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清晨的街道上,陡然传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那白衣少年向后倒飞,身体就如皮球在地面翻滚弹跳数圈,伴有鲜血飞洒,最后一屁股坐进臭水沟,无比凄惨狼狈。

    晨间略带凉意的白雾,在这一刻变得令人毛骨悚然。

    附近行人大惊失色,一时间不明就里,惊愕的视线顺着那一地鲜血扫去,最终落在臭水沟里,才渐渐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咦,那不是来自玄剑道宗的小仙吗?”

    “他这是怎么了?”

    “我认得他,他叫刘锷!刚来咱们渝水镇的时候,他和归顺小仙还去过咱家吃饭!他还帮咱家婆娘摘过菜叶呢。”

    “如此善良热心的一个好孩子,怎会遭此暗算,到底是谁伤的他?”

    “……”

    ……

    秦歌望着坐在臭水沟里满脸鲜血的刘锷,心里头不免有些失望。

    刚刚那一脚,他将全身力量都集中在腿上,而那踹在刘锷脸上的一脚,最后的力量爆发点也是刘锷的眉心,也就是印堂处。

    秦歌本以为这一脚能踹得刘锷头骨分裂,但他还是低估了这个世界的修道者的体质,虽然刘锷刚达到聚气灵境不久,但他体内毕竟有灵力,是以体质强度远非普通人可比。

    剑灵儿似乎知道秦歌心里在想些什么,说道:“主人你现在还没有开始聚气修炼,加上又是第一次使用魂斩,能有这种威力已经很不错啦,而且魂斩的正确使用方式是将斩仙之力聚集在剑上,而不是腿上。”

    “不过说起来主人也真厉害,用腿发出斩仙之力,竟也能产生这样的威力,这显然跟主人对于劲道的掌握有关。”

    秦歌说道:“这是寸劲。”

    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秦歌都没有放弃对寸劲的锻炼。

    寸劲是一种很简单直接,同时又非常难以掌握的发力技巧,原理是将全身肌肉的力量在瞬间凝聚成一点,在击中目标之后爆发,继而产生极强的穿透力以及破坏力。

    如果寸劲击中人体上某些关键的穴位和骨骼,将会产生更大的破坏力。

    在前世,秦歌可以在近距离用一记寸拳将一个来自西方的成年壮汉打得内脏破碎,继而一命呜呼,他靠的就是寸劲。

    街上围观的行人越来越多。

    几个好事的大婶提着蒜苗,在那里指指点点,还激忿填膺的破口大骂,不知道是谁伤害了保护渝水镇的小仙。

    坐在臭水沟里的刘锷两眼大瞪,口鼻来血,喉咙里还发出“嗬嗬”的声音。

    脑袋传来的剧痛,令他在短时间内无法行动。

    秦歌就如一道没有实体的幽灵,径直穿过围观人群,来到刘锷身旁蹲下。

    刘锷还握在手里的飞镖有大半浸泡在水里,寒光闪闪的尖端露出水面,一丝丝细小的墨绿色毒素缓缓流溢,被臭水沟里流动的污水带走。

    显然,这飞镖上淬有剧毒。

    秦歌不敢想象,如果他被这飞镖击中,会有怎样的下场。

    这些家伙,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名门正派,在普通百姓面前还以仙人自居,并以除魔卫道守护苍生为己任,但事实上,这却是一些阴险之辈。而且,这还是些十几岁的少年,如此年纪便有如此恶毒的心思,秦歌觉得,这个世界对于年轻人的教育存在问题。

    既不是法治社会,也没有儒家思想,妈的,这个世界固然有趣,却也十分险恶,秦歌仔细一想,还是觉得地球比较好混。

    “去尼玛的江湖险恶,老子才不跟你们玩那一套,这次没死算是便宜你,下次再来找我搞事,管你是谁,先宰了你再说其它的。”

    “你们应该感到遗憾,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律法来保护你们这些丑陋的垃圾,所以,我想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都不行,对于你们这样的垃圾,我想怎么宰就怎么宰。”

    “不宰你们,我还真是对不起这个世界的险恶。”

    “在我的心里,住着一个恶魔,当你们逼我把它放出来的时候,你们连后悔都是一种奢侈。”

    “剑仙大陆……既然我已经回不去原来那个世界,那么,我就在这个世界好好的玩一玩。”

    秦歌向这个世界发出他的宣言,起身穿过人群,走到坐在台阶上的本体面前。

    “灵儿,要怎么回归本体退出这个模式?”

    “主人你直接走进本体就行啦。”

    片刻后,秦歌睁开双眼,两手撑着膝盖站起身,有些疲惫的朝街道另一头走去。

    他这才发现,魂斩不仅有一些限制,而且在使用过后自身也会有所消耗,不论是体力还是神识,都会有消耗。

    所谓神识,就是指一个修道者的精神力。

    “对了灵儿,你之前想要说的是什么?”

