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4
阿彻抬头放眼望去,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好大一片荒地!
不该说是荒地,四周鸟声啁啾,泥土芬芳,隐隐还能听见水面拍打的声响,脚下有一块歪倒的铁牌子,已经被绿叶热情地覆盖。
在闹市区的正中央竟然会有这样一大片生机盎然的荒地,光是目之所及就足有一个足球场这么大,茂盛的树丛背后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广可以想见,叫人难以置信。
“这里好多年前是高尔夫球场,后来废弃了,就一直这么荒着。”秦修上好镜头,回头一笑,“走吧,让你看看我的伟大遗产。”
意气风发的笑印进阿彻的眼里,他看着前方迈开脚步等不及开始探索的背影,也跟着会心一笑,对了,这才是你,你可是小时候站在不到三百米高的学校后山,就剑指世界最高峰的家伙啊。
听秦修说这片荒地空闲了快十年,虽然原因不明,但是十年里大自然迅速地收复了失地,如果不去想远方的广厦林立车水马龙,他们此刻就如同走在一个生机勃勃的丛林中。
阿彻边走边打望,冷不丁发现脚边有星星点点的绿色在移动,还以为是绿色的虫子,蹲下来一看,那居然是一队蚂蚁,每只蚂蚁都扛着一丁碎叶,有的叶子太大就两三只一起扛,蚂蚁是很勤劳的生物,每时每刻都不会闲着。阿彻想起以前在灵犬镇,没人陪他玩的时候,他也是自个儿趴在屋子后面看蚂蚁搬家,有时候一只小蚂蚁遇见一个水坑绕不过去,他就把爪子搭在水里,让小蚂蚁从他爪子上爬过去,那时候他个头才比贺兰老师的鞋子大不了多少,却觉得自己能帮助弱小,特别强大。
阿彻望着蚂蚁有些出神,忽然发现一只蚂蚁背着碎叶走得特别费力,再定睛一看,我靠居然有只蚂蚁挂在那片碎叶上搭顺风车!阿彻跪下来小心把那只搭顺风车的蚂蚁提溜下来,找了一片叶子让它扛上:“你也太懒了。”
背后传来快门声,阿彻闻声回头,秦修收了相机,只说:“你瞧着什么好看就告诉我。”
“我是外行。”阿彻拍拍裤子站起来。
秦修在前面边走边道:“这叫狗眼看世界,与众不同……”说到一半感到背后有恶犬虎视眈眈,清了清嗓子转过头刚要叫几声“黏人鬼”哄哄对方,忽然就见沈彻抱着脑袋一阵跳脚:
“哇靠,什么东西跳到我头上了?!”
“别动!”
阿彻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秦修这么一喊,他以为是蛇就连忙停下来,睁大眼不敢动弹,却见秦修朝他的方向举起相机一阵连拍。
身后是噗噗噗噗又稀里哗啦和吃多了拉肚子一样恶心的声音,他脑袋上跟有青蛙在蹦似的,随着那拉肚子的声音偃旗息鼓,他才狐疑地一挤眉毛:“你到底在拍什么?”
秦修蹲下来捡起地上一颗湿乎乎的褐色小豆豆:“这叫喷瓜,成熟的时候它会把种子喷出来。”
阿彻见秦修拍下的照片上飞射的喷瓜种子正一鼓作气砸在他的卷毛脑门上,感觉略不爽:“你要把这种照片送去参赛?”
“怎么会,我只是觉得有意思。”秦修说完转身离去。
被喷的不是你你当然觉得有意思!
“噗!!”
“啊!还有!!”秦修如神枪手一般闪电地旋身,阿彻也跟着回头一看。
两分钟后,阿彻看着照片里被喷瓜的汁液射了一脸的自己,脸色有点恶犬。你不是摄影师吗,怎么老把我拍这么猥琐?!
荒地特别大,深入腹地后有种在荒岛上跋涉的错觉。阿彻发现一间废弃的小屋,“吱呀”推开门,金色的阳光从小屋的天窗洒下来,照着屋子里满地盛开的鲜花,像一座野生的花房,一只白蜗牛趴在窗玻璃上边晒太阳边喝水,玻璃上拇指大的一颗露珠就够它喝上好久,阿彻想叫秦修来看看,一转身却发现秦修不见了,他找了半天才在一大株合抱的榕树里找着正仰头拍摄的秦修。
“这树里面怎么是空的啊?”卷毛青年惊讶地跟着钻进来。周围都是环绕的榕树树干,没想到中央有这么一大块空地,空间还挺高。
“这里以前应该有一棵大树,被寄生了,”秦修拍了拍环绕的榕树树干,仰头道,“这些榕树寄生在宿主的树干上,后来宿主死了,树心腐烂后就空了,留下了中央的空地,看起来死之前那棵树一定也长得很高了。”
阿彻站在树心抬头望去,阳光穿透树叶的缝隙,看上去就像那种教堂顶上洒下的圣光。
“说起教堂,这个不算什么,”秦修丢了包饼干给他,中午两个人就这样简单地解决了,“什么时候我带你去红杉国家公园,那里最老的红杉有上千岁了,人站在那些巨树下,感觉就像巨人靴子上的蚂蚁,最高的那些巨杉,树冠都在云雾的上方。”秦修说着,眼神里有种迷离的向往,“哥特式教堂之所以有高尖顶的设计,就是为了让教徒们感到敬畏,但是看过这些巨杉,你就会觉得什么科隆大教堂,沙特尔大教堂都不算什么。”
阿彻被秦修一席话勾起了兴致:“你有照片吗?”
