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把半截山体收到青灵珠中,笑道:“刑天试了一下斧子。”
昂的目光早已转到高歌手中的斧子,伸手接了过去,缓缓挥动了一下,对萎靡不振的刑天道:“这么重的斧子,你最少要再过一万年才能用。”
刑天有些着急,喊道:“昂,这是我的。”
昂和大石几个哈哈大笑,道:“知道,不抢你的。”
又对高歌道:“真是好宝贝,高歌,刑天用他的宝贝跟你换的?”
高歌拿出翠绿叶子,笑道:“你是说这个吗?”
昂点点头,叹道:“是啊,我们都知道刑天有这个是宝贝,但我们巫族不会用,还是这种宝贝好。”又吃力地挥动了一下斧子。
刑天双臂还没有回复过来,紧紧跟在昂的身边,两只眼睛,就没有离开斧子。
一行人回到部落,长臂把斧子接了过去,挥舞几下,也感到有些吃力,对刑天道:“你想要使用好这个斧子,可要准备吃大苦头。”
刑天满眼坚毅,大声道:“我不怕吃苦头,我肯定能用好这宝贝。”
长臂点点头,伸手捏了刑天的手臂几下,把刑天捏的哇哇大叫,责怪道:“以后不能逞强用力。”
刑天喊叫了一会儿,感觉手臂又开始有力气了,忙伸手拿过自己的宝贝斧子,小心翼翼抱到一边,一个巫傻乐着。
长臂对高歌叹道:“想不到高歌你还精通炼器,可惜我们部落再也没有好宝贝了,却是无法和你更换。”
停了停,又道:“不过,我知道一些同族部落里有这种叫灵宝的宝贝,高歌可愿意继续更换。”
高歌想了想,摇头道:“我需游历洪荒,不能在这里久待,如巫族愿意和我更换宝贝,可把灵宝送去首阳山,我回去之后,可根据你们的要求,为你们量身炼制。”
长臂大喜,按要求炼制,却是更加好了,忙又问道:“高歌,你什么时候回去首阳山?”
高歌估算一下,道:“一百万年后,当会回去。”
长臂点点头,时间虽久了些,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一个特意打造的武器,对于一个巫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巫族力量巨大,一般的材料根本就不能使用,只有一些特定的灵材,才能勉强被巫使用,但也只能对付一般的灵兽野兽,真正战斗的时候,威力还是比较欠缺,还不如用拳头。
而巫族自己,才开始研究适合他们的武器,要想有达到灵宝级威能的巫器,百万年时光,肯定还不够。
高歌和长臂约定了时间,就告别而去。
在这个巫族小部落中,学到了巫族使用力量的法门,实在是天大的惊喜,一个下品灵宝,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
刑天用力的法门,相对巫族的高手来说,应该还算是简陋的。
但在高歌看来,却已经足够了,有了这根本的用力法则架构,就可以一步步推演出适合自己身体的用力法则。
即使学得更高级的巫的用力法则,也是需要根据自身作出修改,结果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高歌本身修炼力量法则的时间就最长,对力量法则最为熟悉,积蓄力量的法门,比巫族更加高明,使用力量的法门,其实也不差,要超过洪荒中绝大部分修士,只是比起祖巫来说,应该还是有不小的差距。
而这些祖巫传下的法门,刚好弥补了高歌的唯一短板。
在这个小部落十几天,收获却是出乎意料的丰盛。
……
根据巫族的力量规则法门,高歌不断推演着,身体内部慢慢演化,一股和巫族类似的凶悍气息,慢慢从高歌身上散发出来。
