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和阿梅扶着冯刺史出了前院,冯刺史当场就能站稳了自己走。
甚至长吐出一口气后,还有心情低骂了一句:
“赵二郎非人子哉!”
听到这话,阿梅只是抿嘴一笑。
但李慕乃是出身世家女,从小就识文断字,文学素养不低,此时双眼发亮:
“阿郎方才在厅中所念,别说是赵二叔,就是妾亦听得心情激荡。”
“是吧?”想起自己方才在前院的表演,冯刺史都忍不住地给自己的演技点个赞。
这几日的戏,只有大纲,没有彩排,主要靠的,还是临场发挥。
主要就是赵二郎这哈批,入戏太深,直接给自家兄长倒了一大樽烈酒。
没半点眼色!
“不见厅中诸人乎?谁不为阿郎文采所倾?”
李慕紧紧地攀住冯刺史的胳膊,声音柔得都快要能拧出水来:
“张娘子在外头听完,差点就忍不住冲进去了,现在比我等提前一步,跑去告诉女君了呢!”
冯刺史哈哈一笑,志得意满。
然后一手搂住一个妾室,笑吟吟地说道:
“身上全是酒气,且扶吾去沐浴一番。”
后院里,关姬与张星忆两人,等了半天,才听得门口传来自家男人的声音:
“这么晚了,细君怎么还不睡?”
冯刺史没有束发,披着一件外袍就走了进来。
看到关姬挺着大肚子,连榻都没上,正与张星忆坐在桌边言笑妟妟。
走近了,才看到案桌上铺着纸张。
“这是在写什么?”
“自是在等‘天生吾徒有俊才’的冯君侯。”
关姬心情似乎极好,竟是开玩笑地接了一句。
冯永走到跟前,低头看去,但见桌上的纸所写的,正是自己在前院所念的《将进酒》。
他不禁吃了一惊,看向张星忆:
“四娘竟有这等心思?只听了一遍就能背下?”
张星忆骄傲地一抬头,不屑地看了一眼冯大抄公。
倒是关姬笑着解释道:
“前几日就知道你要念诗,又不肯提前跟我们说。四娘早在外头让人准备好了笔墨,在你念的时候就记下来了。”
她说着,又低头看向桌上,双手捧起纸,赞叹道:
“怪不得阿郎不愿意提前说呢!这等佳文,妾看也只有《蜀道难》、《梦游天姥吟留别》能与之相比。”
“若是提前说了,何能惊艳厅中众人?千金散尽还复来,好句!这等句子,也只有阿郎有底气说。”
冯永看到桌上还有不少纸张,上头皆是潦草而又凌乱的炭笔字体,想来是张星忆让人在宴厅外面的速记。
倒是关姬手上所捧的纸,上面的字体铁画银勾,隐透出凌厉而不失豪放。
一看就知道是虎女的作品。
“好字!”冯刺史从关姬手里接过纸,“细君这个字,与此文倒是呼应。”
“妾初闻阿郎在前院所念之诗,心头亦是激荡,故忍不住地写了下来。”
关姬靠了过来,轻笑道,“写完后,才发现今夜所书,比往日要好上不少呢!”
“这大概就是从字识人吧。”冯刺史的书法虽说是独创一帜,但欣赏水平还是有的。
他看了一会,这才满意道,“前番那曹三让吾亲书此诗给曹植,正好,细君倒是省了吾一番事情。”
此话让关姬“扑哧”一笑。
张星忆在一旁没好气地说道:
“姊夫,咱们说话要凭良心!亏得我看以你在前院醉倒,就赶快回来,让阿姊把这诗重抄了一份……”
嗯,果然是夫妻连心么?
冯刺史咳了一声,面不改色。
反正在自家女人面前丢脸,不算丢脸。
只是张小四这番功劳,没有得到冯刺史及时的反馈,让她心头更是不满。
于是她满怀恶意地问道:
“这诗还没诗名呢,要不然姊夫你亲笔题一个?”
