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煜点点头,看了看他受伤的脚,伸手摸往伤处,听着一声猝不及防的抽气声,心中有了判断。他在山林中摸爬打滚长这么大,多少会点医术皮毛,别的不敢说,这方面恰是他了解的,“没摔断,只是崴了,回去找个大夫瞧瞧就好。我送你出林吧,你的卫卒应该在外面吧?”

    “必然是在的,只是我迷了路一时寻不着方向。”

    叶煜问了来路,那人答是从大梁的方向来的,对此叶煜也早有所料,此等富贵人,又在此处,多半是从都城来的,就算不是,也多半是奔着都城而去的。

    “我带你出去。”叶煜本想背他出去,但是他只有十六岁,纵然小有武功,也背不起一个年龄是自己两倍多,身上还挂着不少贵“重”配件的中年人,便只能搀扶着了。

    也有着一双能令手控尖叫的手,手指修长却不过分,不会看起来瘦的只剩骨头,但也不似大部分男性那般。他手上的皮肤更是白皙顺滑,若不是掌心有些茧子为证,倒真像是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那人碰着了这样一双手,纵使知道了叶煜是男子,也还是忍不住多摸了摸。

    遭了掐油的叶煜面色微沉,真想一抽袖子走了不理,却还是念及这是个伤患,心中默念几声忍耐,接着换了搀扶的姿势继续前行,让那人再摸不着他的手。

    两人走了小半个时辰,叶煜挑的都是安全的近路,一路走来也只看到了一窝野兔,还有些树上的小动物,不过没有马蹄印,两人只能估摸着走。

    就这样,他们总算是走出了林子,看到了这人口中的卫卒。

    那是一群身着皮甲的魏国士兵,前排士兵手里拿着一人高的铜戈,听到林中有响动,一个个提高了警惕,朝着声源处一副副蓄势待发的模样。

    直到看到来人才露出喜色,激动不已地看着叶煜边上的人,围了上来,其中一个穿着铜制盔甲的人在几步外咣咚一声跪下,摘下头上的胄伏着身子请罪道:“臣等护驾不利,请王上赎罪。”紧接着周围的人全都跪了下来。

    叶煜被这等转折惊得愣在原地,方才反应过来自己救的不是普通的富贵人,而是现任魏国的王,姬圉。

    意识到这一点的他连忙松开手,避开了面前一片人的跪拜。

    没了搀扶的魏王晃了晃,自己站稳了身形,余光看了一眼叶煜,眼中有些失落,面上却只是平淡地念了一声,“起。”

    众人便站了起来,几个内侍也急忙围了上来,代替叶煜搀扶着魏王。

    请完罪,带头的将军样的人已经是满头细汗,他自是注意到了魏王的伤,心中发虚。他打量了叶煜几眼,见他面若好女,因是粗看,一时也摸不准性别,但他却是知道的,大约就是此人救了魏王,也算是间接救了他,故而,他问道:“王上,此人……”

    魏王被内侍搀扶着坐进了马车,几个贴身侍女便上前来替他整理衣冠,他又让人把车帘拉到最大,面对着叶煜说道,“此人刚刚救了寡人一命,当重赏。”

    这当然没人反对,因为若不是叶煜救了魏王,他们都得玩完。车架前机灵的大内侍直接派人拿来了一托盘的金子,亲自送到叶煜面前,态度诚恳而恭敬地说道:“敢问少侠姓名?”

    “在下叶煜。”

    “多谢叶少侠拔刀相助,此乃金五十镒,望少侠收下。”内侍双手捧着托盘道。

    一镒合二十两左右,五十镒金对于他这样一个没落世家旁支的旁支的遗孤来说算得上是天价了,若是私底下给的叶煜定然当场收下,但是这是当场给的,还一下子给这么多,叶煜可不敢要。且不说怀璧其罪,便是他那些叔伯们知道了就又是一阵麻烦。

    别说什么王上赐下的没人敢抢,这又不是什么只能看不能卖的东西,给他套个麻袋抢了就是,藏起来或者悄悄花了,他便是喊了冤也不定找得到。

    当然他自觉得武艺在身不虚这个,套的了他麻袋的人肯定也不屑这个,可是硬的不怕怕软的呀。

    他父母早逝,叔伯不慈,又用孝道压他,以尚他未成婚及冠的理由夺了家宅钱财去。他不是个宅斗的料,也不想憋屈的活着,便早早搬了出来住,落得清净。

    若他真的拿了这么一大笔金子,只怕改明儿那些叔伯便又要用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找上门来,烦不胜烦。

    唉,为什么不能私下里悄悄给呢?

    他惋惜地看了一眼眼前的金子想到。

    “王上无事便好,此乃煜义务所为,愧不敢受。”他回绝到。

    推辞几番也是常有的,那内侍没放弃,又劝了劝,见叶煜实在不愿收下才回头看向魏王。

    魏王刚喝了口热茶,此时神情已经恢复了常态,他见叶煜拒不接受金子,眼中多了分欣赏,又见他在阳光下白里透红的肌肤,先前的念头便返了上来。

    他挥挥手让内侍带着金子退下,目光直直地看着叶煜,面上却是一本正经地说道,“既然少侠不收金子,可愿随寡人入宫?”

    魏王略一思索,又加了把火,道:“你若随寡人入宫,寡人便封你龙阳君!”

    龙!阳!君!

