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来宝制止了下人,也不打算送赵韶去药铺,这样的人,倒是让他毁了这张脸好,免得日后有其他姑娘被骗,毁了一生。

    赵韶知道从他手里讨不到什么便宜,脸也伤得太重,不再迟疑,往城里跑去,只想着这脸可千万不能毁了。

    一直坐在马车上的沈安娴听见了赵韶的叫声,可是没有出去瞧看,只因他刚才骂的那些话,实在是太难听。听得她都哽着声音道,“我真是瞎了眼!”

    “还不晚,安娴。”花铃真不觉得晚,就算赵韶真的要了沈安娴的身,她也不觉得晚。真委曲求全嫁给了这样的人,才是件可怕的事。

    “如今想来,他也是暗示过我几次的。”沈安娴哽声,“想要我的身,只是娘教过,姑娘家的身子是要给丈夫的。”

    花铃摸摸她的手背,“知人知面不知心,你心思单纯,他又伪装得这么好,也难怪你要上当。”

    沈安娴已渐渐收了泪,又提帕抹了抹,问道,“嫂子,你看事这样透彻,那当初欢喜我哥哥的时候,也能事事看清吗?”

    花铃顿了顿,“我偷偷跟你说,不能……只是我跟你兄长不同,我们自幼一起长大,彼此都了解。所以比起你来,其实我更不能事事都能保持理智。大概是……太喜欢你哥哥了,但也是因为信任他,所以可以放心地喜欢他。”

    这话说得太过真心,沈安娴又羡慕又为自己难过,眼泪又啪嗒落下,却是笑着说道,“真好,我何时也能碰到这样的人。”

    “总会碰到的。”

    过了小半会,两人听见外面有声响,才安静下来。沈来宝俯身上了车,说道,“现在荷叶初长,去荷塘走走,再回去吧。”

    沈安娴说道,“就只是荷叶有什么好看的……”她顿了话,明白过来,他哪里是要去游荷塘,分明是不想她这个模样被爹娘看见,也能散散心。她突然知道为什么花铃这么好的姑娘,会喜欢她哥哥了。

    她的哥哥又有哪里不好?

    两个人,分明是珠联璧合,再没有比他们更合适的夫妻了。

    忽而又想到自己,又重重叹了一气。

    三人去了一趟荷塘,等沈安娴恢复平静,才回家。回到家中,沈夫人还责怪他带花铃走了这么久,是不是又去外头乱吃东西。念叨了好一会,才放他们回房。

    被训了一顿的沈来宝连连叹气,“家中地位一落千丈。”

    花铃眉眼有笑,瞧着他说道,“在我心里,还是一样的。”

    沈来宝笑笑,真等孩子出世了,估计就将他晾到一边了。他又笑笑,笑得花铃好奇,“你笑什么?”

    “我是欢喜。”

    “你欢喜什么?”

    沈来宝低头附耳,“你跟安娴说你喜欢我,还是很喜欢的喜欢。”

    花铃瞪大了眼,“你坏,偷听我们说话。”

    “哪里,我已经要上车了,结果听见你说那些话。我还特地迟了一些上去,免得你尴尬。”

    他镇定如常说完,倒没什么起伏,可让花铃心里记着。她都说那样的话了,他却能这么平静地说,那到底是她喜欢他多一点,还是他喜欢她多一点?

    片刻阿五就探头忍笑,“少夫人,刚才少爷在马车外听见这话,都笑开花了。”

    沈来宝一顿,再看花铃,她已然笑开,明媚如花,得意极了。

    他摇头,看来这辈子都不能反攻,她是注定要做霸道总裁小花了,失策!

    第114章 珠联璧合

    五月天,酷热已经笼罩在明州城上,熏得大地热气蒸腾。到了午时,连鸟都窝在树荫休息,不出来鸣叫了。

    游荷塘的人却不觉得热,一来船在水上,二来那翠绿荷叶快蹿上天穹,交织成伞,将那日光遮挡得严实。游船飘过,也不觉得热。就连近来总觉燥热的花铃,也乐意在这里多待待。

    沈来宝就坐在她面前,看她总是偏身去戏水,将船晃得漾开几道波纹,玩了半天也不收手。他终于忍不住探身,抓了她湿漉漉的手回来。寻不到干巾,就用自己的衣角擦干,“水凉,十指连心,别冷着了。”

    花铃两眼弯弯,也不收手,就这么看着他。等他松了手,她又往他衣服上擦了擦,看得沈来宝脸都黑了,“小、花!”

