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下,福王的棺椁已经被拉了出来,丢在了城门口。
    棺椁已经塌了,里头,不光是有一具无头尸体,还有一大堆的陪葬品。
    这里的陪葬品,自然不包括福王陵墓里的,只不过以福王的身份,棺椁里自然也是豪华得很。
    十多个骑士骑马待在棺椁旁,薛三则坐在棺材边缘位置,两条小短腿悬空着,晃啊晃的。
    福王的脑壳曾在深井下面陪薛三度过了好几个孤单的夜,
    所以,
    对这位肥肥胖胖的王爷,薛三还是挺有感情的。
    只不过九泉之下的福王到底会不会认这个“情”,就没人知道了。
    先前,正是因为福王的棺椁卡在了城门口那儿,才使得燕军得以冲门成功。
    换句话来说,福王,哦不,是福王的遗体,对大燕有功!
    郑凡策马从这边经过时,扫了一眼棺椁,忽然觉得有些好笑,这福王当真全身上下都是宝。
    脑袋让自己抵了军功,无头遗体还能帮忙破城。
    “主上,这疙瘩怎么处理?”
    薛三口中的“疙瘩”,自然指的是福王遗体。
    “先照看着,把这里拾掇拾掇,别让人家暴尸在外头。”
    “好嘞。”
    薛三点点头。
    从理性角度来说,郑凡并不是很想让自己代入到刽子手的角色中去,他认为,以一种稍微平和一点的方式去进行吞并和占领才是最长效的方式。
    福王,是藩王,现在人又早已经死了,郑凡的打算是等忙完城里的事儿后,帮福王把葬礼给办好。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这里的祀,其实不光是指对祖先神灵的祭祀,还填充进了对对方国家文化和风俗的尊重。
    好在,燕人和乾人,其实在相貌上没多大区别,吹毛求疵一点儿,可能就在于乾国腹地以及江南那边的人,在面部线条上普遍更柔和一些,而燕人的脸庞棱角则稍微清晰明显一些。
    这不是因为血统导致的差别,纯粹是地理气候风貌造成。
    燕人脑袋后面也没弄个金钱鼠尾巴,郑凡也没有什么剃发令的烦恼。
    通过安葬福王这件事,可以向乾国人,尤其是权贵阶层释放出一个比较和善的政治信号,你真要是把人家祖坟都挖了,岂不是逼着人家跟你死磕么?
    关于这个问题,郑凡曾和瞎子有过很深入地探讨。
    最后,主旨就是,燕皇到底会以何种方式对乾国进行统治,是怀柔还是铁血,这个反正自己等人也影响不了。
    但自己这边只要坚持做“好人”就行了,就算都是侵略者,你是个“慈眉善目”的侵略者,说不定反而能激发出乾人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日后也更容易和方便吸纳乾国人的支持。
    瞧瞧,
    仗才刚开始打呢,战局接下来会如何发展还不知道,
    但郑凡和手底下的魔王们已经在为日后造反做好准备了!
    入城后,城门口以及街道上,有不少尸体,也有箭矢和战斗过的痕迹,只不过滁州城的守军战斗意志应该是非常之低的,也没死多少人。
    反而是后来镇北军清街时,不少还没反应过来“啥情况”在这个时候还想跑出来看热闹的城内百姓被直接斩杀或者射杀。
    一路策马过去,郑凡心里倒是挺平和的,战争,没有不死人的,想迅速稳定一座城池的秩序,不杀人也是不可能的。
    但总体情况来看,滁州城现在已经处于了一种“慌乱”的平静之中。
    镇北军的军纪也确实不错,没有出现那种在城内烧杀抢掠的情况。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这城下来得太容易,并没有激起士卒心中的火气,反而让全军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面对猛虎,好不容易把它击倒,自然得上去迅速补刀结果了它;
    但面对一只柔弱的小白兔,一时间,你还真有些不忍心下手。
    所以,
    现在局面不是很好嘛!