冯刺史讪笑:“别闹,即使是男子,也难写出细君这一手字,我是自愧不如也,如何能画蛇添足?”
大妇则贴心多了,顺势转移话题问道:
“说起这个,阿郎还没说此文是何名?”
“将进酒,乐府诗。”
“又是乐府诗啊?阿郎似乎很是喜欢写乐府诗?”
关姬从冯永手里拿过纸张,提笔在上头写下“将进酒”三字。
“大汉流传最广者,不就是乐府诗?”冯永微微一笑,“再说了,不写乐府诗,如何能聆听细君之唱?”
当年关大将军唱一首《蜀道难》,让冯刺史大感惊艳。
关姬大概也是想起了当年之事,当下温柔一笑,只是当着张星忆的面,她不好多做表示。
于是又问了一个问题:“这五花马,又是个什么典故?”
“将骏马鬃毛修剪成瓣以为饰,分三瓣者,为三花马,分五瓣者,称五花马。”
关姬听了冯永的解释,点了点头,倒也没有多做追问,只当是哪里的风俗:
“原来还有这个说法,倒是妾孤陋寡闻了。”
不过倒也符合她初闻五花马时的理解。
毕竟能与千金裘相提并论,想来定是名贵之马。
“不过是我师门中的习惯罢了,细君没有听说过也是正常。”
说起这个,冯永又转而对张星忆说道:
“既然诗中提起五花马,明日就让人挑出一匹上等好马,把马鬃剪修成五花。”
“同时再让慕娘挑几件上等衣物,哦,还有那美酒也要准备好。”
“只待那曹三辞行时,让他把这些东西带回去,就说是我给曹植的赠礼。”
“此事,四娘记得亲手为之,不要出了差错。”
张星忆点头应下。
“阿郎对那曹植,倒是上心。”
“不上心不行。若说当年曹操是文武皆是过人,那曹丕之文也算是可观。今到曹叡,武略不济,文才不足。”
若是换了原历史上,曹叡也算是半代雄主。
可惜的是,现在遇到了开挂的。
因为连年对外惨败,第一年战胜吴国所树立起来的威信,早就已经失尽。
登基这么多年来,曹叡现在连根基都办法巩固下来,更别说像原历史上掌控全局。
这对于一个皇帝来说,是非常致命的。
据探子所报,现在都督关中的司马懿,权力极大。
可以自主任命关中诸军中层将领,甚至有权处死低层将校。
再加上屯田以及特设专门的易市。
钱粮军权政权集于一身。
不说司马懿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如今曹叡对魏国的掌控力,比起原历史,要差得太多太多。
“如今魏国可称道者,廖廖无几人。武略不过司马懿,或许满宠也算是一个?”
“大汉武德充沛,有何惧哉?反倒是以文采论,仅曹植一人,便可压天下。”
论起武略,不是说冯永看不起魏国的其他人,而是……
没有了后方之忧的诸葛老妖,根本就无惧司马老贼。
乌龟壳再硬,有汉阳造硬?
反正冯刺史是不信的。
可以说,这个时期,大汉与魏国是与原历史反过来的。
此时魏国人才正不断凋零,处于衰弱期。
而大汉,却因为某人的开挂,人才提前涌现,国力处于上升期。
唯一所缺者,则是软实力方面。
虽说未来影响魏晋文化方向的那些人,因为浮华案的风波,现在还只能是默默夹着尾巴做人。
但“建安三曹”是中国文学史永远绕不过去的高山。
即便现在三曹仅剩一个曹植,也足以让天下文人仰望。
“天命所在,人心所向”这种东西,虽说是看不见摸不着,玄学得很。
偏偏你又不能忽视它。
毕竟这个时代,连天象都要拿来证明谁才是天下正统。
没办法,大伙都信这个。
“阿郎太过自谦,以前尚可说曹植一人压天下,但大汉现在不也有阿郎么?”
