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页
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算起来他已经两顿饭没吃了,确实也该饿了。
他丢下手机去厨房准备煮泡面,可看到那熟悉的包装后,瞬间没了食欲。
自他从段扬的别墅逃出来后,吃的为数不多的几顿饭全是泡面,他感觉再这样吃下去,流出来的汗都是泡面味儿的。
没办法,谁叫他根本不会做饭呢?
沈氏集团的小少爷,出生之后就过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哪里进过厨房?煮泡面的技能还是上大学时跟室友学的,大概算得上是他最拿得出手的厨艺了。
他也没那么多钱天天点外卖……
不过,今天似乎可以犒劳一下自己,毕竟明天就有收入到账了。
这样想着,沈言把泡面丢了回去,出去拿起手机愉快的点了份外卖。
等待的过程中,他重新翻了翻段扬发来的信息,确保自己明天别露出马脚,视线却不由自主的就落在了原主的照片上。
沈言觉得挺神奇,他们明明长得一样,但一看就是两个人。
沈言的右眼外侧的眼角有一颗不太明显的痣,他扮成女装时,会用粉遮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颗痣的关系,以前他的朋友总说他笑起来跟个狐媚惑主的狐狸精一样,特别勾人。
原主笑起来却极其青涩腼腆,甚至,还隐隐透着股自卑感。分明长了一双极好看的眼睛,眼神却总是不自觉地闪躲,不敢与人对视。
段扬发过来的几张照片无一例外都是这样,镜头下的他似乎格外拘谨,不止是眼神飘渺,姿势也显得很僵硬。
沈言当初看书时,挺讨厌他的,总觉得太没用,不管被人怎么欺负陷害,都只会忍气吞声,活像生来就是为了受气的。
此时看着照片里那个干干净净温温软软的人,他却又不觉得讨厌了,他想也许是自己以前的想法太主观了。
原主的人生轨迹跟他完全不同,他从出生开始就被一家人捧在手心里,可原主呢?
原主在六岁以前,也跟他一样拥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是父母的宝贝,沈家的少爷。
可六岁时,妈妈忽然离世,一直以来疼爱他的爸爸瞬间换了副心肠,在母亲葬礼结束后,立刻带着一个陌生女人和一个跟他差不多大幡然孩子登堂入室,告诉他,那是他的新妈妈和弟弟。
那天起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有曾经属于他的一切都变成了新来的弟弟的,连每天晚上的睡前故事,爸爸也只会给弟弟说,他变成了那个家里最多余的存在。
他也闹过,结果是被一顿毒打,关进黑暗的阁楼里整整二十四小时,他哭的撕心裂肺,最后嗓子亚的发不出声音,依然没人理会他。
他们还吓唬他,说他如果再胡闹就把他送去孤儿院。
六岁的孩子被吓坏了,从此再不敢反抗。
脾气秉性,本来就是被生活环境雕琢打磨出来的。
沈言想,如果把六岁的自己丢进原主的生活环境中,他会比原主做的更好吗?
他觉得不会,十有八九他会变成跟原主一样的人。
毕竟六岁真的太小了,面对人生的变故,根本无能为力。
外卖来的很快,没给沈言太多感概的时间。
填饱肚子后,他窝在沙发上捧着手机码字。新文的大纲已经构思的差不多了,现在他开始动手写正文。
其实比起手机,他更喜欢用电脑码字,可惜现在的经济条件支撑不起他去买一台新电脑,只能先凑合着了。
码字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等他一气呵成了完成了开篇第一章时,外面天已经黑了。
沈言有点累,懒懒的靠着不想动。
老房子的隔音不好,门外的楼道里时不时传来匆匆的脚步声,和邻里之间家常又亲切的交流。
“哟张叔,这打哪儿回来啊?”
“还能是哪儿?加班加了一整天,这不着急回去给孙子做饭呢。”
“孙子来啦?我说你怎么买这么多菜。”
“周末,孙子说好久没见爷爷了,想。走了走了,不跟你说了,我赶着回去跟我大孙子做他最爱的红烧肉呢。”
沈言的嘴角不自知的弯了起来,透亮的眸子动了动,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神色温柔。
半晌后,他起身舒展了一下筋骨,去厨房把中午那袋泡面煮了,然后洗澡睡觉。
睡前,他想着要不给苏云哲打个电话,问问明天有没有什么事情要他去做的,毕竟他跟苏云哲签的合同上没说他周末可以放金主爸爸鸽子。
不过翻出了苏云哲的号码后他改变主意了,这个时间点他给苏云哲打电话,对方说不定以为他在暗示什么。
得得得,他不过就是明天上午抽两个小时去医院而已,苏云哲哪能那么巧就正好那个时间要找他?
于是他丢下手机睡了。
第二天他一早按约定来到北山医院,段扬带在保姆车等在医院外面,还带了专业的化妆师,不过被沈言拒绝了。
清场后,沈言自己在保姆车里换了装,对着镜子看了看便出去了。
他本来就是沈言,自己扮自己肯定像,所以走下去的瞬间,段扬跟余林都有些发愣。
沈言摆了摆手,“喂,别发呆了,看看行不行?”
