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冰走到距离童三五步外,停下了,冷冷说道:
    “童帮主,你什么意思?让开。”
    童三冷哼一声,轻蔑道:
    “没啥意思,叫你赶快回去。今天,无论谁来砸万花楼的场子,都别怪童某不给面子。”
    绍冰大怒,指着台上的少年,厉声道:
    “那小子口无遮拦,辱骂我等。你如果敢阻拦,哼哼……就不怕我十万镇北大军,灭了你四水帮一百次。”
    童三仰天大笑,击掌道:
    “呵呵,好威风,我们确实差远了。四水帮的一千兄弟,顶多灭掉武威侯府一次。童某人在这里,也只能顶多灭你一次。”
    言毕眼睛一瞪,须发皆张,仙师的气势骤然勃发,喝道:
    “给老子滚!”
    绍冰惊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一边快走,一边扭头指指点点。
    “童三,你等着,明天就叫你吃牢饭。还有董舒那厮,先打断两条腿,再丢去喂豹子。今天在这里摇旗呐喊的,一个也别想跑……”
    背后传来一片嘘声。
    不过,部分书生还是赶紧闭嘴,侧转身,或者遮住脸。他们无权无势,万一被武威侯世子注意了,将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
    信天游见气氛变凝重了,颇有点愧疚。本来嘛,评选花魁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被自己搅合得剑拔弩张,人心惶惶了。
    得,赶紧写诗去吧。冲淡气氛,省得干站着浪费时间。
    信天游走下戏台,说道,拿笔来。
    小胖子冯程赶紧迎上前,把他往棚子里带,道:“哥,早准备好了笔墨纸砚,在里面呢……”
    谁知信天游却拨开他,道:“中号狼毫,要硬一点的。”
    说完,转到了戏台子侧面,那是一堵才被粉刷完的雪白墙壁。
    几个书生恍然大悟。
    粉壁题诗,是争夺花魁的最后一个节目,比谁的佳作多。像飘香苑戏台的墙壁上,就贴满了长长短短二十几首诗词。他们曾主动献给白灵儿几首,却不见万花楼贴出来,任由墙壁尴尬地空着。
    望见“董舒”要写诗,何朗坐不住了,飞快地走下彩棚。他一走,王党那批文官与嘉宾也跟随下去了。
    九名评委均是白沙城的名士,见状面面相觑。
    一个道:
    “《百字文》,叹为观止。可谓千古韵文第一,千古书法第一。我说万花楼不急不躁的,一首诗也不呈上,原来有大神托底。”
    有人则反驳。
    “自古文章好的,诗词未必佳。唐宋八大家里,只出了一个苏轼诗文双绝。千万年以来,可还找得出第二个?何况,董舒只有一篇《百字文》传世,兄台言之过早了。”
    另外的人和稀泥,道:“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看看……”
    立马引起一片附和声,同去,同去……
    周平缓缓闭上了眼睛养神,任由他们走,一点不生气。
    九个评委里,两个接受了贿赂,两个被威胁,掀不起什么起妖蛾子。
    白灵儿本以琴艺微胜丽姬的,却判作平手。天女散花本可与天魔舞打平,却被判微负。诗词就更加好办了,自古文无第一。除非是千古绝唱,否则总有办法贬低。
    重金收购的二十几首诗词,经历了三月、半年的酝酿与推敲,属于精品中的精品。除非董舒真是谪仙人,才可以盖过风头。
    他不过是董郡守的侄儿,能有什么钱?较量缠头,绝对是王党破罐子破摔设下的陷阱。想让自己大出血拿不出三十二万两黄金的赔付,失信于天下,好趁机搅乱局面。
    辛亏老子聪明,将计就计。他们一旦赖账,王后就可以顺势削掉华文的爵位与继承权,抄没逍遥侯府,哈哈哈……
    花魁评选,其实是决战之前的一次力量比拼。即使折了缠头这一阵,诗词项却稳拿,飘香苑还是赢了……
    粉壁前,信天游也闭上了眼睛。
    他想起了白灵儿挥舞纱带的模样,找到了一首最合适的诗,也找到了最恰当的表现形式——怀素狂草。
    可“草圣”的字库不够用,需要重新设计。还得考虑笔势与气韵相连,整体布局的美观……
    一帮文官赶到了,九大评委赶来了,连白灵儿也抛头露面了……统统屏气静声,被隔离在三米之外。
    圈中,冯程充满景仰地端着一碗墨汁,拿着一管狼毫。
    至于华文,觉得天下没有任何东西比法阵更具吸引力,懒得看热闹。大老粗童三不懂诗书,这几天的耳朵却被“谪仙”灌满,有点好奇。但华文不动,他只好呆在棚子里陪伴。
    一分钟后,信天游睁开眼睛,挥毫落笔如云烟。
    “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玉带舞天纱。疑是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
    啊呀……
    书生与世子大乱,有人喊“诗书双绝”,顿时引发一片赞叹。
    后面的人看不到,急得直跳脚,大叫,“前排的兄弟,别贪污,念出来呀。”
    于是乎,好多人开始念诵,嗡嗡嗡跟群蜂采蜜一般。
    何朗有了桃李宴上钦天监拿走《百字文》的教训,立即大声宣布:
    “花魁节是由礼部主办,白沙府承办的。这首诗,当然归礼部所有。”
    白灵儿急了,反驳道:
    “这是董舒写给我的,得归万花楼……”
    何朗苦笑道:
    “诗当然属于万花楼,字却归礼部。戏台子是公物,你总不能揭走墙皮吧。今晚我就派人守卫,搭棚子挡雨,用碧纱笼罩住……”
    首席评委容光焕发,对其余人道:
    “老夫看这一首,称得上诗书双绝,当评选为本次花魁节的第一,诸位有什么意见?“
    大部分赞同,少数几个存在异议。
    “书法确实举世无双,但花魁节评选的却是佳作,好让青楼有新词传唱。我看飘香苑呈上的,有几首并不落下风。“
    有人道:
    “依我看,可以进前三甲……不过才一首,万花楼还是输了。“
    信天游笑笑,蘸墨再写。
    毛笔浸入了粉墙石灰,锋芒更加生猛刚劲。这一次,他运用了大名鼎鼎的“颜筋柳骨“中柳公权字体,形状爽利瘦硬,好像隆冬之老树。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这是元稹最好的诗,也是千古绝唱的情歌。偏偏没被收录进《唐诗三百首》,在当世已经失传了。
    开先一掷万金,下面轰然炸锅。这首诗一亮相,现场却鸦雀无声了。飘香苑前,陆陆续续有人朝这边跑。
    白灵儿的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仿佛看见一袭瘦削的青衫立于云海,无限惆怅地俯瞰凡尘……
    这人,真是的。从不正眼看人家,却老撩拨。上一次,自己就被“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弄哭了。
    诗中的那个人,会是淑敏妹妹吗?他知不知道他们是表姐弟,不可以在一起。
    不对,这首诗是写给我的。是不是想告诉我,因为要修行,所以才……
    信天游把笔一丢,道:
    “冯程程,取一支柔韧的羊毫来,兔毫也行。”
    他很有点不好意思。
    前人积累的精华,尽在掌中。却把它们当闲余,当工具,并不喜欢。而这些艰难重建文明的人,是真的欣赏,真的领悟了。
    世界距离毁灭,大约只有十至二十年的时间了。今天,何不趁此盛会,能写多少就写多少,让大家都开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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