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宫里,火焰幕布早已消散,但国王依旧如同一尊雕像一样,静静的现在那里。“咳咳……王子还是那么年轻气盛啊。”一老者现在国王右侧说道,他就是刚刚支撑火焰幕布的那个魔法师,在这个国家,也只有他这个地位和阶段的人能这么随意的在国王旁边说话。
“唉,是我欠他{她}们的啊。”国王叹了口气,“麻烦您老了。”说罢,对着老者抱拳。
“不碍事,不碍事,老朽年纪大了,不能上阵杀敌,能为国王您服务老朽也很高兴。”老魔法师说道。
“恩,送大师回塔。”国王对着左右的侍从说道。
“是。”一侍从走出,搀扶着老魔法师离开。在福斯坦,每位高级魔法学徒,在给王国效力一定年份后,王国都会出资给该魔法师修建一座魔法塔,魔法塔是每位低阶魔法师毕生的梦想。
老魔法师走后,国王所在的这个诺大的宫殿,此时除了国王身边的侍从和宫女,只剩下国王一人。“索菲亚,我只能做到这一步了。”仅仅四十岁福斯坦国王,一位刚刚处于壮年的英明君王,此时竟如同一老者一样,面色憔悴的叹气。索菲亚,上一任王后,国王的毕生所爱,也是安吉丽娜和肯塞尔的亲母。
“孩子们都长大了。”国王回想起刚刚王子暴怒之时,一大群士兵一拥而入簇拥在王子身边,剑指将领的场景,就已经知道,他的这个长子至少已经完全把控了雄狮军团。
雄狮军团是福斯坦的王牌军团,掌控了雄狮军团,几乎也就掌控了福斯坦军队的权柄。那个女人这些年一直奔走在王都权贵和财政大臣周围,是为了什么,还不是自己的这个王位,让她的儿子能够继承。
而她不知道的是,多年的战争,福斯坦的经济早被打烂了,那些贵族除了底蕴深厚的那几个,还有多少有能力帮她的儿子争取王位,现在这个国家最值钱的就是前线的百战强军,军队是福斯坦目前最珍贵也是最强大的力量。而肯塞尔王子,现在就是这支力量的实力掌控人之一,他的的那个小儿子,将来拿什么和自己的大哥斗。
就算他有一个身为利基亚联盟大领主之一的舅舅,但要记住,是之一,在吸收了夏尔洛领土后国力大增的福斯坦,不光是那个大领主,就是整个利基亚联盟,也要对福斯坦俯首称臣!
国王相信肯塞尔王子的能力,也相信肯塞尔王子能把这个国家治理好,他要在自己还活着的这些年,尽力为肯塞尔王子扫除障碍,深夜了,国王带着侍从官又去了书房,在这里不知疲倦的处理公务。这是一位英明而又勤勉的国王,福斯坦的崛起不是没有原因的。
又是一年的深秋时节,矿山镇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啤酒节,啤酒节是传自于王都的一个盛大节日,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目的是为了庆祝今年的丰收,以及期盼来年的好运。虽然每年都不一定是个丰收的好年,但这个节日却一直流传。
今年的啤酒节和去年一样,疲软而又怠惰,矿山镇的镇长老比利对自己的管理能力非常自信,老比利已经40岁了,他从25岁开始接任父亲的班当镇长至今已经过去了15个年头,他的前半生过的和他父亲一样顺风顺水,体重直达200斤,是个名副其实的胖子,但就在他即将卸任的这几年,仿佛家族的厄运积攒了几百年一样,如今一股脑宣泄给了他。
“战争!又是战争!”老比利现在年纪大了,话也多了,总是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可能是近几年来什么都要老比利操心,他完全没有同龄老人应有的沉稳。“海格特,叫你家的小儿子去广场帮忙!”老比利走在镇里,对着一半掩着门的商铺叫喊道,在里面传来一阵答应声后,老比利迈步走到下一家。“布里茨,快出来,啤酒准备好了吗?”这是一家酒馆,也兼着住宿、吃饭等功能,当然,这也是镇上目前唯一一家带有娱乐性质的商铺。
酒馆老板布里茨有着深红色两撇络腮胡,酒槽鼻子上点点黑斑,腆着个大肚子,真不知道在粮食接连涨价的当下,这个家伙是怎么维持这个体格的。老比利腹诽道,要知道,就连他这个镇长,这些年也是狂掉体重,现在估计能有个150斤也是谢天谢地了。“布里茨,好了没?”见酒馆中没有动静,老比利拄着拐杖在铺子前又喊了一声。
“好了好了!”酒馆深处终于传来了布里茨浓厚的嗓音,慢慢的一个红胡子大汉抱着两个酒桶走了出来,这是个比老比利还胖的大胖子。
“怎么这么慢。。。”老比利嘟囔了两声,不满道。
“嗨,啤酒当然是先做的好喝,我昨晚本来在地窖里看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布里茨挠了挠头,说道。
“我看是你忍不住喝了两口,喝醉了吧!”老比利剁了剁拐杖,呵斥道。“这次的麦酒,够今晚的用度吧?”