冯刺史干笑一声:
“曹植毕竟是前辈,战阵上可以以胜负说话,但文坛之事,作为晚辈,态度还是放低一些比较好。”
再怎么被人吹上天,冯刺史心里还是牢记一件事:自己是个开挂的,不靠真实力。
冯刺史在后院与自家妻妾算计的时候,在前院的曹三已是酒意朦胧,步伐踉跄。
他从未喝过这么烈的酒,仅仅是最开始的三樽,就已是让他有些遭不住。
再加上冯永走后,赵广自告奋勇接手宴席,可怜的曹三就算是倒了大霉。
反正是等他醒来时,已是第二天大亮时分。
宿醉让曹三觉得自己头痛欲裂。
吃过下人送上来的吃食,热汤下腹,曹三这才觉得好受了些。
他正捧着自己的脑袋呻吟,但是冯郎君派人送过来的东西,很快就让他把自己的难受抛之脑后。
“这就是冯郎君亲手所书的昨夜文章?”
曹三小心翼翼地把裱好的纸张摊到桌上,刚一入眼,顿时就不由地喝彩:
“好字!”
果真是字如其人啊!
看这豪放而不失刚劲的字体,真不愧是擅写雄文的冯郎君所书。
“将进酒?原来这此文叫将进酒?”
曹三喃喃自语,欣赏了半天,这才珍之又珍地收起来。
“昨夜才在宴席上求冯郎君亲书,今日就能得其真迹,冯郎君对陈王,真是重视非常。”
想到这里,曹三又不禁再感叹一声,天意弄人。
此行已是圆满,曹三归心似箭,要回去禀报陈王,所以他很快提出辞行。
冯永也没有挽留,毕竟汉魏两国终究是敌人,有些事情,拖得越久,越容易出意外。
“此马叫五花马,乃是君侯座骑。君侯说了,诗赠曹公子,马亦赠曹公子。”
张远把缰绳递到曹三手里,很是庄重地说道。
曹三不是曹植,所以还没有资格让冯永亲自送行。
倒是张远作为冯刺史身边最优秀的学生,被派来送曹三。
曹三看着眼前的高头大马,即使他自小跟随曹植,久见罕物,亦不得不发出一声赞叹:
“此马神俊矣!”
但见此马全身油光发亮,,鼻孔极大,四蹄如碗,背腰宽且平直。
最引人注目的是,马鬃毛被精心修剪了一番,上头还用饰物装饰,平生添了几分贵气。
张远点头:
“曹使者当真有眼光,此马乃是西域天马,后有人特意从西域转运而至凉州,最后送予君侯。”
“君侯极是喜欢此马,故让人
他说着,又拍了拍手,只见有数位仆人捧着东西上来。
“此几物,乃是纯色裘衣,还有南乡最新款的绒衣,在外不说千金,就是万金,也是难求。”
“至于这些美酒,西域蒲桃酒、南中蜜酒、烈酒,皆是君侯珍藏,都请曹使者一齐带回去给曹公子。”
曹三闻此言,整面容,正衣冠,然后对着武威城深深地一拜,朗声道:
“曹三代陈王谢过冯郎君相赠!”
