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听,突然有种被鱼刺卡住喉咙的感觉。

    他是想干什么!

    沈寰九都已经走出了我的生活,他霍培一还弄条叫老九的狗扔我身边来。

    就是这样一条小崽子的狗,陡然间却让我脑子里划过两个男人的名字。

    一个是沈寰九,还有一个是曾几次沦为沈叔走狗的陈浩东。

    “带着你的狗马上滚。”一口唾沫悄然入喉,我指了指大门的方向,怒斥着他。

    霍培一轻皱了下眉头:“真不要。”

    我语气坚决地说:“对,不要。特别不想要!”

    “看来你根本没有从感情阴影里走出来。”霍培一走近了一步,拿他那只前一会还摸过狗的手搁置在我脑袋上。

    我抓住他的胳膊拿掉:“你胡说什么?”

    他意味深长地轻笑了一瞬:“你的眼神告诉我的。”

    说实在话,我心虚了。

    心虚到突然间把目光移开说:“霍培一,我不要它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我和你的交情没好到连礼物都收吧,你怎么来的就怎么走。要不然我手底下的打手就得拿你当靶子使了。”

    霍培一特别淡定地说:“不怕,村东头有一卡车的人。”

    “你。”我吃了一惊。

    他走到小矮凳上自顾自坐下,对地上的小狗崽子勾了勾手指头。

    当然,那狗只是看了他一眼,依然趴在地上吐自己的舌头。

    “阿九,爸在这。”霍培一似乎不太甘心,又吆喝了声。

    但最终结果仍是一样,倒是吃货三毛撕了点真空包装的鸭腿肉丢狗面前,那狗舌头一舔就弄进嘴里,三毛走哪它跟哪。三毛喜欢狗,她家养狗的历史很久远,从小到大家里就没停过养狗。她拿鸭腿逗它,它也服服帖帖地跟着她走了老远。

    整个院子很快又安宁下来。

    我走向霍培一,脚一扫想踢掉他坐的小矮凳。

    霍培一眼疾手快地抓住,仰头看着我,面无表情地说:“在我的印象里,乡下人就是乡下人,吆喝一声能从村尾响到村口。没有乡下人和你一样不好客的。”

    客?他还真把自己当客人了,我恨不得咬下他的肉。

    我牙齿咬了咬,回归到先前的话题上:“你来我这带一卡车人干什么?”

    霍培一轻挑了一眼:“来你的地盘我当然要谨慎些,那些打手倒无所谓,可一村子的老头老太要是都上了,我很难保证自己能全身而退。”

    哦,我忽然懂了。

    原来他带那么多人来是怕我揍他。

    也对,毕竟今时不同往日了。我的养殖场支持这一片的经济,村里十家里少说有七家中有人在我这上工,再也不是那个随便可以被人碾压的扶三岁了。

    这么说起来,感情带给我的也不全是痛苦,至少我凭辛辛苦苦一步一个脚印的打拼让我走到了今天,奶奶和爸爸都对我好了,钱也有了,心也硬了,其实这些都是宝贵的财富。如果我和沈寰九的生活平平静静的,我可能永远都是羽翼下长不大的孩子,哪会有今天的排场。

    “喂,你想什么?”霍培一的几根手指捏住了我垂下的指尖。

    我陡然像在排挤病毒一样猛然一抽,瞪着他骂道:“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你是个已婚男人。”

    “我比谁都清楚自己已婚,不需要多久就会是单身了。”霍培一非常正经地说,他本让人畏惧的眼神中忽闪过一丝狰狞。

    我狠狠一怔。

    似乎,他是排斥自己那段婚姻的,就刚刚那个眼神来看,除了厌恶,更多的反而是憎恨。

    霍培一捡起脚边的一颗小石子,手随意一抛,落于远处。

    “谁都觉得我是个靠女人博上位的男人,真相不是这样。”霍培一说话,喉结上下一滑抬起头来。

    我震惊之余沉默了片刻说:“你的感情生活,我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霍培一的十根手指交缠到了一起,也不管我想不想听,自顾自说着:“我最早的女朋友也是个乡下人。”顿下话,霍培一非常动人地笑起来:“她和你一样是个傻瓜,对每个人都好。我一生气也爱往我脸上吐口水,她和人吵架会拍自己的大腿。村里人谁家办喜事了办丧事了,她准是第一个过去帮忙的。她有个特别不好的毛病走哪都岔开腿坐,老版的生活片你看过吗?一坐就跟上炕头一样,脱了鞋子驾起脚。”

    整个叙述的过程中,霍培一有好几次都露出了难得见到的笑容。

    我无端被这个故事给吸引,脱口而出地问道:“然后呢?”