“够够够,绝对够!”布里茨连忙答应道,“两桶呢!”说罢拍了拍抱着的两桶啤酒。两桶啤酒都是半人高的大酒桶,也就布里茨这个体格能连抱着俩都不喘气,
可能是看见镇长脸色不太好,布里茨急忙打了个招呼就抱着酒去了镇中心,今天的啤酒节是在夜里举行,现在要把啤酒放过去,做好准备工作。
布里茨抱着酒桶走了,老比利还待在原地,要不是镇里现在只有这一个酒馆,我才不会在你这定酒!老比利内心愤恨道。这大概是他这个镇长做的最憋屈的几年了,现在镇里青壮年都去参军,甚至从去年开始,男爵的征兵年龄从14岁降到了13岁,导致现在镇子里能撑起来场面的,就剩下了几个老家伙。如今镇上经济奇差无比,就连粮食都要依靠男爵大人进口才能满足,这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老比利感叹道。
摇摇头,老比利去了下一家,裁缝铺。啤酒节光喝啤酒有什么意思,必须要有两个节目才行,上个月就让老裁缝米特做的表演服,不知道做好没有。
枫叶村中,家家户户也一大早开始收拾东西,整理家务。啤酒节在福斯坦只是众多节日中微不足道的其中一个节日,但在凯多齐领,这是新年前最盛大的一个节日,起因据说是第一任凯多齐男爵嗜好饮酒,所以才大力发展起这个节日。
莉亚早早的起来帮着母亲喂养家畜,收蓄稻谷。这几只鸡是前段日子买的,洛克自从去年成了小队长,寄给家里的钱也比以前多了,老洛克和蒂亚一商量,就从男爵大人的商队买来了几只小鸡仔,虽然只是小鸡仔,但因为是母鸡,所以也花费了不少的积蓄,而且鸡也要吃粮食的,几只鸡仔的消耗量不比一个儿童差多少,现在枫叶村有能力养家畜了除了村长一家,也就他们家有这能力了,这几只鸡仔,不知羡煞了多少同村人的眼。
如今鸡仔也长大了,除了夭折的一只,剩下的每天能给他们家贡献三、四枚鸡蛋,这些母鸡是全家人的宝,莉亚每天有一小半时间都用来照看它们。
老洛克还在睡觉,这两年地里的农活大多由他一人完成,而且都是旱地,耕种就更加不易,身子骨早就操劳坏了,所以现在还没醒,他需要休息。
莉亚小心的拾掇着一篮子鸡蛋,篮子并不大,约莫只有二十余枚鸡蛋,但这也是他们家攒了一个星期才攒了这么多。这篮子鸡蛋蒂亚打算晚上去镇上时卖掉,他们家一般是不去镇上的,但因为今天是啤酒节,村长号召全村人都去,既然要去就不能空手去,勤俭精明的蒂亚省了一个星期的鸡蛋,就是打算带到镇上,卖个好价钱。
上午10时,老洛克才伸着懒腰起了床,莉亚娘儿俩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老洛克和母女俩打了声招呼,又去了地里,虽然是深秋,但田里还种着米薯,这种耐寒耐干的作物是男爵商队近两年来卖给农民的,虽然米薯的味道很涩而且个头也很小,但能在如今的地里种出来能糊口的粮食,已经是大幸了,没人在乎这。老洛克必须去看看,因为快到冬天了,豚鼠等动物也开始疯了一样的储备粮食,如果没人照看他家的田,估计不到两天,他家的米薯能被豚鼠搬空。
老洛克挥舞着木藤做的鞭子行走在土路上,他家的田虽然离家不远,但也靠近山涧,一路上都是树叶飘落的萧瑟,一些毛发灰白的豚鼠在枯草丛中窜来窜去,这些豚鼠以前看着还挺可爱,但现在没人喜欢它们,平民尤其是农民对于抢夺自己粮食的强盗都有一种莫名的愤慨。
老洛克走到自己的田里,两亩种着米薯的田里翻起了不少土包,土包中清晰可见块茎状作物的根须,上面依稀存在锯齿咬过的痕迹。“该死的豚鼠!”老洛克咒骂道,走到土包附近蹲下用手推平了土包。米薯生命力极强,要是及时盖上土,兴许还能活。做完这些,老洛克起身用鞭子挥打着地面,豚鼠性情胆小,丁点大的动静就能吓跑,老洛克这么做是为了赶走田地里可能还存在的豚鼠。
要是年轻10岁,老洛克绝对不会轻易放过这些豚鼠,小洛克小时候吃过的肉类很有限,除了河里的鱼虾等小东西,就是豚鼠了,那时候老洛克没少给小洛克尝鲜。
“唉,是我欠他{她}们的啊。”国王叹了口气,“麻烦您老了。”说罢,对着老者抱拳。
“不碍事,不碍事,老朽年纪大了,不能上阵杀敌,能为国王您服务老朽也很高兴。”老魔法师说道。