陈王这些年来失意失落,如今能得冯郎君这份情谊,也不枉陈王此次甘受朝廷猜忌,与汉人通书信。
五月的陇右,已是满地青翠。
来时满怀忐忑,无心观景色。
回时收获满满,曹三再一次来到冀城时,终于有心情一观这个陇右重镇。
这些年来,因为从汉中运转过来的物资,都要经过冀城中转,所以冀城日见繁荣。
各类食肆客舍如雨后春笋,纷纷冒了出来。
甚至从南乡传过来的一种新娱乐,也已影响到了冀城。
那就是说书人。
雍凉自古出豪杰。
以《紫电青霜记》为代表的侠义小说,不但极合雍凉风气,而且因为通俗易懂,更是为广大雍凉百姓所喜爱。
往来的商队,大多都是苦脚力,苍头黔首也没什么钱去高档场所。
偏偏受众最多的又是他们。
有需求自然就会有市场。
于是一些说书人,有时干脆跑到商队脚力睡的大通铺客舍里去讲。
更加不讲究的,就是找个空旷之地露天讲。
反正干这个,有嘴就行。
久而久之,有些地方就成了固定说书的地方。
有了市场,自然就会有消费,有些青皮暗倡也跟着流窜过来。
为了办事方便,于是这些固定场所又开始围上栏杆,盖上棚子,以遮风挡雨。
此时栏杆多称为勾栏。
这等地方,在南乡早就有之。
不过南乡的这等场所很是正规,官府有专门的曹署管理。
因为聚拢时如瓦合,散时有如瓦解,易聚易散,所以称之为瓦市勾栏之地。
乃是中底层百姓,往来脚力娱乐的地方。
冀城这边,也随了南乡那边的叫法,渐渐地叫开了来。
曹三在汉中时,早闻冯郎君治南乡的种种异闻,只是来时匆匆,要去凉州见冯郎君为要。
如今事了,听闻冀城亦有这等奇特之处,便心生好奇,要前往一观。
哪知亲临之后,发现此处大是粗俗,往来皆是粗衫苍头。
当下不免有些失望,只是听闻那说书,却又让他觉得新奇,流连一番,竟是不忍立刻离去。
隔壁又传来有女子的声音,咦咦呀呀的,似唱非唱,调子如捏着嗓子唱出来一般,当是民俚俗曲。
什么“靖哥哥”、“蓉儿”,让人听得糊里糊涂。
曹三顺着声音转过去,但见勾栏围住的地方,有女子脸上涂抹着劣等脂粉,如同鬼画,张嘴在唱着什么。
旁边还有一男子,长得粗矮无比,面目憨厚,一笑就是黑黄的龅牙,一看就是从地里刨食的。
偏偏腰间还配了一把刀,不住地围着女子转。
时不时还配合女子说两句。
引得下边汉子呼吸急促,叫好不已,脖子都粗红粗红的。
甚至长吐出一口气后,还有心情低骂了一句:
“赵二郎非人子哉!”
听到这话,阿梅只是抿嘴一笑。
但李慕乃是出身世家女,从小就识文断字,文学素养不低,此时双眼发亮:
“阿郎方才在厅中所念,别说是赵二叔,就是妾亦听得心情激荡。”
“是吧?”想起自己方才在前院的表演,冯刺史都忍不住地给自己的演技点个赞。
这几日的戏,只有大纲,没有彩排,主要靠的,还是临场发挥。
主要就是赵二郎这哈批,入戏太深,直接给自家兄长倒了一大樽烈酒。
没半点眼色!
“不见厅中诸人乎?谁不为阿郎文采所倾?”
李慕紧紧地攀住冯刺史的胳膊,声音柔得都快要能拧出水来:
“张娘子在外头听完,差点就忍不住冲进去了,现在比我等提前一步,跑去告诉女君了呢!”
冯刺史哈哈一笑,志得意满。
然后一手搂住一个妾室,笑吟吟地说道:
“身上全是酒气,且扶吾去沐浴一番。”
后院里,关姬与张星忆两人,等了半天,才听得门口传来自家男人的声音:
“这么晚了,细君怎么还不睡?”
冯刺史没有束发,披着一件外袍就走了进来。
看到关姬挺着大肚子,连榻都没上,正与张星忆坐在桌边言笑妟妟。
走近了,才看到案桌上铺着纸张。
“这是在写什么?”
“自是在等‘天生吾徒有俊才’的冯君侯。”
关姬心情似乎极好,竟是开玩笑地接了一句。
冯永走到跟前,低头看去,但见桌上的纸所写的,正是自己在前院所念的《将进酒》。
他不禁吃了一惊,看向张星忆:
“四娘竟有这等心思?只听了一遍就能背下?”