    花铃的笑声顿时如银铃,飘在这绿叶满盖的荷塘中。沈来宝见她笑,也不由笑笑,无奈呀无奈,怎么就这么爱玩。

    只是片刻,就见她又挺直了腰探手,他正要将她拉回来,就见她握住一个莲蓬,轻轻一折,只听“嘣”地一声脆响,根茎已折断,一颗大如脸盘的莲蓬落在她手中。

    “嫩了些,不过也鲜甜。”她掰了一颗莲蓬出来,从中间破开,去了苦芯,直接递到他的唇前。

    他张嘴将莲子吃进嘴里,嚼了嚼说道,“甜,太嫩了点。”

    花铃又掰开一颗莲子,边吃边道,“再过七八天会更好一些,不过现在也好吃,可以摘一些回去腌点小菜,加点醋和糖,又脆又甜,还有点……”她眉头一皱,“苦……”

    沈来宝回神,“苦?”

    花铃嚼也不是吐也不是,最后一仰脖,直接吞了下去。这才苦了脸说道,“我忘记拔芯了。”

    沈来宝看着她的可怜模样,却朗声一笑,偏身拿了水给她漱口,又将莲蓬拿了回来,“迷糊。”递给他的会去芯,给自己吃的倒忘了,迷糊,大迷糊。

    花铃接了水说道,“我才不迷糊,我可是南风小巷里有名的神童,书院先生都夸我的,对,你舅舅也夸过我。”

    提起他那葛明修舅舅,沈来宝在喜宴上见了他,年纪上来,面上添了皱纹,但是两眼有光,似比年轻人更有干劲和精神气。

    “舅舅喝完喜酒,就又出远门去了……我看舅舅如果不将天下游遍,是不会回来的。”

    花铃说道,“就跟我姑祖母一样,现在爹娘已经不着急她嫁不嫁人了,只想着她什么时候能在明州定居,怕她在外面过得不好。”

    提及两家那两个潇洒的大龄青年,沈来宝倒是羡慕他们一点——放下一切,周游列国。

    他穿来这里十余载,如果就一直待在明州,也是浪费异界旅游的机会了。

    所以怎么都得去外面看看,毕竟世界这么大。

    “来宝哥哥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们什么时候能去外面走走,跟舅舅和姑祖母那样。”

    花铃摸摸肚子,“看来很难。”

    “等二十年后他能接管沈家生意了,我们就能放手去游玩了。”

    花铃笑笑,“那个时候都要四十岁了,你还有心情带我去?”

    沈来宝笑道,“当然有,只要你愿意去。岳父和岳母不就是去玩了一圈回来的么?”

    想到自家爹娘,花铃突然觉得说不定真的在二三十年后,她还能这样和他在荷塘戏水谈笑,一点也不会腻。她欣然点头,“嗯!”

    船在荷叶丛中穿游而过,偶见缝隙,便能看见一艘同样在荷塘漂游的小船。那船上坐着一男一女,只见侧颜,却知两人男俊女俏,看着似一对璧人。

    花铃恍惚之间又想起了她的二哥和盘子,也不知道现在他们怎么样了。她倒是很希望在未来某一天,二哥会带个姑娘回家,然后跟大家说,这是他想娶的姑娘。而那个姑娘,就是盘子。

    只是那两个人不是二哥和盘子,不过也不陌生,只因那男的,就是孔家少爷孔愿。女的,正是她的小姑子沈安娴。

    沈来宝见她一直往那看,也看了看,低声,“别看,免得被他们发现,到时候就尴尬得要下船了。”

    花铃收了视线,笑道,“孔公子性子腼腆,安娴也一样,这两人在一块,怎么看,都觉安静,像入了荷花池的画里。”

    “见了三次面愿意单独待一起了,已经很不容易。”沈来宝说道,“大妹虽然看开了,但多少有些不开心,只是她提出要见孔愿,我还是吃了一惊。”

    花铃微微笑道,“来宝哥哥你不懂,姑娘家吃了亏,心里总会留下一根刺。这根刺就算拔掉了,也没有办法痊愈。而且也害怕碰到的下一个人,仍是一根刺,一次她想要先看看,那人到底是能抹平她心头上的坑的人,还是又会扎一根刺的人。如果是后者,我想她又会来求我们,去将这亲事给推了。”

    “那就是说,如果是前者,那孔愿就会变成沈家女婿?”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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