“恩,送大师回塔。”国王对着左右的侍从说道。
“是。”一侍从走出,搀扶着老魔法师离开。在福斯坦,每位高级魔法学徒,在给王国效力一定年份后,王国都会出资给该魔法师修建一座魔法塔,魔法塔是每位低阶魔法师毕生的梦想。
老魔法师走后,国王所在的这个诺大的宫殿,此时除了国王身边的侍从和宫女,只剩下国王一人。“索菲亚,我只能做到这一步了。”仅仅四十岁福斯坦国王,一位刚刚处于壮年的英明君王,此时竟如同一老者一样,面色憔悴的叹气。索菲亚,上一任王后,国王的毕生所爱,也是安吉丽娜和肯塞尔的亲母。
“孩子们都长大了。”国王回想起刚刚王子暴怒之时,一大群士兵一拥而入簇拥在王子身边,剑指将领的场景,就已经知道,他的这个长子至少已经完全把控了雄狮军团。
雄狮军团是福斯坦的王牌军团,掌控了雄狮军团,几乎也就掌控了福斯坦军队的权柄。那个女人这些年一直奔走在王都权贵和财政大臣周围,是为了什么,还不是自己的这个王位,让她的儿子能够继承。
而她不知道的是,多年的战争,福斯坦的经济早被打烂了,那些贵族除了底蕴深厚的那几个,还有多少有能力帮她的儿子争取王位,现在这个国家最值钱的就是前线的百战强军,军队是福斯坦目前最珍贵也是最强大的力量。而肯塞尔王子,现在就是这支力量的实力掌控人之一,他的的那个小儿子,将来拿什么和自己的大哥斗。
就算他有一个身为利基亚联盟大领主之一的舅舅,但要记住,是之一,在吸收了夏尔洛领土后国力大增的福斯坦,不光是那个大领主,就是整个利基亚联盟,也要对福斯坦俯首称臣!
国王相信肯塞尔王子的能力,也相信肯塞尔王子能把这个国家治理好,他要在自己还活着的这些年,尽力为肯塞尔王子扫除障碍,深夜了,国王带着侍从官又去了书房,在这里不知疲倦的处理公务。这是一位英明而又勤勉的国王,福斯坦的崛起不是没有原因的。
又是一年的深秋时节,矿山镇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啤酒节,啤酒节是传自于王都的一个盛大节日,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目的是为了庆祝今年的丰收,以及期盼来年的好运。虽然每年都不一定是个丰收的好年,但这个节日却一直流传。
今年的啤酒节和去年一样,疲软而又怠惰,矿山镇的镇长老比利对自己的管理能力非常自信,老比利已经40岁了,他从25岁开始接任父亲的班当镇长至今已经过去了15个年头,他的前半生过的和他父亲一样顺风顺水,体重直达200斤,是个名副其实的胖子,但就在他即将卸任的这几年,仿佛家族的厄运积攒了几百年一样,如今一股脑宣泄给了他。
“战争!又是战争!”老比利现在年纪大了,话也多了,总是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可能是近几年来什么都要老比利操心,他完全没有同龄老人应有的沉稳。“海格特,叫你家的小儿子去广场帮忙!”老比利走在镇里,对着一半掩着门的商铺叫喊道,在里面传来一阵答应声后,老比利迈步走到下一家。“布里茨,快出来,啤酒准备好了吗?”这是一家酒馆,也兼着住宿、吃饭等功能,当然,这也是镇上目前唯一一家带有娱乐性质的商铺。
酒馆老板布里茨有着深红色两撇络腮胡,酒槽鼻子上点点黑斑,腆着个大肚子,真不知道在粮食接连涨价的当下,这个家伙是怎么维持这个体格的。老比利腹诽道,要知道,就连他这个镇长,这些年也是狂掉体重,现在估计能有个150斤也是谢天谢地了。“布里茨,好了没?”见酒馆中没有动静,老比利拄着拐杖在铺子前又喊了一声。
“好了好了!”酒馆深处终于传来了布里茨浓厚的嗓音,慢慢的一个红胡子大汉抱着两个酒桶走了出来,这是个比老比利还胖的大胖子。
“怎么这么慢。。。”老比利嘟囔了两声,不满道。
“嗨,啤酒当然是先做的好喝,我昨晚本来在地窖里看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布里茨挠了挠头,说道。
“我看是你忍不住喝了两口,喝醉了吧!”老比利剁了剁拐杖,呵斥道。“这次的麦酒,够今晚的用度吧?”
