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丘上的三间土屋是鲁正礼四十多年前盖的,风吹雨打中飘零多年,每年都要修补两次。自鲁大贵念剑有成,这两年多了许多访客,有庆贺有挑战,借口不一,目的却相同。
    想看看这未来的蜀山七剑之首,到底能有几分斤两。
    于是便在这土屋前的空地上,鲁大贵与人战了六十七场,胜了六十七场,不仅无一败绩,甚至犹有余力分出心神来护住身后的土屋和那一小片桃花林。
    桃树不知何时种下,只知道大富大贵从生下来便在那里。
    非是他鲁大贵年仅十二便已真的天下无敌,而是真正的高手,都不屑于与这样一个半大的孩子交手。
    泰山北斗的羽毛长成不易,所以格外珍惜。
    胜之,便是不武。
    更倘若,还会败呢。
    于是这个十四岁未尝一败的剑道奇才,这一日,终于迎来了人生首次失败。
    光元剑飞悬于身后,鲁正礼缓步走到鲁大贵面前。
    他真的走的很慢,因为他需要给鲁大贵时间。
    “早晚,你会成为天下第一,现在正是你气盛之时,若是败了,毁你剑心。何必急在这一时。”
    鲁大贵回头看向绿袍,答道。
    “从前不知为何练剑,今日知道了。”
    “早晚的事。你将来要做的,是那天下第一,此刻败了,也就至多能做到剑道第一。”
    “剑道第一,够了。若是为我,我愿意等。今日起,我不想她等。”
    看到这个甘愿为了初见女子放弃天下第一而去追寻那剑道第一的孙子,鲁正礼不仅没有责怪之意,反而有些难言的羡慕。
    这是他曾经想做,却没做到的事。
    “我不如你。”
    随后又向鲁大富方向侧头。
    “你不如他。”
    鲁大贵无言,只是侧身让开绿袍几步,避免误伤。随后伸手接住御风而来的瑞玉剑。
    大战六十七场,这是第一次。
    练剑十年,这一也是第一次。
    第一次,握剑。
    凛冽剑气非由剑出,而是由人身上散发。
    气势凝练,竟生出肉眼可见的一道成型剑芒,竖立于鲁大贵上方。
    而后一剑化两剑,两剑化四剑,四剑化千万剑。密密麻麻青芒毕露,遮天蔽日宛如雨瀑。
    一时间天昏地暗,风声鹤唳。
    “看剑!”
    气势磅礴的一声大喊之后,仅是片刻,风卷云舒,碧霄如洗,淡天琉璃。
    又是好晴天。
    鲁大贵颓然坐在地上,手上的瑞玉却握得更紧了。
    “学会了吗?”鲁正礼问道。
    “没有。”鲁大贵坦然答道。
    鲁正礼又问鲁大富。
    “看清了吗?”
