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要拜辞西向!还说受到了天子的敕封,要去戈阳县暂驻,不能在这扶持于袁某……哼!天子敕封?他吕布算是个什么东西,也能搭上天子的道?一定是那陶贼替他向陛下请的旨意!”
阎象对这件事没有反驳,他只是一叹气,惋惜道:“美女,官职……陶商摸准了吕布的性格,因而施下这种手段,着实是超乎我等意料之外。”
若是袁术和阎象知道前番陶商交给吕布的女子,那是他自己的女儿,或许就会改变一下对吕布的筹谋,但眼下事情说不清道不明,大家都没有弄清楚,但陶商给吕布送了美女的事实却摆在眼前。
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吕布就是接受了陶商美女和贿赂。
再加上吕布就是不把女儿嫁给袁术的儿子袁耀,弄的袁术心中更是对吕布生出了间隙。
这混蛋分明就是瞧不起袁某!
倒不是吕布一定就是要推脱掉这门亲事,只是经过魏续的一番谏言,再加上陶商将吕姑娘送回来的时候,那种奇怪的装扮,弄的吕布现在不知道自己的女儿还到底是不是清白身。
在东汉这个时代,女子改嫁换夫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大家很是习以为常……可袁术毕竟是世家大族,极好面子,万一发现了吕布的女儿没有出阁过,还不是清白之身,虽然也不会闹出什么大事,但毕竟面子上不甚好看。
吕布担忧这样日后两家间会有麻烦,但若是让他对袁术直言自己的闺女被陶商祸害了,那简直比杀了吕布还要难受。
当爹的怎么地也得个脸不是。
诸多机缘巧合,或是人为,或是误会,将事情弄到了现在这种微妙的局面上。
“吕布想去戈阳县?简直就是做梦!让他去戈阳县干什么?联合陶商对袁某两面夹击不成?袁某绝对不会让他称心如意。”
阎象犹豫了一下,还是尽量的劝谏袁术道:“明公,吕布现在虽有了异心,但他毕竟不曾与明公撕破面皮,眼下之事还是应以拉拢为上……以在下之意,明公不妨派人给吕布送去重金厚礼,多过陶商的给他的好处,并上表朝廷,表奏吕布郡守高官,另再多送美女即可,吕布乃是见利忘义之辈,要把他笼络回来应该是不难的。”
袁术冷笑了一声,其笑声极为刺耳,弄的阎象浑身都有点掉鸡皮疙瘩。
“姓陶的对吕布示好,袁某就也得给吕布示好?简直就是荒谬绝伦!回头姓陶的若是割让出一个郡给吕布,我是不是还得把整个淮南都划给吕布不成……这三姓家奴,吾誓灭之!”
阎象闻言顿时急了:“明公切不可操之过急,若如此行事,仓促之间若是打吕布不下,两军胶着,岂不是让姓陶的坐收渔人之利。”
袁术冷冷一笑,道:“放心吧,袁某绝非鲁莽之辈,此事容易的紧,袁某且先不跟吕布闹翻脸,暗中联系孙策,让他以同盟之谊,邀请吕布赴宴送别,到时候让孙策在席间诛杀吕布,削其首级,袁某则乘势收编纳降吕布的并州军,如此岂不快哉?”
“这,这个……”阎象仔细的琢磨了一下,道:“此法未免有些过于凶险了吧?孙策也不是那么值得信任的。”
袁术很是自信的道:“孙郎虽然性格刚烈,但目下还需依仗于我,没有我的供应,他孙家军连饭都吃不上!至少短时间内,孙郎还不能脱离袁某的控制,况且孙郎志在江东地盘,陶商一日不灭,他往江东发展的心思便一日受阻,这一点袁某早就看明白了,所以才放心用他!你无需担心,他不敢耍什么花样的!”
……
今日的周瑜感觉自己很是幸运,因为一向自视甚高的他,见到了一个足可与自己相提并论的绝代风华人物。
这个人,就是陶商派往孙家军的使者——诸葛亮。
所谓连环离间,必然得缓缓相扣。
但要说动孙策,就一定要给他足够的利益和好处,因为孙策本来就讨厌陶商,所以必须要从周瑜入手。
而能成功说动周瑜的人,在陶商看来,或许只有诸葛亮。
诸葛亮依照陶商的吩咐,反其道而行之,他没有先见孙家军的主将孙策,而是先拜会了犹如孙策手足兄弟一般的周郎。
周公瑾在自己的帐篷内,接见了这位年轻的陶军使者。
看到陶商派了一个这么年轻的人为使者,周瑜起初心中略感疑惑,陶商麾下是无人么?