    李富胜到底在发什么疯!
    郑凡找到了李富胜,
    此时的李富胜正蹲在南城门的城楼上,
    镇北军是从北门冲入的,一番冲杀之后迅速击溃了滁州城守军,然后以北城门为开始点,散发出去,控制全城,同时戒严四坊。
    这就使得不少溃军以及脑袋灵活反应比较快的百姓开始本能地向南城门去逃窜,只可惜,早有一支三千骑兵在那里等着了,将这群人给完全堵了回去。
    所以,南城门口,黑压压的跪着一大片人。
    目光扫过去,在心里粗略地估算了一下,溃军人数大概有四五千的样子,百姓人数倍之。
    镇北军士卒像是驱赶羊群一般,将他们挤压到了一起,包围圈内,可以说是人挨着人。
    在周围尤其是在李富胜的身旁两侧,一排排兵士已经张弓搭箭。
    郑凡快速下马,跑上了城楼。
    妈的,
    之前李富胜几次提醒过自己,他这人喜好杀戮,所以必要时,要自己去阻止他。
    郑凡还以为对方只是开个半真半假的玩笑罢了,谁晓得这货竟然真的是个缺心眼儿!
    这才刚开战,且很顺利地拿下了这座首府之城,你脑袋被门夹了居然要屠城?
    李富胜扭过头,扫了一眼正在快速跑过来的郑凡。
    他的眼里,有淡淡的红光。
    这是郑凡之前接触时没见过的感觉,有点像是李富胜心底的那头恶魔,似乎苏醒了。
    当然,李富胜心里自然不可能有什么恶魔,按照瞎子北这个心理医生的分析,李富胜这个人,应该是有心理疾病的。
    而且,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
    上辈子,这类心理疾病经常会出现在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身上,杀人,猎杀自己的目标,对于这类人来说,几乎成了一种比戒毒更困难的心瘾。
    “大人!”
    郑凡对李富胜抱拳。
    “你来啦。”
    李富胜开口道。
    郑凡忽然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李富胜是在等自己,就像是一个人生病时,喊来了医生。
    他是在忍耐着,等着自己到来。
    郑凡的目光扫过李富胜身后,那里站着一排的参将和游击将军,这些官职和地位比自己高的人,没人敢在此时和李富胜说话。
    显然,李富胜在自己这一镇兵马之中的威信,无比之高。
    “大人,这是要?”郑凡明知故问道。
    李富胜双手死死地抓住身下的墙砖,郑凡看见墙砖上出现了一道道清晰的凹痕,这一幕,真的像是d瘾犯了一样。
    “这城,怎么就这么容易就被打下来了呢!”
    李富胜咬着牙说道。
    城下来的太容易了,不过瘾!
    人,死得太少了,不过瘾!
    长途奔袭了这么久,本以为可以有一张酣畅淋漓地硬仗等着自己,结果却居然以这种诡异的方式就拿下了全城!
    前戏做得太足,反而失望越大!
    郑凡有些愕然,
    然后目光扫向了下方城楼下的黑压压人群,
    瞧着,
    谁叫你们这么不争气,多抵抗一会儿啊,多抗争一会儿啊,
    现在好了,
    败和投降得太快了,
    让我们家老大不爽了。
    “大人,这座城,已经是大燕的了。”
    李富胜摇摇头,道:
    “我们不会分兵于此驻守,我们还将继续南下。”
    李富胜看着郑凡,继续道:
    “这座城,我们不会守。”
    既定方针确实是继续南下,这里是滁郡,往南,要是走直线不考虑绕路的话,还有西山郡和北河郡,过了这两个郡之后,还有汴洲郡,到了那里,再过了汴河,才能说触摸到了乾国的上京城。
    “但这座城,终究还是大燕的。”
    李富胜笑了,
    笑容之中,
    带着一抹阴冷。
    这一刻,郑凡身体开始发寒,如果有机会的话,他真的很想去问问镇北侯,精神病人也能当总兵了?
