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丰县南郊。

    城乡结合地域,人口少。沿着公路看去,只有三三两两身影,来回游荡。

    在接近丰县和盐都市交界处,公路旁的一根电线杆下,却是特别热闹。足有二十多头活尸,聚集在此,个个仰着脑袋,裂开獠牙大嘴,冲着电线杆上不断嘶吼怪叫。

    原因很简单,电线杆上,有它们渴望的美味食物。

    “扑街啊!”

    金富贵死命抱住电线杆。虽已精疲力尽,但不敢有半点放松。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滑下去,就会如其他同伴一样,被这些怪物撕成碎片,活活吞吃掉。

    三天了!

    自从紫雪飘落那晚开始,他在电线杆上已经待了整整三天三夜,没有吃,没有喝,精神**接近崩溃,达到承受极限。

    也算他意志坚定,脚踩着电线螺栓,解下皮带将自己和电线杆捆在一起。就这样,苦苦支撑着。

    金富贵不想死!

    白手起家,费尽心血在盐都市创下一大片家业,如今刚刚开始享受,就这样玩完了,他不甘心。

    烈日高悬,吞吐火热气息,炙烤大地。

    金富贵嘴唇干裂,双眼无神望向天空,那高悬的诡异黑洞,还有刺眼的太阳,精神一阵恍惚。

    脚一软。

    他整个人立刻顺着电线杆向下滑去。早就等候多时的活尸们,见到猎物送上门,一个个发出兴奋吼叫声。

    啪!

    在金富贵下滑大半个人高度的时候,他的保险措施起到作用,捆在身上的皮带,直接勾住电线螺栓,使他没有继续向下滑落。

    怪叫声在耳畔响起。

    金富贵恍惚的心神,猛地一惊,下意识手脚齐动,拼命向上爬去。这是他的本能反应,求生**,使得他每次精神体力接近崩溃的时候,都能爆发潜能。

    别看他体型肥胖,手脚却很灵活,三两下,又回到原先立足的位置。

    抹了把汗。金富贵低头望向下面。一个个活尸围着电线杆,怪叫嘶吼。特别有两个‘美女’活尸,冲他张牙舞爪,表现最亢奋。

    “莉莉,小珊,你们两个扑街女啊!”

    金富贵忍不住破口大骂:“你们吃老子的,穿老子的……连穿的小内内都是老子刷卡买的……做人的时候拜金市侩,当怪物该有点操行,多少懂些感恩回报的道理啊!”

    这两个‘美女’活尸,都是刚认识不久的小嫩模。金富贵为了把妹弄上床,钱花了不少,还特意带她们过来丰县这边的度假会所。

    谁料想,车子刚进会所大门,灾厄降临。身边一个个人类变成嗜血怪物。他看中的两个小嫩模也不例外。

    好在金富贵人虽胖,脑袋身子骨都很灵活。他见势不妙,狂冲而出,并且第一时间从会所大门值班室,找到拉闸的遥控装置。

    会所大门被他关上,里面的活尸跑不出来。但是,在行动的时候,还是有一小群活尸尾随他屁股后面,紧追而来。

    到了路口,金富贵觉察不妙,直接窜上电线杆,躲过一劫。

    安全只是暂时的。

    不吃不喝,三天三夜。足以让他身心俱疲,苦不堪言。若非肥膘足够,比一般人经得住饥饿,早就撑不下去了。

    痛骂两名‘小嫩模’一顿。金富贵口干舌燥,知道自己是白费体力。如果它们通情理,也就不是怪物了。

    肥胖的脸庞,沾满了污垢。金富贵强打精神,目光死死盯向公路北面。这几天,不断有人开车从县城内冲出来。他希望遇上好心人,救他脱离苦海危境。

    虽说……希望很渺茫,却成为他唯一活命的机会。

    约莫半个小时。

    汽车引擎发出的轰鸣声,远远传来。目光眺望,金富贵发现一辆宝马越野出现,疾驰而来。

    沿途偶有活尸挡路,尽皆被撞飞。最多几十秒,这辆宝马越野已经逼近,距离不足百米远。

    “救命,救命啊……”

    金富贵开始扯开他那破罗锅嗓门,大呼求救起来。围在他下面的活尸立刻被惊动,纷纷朝路中央跑去。

    砰!砰!砰!

    连续撞击声响起。宝马越野动力十足,直接撞开挡路的活尸,扬长而去。

    经过金富贵安身的电线杆的时候,车窗摇下,里面有五六个男人,冲着他指指点点,还发出落井下石的嘲笑声。

    “靠你娘!”

    金富贵左手抱电线杆,右手直接冲这帮家伙竖起中指,大骂了一句。他知道,对方根本不可能出手援救,再哀求都是徒劳无功。

    这些天,像这样落井下石的杂种,他遇上已经不止一次。

    心渐渐绝望。

    金富贵内心叹息,他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

    午后。

    天气越来越炎热。没有吃的,没有水喝。金富贵已经达到忍受极限,再也无力支撑。

    算了!死就死吧!

    他不想再受活罪,解开捆身的皮带,直接套在脖子上。另一头,扣在电线杆螺栓上。

    就算死,也不能被这些怪物当食物吃掉!

    这是金富贵最后遗愿。

    做好一切准备,他缓缓放手,身子下滑,决定来个‘悬杆自尽’,了解自己悲催的一生。

    然而,就在脖子被皮带勒紧,喘不过来气的时候。一阵‘哐啷哐啷’的响声传来。

    金富贵睁眼望去。不远处的公路上,一个人,骑着一辆老式加重自行车,缓缓行来。

    有人!

    他精神一振。连忙抱紧电线杆,向上爬去。同时仔细观察来人的容貌体型。

    这是一个年轻男人。约莫二十三四岁,身材挺拔,样貌不算多英俊,但给人一种很稳重的感觉。

    关键是,他一身打扮与众不同,背插长矛,身穿战术背心,脚蹬牛皮军靴,看去……很像电视上播放的特种作战人员。

    一个人,一辆自行车,单骑闯出活尸肆虐的丰县。

    此人绝对是高手!

    金富贵眼神一亮,鼓足气力,扯开嗓门大喊起来:“救命,救命啊……”

    在他求救的时候。围在下面的二十来头活尸,也发现新目标,或者说新猎物的踪迹。一个个嘶吼怪叫,直扑而去。

    骑车过来的年轻男人,瞅见二十多头丧尸狂冲而来,不慌不忙,先停好自行车,过后,随手抽出长矛,面无半点惧色,迎战而去。

    早就推测出来人是高手。但是,等到对方一出手,金富贵这才发现,对方不仅是高手,而且是高手中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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