张星忆骄傲地一抬头,不屑地看了一眼冯大抄公。
倒是关姬笑着解释道:
“前几日就知道你要念诗,又不肯提前跟我们说。四娘早在外头让人准备好了笔墨,在你念的时候就记下来了。”
她说着,又低头看向桌上,双手捧起纸,赞叹道:
“怪不得阿郎不愿意提前说呢!这等佳文,妾看也只有《蜀道难》、《梦游天姥吟留别》能与之相比。”
“若是提前说了,何能惊艳厅中众人?千金散尽还复来,好句!这等句子,也只有阿郎有底气说。”
冯永看到桌上还有不少纸张,上头皆是潦草而又凌乱的炭笔字体,想来是张星忆让人在宴厅外面的速记。
倒是关姬手上所捧的纸,上面的字体铁画银勾,隐透出凌厉而不失豪放。
一看就知道是虎女的作品。
“好字!”冯刺史从关姬手里接过纸,“细君这个字,与此文倒是呼应。”
“妾初闻阿郎在前院所念之诗,心头亦是激荡,故忍不住地写了下来。”
关姬靠了过来,轻笑道,“写完后,才发现今夜所书,比往日要好上不少呢!”
“这大概就是从字识人吧。”冯刺史的书法虽说是独创一帜,但欣赏水平还是有的。
他看了一会,这才满意道,“前番那曹三让吾亲书此诗给曹植,正好,细君倒是省了吾一番事情。”
此话让关姬“扑哧”一笑。
张星忆在一旁没好气地说道:
“姊夫,咱们说话要凭良心!亏得我看以你在前院醉倒,就赶快回来,让阿姊把这诗重抄了一份……”
嗯,果然是夫妻连心么?
冯刺史咳了一声,面不改色。
反正在自家女人面前丢脸,不算丢脸。
只是张小四这番功劳,没有得到冯刺史及时的反馈,让她心头更是不满。
于是她满怀恶意地问道:
“这诗还没诗名呢,要不然姊夫你亲笔题一个?”
冯刺史讪笑:“别闹,即使是男子,也难写出细君这一手字,我是自愧不如也,如何能画蛇添足?”
大妇则贴心多了,顺势转移话题问道:
“说起这个,阿郎还没说此文是何名?”
“将进酒,乐府诗。”
“又是乐府诗啊?阿郎似乎很是喜欢写乐府诗?”
关姬从冯永手里拿过纸张,提笔在上头写下“将进酒”三字。
“大汉流传最广者,不就是乐府诗?”冯永微微一笑,“再说了,不写乐府诗,如何能聆听细君之唱?”
当年关大将军唱一首《蜀道难》,让冯刺史大感惊艳。
关姬大概也是想起了当年之事,当下温柔一笑,只是当着张星忆的面,她不好多做表示。
于是又问了一个问题:“这五花马,又是个什么典故?”
“将骏马鬃毛修剪成瓣以为饰,分三瓣者,为三花马,分五瓣者,称五花马。”
关姬听了冯永的解释,点了点头,倒也没有多做追问,只当是哪里的风俗:
“原来还有这个说法,倒是妾孤陋寡闻了。”
不过倒也符合她初闻五花马时的理解。
毕竟能与千金裘相提并论,想来定是名贵之马。
“不过是我师门中的习惯罢了,细君没有听说过也是正常。”
说起这个,冯永又转而对张星忆说道:
“既然诗中提起五花马,明日就让人挑出一匹上等好马,把马鬃剪修成五花。”
“同时再让慕娘挑几件上等衣物,哦,还有那美酒也要准备好。”
“只待那曹三辞行时,让他把这些东西带回去,就说是我给曹植的赠礼。”
“此事,四娘记得亲手为之,不要出了差错。”
张星忆点头应下。
“阿郎对那曹植,倒是上心。”
“不上心不行。若说当年曹操是文武皆是过人,那曹丕之文也算是可观。今到曹叡,武略不济,文才不足。”
若是换了原历史上,曹叡也算是半代雄主。
可惜的是,现在遇到了开挂的。
因为连年对外惨败,第一年战胜吴国所树立起来的威信,早就已经失尽。
登基这么多年来,曹叡现在连根基都办法巩固下来,更别说像原历史上掌控全局。
这对于一个皇帝来说,是非常致命的。
据探子所报,现在都督关中的司马懿,权力极大。
可以自主任命关中诸军中层将领,甚至有权处死低层将校。
再加上屯田以及特设专门的易市。
钱粮军权政权集于一身。
不说司马懿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如今曹叡对魏国的掌控力,比起原历史,要差得太多太多。
“如今魏国可称道者,廖廖无几人。武略不过司马懿,或许满宠也算是一个?”