    这三个斗大的字在脑中炸开,叶煜当时整个人都懵逼了,他才反应过来魏王圉就是魏安僖王,也就是和龙阳君在一起的那个王。

    他以为自己只是穿越到了战国末期,原来是穿成龙阳君了吗?等等!他好好的一个直男为什么会穿成历史上那个著名的基佬啊!长得娘又不是他的错!

    “万万不可啊!”叶煜忙出声道。

    “万万不可啊!”那将军也同叶煜一起出声。

    将军瞥了一眼叶煜,的确是国色天香,魏王要收入宫中他也能理解,不过他觉得要给叶煜封爵实在是荣宠太过,只怕好一个救命恩人会终成男妲己。

    古代没有同性恋这种概念,他们认为阴阳调和才是正道,但实际上这指的是繁衍,若是有了子嗣,谁管你性别是同还是不同?虽然说闲话的人肯定还有,但是终归还是个人的事,别人也只能说说而已。

    话是这么说,但是他能当上个将军也不是没有脑子,说话还是要给魏王点面子的,“王上,此人无功无德无才,怎么能给他封爵?”闭口不谈叶煜的姿颜,对他来说已经是很委婉的劝谏。

    魏王眉头一皱,反驳道:“寡人是国君,他救了国君,乃一大功;不慕金银,为人正直,有贤士之德;武艺非凡,捷杀恶兽,乃兵士之才。此等有功有德有才之人,寡人为何不能封?”

    将军一噎,光听魏王所言,好似叶煜真的是什么大贤士一样,然而他知道是自己一开始就找错了劝谏的方法。

    其实魏王也不过是诡辩,口齿伶俐之人就能轻松反驳,然而将军却不善口舌,他一时半会儿也不知该如何说道,只干巴巴地吐出一句反对,“不能……”

    叶煜见魏王意已决,将军劝谏不住,心知再不反对就晚了,忙说道,“多谢王上厚爱,将军所说不错,煜怎担得起卿大夫一职?”他真是不想说龙阳君那三个字。

    魏王似乎早料到他会这么说,不过他认为那只是谦辞,毕竟那可是多少人都梦寐以求的高位,“又有谁是一生下来便是全才的呢?你只管安心,随了寡人入宫,莫非寡人的性命还值不得一个爵位吗?”

    “煜志不在此,且王的的手下有那么多人,哪里缺了煜一个呢?煜不过舞象之年,自知能力绝不足以任卿大夫,只怕到时候反倒连累了王上的名声,那就是煜的不是了!”叶煜跪伏在地,冲着魏王的车架行大礼以示态度坚决,“煜救了王上,那是煜的职责,若是煜因此挟恩求报,从一布衣一跃成为卿大夫,众人何解?只怕到时候期一飞冲天者无数,王上出行也将危险数倍。”

    见魏王仍有话说,叶煜生怕再出了什么变故,连忙请辞,他的面色没有半分作伪,魏王瞧着也知一时半会也成不了事,便道,“准你先行离去。”

    叶煜当即躬身告退,退入林中,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魏王的人的视野中。

    这一日,叶煜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一副郁郁之色。

    他可没忘魏王说的是“先行”那他之后肯定会找上来的。

    叶煜急得坐立难安,只能在家中来回踱步,“不,不行,我绝对不能做别人的……男宠。”一想到这个词被套在自己身上他就感觉一阵呕意,来自现在社会的他自然是不会歧视同性恋,但是这与性向无关,只是想想自己雌伏在一个人身下,他就无法接受。

    从前虽然不乏一些因容貌闹出的麻烦事,却从没有过像今天这样严重地干系到了他贞操的情况。

    一时间他对自己的容貌恶感更深,恨不得一刀划在脸上毁容去。

    他也的确打算这么做了,匕首就放在了几上,然而每每拿起自己的匕首,看着匕首上自己扭曲且模糊的照影,他却停住了。

    他是一个男人,从前没少看某点文,也不缺乏野心和血性,既然穿到了战国这个秦始皇一统六国的时期,他怎么可能不掺一脚,让自己名留青史?

    但倘若是他面容有瑕,日后为官定然要艰难许多,古代看脸比之现代也不逞多让啊!说不定最后史书上还会留下个面目狰狞之类的记录。

    他自觉做不到某些小说中的那样是功名利禄于浮云,他是个俗人,虽然对于钱财美色没有什么太大的需求,但是却十分想要有个好名声,当然,是实打实的那种。

    想及此,他又长叹一声,收起了匕首。

    他对自己的脸下不去手,故而只能换个法子。

    逃!逃离魏国!

    这是叶煜想到的唯一的办法。如今还算是奴隶社会,魏王要是来强的他根本没办法,所以他只能逃。

    他不知道魏王什么时候会找上来,所以他的时间非常紧迫,只是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又祭拜了一下父母的牌位做了告别,就趁着夜色匆匆离开。

    幸好他现在是住在大梁城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里,没有都城的宵禁,夜里出行就方便许多。

    然而就在叶煜要离开的时候,他却忽然停住了。

    往哪逃?

    他想到了这个重要的问题。

    叶煜从一开始就打算参与秦始皇一统六国的过程,那么肯定是要去找秦始皇的,可是秦始皇在哪?

章节目录

[历史]龙阳好秦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御宅屋只为原作者依韵黎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依韵黎并收藏[历史]龙阳好秦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