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墨,时隔两年,你能重返学院,并且和古教谕一场论学,重夺天才之名,本官心中甚慰。不过,你毕竟是重新归来,这廪生的名额你已失去,要想失而复得,就必须要靠你自己的努力。今天你们二人斗乐,由本官出面,给你们二人做评判,胜者得廪生,败者领增广生,你可有意见?”
姜青云一番不咸不淡的话,让在场之人皆是脸色微变,姜青云的话,明里暗里都在夸赞余墨,这种重要场合,姜青云不可能随便说话,他既然这么说,必有深意。这就让众人不得不怀疑余墨和姜青云有着某种关系,而且,姜青云昨天为什么回来这里?真的是凑巧?
曹达心里不禁有些打鼓,虽然他也是有靠山的人,但是在这沭阳一地,他还真必须得听姜青云的,在这沭阳,姜青云就是老大,如果余墨真和姜青云有关系,那他倒是要考虑考虑以后的事了。
余墨上前一步,躬身抱拳回道:“学生谨遵大人之命!”
说罢,他抬起头,看了看姜冰雪。
姜冰雪也对余墨笑了笑。当然,仅此而已,二人不算有什么交集,姜冰雪今日来此,只是为了看热闹,如果非说支持谁,那应该是余墨,毕竟她和余墨有过一面之缘,印象还不错,至于曹风,她不认识,而且,她一看曹风,就觉得不像好人。
如果余墨知道姜冰雪心中所想,也会忍不住笑出声,这有些人,天生一副流氓样,就算是做好事都会被人当小偷给处理了。
“好了,既如此,你二人稍作准备,就开始吧。”姜青云身后,杜铭面色严肃的走了出来,看着余墨和曹风,问:“你们二人要用何乐器?”
“学生用琴。”
曹风率先说道。
姜青云听罢,不禁点点头。“恩,琴者,禁也。禁人邪恶,归于正道。故谓之琴。不错。”
余墨心中忍不住吐槽:“啥不错,一个琴也能说道说道,不就是为了显摆学问吗?忒虚伪。”
于是,他眼睛一转,上前一步,朗声回道:“秉大人,学生用的是唢呐。”
“唢呐?”姜青云傻眼了,他还真没听说过这种乐器,不过,他到是不介意,反而饶有兴趣的问:“那你说说,何为唢呐?”
余墨从腰间,拿出一个长管状、一端形似喇叭的唢呐,将其递给姜青云,然后从容解释道:“大人,教谕,这唢呐乃是东汉末年时传入中原,前朝宋、金时期,此物才流传到中原各地,才有了这种乐器的传承。学生幼时曾经接触过这种乐器,甚是喜欢,这种乐器音色高亢嘹亮,蕴含着一种蓬勃向上、坦率自然的浩然之气。据坊间流传,这唢呐在某些偏远地区,还将其作为一种“出生入死”的乐器。”
姜青云把玩着唢呐,甚是惊奇,不由问道:“什么叫‘出生入死’的乐器?”
“意思就是,在当地,幼婴出生和老人病逝,都会吹唢呐。因为唢呐的嘹亮的音色,寓意着欢喜而来,干净自然。坦率而去,无愧于心!”
其实,余墨还有一点没说,那就是唢呐被称为乐器界的流氓,这是一个不讲理的乐器,能伴你出生入死,亦能让你生不如死。
“好,本官今日到要见识见识,这出生入死的乐器到底有何不同。”
姜青云把唢呐递还给余墨,余墨接过唢呐,其他人的目光都紧紧地盯在唢呐上面,他们也都好奇,这唢呐到底有何魅力。
余墨见此,突然抬起唢呐,鼓足一口气,直接吹了下去,没有变调,就一个音调,一吹到底。
众人只觉得一个高亢的声音突然闯进脑海,然后再也挥之不去,那种高亢的音调,能逼得人无法呼吸,仿佛大脑都失去了意识。
几个呼吸后,余墨突然停了下来,所有人皆是松了口气,然后看着余墨手中的唢呐,皆是露出震惊之色。
杜铭见此,也不再犹豫,上前一步,朗声道:“既如此,比试开始。”
余墨对着曹风抱了抱拳。“曹兄,既然我你对我的乐器陌生,那就你先来吧。”
双方逗曲,选曲很重要,否则,一旦对方选择一个自己不熟悉甚至没听过的曲子,那还怎么和声?直接就碉堡了。
余墨有着初级乐曲精通,他心里有底气,而且,他的唢呐,一般的曲子都能和上,他也不担心。
曹风点点头,也不矫情,这时候还谦让,那就是傻子了,很显然,余墨在他眼中就是个傻子,熟不知余墨是不想让他一会输了比赛再找借口,既然要赢,那就赢个彻底。
“不是吧?都这时候了?东哥还要谦让?直接来一首陌生的曲子,趁着曹风不熟悉唢呐,直接就赢了。”唐星在下面捶胸顿足,他可不在乎什么脸面,对他而言,两面这东西都不如一块酱牛肉来的实在。
“别急,长东有他自己的打算。你听,曹风开始了,恩?居然是梅花三弄,他居然选了梅花三弄。”
秀才说话时,一个清脆婉转的曲调已经传入了众人耳中,清澈的琴声瞬间抓住了众人的耳朵,让人忍不住沉浸在其中。
“秀才,梅花三弄怎么了?很罕见?”唐星有些着急问道。
秀才听了一会,面色有些凝重。“不,梅花三弄是很常见的曲子,几乎是学琴之人必学的曲目之一。”
“那你还担心什么?”