秦修咬着饼干,顿了一下:“……我还没去过呢。”
阿彻看着两手拿着饼干袋像只害羞的松鼠一样的秦修,心里有点好笑,说得有板有眼的,搞了半天都是纸上谈兵啊。不过有你那句“我带你去”就够了,因为我知道你不是说说而已。
两个人吃完收拾好垃圾跨出树心,秦修忽然竖起食指比了个噤声的动作,仔细听了两秒立马脱兔般蹿出去:“快!好像是浣熊!”
他们没找着浣熊一家,却惊喜地发现一只狐狸,金黄色的狐狸尾巴在草丛中一荡而过,秦修手拿相机跟在狐狸后面,阿彻见他小心得都快趴在地上学猫了,可惜还是跟丢了。
秦修直起身正有点沮丧,肩膀被一拍,卷毛青年竖着狗耳朵,小声说:“这边。”
蹑手蹑脚拨开草丛往深处走去,啪嗒啪嗒的汲水声越来越近,顺着沈彻领路的方向,秦修果然看见那只金色的小狐狸,正在水塘边喝水,不禁惊喜不已,悄悄蹲下来,只从草丛中露出脑袋和相机,开始等待最好的时机。
阿彻也蹲在一旁打量着偌大的水塘,合着对岸茂密的树林和水塘边丰茂的水草,这里看上去就像《动物世界》里的大沼泽。他听见嘎嘎的叫声,没一会儿一对鸭子从水塘那头优哉游哉恩恩爱爱地游过来,阿彻差点没笑尿,闹哪样啊你们在这儿扮鸳鸯?看样子是一对不晓得怎么逃到这里来的鸭子夫妇。小狐狸似乎肚子饿了,站在水塘边巴巴地望着两只鸭子。
秦修拍了几张小狐狸,感到沈彻戳他的背,卷毛青年指了指对岸,秦修举起相机定睛一看,浣熊一家子终于也现身了!
荒地就是这些在
好大一片荒地!
不该说是荒地,四周鸟声啁啾,泥土芬芳,隐隐还能听见水面拍打的声响,脚下有一块歪倒的铁牌子,已经被绿叶热情地覆盖。
在闹市区的正中央竟然会有这样一大片生机盎然的荒地,光是目之所及就足有一个足球场这么大,茂盛的树丛背后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广可以想见,叫人难以置信。
“这里好多年前是高尔夫球场,后来废弃了,就一直这么荒着。”秦修上好镜头,回头一笑,“走吧,让你看看我的伟大遗产。”
意气风发的笑印进阿彻的眼里,他看着前方迈开脚步等不及开始探索的背影,也跟着会心一笑,对了,这才是你,你可是小时候站在不到三百米高的学校后山,就剑指世界最高峰的家伙啊。
听秦修说这片荒地空闲了快十年,虽然原因不明,但是十年里大自然迅速地收复了失地,如果不去想远方的广厦林立车水马龙,他们此刻就如同走在一个生机勃勃的丛林中。
阿彻边走边打望,冷不丁发现脚边有星星点点的绿色在移动,还以为是绿色的虫子,蹲下来一看,那居然是一队蚂蚁,每只蚂蚁都扛着一丁碎叶,有的叶子太大就两三只一起扛,蚂蚁是很勤劳的生物,每时每刻都不会闲着。阿彻想起以前在灵犬镇,没人陪他玩的时候,他也是自个儿趴在屋子后面看蚂蚁搬家,有时候一只小蚂蚁遇见一个水坑绕不过去,他就把爪子搭在水里,让小蚂蚁从他爪子上爬过去,那时候他个头才比贺兰老师的鞋子大不了多少,却觉得自己能帮助弱小,特别强大。
阿彻望着蚂蚁有些出神,忽然发现一只蚂蚁背着碎叶走得特别费力,再定睛一看,我靠居然有只蚂蚁挂在那片碎叶上搭顺风车!阿彻跪下来小心把那只搭顺风车的蚂蚁提溜下来,找了一片叶子让它扛上:“你也太懒了。”
背后传来快门声,阿彻闻声回头,秦修收了相机,只说:“你瞧着什么好看就告诉我。”
“我是外行。”阿彻拍拍裤子站起来。
秦修在前面边走边道:“这叫狗眼看世界,与众不同……”说到一半感到背后有恶犬虎视眈眈,清了清嗓子转过头刚要叫几声“黏人鬼”哄哄对方,忽然就见沈彻抱着脑袋一阵跳脚:
“哇靠,什么东西跳到我头上了?!”
