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无痕点头,钦佩叶圣的机敏。想起那抢走自己腰带的神秘人,花无痕情不自禁握紧了拳头,“我走南闯北到处学艺练武,不少门派武功都尽入我囊中,毫不夸张说,我所集百家门派武功之长,江湖少有敌手……”叶圣没等花无痕吹嘘完,就迫不及待的开口打压他,“但是你却还是被人大败,而且只过手三十多招!”
“你懂个屁!”花无痕面上无光,很是恼羞的瞪着叶圣,“那一日我本就身体不适,不然,区区一个偷腰带的毛贼,何来可趁之机?”叶圣嘿嘿一笑不说话,这花无痕莫非是惹上了什么人才会被人家夺走腰带羞辱?这样的话真是太好了。等自己把他送回北凉拿到两百万两银子之后,就与那人合伙把花无痕活活殴打致死出气!
叶圣在花无痕引领下,来到了花无痕那一日遇袭的天桥上。此处位于南市庙会附近,两旁都是商贩小摊,站在拱月石桥上,叶圣低头瞥了一眼桥下河水,清澈见底,河面都能清楚看到自己的倒影,“那一天那神秘人怎么没有把你丢到河水里面呢?”
花无痕面无表情瞥了叶圣一眼,然后捏着金扇道,“那一天傍晚,桥两头的商贩早已经离去,那人从北面而来,夺走我腰带之后也向北面而去。”叶圣扭头看向桥北,那边多院落屋舍,是津门乡亲们居住之所。
叶圣不禁好奇,“莫非那神秘人是住在这块地方的?”花无痕欲言又止,然后走过石桥,站在这条宽宽的街巷上,瞥了眼两旁的院落门第,他走向一位在门口树前乘凉的老大爷,开口问道,“这位大爷你好,我想问一下,附近可否有年轻一辈的贼人小偷出没?”
“啊?什么贼?”脸上布有黑斑,头发花白,眼睛无神的老大爷拄着拐杖驼背依靠着这杏树,咧嘴露着残缺的黄牙说道,“姑娘,你说我是你的偷心贼吗?”叶圣眉头一挑连忙跟上去,他可没忘记花无痕说过最恨被人称呼为女子,自己不就是吃过亏的人吗!“大爷小心!”
花无痕倒也不恼,白净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他伸出手拍拍大爷胸口道,“大爷,你眼花耳聋,这江湖不适合你。”说罢,花无痕扭头走向巷子深处,经过两侧的农舍院落,头也不回的望着北面巷子尽头。
见花无痕没有恼羞成怒动手杀人,叶圣松了一口气,留神多打量了大爷几眼,只见他仍平安无事的站在那,这才放心追上花无痕去。老大爷目光呆滞的望着石桥,突然咳嗽一声,胸口发闷、气血凝结,他踉跄之下,拐杖脱手,身影一斜,依靠着杏树的苍老身影倒在地上,闭气身亡。
等叶圣追上花无痕,发现花无痕正对着一个蹲在街角的乞儿说着什么。这公子哥还是个有善心的人?叶圣好奇,不过自己可不是个乐善好施的家伙,瞧花无痕对那灰头土脸、一身破烂衣服的乞儿说个不停,叶圣不耐烦走上来,“喂,花兄,别忘了正事。”
花无痕回眸一笑,“叶兄,我正是在办正事,你过来听听这位丐帮的兄弟说些什么。”叶圣狐疑,瞧着那乞丐蓬头垢面的黑脸,问道,“难道你知道?”那乞儿拖着一个破瓷碗,盘腿坐在地上一脸得意微笑,“我们丐帮乃天下第一大帮,耳目众多,所以江湖上有什么新鲜事情,向来逃不过我们的耳朵!”