    “灵儿是想要说,主人在魂斩模式还能感受到范围内一切的危险。就比如刚刚那个家伙想要伤害你,而主人你却提前发现他的意图。简单来说,就是提前预知危险。”

    “原来如此。还有灵儿,你……”

    剑灵儿突然打断秦歌的话,说道:“主人,呀迈跌。”

    秦歌泛起一头黑线,“我不是要你说这个,我是想问问,你还能不能感应到恶魔之魂?”

    “抱歉主人,暂时还没有,等感应到的时候灵儿自会告诉主人。主人,现在我们要去哪?”

    “先去补充体力,然后换一身装备,再去找王大妈。”

    “……”

    步知舞真的是个富婆,她给秦歌的那些银票,随便掏出一张摆出去,数额就能将这个小镇上的镇民惊呆。

    秦歌找到一家酒馆,点一壶酒,要几盘家常小菜,大吃一顿之后,便去裁缝铺买一套现成的衣服,那是裁缝铺老板精心制作用来展示的,是非卖品,但非卖品也架不住秦歌的银票。

    之后秦歌找到一家客栈,要了一间房。

    精心梳洗一番过后,秦歌便换上新买的衣服。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秦歌摆出姿势站在那面大铜镜前,险些被镜子里那帅气小伙给帅晕过去。

    他自己都很嫉妒自己,就恨不得给那帅气的脸上来几巴掌。

    他妈咋就长得这么帅呢?

    真是太特么帅了!

    秦歌虽有自恋成分,但他今世这副面孔确实很帅,再加上精心的梳洗和崭新的衣服,他已没有刚下山时的那种狼狈,更是帅上加帅。

    现在,没有人看到他会觉得他是个山野小子。

    在欣赏完镜子里那个帅哥之后,秦歌便离开客栈,准备去找王大妈。

    对于王大妈,秦歌并不认识,更没有见过,他唯一的线索就是王大妈住在渝水镇,以及王大妈有可能是开杂货铺的。

    这渝水镇只是个小镇,只有那么大块地儿,没有几家杂货铺,而且这里的镇民都相互认识,是以在询问几个热心的路人之后,秦歌很顺利的找到王大妈所在的那家杂货铺。

    “老王粮油店……卖各种内衣内裤,以及各种日常用品。”秦歌看着那块牌子,迈步走入其中。

    牌子上写的是老王,那肯定就是王大妈家无疑了。

    但走进去后,秦歌只在柜台看到一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小萝莉。

    那小萝莉显然是刚起床开店,懒洋洋的坐在摇摇椅上敲着算盘。

    “那啥,小姑娘,麻烦给我来瓶营养快线。”

    “啥?”摇摇椅上的小姑娘抬起头,“啥玩意儿?”

    秦歌这才想起这个世界没有营养快线,他刚刚只是想着,对方既然是做生意的,只要在这里花钱买东西,那要问话就会方便很多,毕竟没有哪个做生意的会对顾客冷漠。

    “那给我称斤瓜子,五香的,有吗?”

    “有啊,你等着。八两银子一斤。”

    小姑娘起身走到一边很利索的打开麻袋,随即用油纸包给秦歌装瓜子。

    秦歌站在一旁,显得有些漫不经心,“那啥,你别整我秤啊。”

    “不存在的。”小姑娘豪气的摆摆手,洒然道:“咱们做生意的讲究的就是诚信。说一斤就一斤,不会少你一颗。”

    “那就好。”秦歌咳嗽一声,开始进入主题:“对了小姑娘,王大妈呢?我找她有点事。”

    “你找王大妈?”闻言小姑娘停下手中动作,抬眼看向秦歌,表情有些怪异。

    “嗯对。”秦歌温尔儒雅的笑了笑,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上次我来是王大妈在看店,她帮我称的瓜子,而且还多送我一把,你是她女儿吗?以前没见过你啊。”

    小姑娘噗嗤笑出声,小手捂住嘴,“装,你继续装。”

    秦歌有些尴尬,心想自己这犊子没有扯好啊。

    小姑娘哈哈一笑,双手叉腰大声说道:“老娘就是王大妈!说吧,找我干啥?”

    “瓦特!你是王大妈?”秦歌一脸“我他妈不信”的表情。

    “怎么,不信呀?老娘一百年前就在这里开店,你出去问问,这里谁不知道我王大妈。你这小屁孩儿,还搁我面前扯犊子呢?说吧,你到底是来干嘛的!”

    “噗。”秦歌忍不住想笑,憋着笑意抱拳说道:“王大妈,幸会!幸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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