“大汉武德充沛,有何惧哉?反倒是以文采论,仅曹植一人,便可压天下。”
论起武略,不是说冯永看不起魏国的其他人,而是……
没有了后方之忧的诸葛老妖,根本就无惧司马老贼。
乌龟壳再硬,有汉阳造硬?
反正冯刺史是不信的。
可以说,这个时期,大汉与魏国是与原历史反过来的。
此时魏国人才正不断凋零,处于衰弱期。
而大汉,却因为某人的开挂,人才提前涌现,国力处于上升期。
唯一所缺者,则是软实力方面。
虽说未来影响魏晋文化方向的那些人,因为浮华案的风波,现在还只能是默默夹着尾巴做人。
但“建安三曹”是中国文学史永远绕不过去的高山。
即便现在三曹仅剩一个曹植,也足以让天下文人仰望。
“天命所在,人心所向”这种东西,虽说是看不见摸不着,玄学得很。
偏偏你又不能忽视它。
毕竟这个时代,连天象都要拿来证明谁才是天下正统。
没办法,大伙都信这个。
“阿郎太过自谦,以前尚可说曹植一人压天下,但大汉现在不也有阿郎么?”
冯刺史干笑一声:
“曹植毕竟是前辈,战阵上可以以胜负说话,但文坛之事,作为晚辈,态度还是放低一些比较好。”
再怎么被人吹上天,冯刺史心里还是牢记一件事:自己是个开挂的,不靠真实力。
冯刺史在后院与自家妻妾算计的时候,在前院的曹三已是酒意朦胧,步伐踉跄。
他从未喝过这么烈的酒,仅仅是最开始的三樽,就已是让他有些遭不住。
再加上冯永走后,赵广自告奋勇接手宴席,可怜的曹三就算是倒了大霉。
反正是等他醒来时,已是第二天大亮时分。
宿醉让曹三觉得自己头痛欲裂。
吃过下人送上来的吃食,热汤下腹,曹三这才觉得好受了些。
他正捧着自己的脑袋呻吟,但是冯郎君派人送过来的东西,很快就让他把自己的难受抛之脑后。
“这就是冯郎君亲手所书的昨夜文章?”
曹三小心翼翼地把裱好的纸张摊到桌上,刚一入眼,顿时就不由地喝彩:
“好字!”
果真是字如其人啊!
看这豪放而不失刚劲的字体,真不愧是擅写雄文的冯郎君所书。
“将进酒?原来这此文叫将进酒?”
曹三喃喃自语,欣赏了半天,这才珍之又珍地收起来。
“昨夜才在宴席上求冯郎君亲书,今日就能得其真迹,冯郎君对陈王,真是重视非常。”
想到这里,曹三又不禁再感叹一声,天意弄人。
此行已是圆满,曹三归心似箭,要回去禀报陈王,所以他很快提出辞行。
冯永也没有挽留,毕竟汉魏两国终究是敌人,有些事情,拖得越久,越容易出意外。
“此马叫五花马,乃是君侯座骑。君侯说了,诗赠曹公子,马亦赠曹公子。”
张远把缰绳递到曹三手里,很是庄重地说道。
曹三不是曹植,所以还没有资格让冯永亲自送行。
倒是张远作为冯刺史身边最优秀的学生,被派来送曹三。
曹三看着眼前的高头大马,即使他自小跟随曹植,久见罕物,亦不得不发出一声赞叹:
“此马神俊矣!”