“那你倒是说说,知道些什么!”叶圣好奇,双手抱肩,他对乞丐的印象就是一种骗吃骗钱的行业,如街头算命的老先生一样不靠谱,“能领我们找到那人,那便重重有赏!”乞丐满是黑灰的手臂擦了一下鼻涕,目光狡黠,嘻嘻一笑,娓娓道来,“如果没猜错,那对这位公子动手的神秘人叫周不利。”
“这周不利,原先是津门一个穷小子,不过出去闯荡几月后,机缘巧合练就了一身功夫,他早出晚归整日不见人影,后来邻居们便知道,这周不利当了某个大人物的幕僚,专门为这大人物效力,杀人放火偷盗烧屋无所不作。不单单是这位器宇不凡的公子,其他来我们津门的几位大侠,也有五名被抢了腰带。不少相亲百姓都觉得是周不利所为!因为背影身形很像!”
叶圣心中冒出一个念头,开口问道,“莫非,那些被抢之人,也是紫腰带?”乞丐仔细回想一下,然后摇头,“不全是,有两位大侠丢失的是紫腰带,还有三位姑娘丢失的是蓝腰带。”叶圣顿时琢磨不透此人抢人腰带的目的在何处,于是好奇问道,“那么,这个周不利在哪,他为此卖命的大人物又是谁?”
乞丐面对叶圣疑问呵呵一笑并没有直接回答,他就这么淡然的盘腿坐在地上,手指若有若无的轻轻敲击了一下讨饭碗的碗底。瓷碗叮当脆响,似乎在提醒着什么。瞧着花无痕和这小乞丐都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叶圣叹气,看样子还是逃不过破财苦命啊。
叶圣手一扬,当啷一声,白银入碗。乞丐开心惊喜的瞥了一眼瓷碗中的银子,然后又愣住了,“一两银子?你打发要饭的呢?”瞧着叶圣出手小气,花无痕羞愧掩面。叶圣则理直气壮叉腰质问道,“一两银子也是钱啊!可以买两个馍馍了呢!再说,你难道不是要饭的吗!”
乞丐气的脸色通红,“乞讨的事儿,能叫要饭吗?我看你是在刁难我丐帮!”叶圣不以为意还想要反驳,花无痕连忙劝阻,瞧着吝啬的叶圣拱手提醒道,“叶兄暂借五百两银子,时候必定双倍奉还!”
瞧着花无痕都这么说了,叶圣也不好意思继续抠门,数出五张百两银票,丢入了乞丐的讨饭碗中,“说罢,周不利的老板是谁!”。乞儿连忙用手护住瓷碗,盖住这五百两银子,然后眉开眼笑道,“我不知道。”
花无痕眼神一凛,手指捏着金扇抱在身前,虽是准备动手杀人。叶圣眼睛一瞪,愤怒不已,“你耍我!”“岂敢岂敢!”乞丐连忙站起身解释,“那周不利独来独往,没个亲戚朋友,就连住在他左右的邻居都不知道周不利是为谁卖命的!不过,我却可以告诉两位公子如何寻得周不利!”
“快说!”叶圣瞧着这臭气哄哄的乞丐一身污浊靠近,叶圣唯恐躲避不及,连忙退后两步道,“不然,五百两银票就收回来!”“哎,我丐帮弟子从不欺骗忽悠任何人!”这乞丐挺胸发誓,“这周不利虽然在津门有住处,不过并不经常回家,他为人好赌,十有八天会在赌场接连赌钱!”
花无痕打开金扇缓缓扇风,金丝刺绣的玫瑰栩栩如生如在纸上跳跃,“我虽对津门不熟,但是大大小小的赌场恐怕有几十个吧?你让我们大海捞针?”乞丐连忙摇头解释,“两位公子耐心一些听我说嘛!那周不利虽然经常走南闯北四处给他的神秘老板卖命办事,但是只要一回到津门,就会窝在河东!河东赌场也许很多,但是两位只需要找最大那一家赌场,不出三天一定能守住周不利!”
