厚赏之意。
    李世民有扶持闫寸之意。
    闫寸能力过人,出身却十分低微,若其阿姊能嫁入氏族豪门,闫寸在朝堂中便有了依仗。
    闫寸一开始并未听出此番深意,只是从情感上觉得不妥。
    阿姊刚从突厥回来,就要嫁给一个从未谋面的人,会不会太紧凑了点?她愿意吗?嫁过去后人家会不会因为她出身低微而欺负她?一入豪门深似海,旁人趋之若鹜,在闫寸眼中却并不是什么好事。
    “这……”闫寸有些犹豫,不知该如何拒绝。
    吴关帮他答道:“只怕如此一来闫兄要受掣肘了。”
    “此话怎讲?”李世民道。
    “我与闫兄虽初入大理寺,却也知道,大理寺专管百官所犯徒刑以上案件,我们要审的并非普通百姓,而是犯案的官员。
    臣以为,要做好大理丞,头一条便是少在官场交际,否则,以后所审的皆是熟人,难免偏颇。”
    “有理。”李世民大方地肯定。
    他不是那种死要面子的皇帝,若臣子的观点比他高明,他并不会感到别扭。
    “那朕该赏你们些什么呢?”李世民道:“此番你们一个运筹帷幄,一个身入敌营,才能不动一兵一卒地让突厥退兵。
    若是些小功劳,朕大可升一升你们的官儿,可这么大的功劳,仅升官,朕看还差得远……”
    吴关道:“圣上真是折煞我们了,身为臣子,为国效力,哪敢请赏。”
    李世民指着吴关,对闫寸道:“你瞧他这张嘴。”
    吴关讪笑,闫寸也跟着笑,心中却在想:呵呵,那是因为您没被这张嘴损过。
    不知是不是李世民的故意安排,反正三人最后游逛到了李世民的演武场。
    那是一处在大兴宫后园单独僻出来的场地,与绿草如茵的后院不同,演武场地面是沙土,左右有箭靶,兵器架,一张擂台占据了约三分之一的面积,外围一圈则是跑马场。
    “最近公务繁忙,朕有几天不曾练习射箭了,也不知箭技生疏了没有,闫郎赔朕练一练如何?”
    军中盛传听说李世民箭术了得,闫寸早就想见识一下,忙拱手道:“臣愿领教一番。”
    “好!”
    接下来,吴关就见识到了两个男人的较量。
    他们先是立在原地射靶子,分不出高下,便不断拉远距离。直到将距离拉到最远,依旧难分伯仲。
    李世民来了兴致,命人牵马,又骑在马上,在马飞奔的情况下射箭,两人依旧都命中了靶心。
    “哈哈哈,闫郎不上战场带兵,实在屈才了……”
    “大唐有闫郎这般文武双全的男儿,是属幸事……”
    李世民夸得闫寸有点不好意思,他犹豫着要不要放点水,让李世民赢了比赛,毕竟这么无休止地比下去不是办法,万一李世民手滑,射歪了……那就尴尬了。
    就在这时,长孙皇后来了。
    唐代女子虽也有规矩,但与之后的明清相比,还是宽泛了许多,若皇帝召见外臣入宫,皇后也可露面,并不会受苛责,甚至,皇帝还经常在宫内设宴,款待臣下,皇后亦会赴宴,与众人同乐。
    “你来了?”李世民对长孙氏道:“皇后今日可让宫里多备几个菜,朕很高兴?”
    “未进演武场便已听到你的夸赞了,”长孙氏道:“臣妾恭喜圣上得了人才。”
    说话时她已默默数过箭靶上的箭矢,是双数。
    “看样子二位还未分出胜负,”长孙氏道:“臣妾倒有个主意。”
    “哦?”
    长孙氏自宫女手中接过头绳,将披到腰间的长发束起,又用两截麻绳扎起宽袖,翻身上马。
    “圣上可还记得咱们初婚时玩过的游戏?”
    李世民“啧”了一声,皇后果然聪明,若那样比试,恐怕世上没几个人能赢过他。
    李世民问道:“皇后信我吗?”
    “一直都信。”长孙氏笃定道。
    而后她便策马疾驰,奔出约五十丈远,长孙氏一拽缰绳,马儿饶了个圈,回头奔向三人。
    马儿刚一调转方向,长孙氏便取下了头上的一朵红花,将花枝叼在了口中。
    嗖——
    就在这一刹那,李世民放了箭。
    啪——
    花被劲风一带,花瓣纷飞,长孙氏犹如天女下凡,好不漂亮。
    吴关哪儿见过如此精准的箭术——影视剧里动画合成的不算——惊得下巴都合不上了。
    然后,他就感觉到了一道不善的目光。
    闫寸投来的目光。
    吴关:我去,你要干啥?
    闫寸:就是你想的那样。
    吴关:滚吧,你不想。
    闫寸:我想。
    吴关:想你大爷。
    就在两人的眼神交锋即将冒出火花时,长孙氏回来了。
    李世民将她抱下了马,并道:“皇后风采依旧。”
    长孙氏脸颊微微发红,道:“圣上神勇不减。”
    他俩你侬我侬,杵在一旁的吴关闫寸听别扭,吴关怎么也想不到,有朝一日竟会被千古一帝的一把狗粮直愣愣拍在脸上。
    长孙氏不无娇嗔地问闫寸道:“如此,闫郎服不服?”