“够够够,绝对够!”布里茨连忙答应道,“两桶呢!”说罢拍了拍抱着的两桶啤酒。两桶啤酒都是半人高的大酒桶,也就布里茨这个体格能连抱着俩都不喘气,
可能是看见镇长脸色不太好,布里茨急忙打了个招呼就抱着酒去了镇中心,今天的啤酒节是在夜里举行,现在要把啤酒放过去,做好准备工作。
布里茨抱着酒桶走了,老比利还待在原地,要不是镇里现在只有这一个酒馆,我才不会在你这定酒!老比利内心愤恨道。这大概是他这个镇长做的最憋屈的几年了,现在镇里青壮年都去参军,甚至从去年开始,男爵的征兵年龄从14岁降到了13岁,导致现在镇子里能撑起来场面的,就剩下了几个老家伙。如今镇上经济奇差无比,就连粮食都要依靠男爵大人进口才能满足,这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老比利感叹道。
摇摇头,老比利去了下一家,裁缝铺。啤酒节光喝啤酒有什么意思,必须要有两个节目才行,上个月就让老裁缝米特做的表演服,不知道做好没有。
枫叶村中,家家户户也一大早开始收拾东西,整理家务。啤酒节在福斯坦只是众多节日中微不足道的其中一个节日,但在凯多齐领,这是新年前最盛大的一个节日,起因据说是第一任凯多齐男爵嗜好饮酒,所以才大力发展起这个节日。
莉亚早早的起来帮着母亲喂养家畜,收蓄稻谷。这几只鸡是前段日子买的,洛克自从去年成了小队长,寄给家里的钱也比以前多了,老洛克和蒂亚一商量,就从男爵大人的商队买来了几只小鸡仔,虽然只是小鸡仔,但因为是母鸡,所以也花费了不少的积蓄,而且鸡也要吃粮食的,几只鸡仔的消耗量不比一个儿童差多少,现在枫叶村有能力养家畜了除了村长一家,也就他们家有这能力了,这几只鸡仔,不知羡煞了多少同村人的眼。
如今鸡仔也长大了,除了夭折的一只,剩下的每天能给他们家贡献三、四枚鸡蛋,这些母鸡是全家人的宝,莉亚每天有一小半时间都用来照看它们。
老洛克还在睡觉,这两年地里的农活大多由他一人完成,而且都是旱地,耕种就更加不易,身子骨早就操劳坏了,所以现在还没醒,他需要休息。
莉亚小心的拾掇着一篮子鸡蛋,篮子并不大,约莫只有二十余枚鸡蛋,但这也是他们家攒了一个星期才攒了这么多。这篮子鸡蛋蒂亚打算晚上去镇上时卖掉,他们家一般是不去镇上的,但因为今天是啤酒节,村长号召全村人都去,既然要去就不能空手去,勤俭精明的蒂亚省了一个星期的鸡蛋,就是打算带到镇上,卖个好价钱。
上午10时,老洛克才伸着懒腰起了床,莉亚娘儿俩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老洛克和母女俩打了声招呼,又去了地里,虽然是深秋,但田里还种着米薯,这种耐寒耐干的作物是男爵商队近两年来卖给农民的,虽然米薯的味道很涩而且个头也很小,但能在如今的地里种出来能糊口的粮食,已经是大幸了,没人在乎这。老洛克必须去看看,因为快到冬天了,豚鼠等动物也开始疯了一样的储备粮食,如果没人照看他家的田,估计不到两天,他家的米薯能被豚鼠搬空。
老洛克挥舞着木藤做的鞭子行走在土路上,他家的田虽然离家不远,但也靠近山涧,一路上都是树叶飘落的萧瑟,一些毛发灰白的豚鼠在枯草丛中窜来窜去,这些豚鼠以前看着还挺可爱,但现在没人喜欢它们,平民尤其是农民对于抢夺自己粮食的强盗都有一种莫名的愤慨。
老洛克走到自己的田里,两亩种着米薯的田里翻起了不少土包,土包中清晰可见块茎状作物的根须,上面依稀存在锯齿咬过的痕迹。“该死的豚鼠!”老洛克咒骂道,走到土包附近蹲下用手推平了土包。米薯生命力极强,要是及时盖上土,兴许还能活。做完这些,老洛克起身用鞭子挥打着地面,豚鼠性情胆小,丁点大的动静就能吓跑,老洛克这么做是为了赶走田地里可能还存在的豚鼠。
要是年轻10岁,老洛克绝对不会轻易放过这些豚鼠,小洛克小时候吃过的肉类很有限,除了河里的鱼虾等小东西,就是豚鼠了,那时候老洛克没少给小洛克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