叶圣若有所思,“你确定是周不利所为?”乞丐点头,“有一次那黑衣蒙面人对一女侠袭击抢腰带的时候,小的就躲在墙角偷看。那人身影不但像极了周不利,而且声音也雷同。虽未听那蒙面人讲话,但是喝声吐息和周不利一样的浑厚粗壮,难听得很。”
“你若尽是虚言,我会回来扭下你的脑袋的。”花无痕风轻云淡瞥了这乞丐一眼,然后转身离去。这乞丐四海飘摇、行踪不定,就算回来找他麻烦,又如何找得到?叶圣心疼自己的五百两银子,瞥了乞丐一眼然后又追上了花无痕。
“花兄,我们现在在津门河西,难道真的就因为那乞丐一番话,就要跑到河东去?”叶圣开口询问,因为河东距离此河西十几里地,一番奔波,叶圣肯定少不了花银子吃喝住宿。“别无他法。”花无痕平静瞥了叶圣一眼,“叶兄若能鼎力相助,从后便是我北凉的朋友。”
这人好大的口气,一句话便能代表北凉?这花无痕究竟是谁?叶圣狐疑,随即微笑点头,“既然如此,今晚我们就动身前往河东住下!”领着花无痕来到马厩,一身布衣的伙计立刻赔笑上来,“哎呦爷,您可算回来了!您这匹马烈得很啊!这几日我光是伺候它一匹就累得够呛了。”
叶圣抿嘴,情不自禁的仰起头叹息,“哎,没办法,汗血宝马、总是与众不同、格格不入的。”花无痕瞥了他一眼没说话,那身材消瘦的伙计则认可点头,“那是,自大您的马儿来了,我这马厩之中其他的马儿对它是又敬又怕,简直就是马中之王啊!哦对了爷,您亲自去牵它吧,有时候我想摸它一下,它都要后退踹我呢!”
汗血宝马原生长于异国,千里迢迢来到中原不易。稀缺物贵再加上之中原特有的高税,这才使得汗血宝马变成了有钱人的坐骑,普通家庭又有几人能花费几十万两来买一匹马呢?叶圣将浮云牵出马厩,它依然高大威猛,混血鬃毛乌黑发亮,看起来精神抖擞。
花无痕瞧见这浮云健壮挺拔的模样,知道乃是马中上等,眼前一亮,赞不绝口,“好马!”
“你懂个屁!”花无痕面上无光,很是恼羞的瞪着叶圣,“那一日我本就身体不适,不然,区区一个偷腰带的毛贼,何来可趁之机?”叶圣嘿嘿一笑不说话,这花无痕莫非是惹上了什么人才会被人家夺走腰带羞辱?这样的话真是太好了。等自己把他送回北凉拿到两百万两银子之后,就与那人合伙把花无痕活活殴打致死出气!
叶圣在花无痕引领下,来到了花无痕那一日遇袭的天桥上。此处位于南市庙会附近,两旁都是商贩小摊,站在拱月石桥上,叶圣低头瞥了一眼桥下河水,清澈见底,河面都能清楚看到自己的倒影,“那一天那神秘人怎么没有把你丢到河水里面呢?”
花无痕面无表情瞥了叶圣一眼,然后捏着金扇道,“那一天傍晚,桥两头的商贩早已经离去,那人从北面而来,夺走我腰带之后也向北面而去。”叶圣扭头看向桥北,那边多院落屋舍,是津门乡亲们居住之所。
叶圣不禁好奇,“莫非那神秘人是住在这块地方的?”花无痕欲言又止,然后走过石桥,站在这条宽宽的街巷上,瞥了眼两旁的院落门第,他走向一位在门口树前乘凉的老大爷,开口问道,“这位大爷你好,我想问一下,附近可否有年轻一辈的贼人小偷出没?”
“啊?什么贼?”脸上布有黑斑,头发花白,眼睛无神的老大爷拄着拐杖驼背依靠着这杏树,咧嘴露着残缺的黄牙说道,“姑娘,你说我是你的偷心贼吗?”叶圣眉头一挑连忙跟上去,他可没忘记花无痕说过最恨被人称呼为女子,自己不就是吃过亏的人吗!“大爷小心!”