但这个想法只是一瞬即逝。
依陶商这五年的作为来看,他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周瑜随即不谈正事,只是有意无意的对诸葛亮的能耐进行试探,天下大势,东说一块,西说一块,言语中对诸葛亮多有考教之意。
经过了一番浅显的交谈之后,诸葛亮的表现则是让周瑜大吃了一惊。
无论是谈吐、气质、思想、见识还是才华,这位年纪轻轻的少年所展现出来的能耐,痒痒都超出了周瑜的想象。
可以说,此人的见识完全不在自己之下,甚至在对政务民生的理解上,还要比周瑜高出一些。
这小子绝对是个俊才!
可这还仅仅只是陶商的徒弟而已啊。
周瑜心中对诸葛亮感慨佩服的同时,面上却没有露出任何的示弱。
他淡淡笑道:“陶太傅与我家孙将军,乃是对手,你我两军直接的交手亦是有过两次,诸葛公子今日来此为使,却是出乎常理,不知有何想法对瑜赐教?”
诸葛亮轻轻的一欠身,道:“当年一十八诸侯讨伐董卓,汴水一战,唯有孙将军之父,与乃师太平公子拼死力战,立誓共扶汉室,如今数载已过,家师每每念及已故的孙老将军,仍追思仰慕,感慨不已。”
周瑜闻言笑了:“今时不同往日了,今日的孙陶两家,已是仇敌矣,再也不复当年之友谊。”
诸葛亮平静的道:“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昔日,孙将军之父与陶太傅联手共讨国贼,今日孙将军与陶太傅共同联手,再讨叛逆,岂非顺应天意乎?又有什么不可能的。”
周瑜很是平静的看着诸葛亮:“不知先生口中的逆贼,是谁人?”
诸葛亮淡淡道:“寿春,袁术。”
周瑜闻言则是哈哈大笑。
“诸葛先生,你这话说的不对吧?袁公乃是天子亲命的后将军,昔日与伯符兄之父亦是生死之交,伯符与我,都在后将军麾下任职,这天下岂有自家人讨伐自家人的道理?”
诸葛亮淡淡的笑着。
只见他轻轻的一摇白羽扇,问周瑜道:“去年年底,家师与袁公路共同出兵豫章郡,会猎于江东南昌城,袁公有麾下精兵五万,却只派孙将军领本部的两万人马占据南昌与家师的六万之众相抗,他自己的主力兵马却迟迟不至,敢问公瑾兄,袁公此举深意为何?自家之人之所行,便是这般道理么?”
周瑜的眼睛一眯,目光中闪出一丝寒意。
好小子!果然有些见识。
周瑜笑道:“军马调度,钱粮运转,皆无常事,袁公行军一时延误,又何足道哉。”
诸葛亮摇摆着羽扇,感慨道:“河北袁绍,淮南袁术,目下虽然彼此敌视,但两人毕竟出自同门,两人敌对,尚可一南一北足矣傲视天下,若有一日两军联合,收尽天下士子,当世诸侯,在其眼中岂不皆为草芥?”
周瑜依旧是笑,静静的看着诸葛亮。
诸葛亮丝毫不尴尬,继续道:“家师在金陵城时,曾对亮曾多有感慨,可怜孙家军依附于袁术,仰人鼻息,若孙文台在世,安能使这诺大的天下,无孙氏兵马的尺寸之土?”
“好!”
周瑜站起身来,一边鼓掌一边看向诸葛亮,道:“真是个少年英杰,太平公子之门徒,果然了得!那瑜不妨请教一下先生,当今天下,何处当是孙氏兵马的立锥之地?”
诸葛亮轻一欠身,道:“亮带着太傅的诚意前来,不敢对公瑾兄有丝毫欺瞒,家师此番征讨袁术,兵马共计六万,守护在金陵城的兵马尚有两万,北地徐州彭城和下邳国,尚有徐州中军五万,共计十三万人马,且各个装备精良,军械充足,兵精将勇,粮草丰盈!淮南之地,袁术有刘勋守城军五万,自带兵马中军五万,再加上孙氏和吕布的数万人马,虽可与陶氏八郡之兵成势均力敌之势,但淮南却民生不富,苛捐重税,袁术贪图淫乐,粮草不敷,船亦是不过百艘,纵能一时相抗,不过只是借天时地利之便,一时得手,绝无后继之力,而我金陵兵马进可攻退可守,纵然全军而退,将豫章沃土让与袁术也无不行,试问以袁术之暴政,在江东焉能久守?豫章早晚亦是我家太傅囊中之物矣。”
周瑜哈哈一笑,叹道:“好一张利口啊……诸葛兄弟,瑜若是记得不错,你的叔父和兄长,弟弟,目下可都是在袁公的手中,你还来此对我饶舌?莫是不顾及亲人们的安危了?”