    这个聪明的女人在用这种方式维护李世民,碰上闫寸这种一根筋的,比个没完没了,非要决出个胜负,万一李世民输了……
    闫寸立即拱手道:“臣服了。”
    “你与朕的箭术不分伯仲,朕不过赢在皇后信任,愿托付性命。”
    啪——
    又是一口狗粮,塞了一嘴。
    闫寸道:“是啊,臣就是败在没有可托付性命的生死至交。”
    吴关:你就酸吧,反正我是不会跟你玩这种危险把戏的。
    跟闫寸比试过了,李世民又对吴关道:“吴郎也应练一练骑射和前脚工夫,也好窜一窜个子。”
    吴关感觉被捅了一刀。
    “呃……是,”他少有地语塞,“臣其实每日清晨都跟着闫兄练功的,只是效果甚微,可能……是闫兄方法不当吧。”
    这次,被捅了刀的表情出现在了闫寸脸上。
    闫寸:“我……”
    李世民看着两人,哈哈大笑。
    比也比过了,李世民又留两人用了饭,并在用饭时封了闫寸一个“御前练兵总管”的官儿。
    这官衔是李世民临时想的。突厥打到家门口,让李世民受了不小的刺激,他认为边境防御不可松懈,各地需时常练兵。
    做为一个行动派,李世民从军中挑选儿郎,每日在殿前锻炼射箭,并亲自教习。
    当然了,他政务繁忙,能抽出的时间并不多,做这些更多是给各地军营起表率作用。
    忙的时候,李世民需要擅射者代其教习,御前练兵总管就是专门帮他顶班的。
    闫寸倒喜欢这个活儿,大大方方应承下来。
    待两人吃饱喝足,出了大兴宫,吴关道:“好久没见安兄了,不如今晚约他出来吃酒。”
    闫寸斜睨了他一眼,“我爹以前常说,咬狗不叫,叫狗不咬,放酒桌上倒也合适,怎么总是你们这种酒量差的张罗着喝酒?”
    “你骂谁狗呢?”吴关不乐意了。
    “我……”
    “道歉!快点!”
    闫寸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要求噎了一下。
    “你出什么幺蛾子?”
    “我不管,你骂我了,快点道歉。”
    在麻利地道歉和尝试与吴关理论并大概率自取其辱之间,闫寸毫不犹豫地选了前者。
    “抱歉,”闫寸道:“现在你可以说说这是哪一出了吧?”
    “单纯不爽而已,谁让李世民说我矮?”
    闫寸愣了三个弹指,“所以,关我什么事?”
    “当然关你的事了,”吴关振振有词道:“我不敢反驳他,还不能欺负你一下出出气吗?”
    他那理直气壮的样子,连闫寸都差点认同了。
    “你想挨揍可以直接说的,”闫寸道:“不用费心思惹怒我,真的。”
    吴关长长叹了口气,故意做出沮丧的样子,“有些人啊,让朋友出下气都不肯,还想要什么生死至交,做梦去吧。”
    闫寸:“……”
    闫寸举起双手,“我败了,行不?”
    两人一路闲聊,回到大理寺。
    他们不在时,同僚们很有眼色地分担了两人的工作,因此桌上并未堆积公文。
    闫寸桌上倒是有一封私人书信。
    他开封,粗略看了两眼,就起身,在屋里踱起了步。
    “怎么了?”吴关问道。
    “我曾跟你说过,我有个未过门的娘子,你还记得吧?”
    吴关挑眉道:“嫂子的信?”
    “别瞎喊。”闫寸先是纠正了无关的叫法,而后才道:“她已带着弟弟动身前来投奔,算着日子,再有十来天,应该就能到长安了。”
    “那我得赶紧找房子搬出去。”吴关道。
    “你急什么?”
    “我记得当初你就说过,你那小院儿是将来成婚用的,一直没有女主人才被我借去一间住,眼下嫂子来了,我可不去碍事。”
    说话间吴关已踱到了门口,问至远道:“你离开玄都观后,住在哪儿?”
    “我师傅曾买下一座小宅,师傅被害,那小宅一直空着,我便住了进去。”
    “还有空屋吗?”
    至远眼睛一亮,他很喜欢跟与吴关打交道,忙道:“有的有的。”
    “那咱们做个伴如何?我每月给你付房租。”
    “不用不用……”
    吴关打断他道:“我已开了买卖,还占你便宜,像什么样子,你莫推辞,否则我可不敢住……”
    闫寸打断吴关,对至远道:“别听他胡说,他不搬。”
    “我要搬!”
    “不,你不要。”
    闫寸一把将吴关揪进了屋,并道:“她一来,见上一面,顶多找间邸店让她住一晚,我就要将她送去鄂县。”
    “啧,金屋藏娇啊?藏得够远的。”
    “你别打岔。”闫寸道:“也不是不想留她在京城,我主要是怕她去见汪县令,还有那一班先父的老同僚,若他们知道了,定会马不停蹄地张罗我俩完婚。
    说实话,我还没想好……”
    “你可真够扭捏的。”
    吴关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十分理解闫寸,于是调侃一句后,他又道:“去鄂县也好,鄂县有咱们的产业,姐弟俩随便做点什么,总能糊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此后的十余天,两人便是在大理寺的公文中度过的,按下不表。
    且说第十三天,散衙后两人先在一家食肆吃了东西,而后骑马慢悠悠地往家晃。
    转过街角,却见闫寸一男一女正站在闫寸家门口四下张望。
    “嘿,嫂子来了?”吴关道。
    闫寸一愣,迎了上去。
    “二位是……”
    姑娘尚未开口,先红了脸,“我们……来投亲的,敢问郎君,这里可是万年县令闫寸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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