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车进入校园,一边朝车棚的方向去,年华心里一边回忆着刚才的情形。
    这个小鱼干虽说又瘦又小,脾气也不讨喜,但是并不会让人讨厌,相反的让人很想接近,小小的脸蛋只有巴掌大,看起来很显小。
    那张青涩的脸庞,笑起来的时候有一种特殊的味道,他很喜欢,那双灵动的眼睛总会让他联想到自己的养的那只小狗,莫名有种亲近感。
    离开了外套后,余笙觉得还有点冷,不过走路比坐车子要好些,她加快了脚步,想快点进教学楼,那里就不冷了。
    踏上教学楼门口的台阶时,从背后跑过来一个人,本来已经从她身边跑过去了,不知怎的又停住了脚步,站在那不动了。
    余笙眼睛扫过去,有些惊讶,那个人竟然是陈亦歌,平时都看不到他,怎么自从在公园碰到之后,就经常会看到了?难道这就是墨菲定律吗?
    陈亦歌面朝着她站在台阶上,阳光正好打在他的脸上,仿佛给他的面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显得那张帅气的脸庞更加的柔和。
    金黄色的头发本来是外国人的专利,不适合黄皮肤的人,但是搭配在陈亦歌的身上却异常的般配,他就站在那里,像一樽完美的雕塑,也是上帝的巧夺天工。
    在余笙的记忆里,陈亦歌一直是温文儒雅的,成年后的他模样和现在虽然差别不是很大,但气质完全不一样,那时候的他比较成熟,也很精明。
    而现在的陈亦歌只是一个少年,拥有年轻的活泼和叛逆,他的长相在未成年的时候更偏于阴柔一些,秀美的方面比较多。
    既然看到了,不说话不太礼貌,尤其是人家还帮过自己,余笙冲他点点头,“早啊!”
    陈亦歌一手插兜,一只手摆了摆,“早,你穿的那么少,不冷吗?”
    余笙摇头,“还行。”
    其实她有点好奇,听说陈亦歌很少回来学校上课,成绩也很糟糕,因为他爸爸赞助了学校,所以才得以留下继续读书。
    有钱就是好啊,可以为所欲为,不上学都能拿到毕业证。余笙感慨了一下,然后透过大门看了看大堂里墙上的挂钟,那个钟正对着门,一眼就能看到。
    “哎呀,快迟到了,有时间再聊!我先走了。”说完,余笙慌慌张张的就跑起来。
    三年级的教室都在三楼,她跑,陈亦歌也跟着跑,还解释道:“我也要迟到了!”
    余笙差点笑出来,真有意思啊,大少爷害怕什么迟到?八成就是想跟她一起上去吧!
    她没有理会陈亦歌,埋头一口气跑上了三楼,头也不回直奔自己的班级。
    看着她飞快的背影,在后面上楼的陈亦歌一笑,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转身进了一班的教室。
    余笙刚到自己座位坐好,年华就进了教室,目不转睛地从她身边走过去,回他的座位了。
    看着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余笙抿了抿嘴,小样,还挺能装的,怪不得男人有小三的时候能瞒过自己的老婆,原来他们从小就很能演戏了。
    余笙拿出书本刚想预习一下,突然,一个纸团飞到了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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