但见此马全身油光发亮,,鼻孔极大,四蹄如碗,背腰宽且平直。
最引人注目的是,马鬃毛被精心修剪了一番,上头还用饰物装饰,平生添了几分贵气。
张远点头:
“曹使者当真有眼光,此马乃是西域天马,后有人特意从西域转运而至凉州,最后送予君侯。”
“君侯极是喜欢此马,故让人
他说着,又拍了拍手,只见有数位仆人捧着东西上来。
“此几物,乃是纯色裘衣,还有南乡最新款的绒衣,在外不说千金,就是万金,也是难求。”
“至于这些美酒,西域蒲桃酒、南中蜜酒、烈酒,皆是君侯珍藏,都请曹使者一齐带回去给曹公子。”
曹三闻此言,整面容,正衣冠,然后对着武威城深深地一拜,朗声道:
“曹三代陈王谢过冯郎君相赠!”
陈王这些年来失意失落,如今能得冯郎君这份情谊,也不枉陈王此次甘受朝廷猜忌,与汉人通书信。
五月的陇右,已是满地青翠。
来时满怀忐忑,无心观景色。
回时收获满满,曹三再一次来到冀城时,终于有心情一观这个陇右重镇。
这些年来,因为从汉中运转过来的物资,都要经过冀城中转,所以冀城日见繁荣。
各类食肆客舍如雨后春笋,纷纷冒了出来。
甚至从南乡传过来的一种新娱乐,也已影响到了冀城。
那就是说书人。
雍凉自古出豪杰。
以《紫电青霜记》为代表的侠义小说,不但极合雍凉风气,而且因为通俗易懂,更是为广大雍凉百姓所喜爱。
往来的商队,大多都是苦脚力,苍头黔首也没什么钱去高档场所。
偏偏受众最多的又是他们。
有需求自然就会有市场。
于是一些说书人,有时干脆跑到商队脚力睡的大通铺客舍里去讲。
更加不讲究的,就是找个空旷之地露天讲。
反正干这个,有嘴就行。
久而久之,有些地方就成了固定说书的地方。
有了市场,自然就会有消费,有些青皮暗倡也跟着流窜过来。
为了办事方便,于是这些固定场所又开始围上栏杆,盖上棚子,以遮风挡雨。
此时栏杆多称为勾栏。
这等地方,在南乡早就有之。
不过南乡的这等场所很是正规,官府有专门的曹署管理。
因为聚拢时如瓦合,散时有如瓦解,易聚易散,所以称之为瓦市勾栏之地。
乃是中底层百姓,往来脚力娱乐的地方。
冀城这边,也随了南乡那边的叫法,渐渐地叫开了来。
曹三在汉中时,早闻冯郎君治南乡的种种异闻,只是来时匆匆,要去凉州见冯郎君为要。
如今事了,听闻冀城亦有这等奇特之处,便心生好奇,要前往一观。
哪知亲临之后,发现此处大是粗俗,往来皆是粗衫苍头。
当下不免有些失望,只是听闻那说书,却又让他觉得新奇,流连一番,竟是不忍立刻离去。
隔壁又传来有女子的声音,咦咦呀呀的,似唱非唱,调子如捏着嗓子唱出来一般,当是民俚俗曲。
什么“靖哥哥”、“蓉儿”,让人听得糊里糊涂。
曹三顺着声音转过去,但见勾栏围住的地方,有女子脸上涂抹着劣等脂粉,如同鬼画,张嘴在唱着什么。
旁边还有一男子,长得粗矮无比,面目憨厚,一笑就是黑黄的龅牙,一看就是从地里刨食的。
偏偏腰间还配了一把刀,不住地围着女子转。
时不时还配合女子说两句。
引得下边汉子呼吸急促,叫好不已,脖子都粗红粗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