“别动!”
阿彻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秦修这么一喊,他以为是蛇就连忙停下来,睁大眼不敢动弹,却见秦修朝他的方向举起相机一阵连拍。
身后是噗噗噗噗又稀里哗啦和吃多了拉肚子一样恶心的声音,他脑袋上跟有青蛙在蹦似的,随着那拉肚子的声音偃旗息鼓,他才狐疑地一挤眉毛:“你到底在拍什么?”
秦修蹲下来捡起地上一颗湿乎乎的褐色小豆豆:“这叫喷瓜,成熟的时候它会把种子喷出来。”
阿彻见秦修拍下的照片上飞射的喷瓜种子正一鼓作气砸在他的卷毛脑门上,感觉略不爽:“你要把这种照片送去参赛?”
“怎么会,我只是觉得有意思。”秦修说完转身离去。
被喷的不是你你当然觉得有意思!
“噗!!”
“啊!还有!!”秦修如神枪手一般闪电地旋身,阿彻也跟着回头一看。
两分钟后,阿彻看着照片里被喷瓜的汁液射了一脸的自己,脸色有点恶犬。你不是摄影师吗,怎么老把我拍这么猥琐?!
荒地特别大,深入腹地后有种在荒岛上跋涉的错觉。阿彻发现一间废弃的小屋,“吱呀”推开门,金色的阳光从小屋的天窗洒下来,照着屋子里满地盛开的鲜花,像一座野生的花房,一只白蜗牛趴在窗玻璃上边晒太阳边喝水,玻璃上拇指大的一颗露珠就够它喝上好久,阿彻想叫秦修来看看,一转身却发现秦修不见了,他找了半天才在一大株合抱的榕树里找着正仰头拍摄的秦修。
“这树里面怎么是空的啊?”卷毛青年惊讶地跟着钻进来。周围都是环绕的榕树树干,没想到中央有这么一大块空地,空间还挺高。
“这里以前应该有一棵大树,被寄生了,”秦修拍了拍环绕的榕树树干,仰头道,“这些榕树寄生在宿主的树干上,后来宿主死了,树心腐烂后就空了,留下了中央的空地,看起来死之前那棵树一定也长得很高了。”
阿彻站在树心抬头望去,阳光穿透树叶的缝隙,看上去就像那种教堂顶上洒下的圣光。
“说起教堂,这个不算什么,”秦修丢了包饼干给他,中午两个人就这样简单地解决了,“什么时候我带你去红杉国家公园,那里最老的红杉有上千岁了,人站在那些巨树下,感觉就像巨人靴子上的蚂蚁,最高的那些巨杉,树冠都在云雾的上方。”秦修说着,眼神里有种迷离的向往,“哥特式教堂之所以有高尖顶的设计,就是为了让教徒们感到敬畏,但是看过这些巨杉,你就会觉得什么科隆大教堂,沙特尔大教堂都不算什么。”
阿彻被秦修一席话勾起了兴致:“你有照片吗?”
秦修咬着饼干,顿了一下:“……我还没去过呢。”
阿彻看着两手拿着饼干袋像只害羞的松鼠一样的秦修,心里有点好笑,说得有板有眼的,搞了半天都是纸上谈兵啊。不过有你那句“我带你去”就够了,因为我知道你不是说说而已。
两个人吃完收拾好垃圾跨出树心,秦修忽然竖起食指比了个噤声的动作,仔细听了两秒立马脱兔般蹿出去:“快!好像是浣熊!”
他们没找着浣熊一家,却惊喜地发现一只狐狸,金黄色的狐狸尾巴在草丛中一荡而过,秦修手拿相机跟在狐狸后面,阿彻见他小心得都快趴在地上学猫了,可惜还是跟丢了。
秦修直起身正有点沮丧,肩膀被一拍,卷毛青年竖着狗耳朵,小声说:“这边。”
蹑手蹑脚拨开草丛往深处走去,啪嗒啪嗒的汲水声越来越近,顺着沈彻领路的方向,秦修果然看见那只金色的小狐狸,正在水塘边喝水,不禁惊喜不已,悄悄蹲下来,只从草丛中露出脑袋和相机,开始等待最好的时机。
阿彻也蹲在一旁打量着偌大的水塘,合着对岸茂密的树林和水塘边丰茂的水草,这里看上去就像《动物世界》里的大沼泽。他听见嘎嘎的叫声,没一会儿一对鸭子从水塘那头优哉游哉恩恩爱爱地游过来,阿彻差点没笑尿,闹哪样啊你们在这儿扮鸳鸯?看样子是一对不晓得怎么逃到这里来的鸭子夫妇。小狐狸似乎肚子饿了,站在水塘边巴巴地望着两只鸭子。
秦修拍了几张小狐狸,感到沈彻戳他的背,卷毛青年指了指对岸,秦修举起相机定睛一看,浣熊一家子终于也现身了!
荒地就是这些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