    鲁大富茫然道:“看清了,不就是轻轻递出去了一剑,怎的就破了那声势浩大的万剑。”
    鲁正礼没有回答,只是对鲁大贵说道。
    “你不如他。”
    “我不如他。”鲁大贵平静回答,没有丝毫怨念。
    “我不如你。”鲁正礼又道。
    “为何?”鲁大贵抬头问道。
    老和善苦涩一笑。
    “愿你不懂。”
    鲁大贵看向绿袍,她依旧春风满面,桃花依旧。
    好似这一幕,她期待许久,却又异常熟稔。
    熟悉到,冒犯却又自然的收起光元剑,轻抚剑刃,如故人相逢。
    这一夜,老和尚难得的和两个孙子,说起了往事。
    那些往事,与剑无关,与佛无关。
    只和一个女人有关。
    那些江湖人的故事,和武功有关,和恩怨有关,和宝物有关。最多的,却都是和女人有关。
    行走江湖,只要剑在手,便可地为床天为被,恩怨做酒,江湖做壶。
    功夫,努力修炼总会有所建树。
    恩怨,最后终会了结。
    唯有那个女人,不是有心,便可得到。
    更不是如何轻易能够放下。
    老和尚本不是和尚,也不是天生的老。年少时便是蜀中出了名的纨绔。
    纨绔也分三六九等,下等纨绔有心无力,有作恶的心没作恶的胆儿,至多吃饭时找几个由头不给钱,一顿霸王餐能吹嘘好几年。
    中等纨绔有心有力,纵马游街,欺男霸女,衙门里的该办又无人敢办的诉状就是他们一较高下的资本。
    这两者,说穿了也不过是家室略好的地痞。
    上等纨绔便潇洒多了,多是某地有名的风流才子。鉴画尚古,诗词歌赋,锦瑟音律,甚至赏花弄梅,都是一把好手。
    而他们被称为纨绔,而非才子,便是因为这等人通常不拘一格。天生的好家世让他们不用为了前程劳碌,不经仕途也不求名利,所学所用图的不过一个字。
    玩。
    什么都没有好玩重要,秦楼楚馆好玩就上青楼,街头赌钱好玩就进赌馆,若是哪一天觉得杀人好玩了,就要杀人。
    鲁正礼年少时便是这样一个上等纨绔。从小随着笃信佛法的奶奶修研经书,长成却又迷恋女色,成了风月场所的大豪客。
    可他喜欢女色,便真的就是喜欢女子容颜姿色,而非得男欢女爱。
    他就是觉得佳人风姿乱迷人眼,喜那玉脂粉黛的沁人香气,喜那花季少女万种风情,也喜那小家碧玉清水芙蓉。
    他只要静静看着,听她们柳鸣莺脆,内心便无限欢喜。
    起初只是在街上看见某家女子出神,后来得知青楼这一伟大产业,如获至宝又如鱼得水,干脆便住在了青楼,便是逢年过节,也不回家。
    他哪有家,他早就没了家。
    青楼便是他的家,温柔乡里做的春花梦总是好过将军冢里的百鬼夜啼。
    可是这样倾慕女子成痴的人,又怎么会愿意看那黑粗莽夫,或那些脑满肠肥的猪头在凝香温润的可爱娇花身上流着肥油耸动呢。
    于是,城里最有名的嫖客鲁大公子,便成了其他嫖客的公敌。因为只要是他所住的青楼,都是长年包场,禁止姑娘接客。
    老鸨子只要有钱赚,哪管你一个年轻书生吃得下几碗饭,喝得下几杯花酒。况且这位鲁大公子对男人鄙弃,对女子却是温柔如水。但凡被他包下的场子,女子都不愿再接外客。只觉得那些人才情相貌,或是打赏的银两,都远不如这位年轻小哥儿。
    高级纨绔之所以高级,便在于有纨绔的资本。鲁大公子的资本就是家中有钱,有很多钱,这些钱便是给他一个人花的。甚至有很多人,期盼着他花钱,期盼着他能把这些钱花完。
    可仅是朝歌夜弦,对于几百年的深厚底蕴,即是是最没落的这一代,又算得上几分银钱。
    这一切,在一个雨打芭蕉的时节,终于有了变化。
    那一日,鲁正礼正在二楼靠窗饮酒,与一众女子说完那些风月无双的故事,正在调笑之际,却有片刻失神,望着远处的鸟儿发呆。随后不经意低头,偶见石板路上婷婷袅袅行来一名撑伞的绿衣女子。
    路过青楼前,似是听到楼内笑声,好奇抬头,正与一直盯着她的鲁正礼对上,片刻之后,婉约一笑。
    百媚丛生。
    自此以后,鲁正礼眼中再也看不见别的女子。
    寤寐思服,辗转反侧。
    这名全城男人的公敌,终于离开了青楼,魂不守舍的走街串巷,只为众里寻她,再见绿衣。
    只怪自己那一刻的失神,没有最下楼去,问得芳名。
    于是在数个失魂落魄的日子后,他终于在那条从未去过的恶臭勾栏,看见她倚门而立。
    绿衣依旧笑靥如花,声入骨酥。
    “公子,来玩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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