阎象对这件事没有反驳,他只是一叹气,惋惜道:“美女,官职……陶商摸准了吕布的性格,因而施下这种手段,着实是超乎我等意料之外。”
若是袁术和阎象知道前番陶商交给吕布的女子,那是他自己的女儿,或许就会改变一下对吕布的筹谋,但眼下事情说不清道不明,大家都没有弄清楚,但陶商给吕布送了美女的事实却摆在眼前。
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吕布就是接受了陶商美女和贿赂。
再加上吕布就是不把女儿嫁给袁术的儿子袁耀,弄的袁术心中更是对吕布生出了间隙。
这混蛋分明就是瞧不起袁某!
倒不是吕布一定就是要推脱掉这门亲事,只是经过魏续的一番谏言,再加上陶商将吕姑娘送回来的时候,那种奇怪的装扮,弄的吕布现在不知道自己的女儿还到底是不是清白身。
在东汉这个时代,女子改嫁换夫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大家很是习以为常……可袁术毕竟是世家大族,极好面子,万一发现了吕布的女儿没有出阁过,还不是清白之身,虽然也不会闹出什么大事,但毕竟面子上不甚好看。
吕布担忧这样日后两家间会有麻烦,但若是让他对袁术直言自己的闺女被陶商祸害了,那简直比杀了吕布还要难受。
当爹的怎么地也得个脸不是。
诸多机缘巧合,或是人为,或是误会,将事情弄到了现在这种微妙的局面上。
“吕布想去戈阳县?简直就是做梦!让他去戈阳县干什么?联合陶商对袁某两面夹击不成?袁某绝对不会让他称心如意。”
阎象犹豫了一下,还是尽量的劝谏袁术道:“明公,吕布现在虽有了异心,但他毕竟不曾与明公撕破面皮,眼下之事还是应以拉拢为上……以在下之意,明公不妨派人给吕布送去重金厚礼,多过陶商的给他的好处,并上表朝廷,表奏吕布郡守高官,另再多送美女即可,吕布乃是见利忘义之辈,要把他笼络回来应该是不难的。”
袁术冷笑了一声,其笑声极为刺耳,弄的阎象浑身都有点掉鸡皮疙瘩。
“姓陶的对吕布示好,袁某就也得给吕布示好?简直就是荒谬绝伦!回头姓陶的若是割让出一个郡给吕布,我是不是还得把整个淮南都划给吕布不成……这三姓家奴,吾誓灭之!”
阎象闻言顿时急了:“明公切不可操之过急,若如此行事,仓促之间若是打吕布不下,两军胶着,岂不是让姓陶的坐收渔人之利。”
袁术冷冷一笑,道:“放心吧,袁某绝非鲁莽之辈,此事容易的紧,袁某且先不跟吕布闹翻脸,暗中联系孙策,让他以同盟之谊,邀请吕布赴宴送别,到时候让孙策在席间诛杀吕布,削其首级,袁某则乘势收编纳降吕布的并州军,如此岂不快哉?”
“这,这个……”阎象仔细的琢磨了一下,道:“此法未免有些过于凶险了吧?孙策也不是那么值得信任的。”
袁术很是自信的道:“孙郎虽然性格刚烈,但目下还需依仗于我,没有我的供应,他孙家军连饭都吃不上!至少短时间内,孙郎还不能脱离袁某的控制,况且孙郎志在江东地盘,陶商一日不灭,他往江东发展的心思便一日受阻,这一点袁某早就看明白了,所以才放心用他!你无需担心,他不敢耍什么花样的!”
……
今日的周瑜感觉自己很是幸运,因为一向自视甚高的他,见到了一个足可与自己相提并论的绝代风华人物。
这个人,就是陶商派往孙家军的使者——诸葛亮。
所谓连环离间,必然得缓缓相扣。
但要说动孙策,就一定要给他足够的利益和好处,因为孙策本来就讨厌陶商,所以必须要从周瑜入手。
而能成功说动周瑜的人,在陶商看来,或许只有诸葛亮。
诸葛亮依照陶商的吩咐,反其道而行之,他没有先见孙家军的主将孙策,而是先拜会了犹如孙策手足兄弟一般的周郎。
周公瑾在自己的帐篷内,接见了这位年轻的陶军使者。
看到陶商派了一个这么年轻的人为使者,周瑜起初心中略感疑惑,陶商麾下是无人么?