    “我很生气。”
    “大人,您是我们的主心骨。”
    李富胜有些不习惯这个战场,因为燕国和蛮族,数百年的血海深仇,且已经上升到种族仇恨的层次了。
    杀伤扑灭蛮族,是燕国的政治正确,在这条政治正确之下,李富胜如鱼得水。
    其实,最重要的一点还是燕国无力去开发和控制荒漠,因为荒漠实在是太贫瘠了,但乾国不同,乾国,是燕皇想要吞下去的肥肉。
    李富胜伸出手,放在了郑凡的肩膀上,
    道:
    “但我,很想杀人。”
    “大人,有机会的,还请大人再忍耐一下。”
    “这些人,你打算如何处理?”
    李富胜眼中的血色在慢慢地褪去,这意味着这个人,正在从先前的极端状态之中恢复过来。
    “大人,我军奔袭而来,本就没有携带多少辎重粮草,下官建议,先进行甄选,抄纳富户显贵之家,所得之粮,一半归入我军军资,为继续南下之补给,所得之财货,一半赏赐全军将士用以提振士气。”
    李富胜眯了眯眼,开口道:
    “继续说。”
    郑凡伸手指向了下面黑压压的人群,道:
    “找一些滁州城本地的军头子或者官吏,推他们上位,大人应事急从权,重新任命滁州城的文官和武官之首,再由他们去重新组建自己的班底。
    同时,抄家必灭族,必须下死手,但不由我们燕军出手,而是由他们自己出手,我燕军将士只负责在一旁压阵。”
    “先前所说之财货粮草,你说我们只取半数,剩下之半数呢?”
    “分与他们,以及,城内外的黔首。”
    李富胜双手微微下压,撑着地面站了起来。
    郑凡则继续道:
    “不过,抄家灭族的事儿,由他们来做,但分发粮草财货的事,由我们自己来做。”
    “有趣。”
    “这只是末将个人浅见。”
    “不浅了,很深了。”
    李富胜伸手,从自己怀中取出了一份明黄色的册子,递给了郑凡。
    郑凡打开来一看,发现里面写着的是对于所占之城池应处之策。
    很言简意赅,而且用的是很白话的叙述方式,显然写这个的人对这个时代“军人”的文化素养有很清晰的认知。
    第一条就是任何条件下,无条件地满足本军供给,也就是就粮于敌。
    第二条则是在本军供给充足的前提下,所行之策。
    大概意思,和郑凡先前说的,差不离,不过更为详细以及还有所补充,可见写这个册子的人,做计划和想事情,更为细致和全面。
    眼下,郑凡所在的也就是李富胜的这支三万骑的人马因为打入了滁州城,可以说,这里是滁郡境内最肥的地方之一,自然是行册子上第二条的策略。
    最后,册子上加盖了两个印章,一个在上面,一个在下面。
    上面那个郑凡认识的,应该是燕皇的用印,下面那个印章,郑凡一时还真认不出来。
    “之前侯爷说你这小子目光很不错,我还有些不相信,现在,我信了,你可知这册子,是谁写的?”
    “末将不知。”
    “我大燕宰辅,赵九郎。”
    郑凡愣了一下,他第一反应是自己和赵九郎的过节,毕竟自己曾率蛮兵踏过对方的母校。
    现在,自己则对这位大燕宰辅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
    一个宰辅,能够亲自操刀给前线统兵大将写这种册子,而且册子的内容又如此详尽,啧啧。
    “这个册子,你肯定没有看过,你,很好。”
    李富胜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心,继续道:
    “这些事,就交由你来负责做。”
    说着,李富胜回头扫了一眼站在自己身后的诸位将领,这些将领一起拱手应诺。
    “你本部人马不够的话,自己去找他们要人帮忙。”
    “末将定不辱命!”