高歌干脆收起身上的法宝道服,穿上粗犷的兽皮短裤,赤脚行走在洪荒大地。
像一个巫一样,捕猎,锻炼身体。
一日日过去,高歌也不去留意行进了多少里,行走了多少年。
那凶悍的气息越来越浓郁,越来越贴近巫族。
一身如渊如海的太清法力被严严实实遮掩在体内,元神被虚无面具屏蔽,不管怎么看,此刻的高歌,都和巫没有任何差别了。
高歌打死一只黑熊,也不生火,也不施法,如一个蛮荒野汉,伸手剥开熊皮,拉扯几下,就撕裂了几条肌肉出来,鲜艳的灵血散发出一股奇特的清香。
这黑熊已经接近渡劫化形边缘,一身熊肉灵气充沛,没有丝毫的腥臭,清香四溢,吃起来犹如吃果子般。
熊血熊肉的鲜美灵味,飘荡到万里之外,无数的野兽,紧紧盯着高歌,巨大的兽嘴流着涎水,却摄于高歌流露出的凶焰,左右兜在圈子,不敢靠近分毫。
五十万里外,一只吞天犬吸吸鼻子,锐利的目光沿着鲜美的灵肉味道,捕捉到了高歌的身影,瞬间就凝聚起来。
凶光从吞天犬眼中冒出,流露出丝丝仇恨的光芒。
吞天犬慢慢爬了起来,看了片刻,低头想了想,巨大的狗眼又瞪了高歌一眼,身躯一转,向着吞天岩飞奔而去。
高歌虽感觉无数的贪婪、凶恶、仇恨的眼神在自己身上转悠,却毫不在意,
他现在就是一个巫。
巫,从来就不拍争斗,天生就喜欢厮杀,哪会在意些许目光。
吞天犬施展出最快的速度,回到族群圣地吞天岩,找到新任的大长老。
哭诉道:“大长老,杀死我兄长的怪兽找到了,请大长老为我兄长报仇呀!”
新任吞天大长老哮山,正在招呼朋友黑狈,闻言皱眉道:“杀死哮林的凶手,在哪里?”
吞天犬狠狠道:“在枯藤岭。”
哮山也不太在意,略想了想,招来一个后辈,道:“哮石,你去把那枯藤岭的巫给打杀了,为哮林报仇。”
哮林是吞天一族年幼的天才,一万年前渡劫化形,还没回到族里,半路被杀害了,他的愚蠢兄弟,一直说不清楚凶兽的模样。
但杀死一个天仙级吞天犬的凶兽,了不起是个真仙或金仙,哮石是太乙金仙,让他去,却是要保证万无一失,不出一点意外。
免得在自己朋友面前,丢了吞天一族的面皮。
昂的目光早已转到高歌手中的斧子,伸手接了过去,缓缓挥动了一下,对萎靡不振的刑天道:“这么重的斧子,你最少要再过一万年才能用。”
刑天有些着急,喊道:“昂,这是我的。”
昂和大石几个哈哈大笑,道:“知道,不抢你的。”
又对高歌道:“真是好宝贝,高歌,刑天用他的宝贝跟你换的?”
高歌拿出翠绿叶子,笑道:“你是说这个吗?”
昂点点头,叹道:“是啊,我们都知道刑天有这个是宝贝,但我们巫族不会用,还是这种宝贝好。”又吃力地挥动了一下斧子。
刑天双臂还没有回复过来,紧紧跟在昂的身边,两只眼睛,就没有离开斧子。
一行人回到部落,长臂把斧子接了过去,挥舞几下,也感到有些吃力,对刑天道:“你想要使用好这个斧子,可要准备吃大苦头。”
刑天满眼坚毅,大声道:“我不怕吃苦头,我肯定能用好这宝贝。”
长臂点点头,伸手捏了刑天的手臂几下,把刑天捏的哇哇大叫,责怪道:“以后不能逞强用力。”
刑天喊叫了一会儿,感觉手臂又开始有力气了,忙伸手拿过自己的宝贝斧子,小心翼翼抱到一边,一个巫傻乐着。
长臂对高歌叹道:“想不到高歌你还精通炼器,可惜我们部落再也没有好宝贝了,却是无法和你更换。”
停了停,又道:“不过,我知道一些同族部落里有这种叫灵宝的宝贝,高歌可愿意继续更换。”
高歌想了想,摇头道:“我需游历洪荒,不能在这里久待,如巫族愿意和我更换宝贝,可把灵宝送去首阳山,我回去之后,可根据你们的要求,为你们量身炼制。”
长臂大喜,按要求炼制,却是更加好了,忙又问道:“高歌,你什么时候回去首阳山?”