花无痕倒也不恼,白净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他伸出手拍拍大爷胸口道,“大爷,你眼花耳聋,这江湖不适合你。”说罢,花无痕扭头走向巷子深处,经过两侧的农舍院落,头也不回的望着北面巷子尽头。
见花无痕没有恼羞成怒动手杀人,叶圣松了一口气,留神多打量了大爷几眼,只见他仍平安无事的站在那,这才放心追上花无痕去。老大爷目光呆滞的望着石桥,突然咳嗽一声,胸口发闷、气血凝结,他踉跄之下,拐杖脱手,身影一斜,依靠着杏树的苍老身影倒在地上,闭气身亡。
等叶圣追上花无痕,发现花无痕正对着一个蹲在街角的乞儿说着什么。这公子哥还是个有善心的人?叶圣好奇,不过自己可不是个乐善好施的家伙,瞧花无痕对那灰头土脸、一身破烂衣服的乞儿说个不停,叶圣不耐烦走上来,“喂,花兄,别忘了正事。”
花无痕回眸一笑,“叶兄,我正是在办正事,你过来听听这位丐帮的兄弟说些什么。”叶圣狐疑,瞧着那乞丐蓬头垢面的黑脸,问道,“难道你知道?”那乞儿拖着一个破瓷碗,盘腿坐在地上一脸得意微笑,“我们丐帮乃天下第一大帮,耳目众多,所以江湖上有什么新鲜事情,向来逃不过我们的耳朵!”
“那你倒是说说,知道些什么!”叶圣好奇,双手抱肩,他对乞丐的印象就是一种骗吃骗钱的行业,如街头算命的老先生一样不靠谱,“能领我们找到那人,那便重重有赏!”乞丐满是黑灰的手臂擦了一下鼻涕,目光狡黠,嘻嘻一笑,娓娓道来,“如果没猜错,那对这位公子动手的神秘人叫周不利。”
“这周不利,原先是津门一个穷小子,不过出去闯荡几月后,机缘巧合练就了一身功夫,他早出晚归整日不见人影,后来邻居们便知道,这周不利当了某个大人物的幕僚,专门为这大人物效力,杀人放火偷盗烧屋无所不作。不单单是这位器宇不凡的公子,其他来我们津门的几位大侠,也有五名被抢了腰带。不少相亲百姓都觉得是周不利所为!因为背影身形很像!”
叶圣心中冒出一个念头,开口问道,“莫非,那些被抢之人,也是紫腰带?”乞丐仔细回想一下,然后摇头,“不全是,有两位大侠丢失的是紫腰带,还有三位姑娘丢失的是蓝腰带。”叶圣顿时琢磨不透此人抢人腰带的目的在何处,于是好奇问道,“那么,这个周不利在哪,他为此卖命的大人物又是谁?”
乞丐面对叶圣疑问呵呵一笑并没有直接回答,他就这么淡然的盘腿坐在地上,手指若有若无的轻轻敲击了一下讨饭碗的碗底。瓷碗叮当脆响,似乎在提醒着什么。瞧着花无痕和这小乞丐都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叶圣叹气,看样子还是逃不过破财苦命啊。
叶圣手一扬,当啷一声,白银入碗。乞丐开心惊喜的瞥了一眼瓷碗中的银子,然后又愣住了,“一两银子?你打发要饭的呢?”瞧着叶圣出手小气,花无痕羞愧掩面。叶圣则理直气壮叉腰质问道,“一两银子也是钱啊!可以买两个馍馍了呢!再说,你难道不是要饭的吗!”
乞丐气的脸色通红,“乞讨的事儿,能叫要饭吗?我看你是在刁难我丐帮!”叶圣不以为意还想要反驳,花无痕连忙劝阻,瞧着吝啬的叶圣拱手提醒道,“叶兄暂借五百两银子,时候必定双倍奉还!”