但这个想法只是一瞬即逝。
依陶商这五年的作为来看,他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周瑜随即不谈正事,只是有意无意的对诸葛亮的能耐进行试探,天下大势,东说一块,西说一块,言语中对诸葛亮多有考教之意。
经过了一番浅显的交谈之后,诸葛亮的表现则是让周瑜大吃了一惊。
无论是谈吐、气质、思想、见识还是才华,这位年纪轻轻的少年所展现出来的能耐,痒痒都超出了周瑜的想象。
可以说,此人的见识完全不在自己之下,甚至在对政务民生的理解上,还要比周瑜高出一些。
这小子绝对是个俊才!
可这还仅仅只是陶商的徒弟而已啊。
周瑜心中对诸葛亮感慨佩服的同时,面上却没有露出任何的示弱。
他淡淡笑道:“陶太傅与我家孙将军,乃是对手,你我两军直接的交手亦是有过两次,诸葛公子今日来此为使,却是出乎常理,不知有何想法对瑜赐教?”
诸葛亮轻轻的一欠身,道:“当年一十八诸侯讨伐董卓,汴水一战,唯有孙将军之父,与乃师太平公子拼死力战,立誓共扶汉室,如今数载已过,家师每每念及已故的孙老将军,仍追思仰慕,感慨不已。”
周瑜闻言笑了:“今时不同往日了,今日的孙陶两家,已是仇敌矣,再也不复当年之友谊。”
诸葛亮平静的道:“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昔日,孙将军之父与陶太傅联手共讨国贼,今日孙将军与陶太傅共同联手,再讨叛逆,岂非顺应天意乎?又有什么不可能的。”
周瑜很是平静的看着诸葛亮:“不知先生口中的逆贼,是谁人?”
诸葛亮淡淡道:“寿春,袁术。”
周瑜闻言则是哈哈大笑。
“诸葛先生,你这话说的不对吧?袁公乃是天子亲命的后将军,昔日与伯符兄之父亦是生死之交,伯符与我,都在后将军麾下任职,这天下岂有自家人讨伐自家人的道理?”
诸葛亮淡淡的笑着。
只见他轻轻的一摇白羽扇,问周瑜道:“去年年底,家师与袁公路共同出兵豫章郡,会猎于江东南昌城,袁公有麾下精兵五万,却只派孙将军领本部的两万人马占据南昌与家师的六万之众相抗,他自己的主力兵马却迟迟不至,敢问公瑾兄,袁公此举深意为何?自家之人之所行,便是这般道理么?”
周瑜的眼睛一眯,目光中闪出一丝寒意。
好小子!果然有些见识。
周瑜笑道:“军马调度,钱粮运转,皆无常事,袁公行军一时延误,又何足道哉。”
诸葛亮摇摆着羽扇,感慨道:“河北袁绍,淮南袁术,目下虽然彼此敌视,但两人毕竟出自同门,两人敌对,尚可一南一北足矣傲视天下,若有一日两军联合,收尽天下士子,当世诸侯,在其眼中岂不皆为草芥?”
周瑜依旧是笑,静静的看着诸葛亮。
诸葛亮丝毫不尴尬,继续道:“家师在金陵城时,曾对亮曾多有感慨,可怜孙家军依附于袁术,仰人鼻息,若孙文台在世,安能使这诺大的天下,无孙氏兵马的尺寸之土?”
“好!”
周瑜站起身来,一边鼓掌一边看向诸葛亮,道:“真是个少年英杰,太平公子之门徒,果然了得!那瑜不妨请教一下先生,当今天下,何处当是孙氏兵马的立锥之地?”
诸葛亮轻一欠身,道:“亮带着太傅的诚意前来,不敢对公瑾兄有丝毫欺瞒,家师此番征讨袁术,兵马共计六万,守护在金陵城的兵马尚有两万,北地徐州彭城和下邳国,尚有徐州中军五万,共计十三万人马,且各个装备精良,军械充足,兵精将勇,粮草丰盈!淮南之地,袁术有刘勋守城军五万,自带兵马中军五万,再加上孙氏和吕布的数万人马,虽可与陶氏八郡之兵成势均力敌之势,但淮南却民生不富,苛捐重税,袁术贪图淫乐,粮草不敷,船亦是不过百艘,纵能一时相抗,不过只是借天时地利之便,一时得手,绝无后继之力,而我金陵兵马进可攻退可守,纵然全军而退,将豫章沃土让与袁术也无不行,试问以袁术之暴政,在江东焉能久守?豫章早晚亦是我家太傅囊中之物矣。”
周瑜哈哈一笑,叹道:“好一张利口啊……诸葛兄弟,瑜若是记得不错,你的叔父和兄长,弟弟,目下可都是在袁公的手中,你还来此对我饶舌?莫是不顾及亲人们的安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