高歌估算一下,道:“一百万年后,当会回去。”
长臂点点头,时间虽久了些,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一个特意打造的武器,对于一个巫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巫族力量巨大,一般的材料根本就不能使用,只有一些特定的灵材,才能勉强被巫使用,但也只能对付一般的灵兽野兽,真正战斗的时候,威力还是比较欠缺,还不如用拳头。
而巫族自己,才开始研究适合他们的武器,要想有达到灵宝级威能的巫器,百万年时光,肯定还不够。
高歌和长臂约定了时间,就告别而去。
在这个巫族小部落中,学到了巫族使用力量的法门,实在是天大的惊喜,一个下品灵宝,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
刑天用力的法门,相对巫族的高手来说,应该还算是简陋的。
但在高歌看来,却已经足够了,有了这根本的用力法则架构,就可以一步步推演出适合自己身体的用力法则。
即使学得更高级的巫的用力法则,也是需要根据自身作出修改,结果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高歌本身修炼力量法则的时间就最长,对力量法则最为熟悉,积蓄力量的法门,比巫族更加高明,使用力量的法门,其实也不差,要超过洪荒中绝大部分修士,只是比起祖巫来说,应该还是有不小的差距。
而这些祖巫传下的法门,刚好弥补了高歌的唯一短板。
在这个小部落十几天,收获却是出乎意料的丰盛。
……
根据巫族的力量规则法门,高歌不断推演着,身体内部慢慢演化,一股和巫族类似的凶悍气息,慢慢从高歌身上散发出来。
高歌干脆收起身上的法宝道服,穿上粗犷的兽皮短裤,赤脚行走在洪荒大地。
像一个巫一样,捕猎,锻炼身体。
一日日过去,高歌也不去留意行进了多少里,行走了多少年。
那凶悍的气息越来越浓郁,越来越贴近巫族。
一身如渊如海的太清法力被严严实实遮掩在体内,元神被虚无面具屏蔽,不管怎么看,此刻的高歌,都和巫没有任何差别了。
高歌打死一只黑熊,也不生火,也不施法,如一个蛮荒野汉,伸手剥开熊皮,拉扯几下,就撕裂了几条肌肉出来,鲜艳的灵血散发出一股奇特的清香。
这黑熊已经接近渡劫化形边缘,一身熊肉灵气充沛,没有丝毫的腥臭,清香四溢,吃起来犹如吃果子般。
熊血熊肉的鲜美灵味,飘荡到万里之外,无数的野兽,紧紧盯着高歌,巨大的兽嘴流着涎水,却摄于高歌流露出的凶焰,左右兜在圈子,不敢靠近分毫。
五十万里外,一只吞天犬吸吸鼻子,锐利的目光沿着鲜美的灵肉味道,捕捉到了高歌的身影,瞬间就凝聚起来。
凶光从吞天犬眼中冒出,流露出丝丝仇恨的光芒。
吞天犬慢慢爬了起来,看了片刻,低头想了想,巨大的狗眼又瞪了高歌一眼,身躯一转,向着吞天岩飞奔而去。
高歌虽感觉无数的贪婪、凶恶、仇恨的眼神在自己身上转悠,却毫不在意,
他现在就是一个巫。
巫,从来就不拍争斗,天生就喜欢厮杀,哪会在意些许目光。
吞天犬施展出最快的速度,回到族群圣地吞天岩,找到新任的大长老。
哭诉道:“大长老,杀死我兄长的怪兽找到了,请大长老为我兄长报仇呀!”
新任吞天大长老哮山,正在招呼朋友黑狈,闻言皱眉道:“杀死哮林的凶手,在哪里?”
吞天犬狠狠道:“在枯藤岭。”
哮山也不太在意,略想了想,招来一个后辈,道:“哮石,你去把那枯藤岭的巫给打杀了,为哮林报仇。”
哮林是吞天一族年幼的天才,一万年前渡劫化形,还没回到族里,半路被杀害了,他的愚蠢兄弟,一直说不清楚凶兽的模样。
但杀死一个天仙级吞天犬的凶兽,了不起是个真仙或金仙,哮石是太乙金仙,让他去,却是要保证万无一失,不出一点意外。
免得在自己朋友面前,丢了吞天一族的面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