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不易有些茫然的看着头顶上的蚊帐,脏兮兮的,看不出到底是什么颜色。
    自己刚才明明是被疾驶而过的汽车撞飞了,怎么躺在这里?
    试着活动了一下身子,身下竹床发出吱吱呀呀一阵声响。
    声响惊动了伏在床尾打盹的一个小童。
    “少爷!您醒了?”
    少爷?
    沈不易先是一愣,看着孩童头顶的两个书童鬏,忽然意识到,自己貌似是穿越了。
    他挣扎着坐起来。
    一阵剧烈的头痛,这一世的记忆,瞬间涌入了脑海。
    这个躯体,居然也叫沈不易,只不过,是个吃喝嫖赌抽,无所不做的混账家伙。
    前两日,便因为他输掉了家里的地契,父亲沈钧如暴跳如雷,狠狠地把他打了一顿。
    从小就被娇生惯养打骂不得的沈不易哪受得了,不过也真是个混蛋,居然喊着要报复自己的父亲,跑去跳河了。
    “我没死?”
    书童风五泪眼纵横,小鸡啄米似得点头:“是的,少爷,我们找了您足足半个时辰,才把您给捞了上来!”
    这不是重点,沈不易耸了耸鼻子,吧嗒吧嗒嘴,奇怪,好大的骚味。
    “什么味道?”
    风五脸色微微一红,“那个……少爷,他们说,灌童子尿治溺水有奇效,所以就……”“我去你大爷的!”
    沈不易猛地站了起来。
    风五转身就往外跑:“我去告诉夫人,少爷醒了。”
    借此机会,沈不易环视房间里,除了一张吱吱呀呀作响的竹床,只有一张桌子,两个圆凳。
    一看就是粗制滥造的那种。
    唉,这个少爷,真是混蛋,家里能卖的,全都卖了。
    现在是开元四年,正是唐明皇李隆基刚刚坐稳江山的时候。
    太好了,既然老天爷让我来到这个世界,我一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不枉苍天一番美意。
    高兴过后,沈不易却又开始犯愁了。
    这个混蛋沈不易,可真是个败家玩意儿。
    爷爷沈成可是武周皇帝时期赫赫有名的武将,受封柱国将军爵位!虽然这柱国将军并无实权,只是一个荣誉称号,就像是我们现在的先进分子一般。
    而这职位唯一的好处,就是每年都能领一定的俸禄,而且是可以世袭的爵位。
    到了父亲沈钧如这里,也曾经官拜兵部左侍郎,只因被人诬陷,故而被贬到昌县做了守军折冲府下的别将一职,只是个正六品的官职,好在世袭的爵位还在,故而一家也算是衣食无忧。
    可惜啊,俗语说的好,老子英雄儿混蛋,到了沈不易这里,偏偏成了一个不学无术,吃喝嫖赌倒样样精通的败家子。
    就在他思绪乱飞之际,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
    “儿啊!”
    随着一声喊,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婆,一脸憔悴,在风五的搀扶下,有些蹒跚的走了进来。
    眼睛明显是哭了很久,肿的跟水蜜桃一般。
    这?
    这是自己印象中的母亲刘氏?
    沈不易睁大了双眼。
    “少爷,您昏睡了两天两夜,夫人急的头发都,都白了……”沈不易啊沈不易,你真他娘的是个混蛋!一股强烈的负罪感,涌上了心头。
    “娘!”
    沈不易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这一跪,反倒是让刘氏和风五愣住了。
    “儿啊,你,你,没事吧?”
    闻讯赶来的沈钧如,也呆立在了门口,这孩子,怎么下跪了?
    不合常理啊。
    见母亲这般,沈不易一下反应过来,正版的沈不易,对自己的母亲可是从未如此这般温顺,轻则出言讥讽,重了甚至几次出手殴打。
    果然是慈母多败儿啊。
    为了不惊吓到自己的母亲,沈不易只好假装若无其事的站起身来,往床上一躺。
    “我当然没事了,老婆娘,我这一跪,就还了你为我哭了两天的人情了,赶快去弄些饭菜来,老子饿了!”
    恩,这才像儿子的作风。
    刘氏不怒反笑,“好,好,儿啊,你暂且休息,我这就去给你做饭。”
    说完,欢天喜地的出去了。
    门口的沈钧如也终于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这个才是我儿一如既往的样子。
    苍天有眼啊,我老沈家没有绝后,没有绝后啊。
    一碗稀粥,两个窝头,外加一碟咸菜。
    沈不易望着桌上的这份大餐,陷入了沉思。
    这些年来,沈家那点家底,早已经被自己折腾光了。
    就连父母靠以养家糊口的十几亩田地,前两天,也让自己输了。
    一扭头,看到在一旁略显诧异的风五,沈不易忽然明白了,不搞点事情出来,显然不是他的风格。
    “喂,狗腿子风五,我要吃肉,去给我弄点肉来。”
    风五差点没哭出来,“少爷,咱家,没,没有肉。”
    “我不信,我自己去找!”
    沈不易怒气冲冲的冲向了厨房。
    厨房里,正在做饭的下人杨妈,见到少爷来了,吓得浑身就是一哆嗦。
    本来要填到灶里的木柴,也掉在地上。
    见灶上锅里冒着热气,似乎还在煮着什么东西。
    沈不易快步上前,一下揭开了锅盖。
    “喂,杨妈,我想吃肉。”
    可是,锅里面是一锅稀得不能再稀的粗面粥,里面只有几片菜叶,随着水花上下翻滚。
    连一丁点的油花都没有。
    这算啥玩意?
    沈不易惊呆了。
    眼眶热不住一热。
    一扭头,却看到灶台旁切菜案板旁边,一只粗瓷大碗,里面白花花的一块肉,是的,拳头大小的一块肉。
    这不,明明有肉嘛。
    沈不易一扭头,看到站在门口的风五,厉声喝道:“风五,这里明明是有肉,你为何说没有。”
    风五就觉得腿肚子都要抽筋,结结巴巴道:“公子,那,那是您抹嘴用的。”
    抹嘴?
    沈不易觉得一阵头晕。
    是啊,记起来,这个混蛋沈不易,为了装逼,明明吃的窝头,出门时候还要拿猪肉在嘴上抹几下,让人看起来嘴巴油光光的。
    就在这时,门口忽然一阵喧嚣。
    有人大声喊道:“沈公子在吗?”
    透过厨房撒风漏气的窗子,远远望过去,门口站了一个年轻人,一副下人穿着,神情却带着几分张狂。
    他的记忆里,迅速的检索了一番,知道他叫张三,是昌县第一豪门张家大公子张子京的家奴。
    这个张子京可不简单,年初妹妹刚刚被选中入了宫陪王伴驾。
    虽然只是封了一个三品的婕妤。
    可是在离着长安二百里外的昌县,已经足够了。
    这就是无人敢惹的皇亲国戚啊!所以,张家很快成为了整个州府炙手可热的家族。
    心念动处,却见自己的父亲沈钧如大踏步从屋子里冲出来,抄起一根木棍,来到门口。
    “天杀的张三,骗了我家地契,竟还敢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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