“你有所不知,这梅花三弄虽然调子不高,但是异常的悠扬婉转,如果是琴,还好说。但要是吹奏的乐器,就需要很好的控制呼吸,尤其是,这种乐器的音色不易太高亢,否则,不要说跟不上节奏,连控制呼吸都是一个问题。”
“驴日的,这曹小子耍阴招,照你这么说,东哥的唢呐显然不适合梅花三弄啊。”
“先别急,你看长东并没有惊慌。”老虎一直盯着余墨,所以观察的比较细。
俩人闻言,也不在说话,都紧紧的盯着余墨,想看他如何应付。
其实不光这三人,其他人也想到了这点,他们刚才都听到了唢呐高亢的音色,很显然,它们都无法想象,如此嘹亮之音如何附和梅花三弄这样悠扬的曲子。如果曹风一边演奏完成,余墨还附和不上,那就算他输了。
因此,所有人都在等着余墨的动作。
场中,眼中带着一抹笑意,仿佛自己赢定了。
余墨见此,嘴角勾出一个弧度,乐器中流氓,可不是说着玩的,他方才之所以展示唢呐的音色,就是为了提高难度,然后再一鸣惊人,谁说斗乐很难分出高低?余墨今天就要用碾压的方式赢的比试,让曹风找不到丝毫的借口,名正言顺的得道廪生的名额。
余墨眯着眼,听着曹风的琴声,一直到一个节奏点上,余墨猛地抬起唢呐,放入嘴中,然后丹田深吸一口气,猛地一吹。
紧接着,一个不可思议的声音如同霹雳之剑般强横的闯进了梅花三弄的意境之中。
姜青云一番不咸不淡的话,让在场之人皆是脸色微变,姜青云的话,明里暗里都在夸赞余墨,这种重要场合,姜青云不可能随便说话,他既然这么说,必有深意。这就让众人不得不怀疑余墨和姜青云有着某种关系,而且,姜青云昨天为什么回来这里?真的是凑巧?
曹达心里不禁有些打鼓,虽然他也是有靠山的人,但是在这沭阳一地,他还真必须得听姜青云的,在这沭阳,姜青云就是老大,如果余墨真和姜青云有关系,那他倒是要考虑考虑以后的事了。
余墨上前一步,躬身抱拳回道:“学生谨遵大人之命!”
说罢,他抬起头,看了看姜冰雪。
姜冰雪也对余墨笑了笑。当然,仅此而已,二人不算有什么交集,姜冰雪今日来此,只是为了看热闹,如果非说支持谁,那应该是余墨,毕竟她和余墨有过一面之缘,印象还不错,至于曹风,她不认识,而且,她一看曹风,就觉得不像好人。
如果余墨知道姜冰雪心中所想,也会忍不住笑出声,这有些人,天生一副流氓样,就算是做好事都会被人当小偷给处理了。
“好了,既如此,你二人稍作准备,就开始吧。”姜青云身后,杜铭面色严肃的走了出来,看着余墨和曹风,问:“你们二人要用何乐器?”
“学生用琴。”
曹风率先说道。
姜青云听罢,不禁点点头。“恩,琴者,禁也。禁人邪恶,归于正道。故谓之琴。不错。”
余墨心中忍不住吐槽:“啥不错,一个琴也能说道说道,不就是为了显摆学问吗?忒虚伪。”
于是,他眼睛一转,上前一步,朗声回道:“秉大人,学生用的是唢呐。”
“唢呐?”姜青云傻眼了,他还真没听说过这种乐器,不过,他到是不介意,反而饶有兴趣的问:“那你说说,何为唢呐?”