    霍培一看我一眼:“然后她得红斑狼疮,一种很该死的病。医生说她活不过五年。那时候我爸刚死没多久,她一病,我感觉一点指望都没了。”

    “她病了,你们就分手了?”这世道这种人可不少。以前在老家我们村有个男人的老婆得了绝症,他表面上很悲伤,可最后却因为是绝症晚期而一毛钱都不愿意花,硬是把老婆拉家里来等死。其实他家有地,有车,房子也是自己的,男方的亲戚还在某市区当个芝麻官。这种情况下,只要想砸钱给她看病,不管最终能不能看好,钱的事都是有法子的,但最后那女人还是死在了家里,是活生生疼死的。

    我很想听听霍培一对待这件事的态度,于是眼神一瞬不瞬地凝着他。

    他手指搓了搓,投给我一个短暂且无力的笑:“那时候我年纪还不大,因为家里条件一直很不错,我什么都不会干。说得难听点,我爸死之前我连只碗都没洗过,什么工作都没干过。就是那种丢社会上准会死的那种人。但我没有丢下他。”

    我眼神睁了睁,审视着霍培一。

    他却问我:“还想听吗?”

    “嗯。她家条件怎么样,她病了有钱治吗?”我嘴上还挺诚实的。不管一开始是不是我想听,可故事听到一半戛然而止的感觉肯定是不太舒服的。

    霍培一抽了一支烟:“她家条件不好,爸爸在镇上开电动三轮车给人拉木材,妈妈没工作,就种种菜,大早上拉菜场去卖几个钱。我和她同学,是我先喜欢的她,追了三年才追上。”

    霍培一说的这句话,我丝毫没有怀疑。因为我相信,每个人在最开始对一个人萌生情愫的时候,一定是真诚和难得的。我有,沈寰九有,王悦有,谁又敢说当时和喜欢的人多说几句话,手不小心碰到都能高兴一整天的事别人没经历过,不,都经历过。

    “那她病了可怎么办?”我的双脚不自觉地又走近了一步。按照霍培一的叙述,女孩家庭条件很糟。故事讲到这里,连我这个局外人听了都会忍不住为她捏一把汗。

    霍培一深深吸了气,声音像在轻叹:“是啊。这样的家庭最怕生大病。当时我又没有经济能力,只能拼了命地出去打工赚钱给他交医药费,刚开始日子特别难熬。因为钱根本就不够,不过我算是个比较幸运的人,有次给她交完医药费之后兜里就剩七十了,我烦的睡不着只能去公园里的茶摊子坐一会,我记得很清楚,那天生意很好,后来有人来我桌上拼桌。坐我对面那男人和我爸一样是个投机商人,聊着聊着他觉得我还挺懂行的,就给我一个好职位。可惜我女朋友后来病情越来越重,医药费越来越多,我付不起,所以她还是走了。”

    “太可惜了。”我皱了下眉头,那女孩子年轻肯定不大。

    “故事还没结束,对吗?”我惊觉自己对霍培一这个混蛋人物产生了好奇。

    “后来?”他从小矮凳上站起来:“后来我就做生意啊,觉得这世界对我太不公平。我爸是好人,结果被一手带起来的兄弟给坑了,生意坑了也就算了,连命都坑了。我好不容易自己开了公司,结果乐极生悲,资金不够的人一旦抢占市场份额,像沈家那样的大户头能放过我吗?连公司都直接给我端了。我和我老婆结婚,从一开始就有协议,当时她不想嫁给海胖子,和你说你也不知道他是谁,反正年纪有点大。她求我和她结婚,只要答应她就会扶持我干生意。”

    听到这里,我顿时像个焉巴的茄子似的一下把吊起来的精神都压了下来。

    到最后竟然还是个俗气的故事。

    我瞥他一眼:“所以你还是个吃软饭的。”

    霍培一冷笑:“我没有答应。”

    听见这个答案,我陡然愣住了。

    这和我从沈寰九嘴里听见的版本开始有了出入。

    可如果霍培一没答应和那个双腿残疾的女人结婚,后来他们结婚还是事实啊。

    “难不成你还想说结婚证上的人不是你不成。”我没太好奇地嘲讽道,这一年一年的过去,男人的话到底是真是假,我常常弄不清。

    “真相是……”霍培一迈开腿,越走越近。

    “是什么?你要说就快说,别卖关子。”

    “嗯,真相是整个故事都是我临时编的。”霍培一的眼神像浮萍般飘忽不定,淡淡地说:“事实证明,你依然不是我的对手,所以你成为霍太太也是早晚的事。”

    听到这,我陡然有种被雷劈到的感觉。

    “混蛋!”手一扬就想打他。

    手腕在空中被一下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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