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莉终于知道,她妈输给春梅输在哪儿了。
她也终于明白,白莉莉那么对不起郑国霖,郑国霖却还是不愿意放手的原因了。
跟春梅比,她妈基本就是个农村老娘们儿。她爸能顾着旧情,还是在心里把她妈当自己的真正老婆,就算她爸有良心了。
白莉莉这个狐狸精,天天描眉画眼的,在家里也是不到睡觉不卸妆,卸了妆还得赶紧敷面膜。
原来,她就是要保持姣好的形象,勾引郑国霖呢!
再看看她,出门都懒得化妆,到家肯定是直接洗脸拉倒。外面穿的衣服,也肯定是进门就脱了,跟她妈一样,换上乞丐装,那样不担心弄脏衣服,想怎么躺就怎么躺,怎么坐就怎么坐,舒服啊。
她跟郑国霖一起住了小半年,怪不得郑国霖能小半年忍着不碰她,没讨厌她就不错了!
想想这个,她自己惊出一身冷汗来。
可是,春梅跟她说这个,是什么意思呢,炫耀她是如何胜利的?
春梅不是那种人。相反,春梅很内敛,处处都小心翼翼的,尽量不显山不露水。
她今天跟她说这些,肯定有目的。
这目的,自然是教她怎么做女人,别再吃她妈那样的亏。
从这一点上看,春梅对她是真不错。真心实意,不顾忌她误会了,生她的气。
明白了春梅的意思,她心里就开始感激春梅了。
“姨,你说我该怎么办啊?”她诚恳地问。
春梅就笑了。
闺女知道这么问,就说明她没有误会她,知道她是为她好。
“你呀,”春梅就说,“得学着慢慢改变自己,让自己变的有品味。当然了,你现在也有品味。可是,你得有女人的品味才行啊。”
郑秀莉就傻乎乎地问:“什么叫女人的品味啊?”
春梅说:“你看你现在吧,出来就是素颜。虽说你底子好,可素颜的姑娘,总是没有化点淡妆好看,是不是?待会儿我教你啊,脸上涂点嫩肤霜,画上点眼影,再涂点口红,人一下子就会精神不少。
另外,咱有这个条件,你是你爸最爱的小公主啊,这穿衣打扮,就得讲究品味是不是?”
郑秀莉就感觉有些蒙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改变了。
春梅就说:“刚才,你去看我储物室的时候,就没注意到,好多珠宝都是双份的啊?衣橱里那些衣服,也都是双份的,好多都不是我穿的。
我每回出去买东西呀,都是买双份的,有时候估摸着你妈肯要的东西,还得买三份的。我要只买自己的回来,你爸那脸还不拉老长,直接没法看了啊?
那些名牌的衣物、鞋子、包包,还有珠宝,都有你的呢。你一会儿过去挑一部分带走,先用着。剩下的,你结婚的时候,我和你爸就当嫁妆,都给你送过去!”
而楼下的厨房里,老郑和郑国霖已经在里面忙活开了,老郑主厨,郑国霖帮忙。
和郑秀莉住一起的时候,郑秀莉从来不用郑国霖帮厨,因为他越帮就越乱。
这多半也是他故意捣乱,次数多了,郑秀莉干脆就不指使他,他乐得清闲,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等着吃现成的。
给老郑帮厨,他就不敢捣乱,基本是老郑要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让怎么做就怎么做。
边做着饭,老郑就回忆一些郑秀莉小时候的事情。他一直就是用这些回忆,来舒缓对女儿的思念的。
老郑的絮叨,在郑国霖听来,有些头疼。可这絮叨中,饱含了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又让人禁不住有些动容。
老郑是不希望女儿离开自己身边的,他愿意郑国霖和女儿留下来,帮他打理他庞大的企业。
可是,这位女婿明显对自己的企业不感兴趣,甚至认为他从事的是风险性行业。这让他心里很难过。