瞧着花无痕都这么说了,叶圣也不好意思继续抠门,数出五张百两银票,丢入了乞丐的讨饭碗中,“说罢,周不利的老板是谁!”。乞儿连忙用手护住瓷碗,盖住这五百两银子,然后眉开眼笑道,“我不知道。”
花无痕眼神一凛,手指捏着金扇抱在身前,虽是准备动手杀人。叶圣眼睛一瞪,愤怒不已,“你耍我!”“岂敢岂敢!”乞丐连忙站起身解释,“那周不利独来独往,没个亲戚朋友,就连住在他左右的邻居都不知道周不利是为谁卖命的!不过,我却可以告诉两位公子如何寻得周不利!”
“快说!”叶圣瞧着这臭气哄哄的乞丐一身污浊靠近,叶圣唯恐躲避不及,连忙退后两步道,“不然,五百两银票就收回来!”“哎,我丐帮弟子从不欺骗忽悠任何人!”这乞丐挺胸发誓,“这周不利虽然在津门有住处,不过并不经常回家,他为人好赌,十有八天会在赌场接连赌钱!”
花无痕打开金扇缓缓扇风,金丝刺绣的玫瑰栩栩如生如在纸上跳跃,“我虽对津门不熟,但是大大小小的赌场恐怕有几十个吧?你让我们大海捞针?”乞丐连忙摇头解释,“两位公子耐心一些听我说嘛!那周不利虽然经常走南闯北四处给他的神秘老板卖命办事,但是只要一回到津门,就会窝在河东!河东赌场也许很多,但是两位只需要找最大那一家赌场,不出三天一定能守住周不利!”
叶圣若有所思,“你确定是周不利所为?”乞丐点头,“有一次那黑衣蒙面人对一女侠袭击抢腰带的时候,小的就躲在墙角偷看。那人身影不但像极了周不利,而且声音也雷同。虽未听那蒙面人讲话,但是喝声吐息和周不利一样的浑厚粗壮,难听得很。”
“你若尽是虚言,我会回来扭下你的脑袋的。”花无痕风轻云淡瞥了这乞丐一眼,然后转身离去。这乞丐四海飘摇、行踪不定,就算回来找他麻烦,又如何找得到?叶圣心疼自己的五百两银子,瞥了乞丐一眼然后又追上了花无痕。
“花兄,我们现在在津门河西,难道真的就因为那乞丐一番话,就要跑到河东去?”叶圣开口询问,因为河东距离此河西十几里地,一番奔波,叶圣肯定少不了花银子吃喝住宿。“别无他法。”花无痕平静瞥了叶圣一眼,“叶兄若能鼎力相助,从后便是我北凉的朋友。”
这人好大的口气,一句话便能代表北凉?这花无痕究竟是谁?叶圣狐疑,随即微笑点头,“既然如此,今晚我们就动身前往河东住下!”领着花无痕来到马厩,一身布衣的伙计立刻赔笑上来,“哎呦爷,您可算回来了!您这匹马烈得很啊!这几日我光是伺候它一匹就累得够呛了。”
叶圣抿嘴,情不自禁的仰起头叹息,“哎,没办法,汗血宝马、总是与众不同、格格不入的。”花无痕瞥了他一眼没说话,那身材消瘦的伙计则认可点头,“那是,自大您的马儿来了,我这马厩之中其他的马儿对它是又敬又怕,简直就是马中之王啊!哦对了爷,您亲自去牵它吧,有时候我想摸它一下,它都要后退踹我呢!”
汗血宝马原生长于异国,千里迢迢来到中原不易。稀缺物贵再加上之中原特有的高税,这才使得汗血宝马变成了有钱人的坐骑,普通家庭又有几人能花费几十万两来买一匹马呢?叶圣将浮云牵出马厩,它依然高大威猛,混血鬃毛乌黑发亮,看起来精神抖擞。
花无痕瞧见这浮云健壮挺拔的模样,知道乃是马中上等,眼前一亮,赞不绝口,“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