    “呵呵,可以。”
    李富胜第二次拍了拍郑凡的肩膀,随即离开了。
    郑凡则深吸一口气,
    凡事,
    都是说起来容易,但真要着手做起来,就开始复杂了。
    不过,
    郑守备心里一点都不慌,
    他有一群帮手。
    上辈子郑凡也不是没有yy过穿越的事儿,想着自己会如何如何发展,走这条路或者那条路,总之,各种人生巅峰。
    但穿越到这个世界后,
    郑凡越来越认清楚一件事,
    要是没有这七个魔王在自己身边,
    自己造不知道嘎屁到哪里去了。
    伸手,
    郑凡招过来身旁的一个士卒,
    对方走了过来,对郑凡拱手:
    “大人。”
    郑凡指了指城墙下瞎子和樊力所在的位置,道:
    “辛苦一下,帮我把他们俩喊上来。”
    “喏!”
    紧接着,一位浓眉大眼年纪在三十出头的将领走到郑凡身边,很热情地道:
    “郑守备,我这一部五千人马暂无城防和外哨之务,可交由你来驱使。”
    郑凡知道,对方叫孙谷义,乃是李富胜麾下的一名游击将军。
    虽然先前李富胜在走时叮嘱过了,但孙谷义主动过来说这话,想要构建二人之间私谊的目的,很明确。
    “多谢孙将军。”
    “客气了,郑守备也是北人出身,我们本就是自家人,要我说啊,这再多盘盘绕绕,其实都不如咱乡里乡亲地来得瓷实,咱们北人不容易啊,跟蛮子打了好几辈子,靠的是什么,还不就是个守望相助么。
    郑守备,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将军所言极是。”
    “行了,你抓紧忙吧,但凡要调兵派人去我那儿支应一声就是,另外,时间得抓紧点儿,咱只能在这里再待一天。”
    “我明白,多谢孙将军。”
    “唉,你还是客气了,拔营时军中不能饮酒,他日若是有闲,可到我帐中来,我再把那些个也都喊来,咱们呐,一起吃顿好的。”
    “好,末将到时就舔着脸只带一张嘴了。”
    “哈哈哈。”
    孙谷义走了,其余的游击将军和参将们也早就陆陆续续地下了城楼。
    不一会儿,瞎子北和樊力走了上来。
    郑凡将自己先前和李富胜说的话说给了瞎子听,
    其实,
    在周围军士看来,郑凡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像是在思索着什么,实际上瞎子已经和郑凡开了“公会频道”在私聊。
    “那这赵九郎,还真是个人物。”
    瞎子话语里,带着些许的不满,以及……无奈。
    燕国好似随便提拉出一个人出来,都是了不得角色,那以后自己等人该怎么办?
    只是,
    当郑凡将孙谷义的话告诉了瞎子后,
    瞎子沉默了一下下,
    开口道:
    “主上,开始了。”
    郑凡点点头,示意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先前镇北侯想要挖主上您,那是出于公心,惜才,以镇北侯的高度,他做的事儿,基本都是出自于真性情。
    但孙谷义不同,一般军队里,最是排外,主上虽说是北人出身,但却是在南边发达,且已然算是靖南侯的人。
    外加这次抄家分取财货之事,还由主上您来主持。
    一个外来户,临时进入这支军队,且还掌管了战利品分发的权力,按理说,应该备受排挤才是。”
    “对。”
    “孙谷义,应该奉的是李富胜的意思,主上,根据属下以前的经验,精神病人的智商,其实不低,甚至比普通人还要高一些。
    而且,李富胜虽然是镇北侯手下的总兵大将,但他的意思,可能和镇北侯的意思,是不同的。”
    郑凡点点头,
    道:
    “是啊,就算两位侯爷和燕皇是站在一起的,但下面的人,已经在开始拉山头了。”
    “主上放心,这只是一种苗头,目前来看,不会影响战事。”
    “这个我知道。”
    “而且,主上,从长远来看,这本就是一种必然,同时,也是我们以后的机会所在。”
    “这些就先别想了,先把眼前的事做好。”
    瞎子北笑了笑,很自信道:
    “小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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