可老郑毕竟不是一般人,女婿有自己的事业,愿意闯荡出另一番天地来,他只能支持。
两个人说着话,饭也收拾的差不多,老郑就吩咐佣人,找太太和小姐过来吃饭。
这屋子大了,房间多也不是什么好事,谁都找不着谁。
老郑就讲一个笑话,刚搬进来的时候,没雇长期的佣人。有一回他在家里休息,一上午没见着太太,以为她出门了,也就没做饭,自己吃点零食,凑合了一天。
春梅没见着他,也以为他不在,也是懒得做饭,也弄点零食吃,过了一天。
晚上大家回卧室睡觉,才彼此见着,都吓了一跳。一问才知道,两口子竟然在一个屋檐下溜溜儿呆了一天,愣是谁也没看见谁。
最可笑的是,两个人都前后进厨房找过吃的,竟然谁都没注意谁。
所以,老郑这才雇俩长期住在这里的佣人,为的就是不再闹那样的笑话。
至于房间清理收拾,都是保洁公司定期来服务,佣人反倒不管这个。
郑秀莉在春梅陪同下从楼梯上缓步下来的时候,郑国霖和老郑,正坐在客厅的茶几上说话。
楼梯是木制的,听到楼梯上的脚步声响,两个人同时侧头看过去。
郑秀莉长发在脑后盘了起来,愈发显得脖颈细长。穿了一身淡灰无领的休闲装,衬托的那双大长腿格外性感灵动,身材妖娆。
关键是,郑秀莉跟春梅一样,化了淡妆,淡淡的眼影,细长的眉毛,红红的嘴唇,明显就把郑国霖给震撼了一下。
“嗬,我闺女今天打扮地,跟仙女儿似的。”老郑就先夸赞一声。
“咱们莉莉底子好啊,多少一捯饬,就是仙女儿!”春梅也在一边夸赞。
的确,经过春梅改造的郑秀莉,没了大傻妞的粗放,代之的,是纯少女般的清纯与羞涩。
“哎呀,你们别夸我,再夸我,我得找地缝钻进去了!”
这一说话,就又变大傻妞了。
“这身休闲装,是前年我去法国,给莉莉带回来的,赛琳的。原来还怕莉莉撑不起来,没想到莉莉比上大学那会儿又高了,穿着正好!”
下了楼,春梅就给两个男人介绍。
“她脚上这双皮鞋,是芬迪的,意大利时装节买的,软底小牛皮,穿着很舒服,也很合脚。还有个lv的手包,dc的墨镜。咱莉莉要是把这一身行头都配全了呀,就真有国外皇家公主的气度了。”
她也终于明白,白莉莉那么对不起郑国霖,郑国霖却还是不愿意放手的原因了。
跟春梅比,她妈基本就是个农村老娘们儿。她爸能顾着旧情,还是在心里把她妈当自己的真正老婆,就算她爸有良心了。
白莉莉这个狐狸精,天天描眉画眼的,在家里也是不到睡觉不卸妆,卸了妆还得赶紧敷面膜。
原来,她就是要保持姣好的形象,勾引郑国霖呢!
再看看她,出门都懒得化妆,到家肯定是直接洗脸拉倒。外面穿的衣服,也肯定是进门就脱了,跟她妈一样,换上乞丐装,那样不担心弄脏衣服,想怎么躺就怎么躺,怎么坐就怎么坐,舒服啊。
她跟郑国霖一起住了小半年,怪不得郑国霖能小半年忍着不碰她,没讨厌她就不错了!
想想这个,她自己惊出一身冷汗来。
可是,春梅跟她说这个,是什么意思呢,炫耀她是如何胜利的?
春梅不是那种人。相反,春梅很内敛,处处都小心翼翼的,尽量不显山不露水。
她今天跟她说这些,肯定有目的。
这目的,自然是教她怎么做女人,别再吃她妈那样的亏。
从这一点上看,春梅对她是真不错。真心实意,不顾忌她误会了,生她的气。
明白了春梅的意思,她心里就开始感激春梅了。
“姨,你说我该怎么办啊?”她诚恳地问。
春梅就笑了。
闺女知道这么问,就说明她没有误会她,知道她是为她好。
“你呀,”春梅就说,“得学着慢慢改变自己,让自己变的有品味。当然了,你现在也有品味。可是,你得有女人的品味才行啊。”
郑秀莉就傻乎乎地问:“什么叫女人的品味啊?”
春梅说:“你看你现在吧,出来就是素颜。虽说你底子好,可素颜的姑娘,总是没有化点淡妆好看,是不是?待会儿我教你啊,脸上涂点嫩肤霜,画上点眼影,再涂点口红,人一下子就会精神不少。
另外,咱有这个条件,你是你爸最爱的小公主啊,这穿衣打扮,就得讲究品味是不是?”