余墨从腰间,拿出一个长管状、一端形似喇叭的唢呐,将其递给姜青云,然后从容解释道:“大人,教谕,这唢呐乃是东汉末年时传入中原,前朝宋、金时期,此物才流传到中原各地,才有了这种乐器的传承。学生幼时曾经接触过这种乐器,甚是喜欢,这种乐器音色高亢嘹亮,蕴含着一种蓬勃向上、坦率自然的浩然之气。据坊间流传,这唢呐在某些偏远地区,还将其作为一种“出生入死”的乐器。”
姜青云把玩着唢呐,甚是惊奇,不由问道:“什么叫‘出生入死’的乐器?”
“意思就是,在当地,幼婴出生和老人病逝,都会吹唢呐。因为唢呐的嘹亮的音色,寓意着欢喜而来,干净自然。坦率而去,无愧于心!”
其实,余墨还有一点没说,那就是唢呐被称为乐器界的流氓,这是一个不讲理的乐器,能伴你出生入死,亦能让你生不如死。
“好,本官今日到要见识见识,这出生入死的乐器到底有何不同。”
姜青云把唢呐递还给余墨,余墨接过唢呐,其他人的目光都紧紧地盯在唢呐上面,他们也都好奇,这唢呐到底有何魅力。
余墨见此,突然抬起唢呐,鼓足一口气,直接吹了下去,没有变调,就一个音调,一吹到底。
众人只觉得一个高亢的声音突然闯进脑海,然后再也挥之不去,那种高亢的音调,能逼得人无法呼吸,仿佛大脑都失去了意识。
几个呼吸后,余墨突然停了下来,所有人皆是松了口气,然后看着余墨手中的唢呐,皆是露出震惊之色。
杜铭见此,也不再犹豫,上前一步,朗声道:“既如此,比试开始。”
余墨对着曹风抱了抱拳。“曹兄,既然我你对我的乐器陌生,那就你先来吧。”
双方逗曲,选曲很重要,否则,一旦对方选择一个自己不熟悉甚至没听过的曲子,那还怎么和声?直接就碉堡了。
余墨有着初级乐曲精通,他心里有底气,而且,他的唢呐,一般的曲子都能和上,他也不担心。
曹风点点头,也不矫情,这时候还谦让,那就是傻子了,很显然,余墨在他眼中就是个傻子,熟不知余墨是不想让他一会输了比赛再找借口,既然要赢,那就赢个彻底。
“不是吧?都这时候了?东哥还要谦让?直接来一首陌生的曲子,趁着曹风不熟悉唢呐,直接就赢了。”唐星在下面捶胸顿足,他可不在乎什么脸面,对他而言,两面这东西都不如一块酱牛肉来的实在。
“别急,长东有他自己的打算。你听,曹风开始了,恩?居然是梅花三弄,他居然选了梅花三弄。”
秀才说话时,一个清脆婉转的曲调已经传入了众人耳中,清澈的琴声瞬间抓住了众人的耳朵,让人忍不住沉浸在其中。
“秀才,梅花三弄怎么了?很罕见?”唐星有些着急问道。
秀才听了一会,面色有些凝重。“不,梅花三弄是很常见的曲子,几乎是学琴之人必学的曲目之一。”
“那你还担心什么?”
“你有所不知,这梅花三弄虽然调子不高,但是异常的悠扬婉转,如果是琴,还好说。但要是吹奏的乐器,就需要很好的控制呼吸,尤其是,这种乐器的音色不易太高亢,否则,不要说跟不上节奏,连控制呼吸都是一个问题。”
“驴日的,这曹小子耍阴招,照你这么说,东哥的唢呐显然不适合梅花三弄啊。”
“先别急,你看长东并没有惊慌。”老虎一直盯着余墨,所以观察的比较细。
俩人闻言,也不在说话,都紧紧的盯着余墨,想看他如何应付。
其实不光这三人,其他人也想到了这点,他们刚才都听到了唢呐高亢的音色,很显然,它们都无法想象,如此嘹亮之音如何附和梅花三弄这样悠扬的曲子。如果曹风一边演奏完成,余墨还附和不上,那就算他输了。
因此,所有人都在等着余墨的动作。
场中,眼中带着一抹笑意,仿佛自己赢定了。
余墨见此,嘴角勾出一个弧度,乐器中流氓,可不是说着玩的,他方才之所以展示唢呐的音色,就是为了提高难度,然后再一鸣惊人,谁说斗乐很难分出高低?余墨今天就要用碾压的方式赢的比试,让曹风找不到丝毫的借口,名正言顺的得道廪生的名额。
余墨眯着眼,听着曹风的琴声,一直到一个节奏点上,余墨猛地抬起唢呐,放入嘴中,然后丹田深吸一口气,猛地一吹。
紧接着,一个不可思议的声音如同霹雳之剑般强横的闯进了梅花三弄的意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