他依然是故意伪装成女孩子的声音,一开口,段扬跟余林就都幡然醒悟了,眼前这个人是沈颜,不是沈言。
--
他丢下手机去厨房准备煮泡面,可看到那熟悉的包装后,瞬间没了食欲。
自他从段扬的别墅逃出来后,吃的为数不多的几顿饭全是泡面,他感觉再这样吃下去,流出来的汗都是泡面味儿的。
没办法,谁叫他根本不会做饭呢?
沈氏集团的小少爷,出生之后就过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哪里进过厨房?煮泡面的技能还是上大学时跟室友学的,大概算得上是他最拿得出手的厨艺了。
他也没那么多钱天天点外卖……
不过,今天似乎可以犒劳一下自己,毕竟明天就有收入到账了。
这样想着,沈言把泡面丢了回去,出去拿起手机愉快的点了份外卖。
等待的过程中,他重新翻了翻段扬发来的信息,确保自己明天别露出马脚,视线却不由自主的就落在了原主的照片上。
沈言觉得挺神奇,他们明明长得一样,但一看就是两个人。
沈言的右眼外侧的眼角有一颗不太明显的痣,他扮成女装时,会用粉遮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颗痣的关系,以前他的朋友总说他笑起来跟个狐媚惑主的狐狸精一样,特别勾人。
原主笑起来却极其青涩腼腆,甚至,还隐隐透着股自卑感。分明长了一双极好看的眼睛,眼神却总是不自觉地闪躲,不敢与人对视。
段扬发过来的几张照片无一例外都是这样,镜头下的他似乎格外拘谨,不止是眼神飘渺,姿势也显得很僵硬。
沈言当初看书时,挺讨厌他的,总觉得太没用,不管被人怎么欺负陷害,都只会忍气吞声,活像生来就是为了受气的。
此时看着照片里那个干干净净温温软软的人,他却又不觉得讨厌了,他想也许是自己以前的想法太主观了。
原主的人生轨迹跟他完全不同,他从出生开始就被一家人捧在手心里,可原主呢?
原主在六岁以前,也跟他一样拥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是父母的宝贝,沈家的少爷。
可六岁时,妈妈忽然离世,一直以来疼爱他的爸爸瞬间换了副心肠,在母亲葬礼结束后,立刻带着一个陌生女人和一个跟他差不多大幡然孩子登堂入室,告诉他,那是他的新妈妈和弟弟。
那天起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有曾经属于他的一切都变成了新来的弟弟的,连每天晚上的睡前故事,爸爸也只会给弟弟说,他变成了那个家里最多余的存在。
他也闹过,结果是被一顿毒打,关进黑暗的阁楼里整整二十四小时,他哭的撕心裂肺,最后嗓子亚的发不出声音,依然没人理会他。
他们还吓唬他,说他如果再胡闹就把他送去孤儿院。
六岁的孩子被吓坏了,从此再不敢反抗。
脾气秉性,本来就是被生活环境雕琢打磨出来的。
沈言想,如果把六岁的自己丢进原主的生活环境中,他会比原主做的更好吗?
他觉得不会,十有八九他会变成跟原主一样的人。
毕竟六岁真的太小了,面对人生的变故,根本无能为力。
外卖来的很快,没给沈言太多感概的时间。
填饱肚子后,他窝在沙发上捧着手机码字。新文的大纲已经构思的差不多了,现在他开始动手写正文。
其实比起手机,他更喜欢用电脑码字,可惜现在的经济条件支撑不起他去买一台新电脑,只能先凑合着了。
码字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等他一气呵成了完成了开篇第一章时,外面天已经黑了。
沈言有点累,懒懒的靠着不想动。
老房子的隔音不好,门外的楼道里时不时传来匆匆的脚步声,和邻里之间家常又亲切的交流。
“哟张叔,这打哪儿回来啊?”
“还能是哪儿?加班加了一整天,这不着急回去给孙子做饭呢。”
“孙子来啦?我说你怎么买这么多菜。”
“周末,孙子说好久没见爷爷了,想。走了走了,不跟你说了,我赶着回去跟我大孙子做他最爱的红烧肉呢。”
沈言的嘴角不自知的弯了起来,透亮的眸子动了动,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神色温柔。
半晌后,他起身舒展了一下筋骨,去厨房把中午那袋泡面煮了,然后洗澡睡觉。
睡前,他想着要不给苏云哲打个电话,问问明天有没有什么事情要他去做的,毕竟他跟苏云哲签的合同上没说他周末可以放金主爸爸鸽子。
不过翻出了苏云哲的号码后他改变主意了,这个时间点他给苏云哲打电话,对方说不定以为他在暗示什么。
得得得,他不过就是明天上午抽两个小时去医院而已,苏云哲哪能那么巧就正好那个时间要找他?
于是他丢下手机睡了。
第二天他一早按约定来到北山医院,段扬带在保姆车等在医院外面,还带了专业的化妆师,不过被沈言拒绝了。
清场后,沈言自己在保姆车里换了装,对着镜子看了看便出去了。
他本来就是沈言,自己扮自己肯定像,所以走下去的瞬间,段扬跟余林都有些发愣。
沈言摆了摆手,“喂,别发呆了,看看行不行?”
他依然是故意伪装成女孩子的声音,一开口,段扬跟余林就都幡然醒悟了,眼前这个人是沈颜,不是沈言。
--