郑秀莉就感觉有些蒙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改变了。
春梅就说:“刚才,你去看我储物室的时候,就没注意到,好多珠宝都是双份的啊?衣橱里那些衣服,也都是双份的,好多都不是我穿的。
我每回出去买东西呀,都是买双份的,有时候估摸着你妈肯要的东西,还得买三份的。我要只买自己的回来,你爸那脸还不拉老长,直接没法看了啊?
那些名牌的衣物、鞋子、包包,还有珠宝,都有你的呢。你一会儿过去挑一部分带走,先用着。剩下的,你结婚的时候,我和你爸就当嫁妆,都给你送过去!”
而楼下的厨房里,老郑和郑国霖已经在里面忙活开了,老郑主厨,郑国霖帮忙。
和郑秀莉住一起的时候,郑秀莉从来不用郑国霖帮厨,因为他越帮就越乱。
这多半也是他故意捣乱,次数多了,郑秀莉干脆就不指使他,他乐得清闲,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等着吃现成的。
给老郑帮厨,他就不敢捣乱,基本是老郑要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让怎么做就怎么做。
边做着饭,老郑就回忆一些郑秀莉小时候的事情。他一直就是用这些回忆,来舒缓对女儿的思念的。
老郑的絮叨,在郑国霖听来,有些头疼。可这絮叨中,饱含了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又让人禁不住有些动容。
老郑是不希望女儿离开自己身边的,他愿意郑国霖和女儿留下来,帮他打理他庞大的企业。
可是,这位女婿明显对自己的企业不感兴趣,甚至认为他从事的是风险性行业。这让他心里很难过。
可老郑毕竟不是一般人,女婿有自己的事业,愿意闯荡出另一番天地来,他只能支持。
两个人说着话,饭也收拾的差不多,老郑就吩咐佣人,找太太和小姐过来吃饭。
这屋子大了,房间多也不是什么好事,谁都找不着谁。
老郑就讲一个笑话,刚搬进来的时候,没雇长期的佣人。有一回他在家里休息,一上午没见着太太,以为她出门了,也就没做饭,自己吃点零食,凑合了一天。
春梅没见着他,也以为他不在,也是懒得做饭,也弄点零食吃,过了一天。
晚上大家回卧室睡觉,才彼此见着,都吓了一跳。一问才知道,两口子竟然在一个屋檐下溜溜儿呆了一天,愣是谁也没看见谁。
最可笑的是,两个人都前后进厨房找过吃的,竟然谁都没注意谁。
所以,老郑这才雇俩长期住在这里的佣人,为的就是不再闹那样的笑话。
至于房间清理收拾,都是保洁公司定期来服务,佣人反倒不管这个。
郑秀莉在春梅陪同下从楼梯上缓步下来的时候,郑国霖和老郑,正坐在客厅的茶几上说话。
楼梯是木制的,听到楼梯上的脚步声响,两个人同时侧头看过去。
郑秀莉长发在脑后盘了起来,愈发显得脖颈细长。穿了一身淡灰无领的休闲装,衬托的那双大长腿格外性感灵动,身材妖娆。
关键是,郑秀莉跟春梅一样,化了淡妆,淡淡的眼影,细长的眉毛,红红的嘴唇,明显就把郑国霖给震撼了一下。
“嗬,我闺女今天打扮地,跟仙女儿似的。”老郑就先夸赞一声。
“咱们莉莉底子好啊,多少一捯饬,就是仙女儿!”春梅也在一边夸赞。
的确,经过春梅改造的郑秀莉,没了大傻妞的粗放,代之的,是纯少女般的清纯与羞涩。
“哎呀,你们别夸我,再夸我,我得找地缝钻进去了!”
这一说话,就又变大傻妞了。
“这身休闲装,是前年我去法国,给莉莉带回来的,赛琳的。原来还怕莉莉撑不起来,没想到莉莉比上大学那会儿又高了,穿着正好!”
下了楼,春梅就给两个男人介绍。
“她脚上这双皮鞋,是芬迪的,意大利时装节买的,软底小牛皮,穿着很舒服,也很合脚。还有个lv的手包,dc的墨镜。咱莉莉要是把这一身行头都配全了呀,就真有国外皇家公主的气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